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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情有独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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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依旧是不知该如何称呼,索性便还是选择性忽略。
向晚轻声开口:“其实我可以自己来……”
“看肿起的程度,没伤到筋骨,先消肿。我让人叫了医生过来,疼也忍着点。”
钟竞谋话音刚落,向晚更是觉得窘迫。
她其实想说,她没那么娇弱的。
见蓦然一时无言,向晚轻柔的声音打破了空气中越发寂静的因子。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这处叫锦园的地方,是地处于郊外的一座庄园。占地面积不大,却十分复古精致,似乎是年代久远的原因。与周围的一座座别墅和现代化建筑相比,倒是多了几分格格不入的韵味。
“嗯,这是我父母生前的住处。”
钟竞谋并未抬眸,声音依旧低沉醇厚。
若说这个男人贯日里成熟清冷,此刻却多了抹儒雅,其中依旧夹杂着不可分割的低调。
饶是交集不多,向晚也能察觉出男人似乎很少提及他的家事。
正想着开口说些什么,不远处推门的动静打破了正欲沉思的大脑,向晚看着李任庭带着一身白大褂的医生匆匆赶来。
“先生,医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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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的夜不再绵长,微凉的天空早早便露起了肚白,恰恰被一夜浅眠的向晚精准地捕捉到。
若说失眠的原因,除了脚踝处的阵痛不时传来,更多的则是因为隔壁房内的某个男人。
昨晚医生走后,男人将她抱进楼上的客房,转身便去了书房。临走前留下了一句:“洗澡记得避开伤口。”就不见了踪影。
不是不动容的。
在早已没了爱的世界里,即使是被人施舍的一个动作,她也会感激涕零。何况是男人一次次伸手去给浑身冰冷的她取暖,令她沉寂多年的心弦被猛然撩拨。
没有安全感的女人,似乎天生会选择张开双翼去保护自己脆弱不堪的灵魂。她不是不懂孟行承暗示多次的言语,也不是没想过要去给自己找个依靠。总是逃避的原因,不过是害怕自己孤注一掷后,被瞬间抛弃而已。
孟行承给不了她想要的安全感,她一直清楚。
之所以没去说清楚,是暂时没有恰当的时机去表达。孟行承对她的了解早已深入骨髓,也许如今只有缓兵之计才是解决问题最恰当的方法。
只是如今越发惶恐的,是脑海中不时地浮现出的男人的脸,和对他逐渐产生的依赖感。
向晚想,可能她是疯了。
似乎微微透亮却又相当安静的房间内更容易放大人的感官,一夜的时间,向晚终是明白了一个问题。
她不是疯了,是对这个男人产生了本不该有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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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天彻底透亮,向晚才起床洗了漱,一瘸一拐地开门准备下楼。
半晌,好不容易踉跄着单脚跳到了楼下,却因为重心不稳倏地撞进了迎面而来的一个精壮的胸膛。
本能抓住男人衣服一角,待稳定脚跟后,抬眸,对上了男人深邃如墨的眼眸。
一时窘迫后,向晚佯装恢复正常,微笑道:“早上好。”
晨跑回来的钟竞谋鼻翼微喘,温热的呼吸时不时地喷在向晚的发旋处。凝眸了良久,向晚听见头顶处传来男人因运动后沙哑的声音。
“早。”
“我下来准备早餐,你吃了吗?”
倒不是刻意去反客为主,只是眼前的形势所逼,向晚只想尽快摆脱尴尬的局面。
“没。”
事实上,钟竞谋自18岁以后就再没了吃早餐的习惯。一个人粗糙惯了多年,倒也不觉得什么。
向晚顿了顿,“你吃中式还是西式?”
钟竞谋挑眉,“依你,我先上去洗个澡。”
向晚凝神,这才注意到男人一身黑色的运动服穿着,发梢被汗水微微浸湿,眉角处多了抹细微的汗滴。
回过神,向晚颔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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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园占地虽不大,却是五脏俱全。似乎是由于钟竞谋所在之处的原因,安保设置极严。
可即便如此,钟竞谋依旧一个人住,最初向晚还琢磨不透,猛然间,倒想起了昨晚李任庭在车内闲聊时说的话。
钟竞谋一向喜静,再加上是父母生前的住处,更是不爱生人进来。除了每日有定期的工作人员来打扫房间和花圃,便再无人踏入锦园。
向晚不禁诽谤:怪癖的男人。
正恍惚间,早餐已经完成。
在向晚将最后一杯牛奶摆到桌上时,抬眼便见到男人湿着头发从楼上走下。
依旧是黑色。
黑色的毛衣与休闲裤,明明是再简单不过的款式,如今被眼前这个男人穿着,倒显得多了一丝魅力与成熟。
见惯了西装革履的他,此时在向晚看来,竟会出现某种居家的味道。少了戾气,却依然是戒不掉的低调与吸引力。
见钟竞谋走近,就着桌前入座后,向晚才缓缓开口:“不知道你早餐喜欢喝什么,就做了牛奶和咖啡各一杯。荷包蛋有两种口味,甜的和咸的,你要哪个?”
“咸的。”
向晚听闻,伸手将放了甜酱的荷包蛋拿到自己面前。
恰巧,她爱吃甜的。
不知为何,面前的男人不再陌生清冷。此刻在他面前,向晚倒是随性多过拘束。
“我要去加拿大一段时间,你如果觉得不方便,就在这里住几日,我让人来照顾你。”
就快将一整个荷包蛋消灭掉时,向晚听见钟竞谋说。
住在这里?
向晚微微讶异,紧接着而来的,便是窘迫感。
她的脚踝虽没伤到骨头,却拉到了筋,走起路来确实费力。可即便这样,她也从未想过住在他这里。
即使男人礼貌间眼底夹杂着显而易见的疏离,向晚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确贴心得可以。
正想着说些客套的话来拒绝,李任庭的出现适时打断了向晚欲要开口的动作。
李任庭看到正坐在餐桌上优雅用餐的男人时,表面虽不动声色,内心早已风起云涌。
自家先生多年前便烙下了胃病,因为这个还住院了好些日子,可依旧没改过来不吃早饭的习惯。这向小姐的确非常人,如今能劝得动先生的,恐怕也寥寥无几。
向晚哪里清楚李任庭内心的凌乱,笑着打了招呼,“李特助。”
“向小姐早,我来接先生去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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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竞谋离开以后,向晚收拾了厨房。移到客厅正准备打给杜晴冉,让她来接自己时,无意间望向窗外,一眼看到停在远处的车。
附近的住户只有钟竞谋一个,再加上车子能绕进来的,自然是他的人。
一直觉得那个男人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如今看来,的确如此。他轻而易举地便能看出一个人眼底深处的想法。
她似乎,真的陷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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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晴冉能跟她成了二十几年的好友,二人很多事上自然都极其相似。
比如说,丢三落四的毛病。
杜晴冉在某一次丢了钥匙导致进不去家门,在向晚家住了一晚上被向晚嫌弃后,便在门口的花盆下放了一把备用钥匙。
当时的无意之举,恰巧给了此时的向晚一个可以去的地方。
向晚拿到钥匙后,开了最外面的门,继而输入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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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竿之时,当杜晴冉迷糊着双眼从卧室出来,准备去客厅喝水时,便看到了早已坐在沙发上发呆多时的向晚。
眨了眨眼,让自己清醒许多,继而快速走向向晚,“你什么情况?昨晚我去找你没找到,结果看到一个痞子拿了你的包,我跟他吵了好久,气死我了。”
话音刚落,转眼便看到了向晚肿成一团的右脚,惊道:“你脚怎么了?我说向晚,昨晚你到底干什么去了,把自己弄成这样?”
杜晴冉边说着,边起身走向不远处的冰箱里拿出冰块和毛巾。
“晴冉,喜欢一个是什么感觉?”
向晚蓦然开口,轻声问道。
杜晴冉听闻,正在包冰块的手顿住,不可置信地看向向晚,“你别跟我说你这脚伤是因为他?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这是要为爱自残啊?”
听着杜晴冉的长篇大论,向晚哭笑不得,“不是,是我自己不小心扭到的。”
“你喜欢谁了?孟行承还是昨晚那个痞子?”
“我也不太确定。”
杜晴冉开口,语气中夹杂着少有的认真,“向晚,无论是谁,你开口问我这句话的时候,就证明你已经沦陷了。”
向晚最近两年来一直浑浑噩噩,对感情的事更是漠不关心,如今肯问出这句话,到底还是想去认真生活了。这些杜晴冉自然旁观者清,可很多事都需要当事人自己去体会。
无论如何,她都希望向晚是真正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