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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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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后,我回忆起来,一直都不记得我先跟张乐吵了一架,只记得那个男人。他看似斯文,却不停的问我问题。然后他打出租走了,我上了公交回家。再无交集。
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带高二年级的语文。为了保证升学率,一中有不成文的规定,只有四年教龄的人才能带毕业班。而实际上,四年教龄的人一般都带不了毕业班。但是,有个人倒是差点打破了这个规定。那就是何夕。何夕是F大研究生毕业,功底扎实,长得又好看,男生都巴望着上她的课,女生又觉得她很有亲和力,也喜欢上她的课。她来到一中两年,不管期中期末考试,所带的班级考试成绩都在年级排前三,连那些个老教师都觉得自愧不如。感慨“江山代有才人出”。语文组主任有意叫她带毕业班,可是,何夕推辞了。这次不是因为她懒,而是她恋爱了,要结婚了。
何夕的未婚夫是个很帅的男人。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居然漂亮的人都赶到一块去了。秦天。他的名字。我们这里前后鼻音分得不是很清楚,听起来,倒像是“晴天”。我突然想起来何夕的博客。几乎所有的开头都是:sunshine。所有的博文以书信的方式书写,但是写的都是她自己的生活。我一直以为何夕是在写小说。原来不是。是写给现在等她的男子的。
夏末的季节,他穿着碳黑的衬衫,笔挺的西裤,衬得身材愈发的好。站在落日的余晖下,靠着学校门口的灯柱。引得路过的女生频频尖叫。
“你怎么又来了?”何夕走过去,怒问。但是脸上倒看不出生气的神情。
“来接你呀。”秦天回答的相当自然。
“我又不是不会回家。”
“哼,”秦天从鼻孔里喷出一口气,“你会坐某些老师的自行车回家。”
是这样,何夕晕车,除了自行车和摩托车,她晕所有的车。所以她一般都是步行回家。因为学校里觊觎何夕的人太多,总是有不少男老师骑着自行车就要送她回家。我说过很多次了,何夕很懒,她也懒得走路,就上自行车。这些都是发生在我来一中之前的那一年。后来跟我合租,也没见有人骑自行车来搭讪了。结合博客,和秦天知道这些往事,我想她们应该是以前谈过恋爱的。
“你好,赵老师。”秦天居然还记得我,尽管他说的中文相当的不标准。他是华裔。
“你好。叫我良辰就好。”我说。
“哦,良辰。”他说着,然后掏口袋,双手递过来一张金黄色的卡。
我怔怔的望着他。
“这是三厦的VIP卡,买任何商品都有九折优惠。只有100张,绝对的limited edition.”
“啊?”我不敢接。怎么我最近总是收到限量版的东西呢?
我知道三厦是一家大型超市,据说里面的东西价格不菲。原来三厦是秦天的公司。何夕啊,你居然也钓金龟婿。我想哭诉。
“这半年,多亏你帮我照看何夕。”秦天还伸着手。
我再不接,倒显得自己矫情了。“只是,”我说,“我去三厦买的东西很少哦,会不会浪费了这张卡的价值?”
浪费是可耻的。我的人生格言。
“不会,这是某人营销的手段。”何夕瞥了一眼秦天,说。
“啊?”我没懂。
“嘿嘿。”秦天讨好般的对何夕笑。
“那,良辰,我们走啦。”何夕说着就往前走。秦天立刻跟上。
远远的,我听见何夕的训斥声。
“叫你说了多少遍‘限量版’,你居然又说英语。”
“忘了嘛。”
“你怎么这么笨?我怎么就给你当家教了呢?”
……
何夕给秦天当家教?如果当家教能钓到金龟婿,我开始遐想,我会不会也碰到像秦天一样的男人?
还没开始遐想,我便拼命摇头。回家吧。我对自己说。
既然何夕要结婚了,自然不会再跟我合租。我也只好搬回家里住。因为,我不敢一个人住。
我怕黑,准确的说,我怕鬼。虽然我是成长在新时代下的青年,接受唯物主义观念,但是我还是怕。总觉得世上是有鬼的。从开始独自睡觉开始,我进房间的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所有的柜子,看看里面有没有藏什么东西。掀开窗帘,看里面有没有躲什么东西。然后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再然后趴在地板上,看床底下,每当这个时候,我生怕下面有一双幽蓝的眼睛发着光定定的看着我。幸好,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睡觉的时候,我喜欢用被子把整个脑袋都包起来。起来的时候,总是顶着鸡窝似的头发出现在我父母面前。我爸妈极少出差,就是参加教学研讨会也都是一起的,所以我永远没有机会在我爸出差的时候爬我妈的床,估计就是有也会被踹下来。多少年来,我一直保留在在睡觉的时候开着灯的习惯。我知道这会浪费资源,而浪费是可耻的,但是,我想说,我已经用吃的弥补了,不能要求我做的太完美。上大学的时候,刚开始我也买着床灯开一整个晚上,但是室友受不了,我只好关掉。可是我发现,走廊上面的灯光居然可以照到房间里来。我兴奋了,不怕了。跟何夕住比较自由,她是那种躺下就能睡着的人,我偶尔跟她一起睡,开着灯她也不介意。但是她走了,打死我我也不敢一个人住。开着灯也不行。
我上人行道,从包里掏MP3,把耳机塞到耳朵里。我喜欢听歌,尽管我五音不全。就好像美食家不是都会做菜一样,你不能要求听歌的人都会唱歌。
我边走边开MP3,室外的光比较强,我看不清屏幕上的字。一低头,耳机掉下来,我抬起的脚一顿,生怕踩坏了耳机,不想一下没站稳,直直的摔下去。
“呸”,我吐掉刮到我嘴边的一根草梗。狼狈的爬起来。我走的慢,又在门口逗留了一会儿,放学的高峰期已经过了,但学校附近还是有不少学生。她们经过我时,吃吃的笑着,对我指指点点。我一点也不介意,拍拍膝盖上的灰。正准备往前走,却突然听见有刹车声在我耳边响起。下意识的回头看,本田 CR-V 。
“赵小姐。”是两个多月前在希尔顿喝醉酒的男人。
“Hi.”我打招呼。
“要不要我送你一程?”他问。
“好啊。”我绕过车头,走到车子右侧。他从里面推开门,看着我坐进去,系上安全带。
“好了吗?”他问。
“好了。”我点头。
“去哪儿?”
我报了我家的地址。然后问:“你知道吗?”他说话不像本地人,我担心他找不到路。
“我有GPS。”他指了指车前的一个小仪器。
既然这样,我就不担心了。我没再说话,开始摆弄自己的耳机。摔坏了,我心疼的想。不对,应该说是踩坏的。又要重新买了。从我拥有MP3开始,我就开始了买耳机的漫长旅程。我的耳机总是坏,不停的坏。我想我砸在耳机上的钱应该够我再买个MP3了。
“坏了吗?”他开口问。
我叹气,往后靠了靠,腿前伸,做挺尸状,“是啊。”
“我这里有个SONY的耳机,我平时不怎么听,要不你先用着?”他从小抽屉里拉出一个黑色的耳机,塞到我手上。
我拿起来看,“是真品吧?”
“嗯,是很久以前随身听上的。”
“好东西就是好东西。这么久居然都没坏。”
“那你先拿着吧。”
“不要。”我摇头,把耳机放在车前。
“为什么?”
“我们又不熟,我怎么能要你东西呢?”
他松开握着方向盘的左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放在我这里是浪费,浪费是……”
浪费是可耻的。我那天晚上在他面前说过不下十次,直到他说要把桌上剩下的菜打包带走我才停止说这句话。
“好吧,”我举手投降,“谢谢你!”我把耳机插在MP3上,开始听歌。
“这么喜欢听歌?”他又开始问了。为了保护耳膜,我把音量一向开到7或者8,所以他说什么我听得清。
“知道吗?”我扯下耳机,“我跟MP3有革命的感情。”
我高中的时候买了第一个MP3,那个时候我当宝贝一样带着。下课听,走路听,连睡觉都听。直到有一天放学,我开着MP3听歌,身后是一辆疾驰的摩托车,险险的擦着我的胳膊飚过去。而之前,他按过的数声喇叭我一声都没听到。我爸那个时候还是一中的主任,正好下班,看着我差点被摩托车刮伤。回到家,他就没收了我的MP3。我不给,攥在手里。他抢过去,所在书房的抽屉里。那个抽屉只有一把钥匙,被我爸随身带着。我大声吼:“为什么要没收?”
“你自己明白。”我爸冷冷的说。
“我保证以后在路上不听了。”我起誓。
我爸没睬我。
“我保证以后只在家里听。”
“……”
“我保证以后只礼拜天听。”
“……”
我不保证了,我把下一次的月考考砸了,年级第三。我爸知道我是故意的。他跑来问我:“怎么样才肯考第一?”
“把MP3还我。”我觉得自己当时真的很酷。
我一直听着MP3到了大学,有着革命般的感情。
“你知道的吧?那个时候的MP3内存好小。只有128MB还是125MB来着?”我有点记不清了,扭头问开车的人。
“我不知道。我不是你一个年代的人。”他笑笑。嘴角扬起来的笑很温柔。
“你今年多大?”我问。
“33.”
“代沟……”比我大十岁,果然不是一个年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