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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 ...

  •   一九九八年,辽宁男足以甲B第二名的成绩冲A成功,并且在当年的足协杯比赛中斩获亚军。
      一九九九年,辽足主场重新回到我市的雷体。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给自己喜欢的球队加油,现在终于可以亲临现场为他们摇旗呐喊了。
      大壮一直对我们这些伪球迷呲之以鼻,他是我们班唯一去过现场看球的人。作为一个不仅看世界杯,意甲,还能随口说出胖子、老六等球员绰号的资深辽足球迷,当他哑着嗓子从球场回来后,那一脸的满足样让我们更加急不可耐地想去现场看球了。
      直到六月,我们这一计划才得以实施。第一次亲临现场被耽搁了这么久的原因无非是经费问题。
      “伸手阶级”也有自己的苦衷:每个月定时定量的生活费,在不善于规划的我们手里,总是在上半个月就被挥霍一空。我不明白班级里的女生怎么能把两三百块钱从月初花到月末,最后还能攒下一些。而我们,基本上小半个月都要靠举债度日。
      “这破玩楞,前十天给都不吃,中间十天不得不吃,最后十天想吃没得吃。”大尉把最后一点方便面汤倒进嘴里,意犹未尽地感叹道。
      往往弹尽粮绝的时候,我们几个单身汉最羡慕那些有女朋友的兄弟了。你看人家饭缸儿,我们饿得直打晃,走路需靠墙时,他美滋滋地跟在饭卡的屁股后面蹭吃蹭喝。饭缸儿的身体好,一半的功劳是她妈,另一半得归功于他的强大后盾——饭卡同志了。

      “哇,好大!”我们被人流推挤着进入体育场,大尉像刘姥姥进大观园般发出啧啧惊叹。旁边几个老球迷不屑地瞥了他几眼。我暗中掐了他一把,他才知趣地闭上嘴。
      一众男生,终于在心底激动了半天之后,找到座位坐下来。
      “还没电视里看得清楚呢。”大尉这次没再大呼小叫,嘟囔着说到。
      我们也深有同感,从看台上看下去,根本看不到球员的面部特征。早知如此,就应该狠狠心买甲等票。我们一边努力在球场上辨别出自己熟悉的球员,一边倾听着旁边老球迷的对话。
      看台上的人们毫无征兆地爆发出一阵阵欢呼,声音由远及近,我们几个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直到旁边的人呼啦一下都举着胳膊站了起来又迅速坐下,我们才知道传说中的人浪来了。
      经过了短暂的白痴阶段之后,我们慢慢地进入角色:呐喊,叹息,咒骂,欢呼!近万人一齐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声响,太震撼了。

      我虽然喜欢看球,却从未踢过。在我们学校,足球属于小众运动,但从雷体回来之后不久,大壮竟异想天开筹划起足球赛来。
      我是真不想陪他一起发疯,可为了球赛大壮没少费心费力。不好意思扫他兴,我干脆偷个懒,拣了个最轻松的活儿干——守门。
      那个下午,我无聊地站在球门前,看着场上十几个人疯狂围追那个可怜的皮球。双方势均力敌,技术相当,都很难摆脱对方毫无位置感的疯狗战术。这哪是比赛啊,简直是发泄来了。体会不到足球的魅力,看不到运动的美,只看得见皮球在和脚快速接触后,一次比一次飞得更高。
      当我第十七次抬头看那个圆圆的东西时,它终于带着刺眼的光亮呼啸而来,后面还跟着十几个嗷嗷直叫奔向我的蛮牛。因为逆光我有点拿捏不准距离,只能单拳把它打得尽量远离球门。可它却莫名其妙偏离了我的意愿,飞向了对方球员。我说了,我们的足球水平简直不值一提,所以那家伙情急之下也没能停住皮球,而是一个踉跄,把球软软地踢了回来。我暗自庆幸,只等皮球慢悠悠地滚向我。
      忽然斜刺里一个人杀到我面前,停住皮球。我一愣,大呼越位,却没人理睬我。
      我瞄了眼刚才还在和我聊天的裁判。对,比赛是有裁判的,可这裁判不知是大壮从哪拉过来充数的。球踢了大半场,除了界外球能听见他的哨响外,其他时间他都和我一样闲得无聊。此时他正和场边的妹子打情骂俏,根本没注意到场上发生的状况。
      即使他现在看到我的危急,我想他也不一定懂得越位。所以稍作迟疑,我还是扑向了那个有着很好弹性的皮球。虽然不是什么正式的比赛,但水平归水平,态度还是需认真些的,这时那个人也伸出了脚。
      我一直觉得这个皮球的弹性很好,可当它和我完成一次热烈拥抱之后,我才发现其实它很坚硬,坚硬得让我有些无法承受。它吻了我的鼻子,这不能怪它,我理解它的感受,二十几个人里只有我和另一个球门前的傻子欣赏它,愿意用身体的其他部分去安慰它,而不是用脚。它因此疯狂爱上我并不奇怪,我想我能比对面那位帅点。
      它的热情迅猛而强烈,我的B型血一滴滴砸向地面。这让我想起了老舍先生在《骆驼祥子》里的描写,除了颜色不对,我的血落在黄土操场上的感觉和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很像。
      我跪在地上,头晕目弦,脑袋嗡嗡作响。周围蹲下一圈人,你一言我一语,我不知道该答对谁。喧闹中我听见大壮愤怒地喊着,四周乱成一片。我抬起头,暂时用手堵住依旧肆虐而出的鼻血。我看见大壮正推搡着和我抢球的人,我推了下阿诺,让他赶快拉住大壮。
      我很过意不去,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球赛戛然而止。我的兄弟没有责怪爱上我的皮球,而是把责任推给皮球的前一个接触者。我要是不阻止,他们没习惯踢球的脚一定很习惯踢在他身上,或许那种感觉他们才更熟悉。他们向我阐述了不能放过那小子的几个理由:
      1,他拿球时已经越位。照兄弟们的意思,他当时应该拣起球轻轻放我手里,然后满怀愧疚转身离开。但他没这么做。
      2,他踢球时根本不是奔着球门。当时场面如此发展才合乎逻辑:我奋不顾身扑向皮球,他一见我气势逼人,惟恐被我内力所伤,心中恐惧,头一抱腰一弯,蹲在地上连连求饶。但是他也没有这么做。
      3,踢了我后他还理直气壮。虽然向我道了歉,但兄弟们认为他态度极不诚恳,丝毫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哪怕不痛哭流涕最起码也得有痛不欲生的表情。但是他没有。
      4,这个叫张秉强的学生是个不良少年。仗着在校外认识几个地痞流氓,在学校内很是张狂。本场比赛,他是未获邀请抢了别人的位置才上场的,否则怎么会突然从我身旁出现。我们应该借此机会打掉他的气焰,否则他会因为这件事更嚣张。

      回到宿舍,为了让他们消气,我说我会想办法处理。他们问我是不是又要自己摆平,我笑笑说肯定不会,你们回去上课,我先躺会儿回回血。
      他们走后我冲了个凉,躺床上睡了会儿。醒来时鼻子不碰已感觉不到疼痛,看样儿我的抗击打能力还行。这时,传呼机响了起来,我莫名其妙被吓了一跳。拿起传呼,上面一行刺眼的小字:“二胖儿,小林出事了!速回话。”
      跑下楼拨通号码,听筒那边传来阵阵嘈杂,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让我又有些眩晕。

      那不应该是告别的年纪,它更像是上帝开的一个玩笑,可这玩笑却太过残忍。
      我没敢告诉雯雯,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我匆匆踏上客车,车窗外,阳光灿烂,大地一片生机盎然,他不会因为一个生命的逝去而飘过一片阴云。
      不久以前,他还在信里写到:“二胖儿,等这段时间忙完了,我去看你和雯雯。”我仿佛看见他黑边眼镜框后面带着笑意的眼睛。
      没想到这封信竟然是他留给我的遗言。
      痛苦,恍惚,无措,直到葬礼结束,我也不相信他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亲朋的悲戚恍若电影中的镜头,刺痛着双眼,我忍住泪水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心底的难过悄无声息地灼烧着。
      第三天早晨,我身心俱疲地返回学校。我从车上一直睡到教室,自己都不知道是怎样下了车走到学校的,从这件事上我相信了梦游的真实性。但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不梦游回宿舍,非得去教室。我迷迷糊糊地睡到被一个人很用力地推醒。我挣扎着撬开眼皮看了看身边的小七儿,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讲台。
      我转过头,看到讲台上的白祎正冷若冰霜地看着我。我用力站起来,因为两腿已睡得发麻,这一过程就显得漫长和懒散。我哑着嗓子说对不起,这两天有事一直没睡觉……话没说完,她冷冷的声音擦破空气撞进我的耳朵。就好像冬天里的屋子被打碎了一块玻璃,突然的寒冷让我一下子不知所措。
      我搞不懂她为什么生这么大气,难道是因为我第一次在她的课上睡觉?小题大做了吧,我环顾身边的兄弟,希望谁能出面打个岔,帮我化解一下这突如其来的痛斥。
      可从他们的眼神里,我感觉到他们似乎完全站到了她那边。我皱了皱眉,抬起头直视着这个让我感觉陌生的人。她因我的眼神而愈加愤怒:“周涅,到办公室等我。”我一愣,缓慢走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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