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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纤纤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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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之问没有来处,也不寻归宿,姜之问是一个来去无牵挂的过客。多少年之前,我以为自己是一个这样的人。
一把剑,一壶酒,大漠孤烟任我走遍。心念一起,就要攀最险的山,骑最快的马,腾最高的浪。但若是走着走着,念头消失了,我也不会执着。我只当是清风拂过,静静地坐一会儿,等着下一个念头来,带着我上路。
直到那一年,我来到永平城。
那日天气酷热,加之多日无雨,集市里尘土遍地,最热情的小贩也无精打采。我信步走到一片白墙之下,在一片赤色门之中,也许是因为看着清凉,我选了一扇黑门,推门而入。
没成想,这黑门之后,看起来却是个声色之所。按说我也不是未经风月之人,千金换一笑也不是没干过。但是像这样安静清寂的去处,却端的是少见。迎上来的干娘穿的是一身紫衣,风韵犹存,见我口干舌燥,满面风尘,就先拉我进庭院内喝茶洗脸。
小小院落里,养着攀上楼顶的藤蔓,各色草木遮天蔽日,很是幽暗。院子里石板地铺满,角落有小池塘,石板缝隙里青苔茸茸,甚是可爱。只我从门口走到厅内的短短一段路,就足以让我心平气和。
洗了手,擦了脸,拿琉璃杯喝了冰镇的青梅酒。屏风后面,款款走出来一个绿色的身影,悠悠坐在琴凳上。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很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回想起来,始终记得她的一双手。就像是五月里,新长出来的嫩芽。那是一双白净纤细的手。手指在琴弦上轻拢慢捻抹复挑,琴声就像最轻柔的潮水一样,一阵阵淹没了燥热。
她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子,除了抚琴,默默无言。当日我听完琴,留下一碇金,就和干娘道了别。我来永平城是要去那雪山的龙潭里畅泳,这件事我并未忘记。
未曾想到了那龙潭,却进不去山门。守山的几个素族人说什么龙潭乃是本族圣地,不得擅入,说了半天啰里啰嗦,说理不清,我索性拔剑和他们斗了一番,倒逗起了意思。最后龙潭是没有游成,倒和那几个素族人喝了一晚大酒,拜了几个把子。大醉酩酊,沉沉睡去。
等我醒来已是次日夜里,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烟粉色床铺上,额头上覆着一块浸湿的布,鼻尖满是一股薄荷香气。原来白日遇见的琴师,竟是素族姑娘,那几个素族人喝酒时听我说道白天去过这院子,待我醉倒便又将我扛了过来。
我知道她们素族婚俗独特,不结夫妻,只要喜欢,便同宿同归,若不喜欢,立时分散。因此有几分姿色的素族女子地位颇高,往往住在城中院落,只等如意郎君自送上门。这琴师便是这样一位女子。
过一会她走过来,我便合了眼,假作熟睡。待她伸手要拿去我额上的布时,我就伸手捉住了她的手指。以为她会惊呼娇笑,但睁眼却只看她一双眼睛深深地看着我,面上是了然的神色。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不会说话的。我身上本就只有一碇金,全数都交在了她这里,心想着不妨事就多住几日。反正这素族的酒好喝,倒试试看饭菜如何。
就这样,我在永平城住了十日。
十日里,我日日吃她做的菜。她看着我吃,只是笑,面上有两个深深的笑靥,任我说着天南海北的话。夜里我带着她翻到屋顶看月亮,看柔白的月光洒遍永平城的木屋子,她会用玉笛,吹一支百转千回的曲子。
当时我只觉得纯然的快乐,但并不觉得有什么稀罕。
十日到了,我想起来在江南还与元公子有约,须得赶过去吃今年第一篓新蟹,就和她道了别,准备要走。
那日天气甚好。她一早下了柳叶面,卤过的牛肉切成薄片,细细洒了葱花。我吃了面,喝了汤,道了珍重,出门翻身上马就走了。
我策马出城,跑过草甸,趟过河流。连着十几日,终于到了江南。中原都市,远比永平城喧嚣。我照例是在歌舞升平里,挥洒意气。吃过的酒,尝过的胭脂,收到的罗帕,不计其数。手上的银钱,一时有了,立时又无。待到秋意料峭的时候,江南也萧瑟起来。
一晚我在河上垂钓,突然觉得寒意四起,芦苇滩后的寺庙里,一时间传出一阵竹笛声。
那瞬间我想起她吹的玉笛曲,她乌黑不见底的眼睛在一片暮色里陡然出现。我突然不可抑制地思念起她那双柔滑微凉的双手,就像身困荒漠思念绿洲,冰冷月夜思念一杯热酒。
从那以后,我过上几个月,就要去一次永平城。
若说我贪恋她的美色,还不如说我在外面玩得久了,三不五时难免想起她的温柔。但温柔乡好是好,终归拴不住我这样的游侠。须知剑不可不见血,侠不可不远游。我离开永平城在外痛快浪荡,肆意恩仇的时候,偶尔也会想,不知今夜她是否孤身一人?若她有人陪伴,其实也好,我总不希望她日日牵挂我,失了那眼里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