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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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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盏燃烧的灯,油尽灯灭。
那个梦,也许是在暗示我。十年,仅是个微小的数字,一眨眼就过了。随之而来的,是死亡。也许就在眼前。早已知之,却止不住心悸。只是,那个女孩,那个妇人和我有关吗?为何她们会出现在我的梦中。和那个男子有关吗?
思考许久,无果。
屋内没人。撇开扰人的心思,我开始打量周遭的环境。这是间简朴的石头房子,房内摆设简单。靠近墙角的是一张床,正中央放着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上摆着两个瓷碗。几件衣服整齐地叠放在床尾。
屋外,竹子围成的篱笆内种植了些蔬菜。白帮,深绿色,包心紧实的白菜,枝叶茂盛的萝卜,矮矮的芹菜,还有些刚长出芽目前分辨不出是什么的菜。这些菜分布均匀,没有杂草相伴。看的出,一定是经过主人细心料理后的杰作。
后院是一大片竹林,郁郁葱葱的竹子直刺云霄。野鸡,麻雀等小动物流连其间,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屋子右侧有一条小河,河水清澈的可以直视水底的水草和躲藏于内的鱼儿。拾起地上的一片泥土,捏成一个泥团,向水草中扔去。鱼儿摆摆尾巴,刹时惊起一滩水花。河水顷刻间变的异常浑浊,看不清水草,也看不到鱼儿。等到浊水沉淀后变的澄清时,再看水底,水草依在,而鱼儿已转移了阵地,藏入另一片较为茂密的水草中了。于是,意犹未尽的再拾一个泥团扔下去,搅得河水浑浊,鱼儿四处乱窜。
“很好玩吗?”
浑然不觉有人走近。下意识地我开始反驳。我当然喜欢。能如此亲近自然,丢开一贯的沉稳,放飞一颗自由的心,自然很愉快。俗话说,酒不醉人人自醉。面对这有些萧索,有些生气的景色,流露的无非是人最真的本性。
“这好像不是大家闺秀的行为?”
大家闺秀?呵,我又不是,干吗不能自在点,反正现在也没人。不对,谁在和我说话。
回头,那个打晕我的坏蛋浓眉微挑,深邃的眼睛紧紧盯者我手中的泥土。我看见,一只灰色的肥肥的兔子在他手中做垂死挣扎。也许,它也不甘心。
受不了他直视的眼神,我不悦地瞪了他一眼。看着手中的泥土,我......一,二,三,扔!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他的嘴唇边。以他的身手,应该可以挡住。
他微微皱了皱眉,用那只受伤的胳膊擦了擦嘴唇,颇为不悦地说,“这算是报复吗?”
算,当然算,我耸耸肩表示赞同。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他淡淡的答道。
恩,他没生气?我颇为惊讶。或许我可以问问拂柳的下落。
比划半天,不见他有什么表情,只一个劲地盯着我,不知是看不懂还是故意装蒜。末了,我失了信心,有些怨恨地看着他。而他什么都不说,提着手中的兔子,大踏步地朝前走去。
喂,就这样走了。我望着他潇洒离去的背影,微微愣了好半天。
想来他也不会走掉。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打定主意,沿着那条小河一路走下去。
果是冬天。
原野上,枯黄的小草匍匐在地上,落叶、不知名的植丛直秃秃地立在那儿。北风吹来,沙沙作响。到处透漏出肃杀的气息。远处的田埂上,一大片绿油油的东西吸引了我的眼球。绿色,向来是活力的象征,是希望的载体。我喜欢这样的绿,点缀其间的萧索。
四周是一望无际的麦田。走了一段,有些困乏了。坐在田埂上,思考着我该何去何从。斟酌许久,我决定回去。我不该丢下拂柳。
小屋内,桌上已摆好了碗筷,盛菜的碗里冒着热气,夹杂着诱人的香味扑入鼻中。他坐在桌旁,透过那扇窗户凝视着外面的天空,寂寞而专注。从窗户的缝隙里偷偷钻进来的风儿趁主人不在意时掀起额前的一缕长发,露出一道暗淡的疤痕,很长。许是因时间久了,已不是很醒目。可是它却刺痛了我的眼,没来由的我的心开始微微泛疼。
“回来了。”他淡淡的说。
恩。“你在等我吗?”我笑着问他。忽想起他看不懂我的手语,手停在半空,无力地打住了。眼光朝桌上一瞅。筷子,灵光一闪,立即伸手去拿。
没想到扑了个空,他比我更快一步。他把筷子篆在手里,嘴角噙着笑容,“先吃点东西吧,有什么话等下再说。”
不行,非得现在说清楚不可,我极其想知道答案。不过,写字不一定非得用筷子,只要识字,还怕找不到写字的东西吗?树枝,竹子,草可以当作笔,地面,桌子,墙壁可以当作纸,大笔一挥,我所要表达的意思不就出来了吗?我笑了笑,转身朝门外走去。
“你还是那么倔强,落落。”他叹了口气,不经意的话从嘴角轻轻溢出,“你考虑过我会不识字吗?”
呃,我愣住了,刚踏出的左脚悬在半空。顿时,眼前的他和若干年前那个熟悉的身影重叠起来。他,他的眼神,依旧是那样霸气。岁月的流横增添了他的英俊。只是那道疤痕!提醒着我。
凌寒,五年前和我相依为命的人。生命中不可相忘的亲人。
五年前,冥王让我重生,也让我成了孤苦无依的人。活着的幸福感,初来乍到的新鲜,全然没有料想中的那样兴奋。长期相伴的却是生活的艰辛。
唯一的姐姐死了,大火过后,如姐姐期望的那样,我没有去查自己的身世,也没有去查当年的恩恩怨怨,隐姓埋名,四处流浪。然而,在一个男尊女卑,处处是强权的社会里生存下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孩。纵使我有满腹经纶,才华横溢,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已限制了我的一切能力,更何况我不会诗词歌赋,舞文弄墨。浑浑噩噩过了好几天后,我遇见了凌寒。
那是个冷冷的寒夜,下着倾盆大雨。我偎依在一家农舍下避雨。风呼啦拉的刮着,雷声一阵一阵。我害怕地捂住耳朵,身上单薄的衣衫遮不住寒冷。我瑟缩着,拼命守住一夕温暖。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怜悯。门突然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男孩。十五六岁模样,身上穿的也是一些破旧的衣服。他看了看我,把我抱到屋子里,清晰地说,“别怕,我来照顾你。”
那些日子,我们过的很清贫,却很知足。他家里就剩他一个人,以干一些粗活为生。
他出去干活,我在家等他,有时摘些野菜充饥。很多时候,我们吃了上顿没下顿。就是在这样的日子,他也无怨无悔。
记忆中,他有一双凌厉的双眼,霸气十足。可是,他很少与人来往。总是冷冷的,淡淡的。
他额头上的疤痕说来也是因为我而留下的。
记得那夜,我病了,烧的不醒人事。朦朦胧脓,他带着我四处求医,敲了一家又一家药铺的店门。每次一听到没钱时,店家所有的热忱和耐心全化作了一团怒火,在几个“滚”字中我们被赶出来了。不知吃了多少闭门羹,他终于忍无可忍,抓了两袋就走。老板吓住了,清醒过来后随手抓起放在桌上的一根细细长长的荆棘朝他身上打去,他并不躲闪,鞭子打在他的额角上,鲜血哗啦啦地流出来了。老板立在那儿,唯唯诺诺。他抹了抹额角的鲜血,冷冷的说,“这两袋药就算是你对我的赔偿好了。今后,咱们谁也不欠谁。”
是的,我的病好了,可他的额角留下了那道疤痕。看见它,我感到深深的内疚和不安,他却只说,“大概是上辈子我欠你的吧。”
上辈子?我的上辈子是哪辈子?又怎和你扯上关系呢?我在心里默默念道。不久,我们分开了。
那时,城中捉拿朝廷钦犯,到处乱抓人,搞得人心惶惶。他有一日出去后好几天没回来,我有些担心,出去找他,却迷失了回家的路。后来,后来我们就失散了。
事隔近六年后,没想到离开了秦府,我还能遇到他:凌寒。
我转过身,默默地回到桌旁,接过他递来的筷子,开始一口一口的咀嚼起来。
我不知道他是否变了,他从什么时候开始认出我来。但我相信,拂柳是不会有事的。我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