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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认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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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令府位于距离三闾大夫府隔了两条街的聚善坊。
门前是一道不太宽阔的街巷,至少和太尉府比起来,容不下两辆四马并驾的华盖。
但是也往来通畅。
郑松烟领着郑思栗进去的时候,有值守的府卫,毕恭毕敬地同她打招呼,唤:“大小姐。”
郑松烟波澜不惊地询问他们,“家主和主母可在府中?”
府卫们认真地回答:“在的,太史令大人刚刚下朝归来,现在应当是在后院的书房。”
她们便径直朝着后院而去。
时正初日高升,和煦的阳光在天地铺洒华耀,为万物笼上一层薄薄的黄晕。
郑松烟没有带郑思栗直接去找父亲郑煦,而是绕过书房,来到母亲施氏的寝居。
施氏正坐在胡床上绣冬衣,听到门外的丫鬟通传,“主母,大小姐回来了。”当即放下手中的针线,夺门而出地迎将上去。
施氏已经很久没见女儿。虽然说大家都住在都城里,隔得也不算太远,但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成亲后便有了自己的小家,她不忍心去打扰他们。
因而,再见女儿,发现她比出阁前稍微消瘦了一些,施氏心疼得不行,拉着她便是左右转圈地上下打量,然后面色严肃地说道:“可是桓羿他欺负你了?”
施氏长得清妍秀丽,弯弯的柳叶眉好像摘自天上的明月,杏眸又大又圆,即使是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也依旧看得出目光里的温柔与澄澈。那是洗尽铅华过后又保持纯真的写照。
郑思栗知道,阿胭的好容貌多半都是来自于她。
郑松烟在母亲的关怀下,委屈得险些落下泪来。水光在她的眼中翻涌,她急忙地摆了摆手,“不是的,阿娘,棉棉哥哥他从未苛待于我。”
棉棉好像是男主桓羿的乳名。
小说中,男主与女主的初遇,恰是郑松烟坐在马车里听桓羿的老师秦驱秦先生唤了一个男子“棉棉”。当时觉得这个乳名过于姑娘家的她忍不住好奇地揭开车帘向外望去,然后彻底沦陷在桓羿的俊美之中。
对郑松烟来说,能嫁给桓羿,是她渴望多年的得偿所愿,她高兴还来不及,桓羿对她又好,她怎么可能会瘦?唯一会瘦的原因便是范偁的不断纠缠,表面作为故交好友时常去看她,实际总是对她提出各种要求:不准她和桓羿过于亲近,不准她和桓羿圆房,不准桓羿睡在她的院子……
而她为了桓羿又不得不答应。
郑松烟心里难过,她不愿再想这些事情,转而拉了郑思栗的手,艰难地扬笑与母亲说道:“阿娘,且进去吧,我有事要问你。”
施氏这才注意到郑思栗,一个长得与自己与女儿很像的姑娘。
一些过往的记忆开始在施氏的脑海盘旋,施氏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强忍着跟随女儿走进室内。不算太大的寝居里,阳光充足,在几案、床头都摆着漂亮的鲜花,有的就直接插在花瓶里,有的则编成花环挂在墙上。除了花,这周围还有书本、针线、茶具……可见屋子的主人是个极会愉悦自己的世家贵妇。
她刚在屋子里站稳,郑松烟尚还没有说话。她便径直走到郑思栗面前,询问:“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岁数,父母可都还安在?”她的语气有些慌乱和急切,微微地还带着颤音,像是轻敲的锣鼓在耳边低鸣。
郑思栗注意到她眼中情绪的波荡,受到感染,有些不知是该为自己高兴,还是该为阿胭庆幸地无奈回答:“见过太史令夫人,回禀夫人,我名唤郑思栗,益州花月镇人,年方十九,自小无父无母,是个孤儿。”
“孤儿,那你……”施氏听罢,已经全身都开始略微摇晃。
她匆忙地想要去抓郑思栗,但是手到郑思栗肩头又害怕地收缩回去,眼里满是泪水。郑松烟适时接着道:“阿娘,她说她是我的双胞胎妹妹。”
“是你当年因为躲避战乱遗失的,后来几经辗转,她失去心智,忘却过往,被人牙子发卖。”
“只是那个时候,我和她都不过才四五岁,为何我就一点印象都没有,她还记得如此清楚?”
同样的,郑松烟也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困惑。她倒不是有心想怀疑什么,而是为了以防万一,说出来总比不说好。毕竟郑思栗出自太尉府,她怕是范偁故意派人接近,为了阻止桓羿为老师秦驱平反,或者想借机陷害太史令府。
施氏却是不以为然地说道:“阿烟,你不知晓,你妹妹她从小就思绪机敏,约莫有过目不忘之能。当年,你还不会读书识字的时候,她已经能背下来一篇《蒹葭》。”
这样的能力,别说是郑松烟,就连郑思栗都蔚为惊讶。
一个明明出身尊贵,又冰雪聪明的女子,却因为意外的走失成为了低贱入泥土里的傻子。
还真是讽刺。
郑思栗慨叹地抿了抿唇,郑松烟则是目瞪口呆道,“那我们带她去见阿爹?”施氏点了点头,“至于到底是不是,总归还要滴血认亲之后才好确定。”
但是,施氏已经握上郑思栗的手。
施氏的手很温暖,纤细修长的,包裹着郑思栗的,带着激动过后的微微使力。
郑思栗对她嫣然一笑,姣好的面容露出花开的春意。施氏不敢探寻这春意背后是经历了怎样的风吹雨打,下意识地转过脸去,偷偷地抹着眼泪。
郑松烟注意到母亲的伤悲,捏了捏母亲的另一只手,“阿娘别难过,或许妹妹是真的回来了呢。”
她们又一起前往书房。
施氏是直接推门进去的,声音有些哽咽地唤太史令大人,“阿煦。”郑煦恰坐在书案面前,抬起头,望着妻子泫然欲泣的模样,忧心忡忡地急忙起身,“夫人这是怎么了?”
他话音刚落,施氏走上前,抓住他的手,“我……我好像……找到我们的女儿了。”
郑煦有些不太明白妻子的意思,“女儿?阿烟不是在桓羿那小子府上吗?雾竹她们也好好的。”虽然郑雾竹不是出自施氏的肚子,但是也叫她一声母亲。至于除了这几个女儿其他的,郑煦简直想都不敢想。女儿走失了,他不是不心痛,只是比起妻子,他更不得不早点接受这个事实。否则一直活在怀念之中,谁去帮助妻子走出来?
施氏猛地摇头,“不,不是阿胭,也不是雾竹,是,是我们原来的雾竹。”
松烟雾竹。郑雾竹这个名字原来是郑思栗的,只是后来郑思栗失踪,派出去寻找的士兵回来说,那样惨烈的战场,绝无可能生还。这才为了纪念女儿,将庶出的次女取名郑雾竹。
现在他的夫人说,真正的雾竹回来了?
郑煦的瞳孔若地动山摇般震惊。施氏随即望向身后,大门洞开的方向,喊道:“阿烟,把她带进来。”
然后,郑煦逆着光,便看见个与大女儿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姑娘。
别的不说,她的容貌是真的能让郑煦相信失去的女儿还活着。
“阿竹?”郑煦呢喃一声,怀疑是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拼命地眨了眨眼,又再望过去,那个小姑娘还在。他不可思议地望望郑松烟,望望施氏,叹然一声,“回来好,回来好……”
郑煦的长相并不如施氏的出色,而是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下巴蓄着浓密的半长胡髭。比起施氏的温柔,刚毅板正更多点,仿佛有些不怒自威的严肃。
但是他的眼眶泛红也同样令人动容。
郑思栗没什么大动作,郑松烟则说,“阿爹,我和阿娘带她来找你,想让你和她滴血认亲。”总归只有事实的证据才能说明事情的真相。
郑煦又再望了施氏一眼,施氏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好。”郑煦下定决心,也逐渐恢复平静。他是个理性更多的人,在面对诸多巧合面前还是更相信验证过后得到的真实结果。遂转身,回到书案面前,拿了一个干净的杯盏,正过来放在桌上,倒入一些清水。接着果断坚决地咬破自己的手指,滴进去一滴鲜红的血液。
而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着郑思栗投去。
郑思栗在无形的压迫中也走到书案旁边,看着那杯子里漾开的猩红,有些恐慌。她试了试去咬自己的手,却在把手放进嘴巴的一瞬就拿了出来,担心万一自己咬了自己也有可能会得狂犬病怎么办?然后,拔下头上的簪子,簪子虽然看上去是尖的,可是和手比起来,并不够锐利,而且金属的东西容易破伤风。
郑思栗怕死地左顾右盼,最后莫可奈何地询问:“有没用过的刀吗?”
划伤口这种东西还是该用专业的器具。
郑松烟想了想,从发间拔下一支银钗,然后拔出末端的珠花,露出一小节寒光熠熠的锋刃来。
“这是范偁送给我护身的,但是,他没想过,我最想防的是他。目前还没有用过,你试试。”郑松烟说着,小心地把簪匕递了过来。
郑思栗接过,仔细检查了上面没有锈迹,又劳烦郑煦点了盏灯,在火上烤了半晌,烤到刃面发红,方比划着往指尖放去。
一滴血而已,应该也不需要多深的口子。
郑思栗轻轻一划,却没想到这簪匕锋利到吹毛断发,眼见手上原本完好的肌肤,慢慢地裂开一个血口子,顿时眼泪都快出来了。
“破就破了吧。”郑思栗一咬牙,把手伸进到杯口。
轻轻的“啪嗒”一声,血落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