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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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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真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
朝九晚五的工作。
第一天上班回来,小丫头直嚷嚷上班真没意思。一个人坐在那里,给一大堆资料给你看,然后什么也不管了。再要不给你一堆文件,叫你打字,限你半个小时内完成。更可气的是不过是用了一张白纸打文件,当即就被行政部的那个老姑婆骂的狗血淋头。说什么我们是小公司,要懂得节约,打草稿的纸要用废纸。这个文件不是对外公布的,可以用用过一面的稿纸打印。切,这么节约,干脆不要打出来啊,你直接对着大家说一遍,不是连纸也省了?小丫头骂了半个小时,见她没有反应。直说,“沈沈,我真佩服你。我口都说干了,你就什么要说的?还是你运气好,没经历过这些?”
“你认为一个初入职场的人可能不经历这些?”她将播放器设为暂停,抬头望着许真,反问道。
“那你怎么没反应?”许真走到她身旁,“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可笑?哪点?”她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坐下吧。忙了一天,很累吧。”
“不累。只是有点难受。第一天去就被人骂。老姑婆,脾气那么差,难怪没人要。咦,你在看电影,又在偷懒。”许真坐了下来,瞄了一眼屏幕,是《士兵突击》的画面。有些受不了地说,“沈沈,这几集你看了无数遍了,怎么还在看啊。不烦吗?”
她摇头。
“有什么好看的,傻乎乎的,长的也不怎么样,真受不了你怎么看的下去?”许真凑过头来。“你看他,什么叫想头都不懂,真是傻的要命。”
“也许我们比他聪明,起点比他高。可是,最开始,我们都是那样,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做,别人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也不自信,总认为自己比别人差。许三多呢,是夸张了点,可是在他身上确实能看到很多时候我们的影子。失落时躲在某个角落暗自心伤,受排挤时孤孤单单的背影,为了某个目标坚持不懈的傻劲。其中个中滋味,大概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有体会。至于为什么喜欢后面几集,那是我的原因。我喜欢女强人,可是自己不是那个料。连带着看所有的东西都只喜欢成功的那一段,失败的那一段中总会不自觉的就丢弃掉了。”
许真听了,想了片刻,很不给面子地说,“沈沈,其实你是个胆小鬼。”
“呃?”她脸上出现一片黑线,随即大方地承认,“你看出来啦。告诉你哦。上小学的时候,每次爸爸送我到学校后,我都会拉着他的袖子不让他走。不是舍不得爸爸,而是怕那个女老师。要是功课没做好,她会用藤条打手,揪眼皮。每次老师点我回答问题时,我都会发抖,那个手抖的别人都为我担心。一直到大学读完,我都从不举手回答问题。”
“沈沈,像你那么乖的孩子也挨过老师的打?”
“恩。有一次。一年级的时候。那次是要抄写生字吧。记得那一篇课文的生字写了三遍了。我想少写一遍老师也不会发现。于是,回家后就只顾着玩。其实,每次写完后老师都会打分的。我却认为不会被发现,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好像打了五下吧,手都肿了。那是唯一一次挨打。揪眼皮,是对其他同学吧。可是每次想起来,都像是打在自己身上似的。那么多年过去了,每次提到它的时候,都当做一件童年的趣事来讲。大概只有自己知道,这里曾有多怕。”她指了指自己的心。“看电视看小说,看到那些灰暗的片段,就像看到了埋藏在深处的自己。它使我想起那些日子有多晦涩,多难受。所以,仅仅是故事,也一遍就好了。”
许真拍了拍她肩膀,说,“沈沈,别怕,以后我罩你。”
“你呀,先改改你的牛脾气吧,不要动不动就和别人打架。”她拿下许真放在她肩上的手,“君子动手不动口。”
“好了,别又来一大段道理了。你知不知道,沈沈,你有时很烦,很固执。和唐僧有的一拼。”许真说完。伸手关掉她的播放器,“今天就听我的,这几集你看了太多了,就别再看了。洗洗,睡觉吧。你看你熬夜,熬的都有黑眼圈了。”
“我还有一篇小说要赶。你先睡吧。”她起身,泡了一杯咖啡。
“又喝咖啡?”许真皱了皱眉头,不太认同地问。
“恩。提提神,严重卡稿,这几天再不赶一下。这个月底我拿什么交稿。”她坦诚地说,“你别担心我啦。都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习惯了。”
“你也知道你年龄不小,经不起折腾了。沈沈。”许真说完,关了她的电脑。
“许真,你……”
“睡觉。”许真走出她的房间,做了个鬼脸,很无辜地说。
她笑了笑,这丫头。
把门关上。
房间里恢复了一贯的宁静。
她重新开了电脑。
这个故事写的极慢。好像忘了怎么写故事一样。以前写的时候,一天写个几千字到一万字都没问题。那些情节,源源不断地从脑海中冒出。可是,现在,故事越写越平淡,淡的像白开水。整个故事看下来,没有半点波澜。即使跳过一大段,也不会影响阅读。可是,她现在就喜欢这样的文字。以往大爱的桥段,都无法用在这个故事里。只是一点一点地在堆砌。前面写好的,重看好几遍,修改好几次,才觉得满意。不改好,就不想往下写。往往好几天过去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静说她太追求完美了。
不,不是完美。她希望每一次展现在读者面前的都是不同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对人生不同阶段的思考。大一岁,思考的也不同了。如果她写的东西仅仅还停留在原先的思想,只是单纯的重复,那有什么看头。还不如不写。
有时候看到邮箱里的那些信件,那些喜欢她文字的人给她的留言。她一直在想,这么多年了,原来喜欢她的文字现在看到她名字就远远绕道的不少,原来没感觉现在慢慢喜欢她的也不少。原来喜欢的有些还继续喜欢着她。她们真的是喜欢?还是只是单纯因为一路陪着她走过来,是一种习惯的延续?
她也有自己喜欢的作者。年少时喜欢甚至当作偶像的那种。现在,有些还在写,有些已经远离这条路了。有时看到她们出书的消息,去翻翻,是完全的失望。小说还是小说,爱的轰轰烈烈,全然的精彩,却不再是她喜欢的了。当初她们带给她的震撼与感动,现在完全没有了。
静说她想的太多了。小说就是小说,能吸引读者掏腰包就行。你管它有什么内涵,有什么进步。不就是一个故事吗?糖果文学本来就是瞬间的感动。你不能指望这样一本小说能流传千古。
是吧。也许钻入死胡同了。她最初写小说的目的不过是自娱自乐。把自己的喜乐放进小说里,让里面的人物记录自己生活中发生的事。文字只是一种情绪的宣泄。可是现在,她在斤斤计较,在想她的故事是否出彩,是否会赢得读者的喜欢。写字的目的已经变质了。
她停止敲打键盘。
一个故事,不停地写,不停地改动,是否真有值得它改动的意义?
有点混乱。她得好好想想。
故事的结尾一开始就设定好了。这一次,是个温暖的结局。一直写悲情的文字,读者给她的定位就是一个虐字。可是年纪越大,心境慢慢的变平和,越发不喜欢悲情的故事。她不想写了那么多,两人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劳燕分飞。也许现实里因为种种理由两人分开了,不再有交集。可是,小说里,她是女王,她可以主宰他们的爱情。
很威风,是不是?
她右手支撑着下巴,很开心地笑了笑。
她和他的爱情,就快修成正果了。好期待!她这个女王还在罢工,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让一对有情人总处在误会的状态下,不能见面。真是大大的坏蛋。
她重又把双手放在键盘上,盯着屏幕,敲起她和他的爱情来。
写到很晚。肚子又闹罢工了。
备好的零食早在看电视时三五时拿一点就偷吃光了。
这几天过着晨昏颠倒的日子,没什么食欲,也没去买。
眼下,要她吃下一头牛,恐怕都不成问题。
人家说,吃一堑长一智。
她可是吃了好多次闷亏了。
虽说她笔下的女主角都有一手让人羡慕地要死的好厨艺,她写起来也头头是道。可很不幸,她不善长。
因为做的味道总不够,所以去超市买食物的时候也很少逛蔬菜熟食区。家里的厨房,冰箱常年都是摆设。只有在偶尔的心血来潮时,买一些面,米放进去。米会买很多种,糯米,粳米,泰国香米。她很喜欢吃糯米,香香的,煮一锅豆子排骨汤,添一碗糯米,那味道好极了。她一直怀念中学时候在食堂吃的那种味道。每次一想起来,满口迎香。
她去厨房转了一转,还好,还有些粳米。舀了小半碗米,洗净,把电饭煲开了,放两碗水,开始熬粥。粥要熬的好,需要一定时间。她蹲在旁边,小心翼翼得看护着。她心里住着一只恶魔,用电器的时候总害怕一不留神就爆炸了。她见过一次,当时吓的好几个月不敢碰电器。熬了半个小时后,水开始往上溢了。她拿着勺子轻轻地搅拌,米饭的香味顺着水气直钻入鼻息。
忙了大半会。熬的差不多时,拔了电源。用勺子盛一小碗,关了房门,躲在房间里慢慢地吃。
一个人的世界,不会被打搅。更重要的是,她不想被半夜起床上厕所的许真看见。那丫头,总认为她是缺少男人的照顾,才把自己弄的如此狼狈。若是有一个男人在身旁照顾她,她就不会如此辛苦。
男人。她写过不少,每个人都有一个温和的面孔,不滥情,对女友疼爱有加。每一个都是极品。有时候写到忘我处,她都恨不得自己是笔下的那个女人。有人疼,有人爱,永远做着一个不会醒来的美梦。可是,梦也会渐渐淡忘的。每天早上醒来,想想前晚做过什么,有做梦没,完全没有印象。年少时那些幻想,麻雀变凤凰,嫁入豪门;投资股票,一夜暴富;和长安结婚,生一对双胞胎,然后幸福美满过一生。这些梦,好像从来不存在过。
吃完粥。胃有些难受。勉强站起来,洗完碗,收拾一下厨房。回到房间里,在床上躺着。
她用手轻轻按着肚子。天快亮时,疼痛才稍微减轻了些。
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听见开门的声音,她才有了睡意,慢慢闭上了眼。
一天,又是一天。
这三年,过过多少这样的日子?
在“等一天”喝酒的时候,蓦然发现店里多了些年味。圣诞树,红灯笼,古色古香的吊灯。提供的套餐里也增加了一些具有浓郁年的色彩的食物。这间酒吧,最独特的就是它的风格。
时时刻刻都给人一种很放松很温馨的感觉。
店里很忙。仿佛今年过年不回家的人一下子全都挤在了这个小屋。阿精忙着招呼客人,和她寒暄一番后,又忙着招待其它客人。
这里的客人,大多是常客。和阿精的交情不比她少。
她喜欢这里。这里相对于其它地方比较安静,也比较安全。来这里的大多是上班族,各种小道消息在这里汇集,随便抓一个都是劲爆点。没灵感的时候,心情烦闷的时候,来这里透透气,听着别人天南海北的瞎聊,会有很多感触。
在这里,她是个另类。很多人来这里,都是成双成对,或几个人约在一起。一个人来的,也会四处猎奇。唯有她,好似这里的一个雕塑。谁都看着,却和谁都没有关系。
阿精稍微空闲时,坐在她身边。问她,“你去抽脂了吗?怎么瘦成这样?”
“你该羡慕我长不胖。”十六七岁时,身体像个膨胀的皮球,吃什么都无限扩张,就连喝水也能长的胖胖的。短短几个月,体重增加了近七公斤。那时候女孩子都爱美,在卫生间洗澡时一看就知道谁的身材好。她看着自己日益增加的体重,看看班上长的最胖的那个男同学,恐慌了好久。妈妈还开她的玩笑,我们家的南南长大了,知道爱美了。一直进大学,她的体重都没有下降过,最高的一次接近60公斤。比起那时的体重,现在真的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
“得了吧,瘦成这样,有什么好羡慕的。你呀,完全是浪费粮食。”阿精开始念叨道,“你知不知道最近物价涨的多厉害。一根白萝卜就要三四元,鱼啊肉啊就更不用说了。再这样下去,大家都喝西北风吧。”
“你在埋怨你的酒吧不赚钱吗?”她可没忘记阿精的外号,钱精。也不想想,她现在可算是个超级富婆,在她这种穷光蛋面前抱怨,简直是找骂。
“不,我在抱怨你为什么不早点结婚?”阿精一本正经地说,“你看,你结婚了,多了一个男人。男人有同事,有兄弟,兄弟有兄弟,有老婆。你算算,那么多人,酒吧生意会增色多少。”
“也许会减少呢。”她打断阿精的发财梦,煞风景地说,“有了男人,我会在家相夫教子,做一个贤妻良母。至于男人,也会管的紧紧的。和狐朋狗友出去混,门都没有。酒吧呢,是绝对不允许来的。这样算来,你抓住我这个现有的客人比较现实点。”
“啧啧啧”阿精连声感叹道,“没想到你占有欲那么强。不过,男人可不能那样管。关的久了,哪天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你想拉都拉不住。这点,你去跟格格学学。她家那头野马,以前多风流,结了婚后跟绵羊似的,多温顺。”
“你确定那是绵羊?”她知道那个女孩和那段婚姻。那是一个传奇。一个商业巨子,一个灰姑娘似的富家小姐,一段商业联姻。利益背后,充满着各种传说。前些年报纸上随处可看到对他们的婚姻的报道。各种说法都有。这两年,才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她有幸见过几次。很特别的一家三口。和阿精儿子玩捉迷藏的小男孩,与朋友喝酒的男人,坐在位子上发呆的女人。三个人,各自做着自己的事,似乎毫不相干。只是偶尔的眼神交会,让人浮想翩翩。
“严格算起来,他是一只披了狼皮的羊。”阿精一本正经地说道,“他老了,该退了。现在年轻一辈的,各个有所作为。尤其是叶家的几个男人。一个叶长风已是一只猛虎,再加老二叶长歌,老三叶长安。叶家的事业可是如日中天。”
“你这是在夸他们吗?”她搞不懂阿精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和他们认识那么久了,他们的能耐你还不知道吗?还是今天提出来,有什么特别意义?”
“没。”阿精顿了顿,“有人告诉我一件往事,令我生了好奇心。沈南,你和叶长安只是同学?”
“你想知道什么。”她笑着问,“那个告诉你往事的人没告诉你我们的关系?”
“他说了。”阿精面不改色地追问,“但是我想听你说。女人口中的话更为真实。”
“你别忘了,我可是个以编故事为营生的人。”她说。
“无防,那更精彩。”阿精三两拨千金地说道。她瞧见调酒师打的手势,有老朋友来了吗?她回头,见正朝他们走过来的两个人,莞尔一笑。啧啧,来的真是时候。
“我们以前是恋人。”她坦承。对于那段关系,没什么可隐瞒的。“交往四年,毕业一年后我们分开了。他去了国外,我来了这里。后来的事你都知道。还有什么要补充吗?”
“几年的感情三言两语就说完了,那几年,就那么不值得回忆?那个人,就那么可恨?爱之深,恨之切。如果五年的时间都让你放不下这段感情,那可否说你根本对他余情未了?”阿精示意后面两个人在附近找个地方坐下,接着问道。
“你在替他不值还是为我们这段感情?”她问道,“一段过去的感情,无论曾经多么美好,都只是过去的。恨不恨,爱不爱,再谈论,有什么意思?它能让我们重置起这间断的五年吗?能让我们感情如初?阿精,你在感情上比我走的远,你应该知道对于过去,最好是让它过去。即使余情未了,即使想重新开始,过去也不能代表什么。我们不能抱着回忆过一辈子。”
“这么说,他出局了?”阿精同情地望了后面两眼,见沈南的酒杯已空,忙招手叫服务生送上酒来。
她撬开瓶盖,给沈南倒满。
“这么大方,你请客?”沈南问她。
“没问题。”反正有人会买单。阿精瞄了眼后面的男人。
“对他的感情,老实说,曾经是爱恨交加。现在的他,就和许多失去联系的同学一样,曾经在我的生命中确确实实地存在过,可是他的身份现在就是一个失去联系的朋友。如果当初他答应让我等他,那么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会很欣喜地接受。他是好还是坏都无所谓,至少我等到了。但现在,我们有那么多年没联系,他现在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我是好是坏他也不清楚。仅凭过去,这对谁都不公平。一段感情的开始,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相互了解。我只能说,我们两个现在,就像是两条有过交集的曲线,未来还会不会有交点,谁也不清楚。”
“好了,不提他,说说将来你打算怎么办吧?”见她的杯底已空,又倒上满满的一杯。“咱们认识也有五年了吧。水到渠成,细水长流的感情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就像格格和学弟,他们一开始虽然是夫妻,可是比陌生人差不了多少;我和欧阳,在一起吵架的时间远比和睦相处的时间多。感情的模式是没法估算的,年轻的时候走过一段弯路,相逢后又在一起,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在感情上,你是个专家,只是不要因为自己莫名的坚持而放弃一段良缘。”
接连喝了两三杯,有些飘飘然,可是头脑异常清醒。“今天你怎么总提到他,他对我根本没那意思。你多虑了。”
阿精笑了笑,没继续这个问题。转念,见瓶底已空,说“看不出来你酒量这么好。平时总是一小杯一小杯的,真是小瞧你了。再来一瓶如何?”
“醉了你负责送我回家?”沈南摸摸脸,有些发烫。
对酒,她没有强烈的渴求。酒的味道,除了她常喝的几种,其它的口味都不习惯。记忆中,喝的最多的那次是五年前的毕业聚餐上。那晚,大家都喝的很多,她也被灌了许多酒。
“没问题。”阿精盘算着,这个大好机会,相信后面那位不会无动于衷吧。“快过年了。今年回家吗?”
“不回。”她摇摇头,“在老家,过年就是图个热闹。可是,近些年,村子里的人都出去打工了,为了节省回家的车费,极少会挑过年的时候回家。整个村子里,你看到的都是年迈的双亲和年龄偏小的孩子。我离家的时间多,小一辈的基本上都不认识。回不回去都一样。”
这也许是她们这一代人的悲哀。小的时候极其向往在大城市生活,拼了命地读书,考大学,在城市工作,逃离生养她们的小镇。在百般努力下,在城市里是生存下来了。可是,究竟不是一个温暖的家。而属于家的那个地方,也已回不去了。
“春节回家人多,不回去也好。留在这里或许有惊喜。”阿精语带双关。
“惊喜?是指什么?”酒的后劲上来了,头有些痛,她醉眼迷蒙地问,“你不会把我卖了吧?”
“你当我是人肉贩子啊。”阿精没好气地说,“瞧你一身骨头,也卖不了多少钱。”见她眼皮快合上了。忙说“时间不早了,我找人送你回去吧。”
她听话地趴在桌子上。头好痛,好重,好想睡觉。
阿精转身向后面的人走去。
“她醉了,你们谁送她回去?”
“不是你一个劲地给她倒酒,她能醉?阿精,你居心不良。”
叶长风看了一眼一进门就一言不发的弟弟,说。
“我居心不良?那也得有人买账才行。”阿精瞟向叶长安,“你说,是吧?”
“她不喜欢酒,以后别让她喝那么多。”长安说。
“有人想买醉我也不能拦着吧,开门做生意要的不就是和气生财。”阿精不以为意,“她爱怎样是她的事,你又不是她的谁,管那么多干吗?”
“现在不是,但不代表以后不是。”长安转头对叶长风说,“大哥,我送她回家。”
“想清楚了?”叶长风问。
“我只知道我不能放下她不管。”
叶长风没说什么。
“你会站在哪边?”阿精低头问叶长风。“听说你家太座不喜欢她,你这个做大哥的呢?”
“你为什么这么热衷牵红线?”叶长风问,“就不怕是段错误的缘分?”
“不试试怎么知道。”阿精说,“我相信我的眼光。”
大哥和阿精还在说着什么,他已经走开了。
她趴在桌子上,眉头紧锁着。桌上摆着三四个空瓶子。那么多,明天醒来少不了头会痛一阵了。
但愿今晚不会下雨吧。否则……
他们班是一个很特殊的班,每年都有学生从里面出去,然后又有一批成绩好的学生进来。三年里,进进出出的同学很多。六七十的班级里,三年淘汰下来,大约有百来个人。这在毕业前的聚餐上显得尤其热闹。
毕业聚餐是在学校旁边的一个火锅城。
请了系上的领导和老师,中途离开的一些同学,有十来桌人。
好多同学已签了外地,还有一批保送到其他省份的研究生。毕业聚餐一过,绝大多数同学会离开这个城市。也许至死都不会相见。
因了这层原因,敬酒时大家都不推托,会喝的,不会喝的,每个人都卯足了劲拼命灌酒。
敬完老师,桌与桌之间也开始相互敬酒。
直到告一段后,班长站起来,走到他们身边,包间里立刻安静了下来。
班长说,“叶长安,沈南,作为我们班唯一的一对班对。四年了,感情一直如初。你们俩一直是我们羡慕的榜样。以后可能见的机会不多了,我提议大家都敬他们一杯,如何?”
“谢谢。”他说完,举起手中的酒杯喝了下去。
他看看站在身旁的沈南,灌了那么多的酒,她的脸已经红了.。她握着酒杯,看着被倒的满满的一杯啤酒,有些为难。
他了解,体贴地接过她的杯子,说,“沈南不会喝酒,你们就饶了她吧。这杯我替她喝。”
“不行,不行。我们要看沈南喝。”下面的同学嚷嚷着。“沈南,沈南,沈南。”
绕不过他们,沈南拿回酒杯,吸了一口气,一口气喝了下去。
一杯喝尽,他们没放过他们,反而所有的乐趣都转到了他们身上。
有人嚷嚷喝交杯酒,有人嚷嚷要看打KISS,有人嚷嚷要他们对唱情歌。
饶不过大家的兴致,他和沈南灌了一杯又一杯的酒。
到最后大家都尽兴了,才放过他们。
之后移步附近的KTV包房唱歌。
出来的时候,他担心她难受。问她,“还好吗,要不要回去休息?”
“不用,难得大家高兴,我们一块过去吧。好多同学以后都见不到了。”她靠在他肩上,低低地说,脸上的红晕一直未散。“幸好,我们还有彼此。”
他没说什么,只是紧紧握住她的手。
在TKV包间里,大家都很疯狂。
班长拿出两年前在青城山旅游时拍下的场面,好多人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
是啊,转眼四年就过去了。
我们在一起度过了最美好的四年。
出来时,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他看看身边的她,好像已经睡着了。醉酒的人都会闹一阵,她倒好,睡的那么沉,那么香。
他不忍叫醒她,背起她,朝他们住的地方走去。
那晚没有月亮。
天空下着雨。
五月底,雨似乎来的更多了。
通常在晚上来临,一到白天就停止了。
路上有些泥泞。
雨滴上身上,风吹来时,有些冷。
她醒过来几次,问他,“长安,我们是在回家的路上吗?”
“恩。”他点点头,“冷吗?”
“不冷。”她说,“你放我下来吧,你背着我,很重的。”
“你知道啊,每天还吃那么多,你看你,肚子上的肉又涨一圈了。”他腾出手来,掐了掐她肚子上的肉。
“哪有。”她拍掉他的手,不服气地说,“我可比以前轻多了。”
“那你以前岂不是很胖?”他不忘糗她。
“你什么意思啊!”她噘噘嘴,“现在就嫌我啦?”
“哪敢哪敢。”他说,“我还没把你拐到手呢?”
“那拐到手呢?”她问。
“恩。”他沉默半天,不开口说话。
“你要是敢和我分手,我一辈子都不原谅你。”她说。
“真凶。”他拍拍她的脸,“我是不是给自己找了个妻管严?”
“你答对了。”她说,“叶长安,你这辈子认命吧。哈哈!”
回到住的地方,他放下她,她撒娇道,“再背一下下,这是你第一次背我呢。”
“以后有的是机会。”他说。“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烧热水。”
折腾了一宿,两三点的时候终于睡了。
第二天醒来,不见身旁人大呼小叫。触手一摸,天啦,好烫。
宿醉加上淋雨感冒发烧,折腾了好一段时间才好。
她直嚷嚷,再也不碰酒。
一别,都那么多年了。
他抱起她,朝门外走去。
他的车停在外面。他打开车门,将她放在后座,然后向她的住处驶去。
小南,你说,过去不能代表什么,那我们就创造美好的未来。
你说,你不了解现在的我,那么从今天开始,我们慢慢地开始相互了解,如何?
镜子碎了要粘合成一块完整的镜子是有些困难。可是,不去试又怎么知道不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