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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腐草为萤(1) ...

  •   夜半三更无人岗,荒山焦土鬼行来。
      生前未曾诉冤情,死后化鬼来讨债。

      枯藤老树昏鸦,羊肠鬼道人家。

      荒山上堆叠着大大小小的荒坟,白色的招魂幡随风摇曳,轻烟袅袅将散未散间,纸钱如雪花般洋洋洒洒飘落。

      “咔嚓,咔嚓…”

      荒山中突然传来诡异的声响,但见那坟头前,影子若隐若现,这声音便是从那传来。

      冷风吹开弥漫半空的风烟,惨淡的月光照亮了那个模糊的影子——

      竟是一具腐烂花白的骷髅,眼窝两个内陷的黑洞,其内燃着绿幽幽的两点鬼火,骨架子支撑着关节发出诡异的响动,化为白骨的手仍修长有余,手中执着一银制剪刀,刀刃上浓郁的血顺着流下,剪刀下是一张裁剪精细的人面皮。

      触手软软的,如摊头三文钱一个的面饼果子,却滴答滴答流着血,看那面皮,竟是一张男子的面容,容貌甚好,甚至可说俊朗无比。

      骷髅手里抱着一具刚刚断气的尸首,尸首穿着完整的衣服,唯独脸上血肉模糊,那整张面皮已被骷髅撕下,随着骷髅站起身。刚挖的两颗眼珠子咕噜噜从尸首身上滚落。

      瞳孔放大,赫然死不瞑目。

      做完一切的骷髅连衣服也不放过,将那尸首扒了个干净。而后抱着尸体用僵硬的骨头身体,摇摇晃晃地走到墓穴旁,蹲下身将尸体安然放入墓中。

      骷髅转过身,见草丛里露出一只黑黝黝的眼睛,一动不动盯着他。骷髅里的两点鬼火闪烁了下,竟与那黑眼珠对视起来。

      “阿花!”

      丢了雪白小狐的小道士急切地奔走在荒山上,直到拨开密集草丛,看到了完好无损的雪白小狐才放下心。“咦,刚才这里似乎有鬼气。”

      “的确是鬼气,似乎还是只画皮鬼。”老道士不知何时也过来了,呼了小道士一把掌,又将那小白灵狐拎起,“乱跑什么!都怪你们乱跑!老头子急着找你们才让这鬼跑了!老头子这把年纪了!体谅些行不行?啊?”

      枯藤下白幡旗旁,这样黯淡漆黑的夜里,无数绿幽幽的虫子竟然成片飞舞着,本该凄凉破落的荒坟前,飞舞的萤火虫成了这里唯一的装点,像是无数碎裂的翡翠。

      真是可笑,这般美丽的景色竟然出现在这种坟墓堆里。

      小狐狸被美景所迷,在萤火虫堆里翻滚着,雪白的毛皮压了一路的泥。小道士也是兴奋地指着那成片的萤火虫,“师傅你看!好美啊!”

      老道士正面露不忍地将那无脸的尸首用土埋了,抬起头来便看到这幕场景,笑道,“是啊,生长在墓前的荒草,化作了漫天萤火。”

      荒芜的山道上,老道士一家三口,往荒山下赶路,这一路别说鬼,连半个鬼影也没瞧着,好不容易遇到只画皮,也让对方逃了。

      鬼乃人死所化,执意留在阳世的,多心怀不甘,怨气不散。怨气集多了就招致邪祟,惹祸人间,才要道士除鬼卫道。

      小道士轻声问道,“师傅,这世上哪种鬼最厉害最可怕啊?”

      老道士嘿了声,“这种鬼啊,叫人心。”

      第二日,老道士带着一小一狐追到了夏丘国,那画皮的鬼气却在这里断了踪迹。却见今日皇城的街头尤其热闹,新科状元爷游街,驾着枣红色挂红花的马,沿着闹市走了圈,俊朗的容颜上,笑的意气风发。

      稍微打探了下才知,这新科状元名叫白平,才学兼备,殿试上被圣上钦点为状元爷,如今还是云中君府内的座上宾。

      说来这云中君,乃是夏丘皇帝的弟弟,一母同胎又兼之年岁相差甚大,颇得皇帝宠爱,且这位王爷为人端芳雅正,性情谦和,喜文藻,修音律,近观更是芝兰玉树,珠玉在侧。被民间百姓敬称为云中君。

      “诶,阿花,等等我。”

      就这打听的间隙,原本乖乖跟着两人的小狐狸已撒腿乱跑,张大嘴,黑溜溜的眼珠子好奇地打量着四处。

      它身量小,在街头各人影缝隙间穿插而过,带起一阵人仰马翻,身后是不停顿的骂骂咧咧。小道士急匆匆跟在身后,不断低头道歉。

      老道士还远远站在他们身后,往嘴里塞了把瓜子,咧嘴嘲笑,“没见过世面的小崽子。”

      过眼清风浮影,香车驶过,宝马四蹄赛雪,风过留辙,马车前一列士兵重装护卫,护着马车徐徐过道。

      也不知哪路贵人降临,连状元爷的队伍碰到了也乖乖让道,避在一边,将整条街道让给了这辆马车。

      风铃声过,从车下飘下无数白色花瓣,小狐狸突然停住脚步,闻着那清脆的风铃声,极没有眼色地飞快向着马车底下钻去。

      一时马抬蹄嘶鸣,咬着缰绳焦躁地转圈,带动着那马车也晃晃悠悠的,车帘子掀开一角,让四周围观的百姓们看清了车内的人。

      本该是清秀至极的男子,朱颜雪腮,红唇潋滟,却敷着比女人还厚重的脂粉,勾勒着比女人还精致的妆容。

      百姓们嘴上不敢评论,但心里都是一句贬低的话,男不男,女不女的,实在羞耻。

      即使这个男子着实精致美丽。

      很快马车就过了,百姓们见没了官兵,立时嘘声四起,“原来是他啊...”

      小道士终于将乱跑的狐狸抓住,按捺不住心头的好奇,朝着就近的摊主问道,“这位大爷,你知道那是谁吗?”

      那摊主先生左右看了看,才凑上前,一手拢在嘴边声音压得极低,道,“你看那副做派,多半就是近期王宫里那传得沸沸扬扬的男贵君了,听说极得王上宠爱,你看他那模样,怪不得都说他狐媚惑主了。”

      小道士捋了捋小狐狸的白毛,见他舒服地换了个姿势躺在自己怀里,又问道,“他怎么狐媚惑主了?”

      空气间还残存着那些白色花瓣的香气,摊主目光随着那马车远去,叹息道,“这男贵君出自民间乐坊,那清润的嗓音可谓梨园一绝,后去宫中唱戏时被王上一眼相中了,成了后宫的贵君,王上沉迷男色,那男贵君在后宫更是恃宠而骄,搅得宫里一派鸡飞狗跳,奏折都堆成雪花了也没用。”

      小道士笑着道,“大爷,您厉害,知道的可真多。”

      摊主得了称赞,更是洋洋得意,“说来啊,这男贵君,原本是个鲛人。”

      小道士一惊,“鲛人?”

      小道士他们虽没来过夏丘,却也听过关于这个国家诸多的消息,例如在这国家有相当多的鲛人存在,只是这些鲛人地位异常卑微,他们被当作奴隶豢养在鲛市里,且划分了三六九等,像是货物般按照不同的价格标明。

      这些鲛人都是这夏丘国的舰队出海时捉回来的,鲛人本为妖族分支,自比大海的精灵,骄傲又美丽,可离开了海的他们就变得无比脆弱,任人欺凌。

      小道士又问,“大爷您又不在宫中,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啊?”

      那摊主“切”了声,指着不远处一排楼后最高的那座道,“楼里的说书先生说的啊,天天人满为患,我也去听过几次。自然就知道了。”

      小道士在心底笑了声,原来都是道听途说啊。

      马车过后,状元爷的队伍重新占据了这条街道,他身后是敲锣打鼓的人,长长的队伍沿着青石板老街拐过时,几个不长眼的小叫花子撞了来。将随侍在侧的金修撞到在地,鲜亮的红褂子上沾满了黑爪印。

      眼见队伍越去越远,金修将不长眼的小叫花子拎起,狠狠甩在地上,“不长眼睛的小兔崽子!”

      嚣张跋扈的表情让他显得面貌狰狞,一脚将小叫花子踢到路中央,狠狠踩在他脸上,碾了碾,“杂种,叫你冲撞本大爷。”

      街边两旁的百姓看着满地乱滚的小叫花面露不忍,却无人敢于上前阻止,突然人群中有人喊了声,“小心!”

      但见一黝黑的马车迎面疾驰而来,车上已无人驾驶,只有疯狂的马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横冲直撞。金修只觉那巨大黑色马车压顶而来,马蹄高高抬起,遮住了他视线内所有的光。

      剧痛中,他被马踩在脚下,脖子身体被扭曲到不可思议的弧度,马蹄踩着他的头颅跺过,车轮碾压着身体驰过,留下满地飞驰的血浆。

      恰好被他踢入弄堂的小叫花倒是完好无损,看了一眼死状凄惨的尸体,惊恐地朝弄堂深处逃了。街角一片红色晃眼而过,然而谁都没有察觉。

      金修死了,死于意外。

      也是,人生在世,谁没个意外。

      事故发生在一瞬间,短暂的停滞后,尖叫声四起,白平脸色苍白地从马上摔了下来,急切地向着金修的尸体走去。

      待看到那惨不忍睹的尸体,状元爷本就不好的脸色彻底白如死鬼,弃了马,也不管这四散的队伍,跌跌撞撞向着一个方向跑去。

      待街上的人跑得差不多了,老道士和小道士才从人群里挤出,正好挤到了尸体这。

      无人收敛的尸体,凄凄惨惨地暴露在大街上,还被压得残破不全。

      老道士唏嘘地看着这具尸体,口中不停叹息,“可怜,可怜呐,好好的人怎么就这么死了呢。这也死的太惨了。”

      小道士替小狐狸捂着眼中,看着这具快被压成饼的尸体,自己心头也瘆得慌,扯了扯老道士,“师傅...”

      老道士拽过他,“看也看过了,走吧走吧,马上官兵要来了。”

      这座街的尽头可达到云中君的府邸,此时府内,庭院里长桥卧波,碧水深湛,亭子里,云中君正手抚飞音琴弦,指尖琴音泠泠,抬起头时,正看到许久未见的陆冠之撑着把红纸伞走入亭中,朝着他微微一笑间两眼弯弯,华色潋滟,他突然就沉醉了。

      “这外头下雨了?”云中君疑惑,明明日头正大。

      “这几日未睡好,外头日光刺眼,便撑伞了。”陆冠之答。

      云中君想起初遇的那一天,他抱着飞音琴,也是这么眉眼带笑对他说,“我叫陆冠之。”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冠之嗜琴,几乎每次谱了新曲都要第一个拿来给他看,他曾说过,“余生,我陆冠之只与云中君一人,共抚高山流水。”

      云中君凑近他,刚想说什么,突然被浓郁的花香熏的连连咳嗽,盯着他腰侧佩的平安符,“这是什么?”

      陆冠之笑着解释,“这三日回了趟老家,母亲亲手缝制了平安符,要我如何都要带着,也不知她熏了什么,弄的这般香腻。”

      云中君道,“既是母亲心意,你佩着便好,冠之,三日不见,再同我合奏一曲高山流水吧。”

      琴音铮铮,萧声辽辽。

      相逢有酒且教斟,高山流水遇知音。自是人生幸事。

      一曲毕,云中君微微愕然,“你这一趟出门,连着琴意都变了。平日你琴音空旷悠远,如闻天籁,如今倒是多了几分世俗气。冠之可是遇到了什么?”

      陆冠之拨弄着飞音琴,垂着头,“是遇到了些事,想来心境就变了。不过既是如此,高山流水就不再是纯粹的高山流水了,不如换个名字?”

      云中君越发不懂,“换成什么?”

      陆冠之莞尔间,露出月牙儿似的眼,“不如就叫,腐草为萤。”

      少顷有人来报白平求见,但见状元郎慌慌张张跑入,“云中君,金修死了!被马车碾死了!”蓦然间抬头,看到手执红伞的陆冠之,顿时吓得脸色煞白,“你…你!”

      “是你杀了金修!”

      陆冠之扑哧一笑,“状元郎,我可才回京,才和云中君弹过琴奏过曲,哪有功夫害人?这无缘无故的,你怎么这般污蔑我呢?”

      云中君将陆冠之护到身后,“白平,你即是状元郎,也不可在本王府中造次。冠之更不是你能随口污蔑的人。外面发生了什么本王尚且不知,但冠之方才便是与本王在一处,这点本王可以作证,状元爷怕是惊吓过度才会胡言乱语,本王今日不同你计较。来人,把状元郎带下去!”

      王府的侍卫依令将白平带走,白平被人拖曳在地,只是一路重复着不可能,不可能…

      陆冠之躲在云中君的身后,那黑黝黝的眼珠子转了转,直勾勾盯着一路远去的白平,那样空濛濛的眸子不含半点情绪又说不出的诡异。

      等云中君看向他时,那眸间情绪又变得极为温柔,竟旁若无人地搂向云中君的腰。

      四周家仆目不斜视,仿佛早已对这景像见怪不怪。

      云中君以为他被刚才神色疯狂的白平吓到了,便伸手抚向他背后,有节律地轻轻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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