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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有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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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止在十七岁的那一年,跟着只剩微薄的血缘关系的远房姑妈,从位于江南之畔的那一座小城,随波逐流到了位于海滨的小镇——
海新。
前路可谓茫茫。
“你喊我一句姑妈,但我和你父亲并没有什么能够形成牵绊的关系。”
“顶多在多年之前,我穷困潦倒之际,曾收受过你父亲的帮助。”
“现在不讲感恩戴德那一套,但我向来不欠人因果。”
“因此,我养你到18岁,算是作为对你父亲给予我那一次帮助的报答。”
姑妈姓林,年方四十,一直都是文绉绉的一个人,有着她自己的信仰。
她把他带到了这座小镇,在生活上给予保障,却从不过问他其他。因此直到他年满十八周岁,顺着那一纸通知书漂泊向了下一个地方,他们之间的关系依然是不温不火,甚至于淡漠的。
林止也就养成了在每日放学后,到学校附近的书店走上一圈的习惯。
也是这个习惯,让他走进了仰止的世界。
那个时候他刚背井离乡不久,人生地也不熟。出门闲逛,就逛到了一家书店。
“老板,有新到的书么?”
那时候才是零几年,网文刚刚兴起,还没形成能够完全冲击实体店的浪潮。因此在那个时候,林止都是在一本又一本或厚实或单薄的书的环绕之中,度过的。
待得久了,林止也就跟书店的老板熟识了起来。
“最近新兴了一个作者,写的一手好文,他的书我已经进了好几批,都卖光了。”
老板从书堆里抬起头来,他正在整理新近到的那一批书。
“要不是你是我的老顾客,我给你留了一套,不然一早卖光了。”
这家书店的老板与那个远房姑妈是老相识,因此是知晓一点他的情况的。
语气中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熟稔,却也没多客气。
已经在这座海滨小镇生活了有小半年,林止自是早就了解了书店老板的性子,也就没多在意,说了一句谢了,就接过书到一旁找了个僻静地方,拆了书的封皮把书翻看起来。
书的名字叫《盛世》,写的是一个王朝如何在百家争鸣的带领下,走向辉煌的故事,着墨较多的角色叫秦歌,官拜右相,但总体上算是一篇群像文,框架很宏大。
难怪一经在报纸上连载,就火爆全国。
那个时候,林止就入了仰止的坑。
到现在到APP上追着连载,满打满算也有了十五年的时光。
没有停:长评可有什么要求?
退了M号,林止将手机屏上的界面又跳回了群里,在众多闲聊和各种吐槽之间留下了这么一句颇为正经的问话。
高山马上跳了出来,给林止在那儿介绍规则。
长评字数不限,但为了质量有保障,字数最低不得少于1000字。
同时,必须评价为主,剧情兼顾,不然资格说没就没,想哭都没哪处哭去。
高山:仰止大大的意思是先把长评发到文章下,等活动开始后可以以文本形式投稿到个人公众号的后台,他会集中整理,选出个一二三四五来。
高山:至于排名有什么用,礼包里面是什么东西,那就暂时不得而知了。
林止在群里回了一句了解。
而后,他就打开电脑,对着空白的文档思索起来。
他曾经写过很多的文评。
仰止的每一本书,在阅读完之中的一章或一个段落之后,只要有所思量,他都会打开专门用来记录的那个本子,或是一个新的文档,将自己的那些所思所想写下来。
如今十五年的时光一晃而过,他的书架上,已经有一排各式各样的本子,在那里整齐摆放。
电脑连接着的那个硬盘,里面也已经存放了有几个G的文档。
但他从未在公共的平台上将这些文字发表。
如今听闻这个活动,林止也说不上来,他在电脑上打开的这个新的文档,到底是为了什么。
但在半个多小时的增增减减和删删改改之后,林止登录M讯,将这一个文档保存好后,并没有把之中的文字复制粘贴到文章的评论区下,而是将之打包好,直接发给了仰止个人公众号的后台。
而后,他看了一眼时间,关了电脑。
已经是晚十一点整,早就超出了他平时睡觉的点,但林止难得在躺在床上许久之后,仍是没有睡意。
他索性爬了起来,捡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带上电脑,就这样出了门。
直到坐在小车的驾驶座上,手机和钱包被扔在两个座位之间的收纳盒中,林止这才回过神,两手放在方向盘,思绪前所未有的放空。
在京市工作了这么多年,他的存款实则早就够他独自一人活完下半辈子。
但在新一轮的省考之中,他还是选择回到这座小城,做一个朝九晚五的公务员。
说不清是因为什么。
林止向前俯身,同时微微偏头,将百般的思绪都这样掩藏进了那单薄的臂弯之中。
他在回忆过往。
记忆之中,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生活在这座小城的。
即便对这座小城有些印象,在外漂泊这么多年,也随着时光的痕迹,早就磨灭了个干净。
在他的记忆之中,他是先在旁的地方流浪了几年。那时,风餐露宿是常态,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更是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每日不知温饱为何物。
但凭着一个念想,他扛了过来。
从每日在垃圾场捡废品为生,偶尔要与那些猫猫狗狗抢食……
想到这,林止眼睫上下微动了动,便扫到了一处疤痕。
有些痒,但早已结痂。
因此林止并不在意。他身上还有不少的留着岁月印记的刻痕,如果都去在意,日子还过不过了。
就这般苟活了许久。而后,在某一天,他在垃圾场觅食的时候,碰到了一群在这儿找着什么的小混混。
“小孩儿,你,过来。”
垃圾场臭气熏天,肖克在嘴巴上、鼻子上叠了几层的口罩,都不管用。
见手下的那些个人找了这么半天都没把想要的东西找着,他心里火气一点点就起来了。
林止来的不算是时候,正正撞在了肖克的枪口上。
林止没吭声,他不太想惹麻烦。
但麻烦并不是你不去招惹它,它就不会找上门来。
肖克见那小孩儿不理人,闷着的火气一下就炸了。也不用手底下的那些人动手,自己就冲着那小孩儿去了。
林止整个人都冷了下来,却并不想与肖克硬碰硬。捡破烂捡了一天,那些瓶瓶罐罐并没能卖到多少钱,因此他并不打算花钱去买晚饭。而是中途拐道,来垃圾场碰碰运气。
只是这次,幸运女神并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反而像是触了什么霉头,一整天都没什么收获,还要捞一身的伤。
所幸的是,还没打上多久,民警就拿着警棍冲进了垃圾场,将人一一给制服。
“小孩儿,你眼生的很,是从哪儿来的?”
几番询问身份信息无果,让那在早年间见识过无数个犯案分子的民警留了个心眼。在征得他的同意之后,留了指纹和DNA放在了刚建立不久的信息库中。
也正是因为这个民警无意之间的善举,让他在时隔多年的情况下,重新回归到了原生的家庭之中。
可他不记得了。
那些因失而复得而带来的波动极大的情绪和一些旁的东西,他也就无法去感同身受。
他无法理解,也就足够淡漠。
小城不大,一句闲话传个两轮就能变了样,更何况是如此轰动的一件事情。
上城林家那个丢失了有十年的小孩,居然找回来了。
找回来的时候整个人瘦骨嶙峋的,身上竟是没有一块好骨。
同他一样被找回来的,还有陆时。
民警循着他留下来的地址找到他时,他正与陆时一块儿,在桥洞底下啃着几个沾了点泥水的硬馒头。
……
林止闭了闭眼,回想起之前打电话时,陆时被问到目的地,那语气瞬间含糊的模样。
他与陆时有着足够的牵绊。在与家里人碰面的时候,陆时也被认了出来,欣喜之情瞬间溢于言表。
只是后来……
他连一声招呼都没打,就与陆时断了联系。
如今虽说重新联系在了一起,但与过去那段日子,终究是有不同的。
林止抬起了头,将身体重新嵌回在驾驶座上。
不止是关系上的变化,还有……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他与陆时之间的不同,就在于陆时随时都能够捡起重新开始一段生活的勇气,他却被绊在过往那段模糊不清的记忆里,怎么都无法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