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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 ...

  •   莫里森站在街头,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早晨的空气。
      洛杉矶的梅尔罗斯大街,当年曾被称作是年轻人的圣地。街道两旁,每一栋房子都被漆得五彩缤纷,墙壁上的涂鸦极尽后现代艺术精华,从主题到内容绝不重样。比起莫里森自己所在的时代,显得既活泼又友善。
      时隔40年重回到这里,如果不是因为他又困又乏,还急着找到莱耶斯,他还真想好好逛逛周围的店铺。
      他沿着街道缓缓前行,循着记忆里的地图寻找标志性建筑的位置。
      “伦敦之靴”鞋店原来这么早就在了,只是它的橱窗里现在摆放的大都是自带喷气式动力的酷炫鞋子,不再是老式的皮靴和高跟鞋;
      “博迪树”书店里竟然还在卖漫画。如今它只出售成功学、名人传记和心灵鸡汤类书籍,感觉店主似乎受到了什么精神创伤;
      其他的那些,全都不存在了。
      莫里森四下张望着,寻找一个显眼的音乐酒吧的位置。
      在他的记忆里,“思念”酒吧是一家非常醒目的店:它的外墙是全木制的,远远看着就让人觉得亲切而温馨。它处在宽阔街道的拐角,有一片可供停车的场地。往来游客必定经过它的门口,经常有人路过觉得口渴,就会进来买一杯饮料,再听听美丽的老板讲述她曾经拥有过的凄婉的爱情。
      莫里森沿着梅尔罗斯大街一路走到拉辛尼加大道,都没能找到那家酒吧。
      这不可能!他惊愕地想。
      当年,他能在三百米开外的一片堆满杂物的废墟中,一眼辨认出潜藏在其中并做了战术伪装的敌人。
      这家酒吧,不可能比战场上的敌人更加难找。
      他又沿着梅尔罗斯大街的街尾走回街头。这次,他在记忆地图里估量了步行的距离和时间。他努力回想着那家酒吧的样子,然后他才忽然想起,酒吧当年的主人是乔安娜的父亲,或许他们父女二人的品味完全不同。
      他猛地在一个街道拐角处停了下来。
      这岂止是品味不同,他想。
      简直连物种都变了。
      莫里森站在一家石头堆砌的建筑门口。高大的落地窗现在还是教堂风格的彩绘玻璃,周围挂着无数的照片,全都是店主跟客人的合影。
      现在还是清晨,这家店还没开始营业。隔着紧闭的玻璃门,能看出这确实是一家酒吧。只是吧台的位置跟莫里森记忆中的完全不一样——它被放置在不起眼的角落,似乎不想喧宾夺主。
      在酒吧的正中,后来吧台所在的地方,刻意地做了凹陷下去的舞池。舞池周围镶嵌着夜晚才会亮起的霓虹灯。
      在舞池靠内的一侧,摆放着一台三角钢琴。
      莫里森抬起头,他记忆中架起“思念”招牌的位置上矗立着四五个小天使的雕塑。在天使脚下,有一块不起眼的金属牌子,上面刻着这家店的名字:“救赎”。
      这到底是个音乐酒吧,还是个教堂?
      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把酒吧开成这样啊!?
      莫里森只觉得自己有满脑袋的疑问。困倦把它们和脑浆搅合在一起,他眼睛疼得几乎睁不开,眼皮沉得像帝国大厦。他向照片墙走去,每一步都像踩在没膝的泥水之中。
      他强打起精神,不断告诉自己要坚持下去。因为莱耶斯还需要他。
      他终于找到了那张照片。
      就是乔安娜给他看过的那张,表面光洁如新,似乎才刚刚拍摄不久。
      照片上有一个还算英俊的中年男人,留着络腮胡子,是这家店的现任老板。
      16岁的莱耶斯就站在他身旁,瞪着黑亮亮的眼睛,身后就是那台三角钢琴。

      莫里森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着店主开门营业,不知不觉靠在门上睡着了。
      直到大门从内部打开,酒吧的主人没料到门口睡了个人,开门的一瞬间,莫里森就向后栽倒,连带他一起跌倒在地,像两块笨拙的多米诺骨牌。
      “哎唷上帝啊我的腰——”他哀嚎着,在地上挣扎了半天都没能爬起来。莫里森迅速惊醒,把老板从地上扶起来。
      “我来早了,没想到店里没开门。”他说,“你没事吧?”
      “怎么会没事!”老板抱怨道,“你来那么早干嘛,这边的店不到中午都不营业,你不知道吗?”
      看到莫里森一脸茫然的表情,他暗暗打量了莫里森一番。随意修剪的短发,手上全是厚茧,帆布衬衫下面是壮硕的肌肉,口音也不太像是本地人。
      想起警方频繁提醒要留神帮派分子,他不动声色地走到吧台后面。
      “你想喝点什么?”他问,把酒水单往莫里森面前一推。
      莫里森看了一眼,一杯柠檬冰水,25美元。
      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最后的财产,那辆皮卡汽车,也给了送他前来的卡车司机。
      “我……我不是来喝酒的。”他低声说。
      “不喝酒就出去。”老板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我看你也不像是来喝酒的。知道吗,小子,我见过的世面多了去了,就你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别想在我这搅出风浪来。”
      “我只是想来找个人,”莫里森说,“就是挂在……”
      “出——去——!”老板突然从吧台下面摸出一把□□。莫里森举起双手,他知道对方一定是误会了。
      “我没有找茬的意思。”莫里森平静地说,“我只想问问您,在您店铺外面,有一张……”
      “你再不离开,我就要报警了。”老板仍然拿枪指着他的脑袋。似乎只要莫里森再继续坚持,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勾下扳机。
      刚刚得到过休息的大脑飞速地运转。属于守望先锋头号谈判专家的头脑依旧敏锐,几秒钟之内,莫里森就想到了解决方案。
      “我只是想找您的女儿!”他大声喊道,保证每个字都清晰地传入老板的耳朵里。“我和乔安娜是同学,是她拜托我过来的。”
      店内的气氛凝固了几秒钟。老板没有放下枪。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他皱了皱眉头,“我没有女儿。”
      这怎么可能?我明明亲眼见过她。莫里森有些疑惑,但他还是坚持道:“真的是您女儿乔安娜叫我过来的。实在不信,您可以叫她来当面问问,她肯定认识我。”
      莫里森知道自己在说谎。40年前的乔安娜并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对说服她有信心。
      因为他知道她恋人的名字,叫基斯。他们深爱彼此,一度到了要私奔的境地。而最终让这美好的爱情故事走入悲剧的,正是眼前这个拿枪指着他的男人。
      他会帮乔安娜重新得到基斯,他也相信,乔安娜能够帮他找到莱耶斯。
      酒吧老板依旧摇了摇头。正当他们两个都疑惑地打量彼此的时候,拐角处传来有人走下楼梯的声音。
      “天哪!爸,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能拿枪指着一个孩子?”
      “他才不是什么孩子,他看起来没比你小多少。”老板冷冷地说,“回去,乔恩。这儿没你的事。”
      莫里森转过头,看到个一脸呆愣的年轻男孩。
      他有着长长的睫毛,俊俏的鼻梁。颧骨和下巴的曲线柔和,给那张脸增添了一种跨越性别的优美韵味。不难想象,假如他是个女孩子,肯定是个远近闻名的美人。
      原来老板并没有说谎,莫里森呆呆地想。
      他真的没有女儿。乔安娜就是乔恩,是他的儿子。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乔安娜的嗓音里有一股好像受过伤的低沉腔调;
      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她父亲死活都不肯同意她跟那个叫基斯的男孩在一起。

      酒吧老板的枪口还对着他的脸,他唯一的希望从女儿变成了儿子,他腰后插着把点45的手枪,一旦警察来了这就是不折不扣的罪证。他不仅改变不了莱耶斯的过去,甚至可能连自身的时间线都会全部改写。这一次,搞不好从监狱里参军的就变成是他了。
      这可真尴尬,莫里森想。然后他忽然想起列盖特说过的话:
      乔安娜年轻的时候非常、非常的喜欢《冰雪奇缘》。
      眼看乔恩转身准备离开,他孤注一掷地喊道:
      “乔恩!”
      男孩停下脚步,疑惑地回头看他。
      “Do you … wanna build a snowman”(*你想不想堆个雪人?)
      乔恩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好久都没说出话来。他重新走过来,上下打量了莫里森好几遍。莫里森觉得,就算是在中国战场跟智能中枢谈判还闹崩了的那次,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我是杰克,”他努力地冲男孩使眼色,“你之前叫我过来,想一起聊聊冰和雪的事……就是自然科学的作业。你忘了吗?”
      “天哪!杰克!”乔恩满脸的惊讶,捂住自己的嘴:“你说的是今天吗?我以为是下周呢!快过来坐!老爸,把枪放下!他是我兴趣小组的同学。”
      难怪她能把他和列盖特耍得团团转,原来年轻的时候演技就已经这么出色了。
      老板终于叹了口气,放下了枪。
      “你都19岁了,还没交上个女朋友,整天就知道写作业,要么就是跟男孩子一块儿玩。”他充满怨气地嘟囔着,“什么时候才能干点正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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