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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玩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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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年我们就住进了东宫,这一切对习惯坎坎坷坷的我来说似乎太过顺利了。
而顾隋也许因为宫里的事情太多,归家的时辰越来越晚,每次他回来时我已经睡下,我起来时他已离家去上早朝。
于是我们就保持着这种过于生份的距离,却是在外人眼里看上去最亲密无间的关系。
当然还有一种不太可能的可能,顾隋害怕我,害怕我再对他做出什么超乎理智范围之外的事情,但他对我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难道他是个正常人?
我嘲讽了一下有这个想法的自己,深宫之中,朝堂之上,哪来的什么正常人。
每个人都有病,区别只是在于他们想不想承认自己有病,以及病得轻重罢了。
我总是看不起那些自恃清高觉得自己没病的人,实则他们才是病入膏肓。
为何看不起呢?因为我敢承认,我敢直面对于自己的内心,想怎么做就大大方方做出来,从不在意旁人究竟以何种看怪物的眼神看我。
还有什么是比敢怒不敢言更让人畅快的,明明被我气得要死,可不敢做出一个让我恼怒的举动。
看看吧,这就是人。
污秽肮脏的人。
“小姐,有客人。”
“来了。”
我走到府前去迎,看到来人时脸上多些诧异,“庄哥哥?”
天有黑的架势,他提盏灯站在门口,披风上覆盖一层薄薄的霜雪,紧皱着的眉在看到我后舒展。
这是我离家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本以为不会再有与他见面的机会,亦或者说,我们没有互相利用的价值了。
反正于我是这样的,我不需要他帮我让我娘闭上嘴了。
他解下披风该在我肩上,从怀里掏出画本,“今日想不想看画本子?”
他不明说,我便跟着他装糊涂,“还是庄哥哥懂我,最近日子过得无聊,恰好想解闷。”
个屁。
出了白府,我每天都无比快乐,解闷的方式也不再只有画本子。
我突然觉得他可怜,我现在可以有无穷无尽的地方找乐子,可他只能靠其中一种我不再感兴趣的方式讨好我。
至于为什么没拒绝?
我就喜欢狗摇着尾巴乞讨的可怜样子,我从不喜欢公平。
我白晚音注定是主人,而他们在我面前则永远都是狗,要想法设法耍着花式讨好我,乞求我给他们一个眼神。
什么高风亮节,不值一提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