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的团长我的团》看得废寝忘食神魂颠倒,不知山中岁月几何也……
对了,上一章添了个小尾巴,各位看官大人劳动下玉手,多点一下。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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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目瞪口呆,在此跟各位读者大人分享。
说是有一个男孩子交了个女朋友,快谈婚论嫁了,便带人家回家,他爸爸很和蔼地问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女孩子告诉他,他让她在纸上写给他看,她就写了。
后来两个人结了婚,婚后不和,又打算离婚,这个时候男孩子的爸爸拿了张纸条出来,就是当初女孩子签字的那张,此时赫然变成了一张借条,上面写着借款3万块,有签名。
因为没有证据,这个签名也是真实的,女孩子只能赔三万块钱。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没事不要乱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