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3、第八节 擦肩 ...
-
没有人声、没有鸟语,除了风掠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声,四周是死一般的静寂。
独自一人呆在这僻静的森林中,尽管眼睛什么也看不见,阿吉的心中却并不觉得有丝毫的恐惧。相反,她倒是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恬静平和。诅咒森林对别人而言是恐怖的死亡禁地,对于她,却有着家一般的温馨感。她曾经和坦依一起,在这里住过一段不短的时日,她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在她的心中,它们都是她的朋友,她寂寞的时候,可以跟它们说话,和它们交心。
转过前面的那片山岩,她知道,前面不远处,会有一处温泉的泉眼。
现在离太阳下山,应该还有一段时间。
她想起了离开军营时坦依对自己说的话——
“不用急着赶回来,有空的话,就去泡泡温泉吧,对你的伤有好处的,可以避免伤口留下疤痕喔……”
阿吉承认,真正令自己心动的是最后一句。
伤痕,对于男孩子而言,是成熟的标志,是男子汉的荣誉和勋章。
可惜阿吉是女孩子。
女孩子通常会很珍惜她们的身体,在光洁如玉的肌肤上留下哪怕是任何一点微小的疤痕,都是她们心中所无法容忍的。
可阿吉的身体上,却早已留下了无数的伤痕。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阿吉就努力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她模仿男孩子的声音粗声粗气地讲话,模仿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说话时的语言神态,模仿他们走路、吃饭甚至睡觉的动作姿势。加入夜叉军后,她更是整日里混迹于一群军旅男儿中间,跟他们称兄道弟、嬉笑怒骂。闲时,和他们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谈笑风生;战时,和他们一起面对敌人的刀枪剑矢,摸爬滚打,冲锋陷阵。他们可以做到的事,她也同样可以做到,甚至比他们做得更好。在失去内力之前,她的武功,并不亚于夜叉军中的任何一个赳赳男儿。
没有人发现她的真实性别,她一直都掩藏得很好,除了龙刚兄妹——那件事情纯属意外,与阿吉自身原因无关。
可是,在坦依的面前,或是在自己独自一人的时候,阿吉偶尔还是会记起,自己其实是一个女孩。
就像是现在。
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左肩和右腿处的两处伤口,阿吉慢悠悠地向着记忆中温泉所在的方向走去。
真正进到丛林深处后,刑天发现前进起来反而不若初入森林时那般举步维艰。
地上的灌木荆棘和像蜘蛛网般悬挂于树杈间的藤蔓都逐渐少了起来,四处遍布的密密麻麻的小树也被无数参天的巨木的取代,树与树之间的间隔比之先前稀疏了不少,就连充斥于林间的氤氤雾气都似乎比先前略微淡了一些。
但刑天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轻松。
头愈来愈晕,脑袋越来越沉,脖子也因为支撑不了脑袋的重量而开始有些酸痛起来,双腿好像灌了铅一般,每前进一步都要使出全身的力气,就连视线也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刑天知道,自己中毒已深。
凭借深厚的内功、顽强的意志力,再加上一点点那些已枯萎的金堇花瓣的作用,刑天已在这森林中跋涉了近一个小时。
这一点,对他人而言,已算是奇迹。
到目前为止,他连金堇花的影子都没见到。
别说是金堇花了,就连别的什么喇叭花、油菜花什么的,刑天都没有见过一朵。
刑天甚至开始怀疑,诅咒森林中是否真的还有金堇花存在?
少年的嘴角露出一些苦笑:如果诅咒森林中根本就没有金堇花,而自己却因瘴气中毒,就此死在这里,是不是有些太冤了?
一阵风吹来,拂过刑天的脸,也卷起地上无数的枯叶。
刑天停了下来,侧耳仔细倾听。
在风拂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中,似乎还夹杂着别的什么声音。
他听出来了,是水声,在自己的右前方,隐约有淙淙的水声传来。
胸口像有一团火在燃烧一般,全身的力量正在迅速地流失,再这样强撑下去,自己只怕走不出太远。水,清凉的水,或许能让自己昏沉沉的头脑略微清醒一点。
想到这里,刑天改变了路线,折向水声传来的方向。
转过一处山坳,刑天只觉眼前豁然开朗,浓雾在这里淡了不少,视野突然间变得开阔起来。
一片火红的枫林展现在他的眼前,脚下,绿草幽幽。
刑天暗自称奇,想不到在这阴森可怖诅咒森林中,竟藏着这样一处风景绝美的世外桃源。
循着水声的来处步入枫林中,刑天顿觉眼前一亮。
不知何时,自己已置身于一处群山环抱的峡谷中,一缕清泉顺着崖壁高高坠下,飞花溅玉般地四射开来,汇成一池碧水。水面上飘浮着一层淡淡的薄雾,片片红色的枫叶倒映在水中,若隐若现,映着漫天晚霞,流光溢彩,五光十色,光影变幻万千,令人目眩神迷。
不过此时的刑天实在已无心欣赏眼前极致的美景,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水边,双手掬起一捧清泉,贴在面颊上。
水浸在肤肌上,却并没有带来想像中的澈骨冰凉,刑天不禁微微一怔。
这水,竟然是热的?这难道是——温泉?
难道这水面上飘浮的薄雾,已非瘴气,而是——温泉带来的水蒸气?
抬头,松手,水便温柔地顺着指缝间溢下,轻抚过面颊,迷糊了双眼。甩甩头,抬手抹去脸上的水珠,刑天觉得头晕的感觉稍稍好了一点。
睁开眼,正欲起身离去。等等,在那池水中、枫叶后、薄雾间,若隐若现的,那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女孩子?
难道是中毒产生的幻觉?刑天狠狠地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不禁痛得呲牙裂嘴,眼泪差点儿没掉下来。他揉揉眼,没错,这绝对不是幻觉——
就在距刑天所在位置前方不远处,在火红的枫叶间,清澈的泉水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正在出浴。她通体赤裸,阳光映在她洁白如玉的肌肤上,颗颗晶莹的水珠闪闪发亮,温泉水沿着她身体的曲线流下,带着淡淡的雾气,跃动着动人的七彩流光。
“谁?是谁在那儿?”
大概是发现了刑天的存在,女孩子双手护住胸部,将身体没入水中。可这根本就于事无补,这泉水实在是太过清澈了,少女的身躯在刑天的眼中根本就一览于余,在粼粼的波光中,那美好的躯体若隐若现,令人更增无限遐想。
刑天懵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看到女孩子□□的胴体。大脑一热,所有的血液在顷刻间全都涌上了头顶,一抹鲜红的鼻血从少年的鼻腔中喷涌而出。在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刑天就此不省人事。在他昏迷前的那一刹那,深深地映在他脑海中的,是少女惊慌失措而花容失色的脸。
睁开眼睛,透过头顶上密密麻麻的树叶的间隙,刑天隐隐可以看到漫天的星光。
耳畔响着干柴燃烧时发出的噼噼啪啪的炸裂声,身旁,篝火跃动着的火光将他的脸映亮。
头顶的枫叶,潮湿的空气——刑天得出了结论:自己应该还躺在那个温泉边的枫林中。不过,为什么自己并不觉得冷?只因为,那火光么?
他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身下,这是——干草?自己原来是躺在软软的干草垫上?怪不得这么舒服啊。
这样看来,自己应该还活着?有人救了自己,是谁呢?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味,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甜香。这种极好闻的香气,刑天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一时想不起到底在哪里闻到过。
沿着香气飘来的方向,刑天很费力的侧过头去,然后他就再一次看到了昏迷前已深深镌刻在自己脑海中的那个美丽的倩影。
秀发散散地垂在肩头,上面似乎还泛着点点水珠。衣服是男装的样式,极大极宽松,在它的掩盖下,少女身体玲珑的曲线若隐若现。淡淡的星光洒在她苍白的脸上,为她更增几分朦胧美。忽明忽暗的火光映在她黝黑的眸子里。她单膝着地,半跪于火堆前,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一根干柴放进篝火中,动作轻柔而优雅。篝火烧得正旺,火堆上,三两根树杈简易地架成一个临时的灶,上面吊着一个黑乎乎的罐子,里面也不知在煮着什么东西,那股甜香气便是从这罐子里散发出来的。
刑天看得痴了。
“好美!”
当这句感叹从心中无端冒出的来的时候,连刑天自己都被自己给吓了一大跳。
虽然天王刑天在人前素有“不近女色”的美誉,但刑天不是没有见过美女。事实上,天王殿下的尊贵身份使得他的身边从来就不曾缺乏美女。天族向来就以美女众多而著称于天空国各族,鄯见宫中六宫粉黛、三千佳丽,尽皆国色天香,堪称天空国各族美女云集之处。刑天宫中的那些丫环侍女,随便拉出一个来,也是千娇百媚,颠倒众生。不过,在刑天的眼中,她们从来就称不上是美女。
刑天向来对自己的眼光和鉴赏力颇为自负。在他看来,容貌绝对不是评价一个女孩子美丑的标准。超凡脱俗的气质,智慧的思想,善良的心灵……远比一只空有美丽外表的花瓶更能吸引他的目光。
晴天,天空国的四公主,刑天最疼爱的小妹。小小年纪就惊才绝艳,烟视媚行,十五岁之龄就有了天空国三大美女之首的美誉。相对她楚楚动人的容貌,刑天更欣赏这位妹子的才华横溢,和她的善解人意,温存可人。
夜叉百慧,年轻的夜叉族女将,英姿飒爽,在夜叉族中也算是难得一见的俏人儿。不过在刑天的眼中,夜叉百慧毕竟太年轻、太过幼稚天真,缺乏一种历经世事的成熟稳重。就这一点而言,夜叉百慧远逊于早在十八年前就以十七岁之龄继承伽楼罗族王位、与晴天并称为天空国三大美女之一的伽楼莲迦,后者不愧是一族之王,女中翘楚,一言一行、举手抬足间尽显女儿英气、王者风范,令人心折。
如果把晴天比作生长于温室中的小小的解语花,伽楼莲迦堪称是一朵盛开在战场之上的血色玖瑰,而天空国三大美女中的另一位——有天空国第一琴师之称的乾达婆王沙琴,更像是风华绝代却是气质内敛的秋海棠。与伽楼莲迦同为天空国八族中仅有的两位女性王之一,现年三十二岁的乾达婆王自幼精通乐理,熟知宫廷礼仪,以她迷人的风韵与优雅的气质倾倒天下众生,也以她的孤高与冷艳名震天空国各族。与伽楼莲迦的精明干炼、英姿外露完全不同,乾达婆沙琴更像是一杯需要细细欣赏和品味的醇酒,在经历了岁月的浸润后,历久弥香,愈是散发出慑人心魄的醇香之气。
晴天也好,伽楼莲迦也好,乾达婆沙琴也罢,她们的美丽纵是各有千秋,在刑天的心中,却都比不上一个女人。自从见到那个女人之后,刑天便相信,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一个女子的容貌气质能令自己心动。
瀛台上那位少妇孤寂落寞的窈窕身影,有如遗世独立的空谷幽兰,又如天山上的雪莲,令人不敢有丝毫的亵渎之念。
那已是美丽的极致。
可眼前的这个少女却给了刑天一种完全截然不同的感觉。
从严格意义上说起来,无论从哪个方面看,眼前这个女孩都实在算不上是一位美女。
她的身材太过于纤弱瘦小,似乎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特别是胸部——刑天想起了加沙城外的月牙平原。
她骨瘦如柴、面黄肌瘦,脸色苍白——刑天想起了终日生活在黑暗中的暗夜精灵。
然而,令刑天迷惑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实在称不上是漂亮的女孩子,在她那双大大的黑眼睛里,刑天看到了只在晴天眼中见到过的飘逸灵动;她单薄瘦弱的躯体,却隐隐透出伽楼莲迦身上独具的那种勃勃英气;她苍白的面容透着宁静、安详与平和,那份优雅高贵,绝不亚于刑天心目中的乾达婆沙琴。
最重要的是,在眼前这个女孩的身上,刑天看到了从前只在吉祥天女身上才感受到过的独特气质。
——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刑天的心中没有丝毫的不敬之念,却不由自主地生出想保护她、呵护她的念头。
刑天突然想起了金堇花!
想象中,那些在茫茫的草原上随着风儿微微颤抖的洁白的蓓蕾,那些在一瞬间绽放出生命最美丽光彩的坚强的小花!
不知道是不是对自己的凝视有所感应,女孩的目光有意无意地向自己所在的方向瞟过来。
一半是不想破坏眼前这安静详和的美丽图画,一半是因为对自己无意中偷看到女孩洗澡一事满怀困窘,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解释面对,刑天一时情急之下,连忙闭上眼睛假装尚未苏醒,却又忍不住好奇地偷偷睁开一条缝,看女孩到底在做什么。
大概是东西已经煮好了,女孩小心翼翼地把陶罐从火上取下来,又从手边的包袱里取出一双碗筷,将罐子里的东西倒进碗中。
随着扑鼻的香气四溢开来,刑天的肚子也不争气地发出“咕咕”的声音。
“别装睡了,我知道你已经醒了喔!”女孩子微笑着,端着碗缓缓来到刑天的面前,将碗筷递到他手中,“肚子饿了吧?快吃吧!”
刑天呆呆地看着女孩,她的笑清新自然,面对自己没有丝毫的羞涩矫揉之态。刑天不由有些疑惑,她是为了避免双方困窘故意回避不提,还是因为,她确实不知道自己看到了她……的场面?
勉力撑着身子坐起,他红着脸接过女孩递过来的碗,碗里盛着满满一碗菜粥,白色的大米,配上绿色的菜叶,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接碗的时候,刑天注意到了女孩的手。
她的手指修长而纤细,指甲剪得很短,连大拇指都不例外。普通的农家女孩为了方便做农活,通常会有意蓄上一点大拇指的指甲,绝不会剪得如此之短。而且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双手的指节略嫌粗大了些,关节处有一点点变形,手掌的肌肤也不够细滑,大拇指和尾指根部、食指的第一关节处都结着厚厚的老茧,虎口处隐隐有些伤痕,刑天知道,这是长期使用刀剑这一类兵器的结果。也只有习惯使用兵器的人才会特别将指甲修短,以保证在使用兵器战斗的过程中,不会因会指甲与兵器接触中发生事故以致妨碍武功的发挥。
刑天心中微微一震:这个女孩子,练过武功?可从她的身形动作看来,似乎不像啊……
莫名惊诧之下,刑天的目光下意识地从女孩的手上移到了那雄雄燃烧的篝火堆上——
两三根树杈,搭成一个简易的炉架,稳稳当当、简单实用,自幼在军旅中长大的刑天知道,这种支灶的手法,看实简单,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需要经过特别的训练,而且也只有队伍中那些最有经验的老兵们才会使用。
眼前的这个纤弱的女孩,怎么看也不像能和“军人”两个字扯得上关系啊……
一时间,刑天的心中充满了无数的谜团。以自己的武功内力,尚且几乎命丧这可怕的瘴毒之下,到现在仍是全身无力,行动困难。而这个纤纤女孩,又是凭借什么,在这被众神诅咒、凡人无法生存的生命禁地中来去自如的?她又是用什么方法,救下了已是身中巨毒,命悬一线的自己?
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是绝没有可能出现在这诅咒森林中的。这个仿佛是丛林中的精灵一般的女孩,究竟是谁?
无数的问题在刑天的脑海中回旋,偏偏看着眼前这个女孩,他竟然张口结舌,一句话也问不出来。
“是你--救了我?”刑天暗骂自己笨蛋,踌躇了好半天,口中吐出的,还是这句全天下最没有创意的对白。
女孩笑笑,点头,算是回答。
刑天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是人家救了自己的性命,既然人家不肯主动说,自己刨根问底终归是一件不大礼貌的事情。他埋下头,开始大口大口地喝粥,女孩微笑着坐在一旁,静静地看他。
夜凉如水,星空笼罩下的枫林,散发着腾腾热雾的温泉畔,羞涩相对的少男少女,构成了世间最美丽的图画。
“谢谢,很香啊!”一口气喝了个碗底朝天,刑天不好意思地将空碗还给女孩。
“还要吗?”
“不,已经饱了。”
“多喝一点罢。我在粥里放了金堇花的花瓣,可以治你身上的瘴毒喔!”
“金堇花的花瓣?”刑天浑身一震。
难怪刚刚醒来闻到这香气的时候,自己会觉得似曾相识,却又偏偏想不起来在哪里闻到过。刑天记起来了,十三年前,在天空城的城楼上,那个叫做天心的小女孩送给自己的香囊,正是散发着同样的香气。
“那些飘浮在森林外围的雾气是瘴气,带有剧毒,你就是因为中毒才昏迷的。你中毒那么深,居然还能活着走到这里,真是奇迹啊!不过幸好你命不该绝,遇上了我。我在刚刚煮给你喝的粥里加了一些金堇花的花瓣,因为这种花的香气恰好对这种瘴毒有一定的解毒疗效。”女孩解释道,“我就是凭借金堇花的香气,才不怕那些瘴毒的呢。”
“等等,你刚刚说,这粥里放有金堇花的花瓣?原来这诅咒森林里真的有金堇花?”刑天跳起来,双手用力地握住少女的肩膀,脸上写满了兴奋。
“啊!你干什么?”刑天激烈的反应吓得女孩一声尖叫,倒退了两步,挣脱了刑天的双手。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刑天满脸腓红,一时有些手足无措,忙连声倒歉:“对不起,不好意思。我刚刚太激动了,因为——”
“因为听到我提到‘金堇花’?”女孩轻轻的笑,唇角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你好像对金堇花很感兴趣?”
“实不相瞒,我冒死进入诅咒森林,就是为了找金堇花!”
“哦?”女孩惊奇地看着刑天,“金堇花对你,有这么重要?值得你冒着生命危险闯入这生命禁地?据我所知,它除了香气可以解瘴毒之外,并没有其它的作用啊!”
“我找金堇花,并不是要用它来做什么。而是因为它,可以帮助我实现一个埋藏在心底很久的愿望。”嘴角的笑意渐渐隐去,那忧郁得令人心碎的目光,又再次出现在少年漆黑的双眸里。
女孩静静地倾听,神情专注。
“其实说起来很简单,我找金堇花,是为了我父亲!”刑天的目光从女孩的头顶掠过,直视着前方水雾蒸腾的湖面,淡淡的雾气映在他明亮的眸子里,“我一生下来我娘就去世了,我是父亲一手带大的。一直以来,父亲都深爱着一个女人,她好美,好温柔。我希望父亲能够得到幸福,希望她有一天可以成为我的母亲,可她出于某些原因,不肯接受父亲,甚至不肯见父亲。不过,她很喜欢金堇花。她答应过我,只要我能够将金堇花带给她,她就见上父亲一面。”
“我在外面找了很久,都找不到金堇花,有人告诉我说,诅咒森林里可能还有,所以我就——”刑天冲女孩顽皮地吐吐舌头,“闯了进来,没想到……”
“就为了让她实践承诺,见上你父亲一面,你就拼着命不要,闯入这众神诅咒的生命禁地?”女孩子睁大了眼睛。
“……”
“你很爱你的父亲!”女孩轻轻地叹息。
她坐下来,随手拾起一截树枝,轻轻地拨弄着雄雄燃烧的篝火,那火苗轻轻地跃动着,映得她的脸忽明忽暗,在那如月的弯眉下,刑天隐隐看到一丝淡淡的忧伤。
“能为自己的父亲做上点什么,真的很好呢!可惜我纵然有心,也再已不能为我父亲做些什么了。”女孩轻轻道。
“为什么?”刑天不解。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对不起,勾起了你不愉快的回忆。”刑天歉然。
“这世上有些东西,当你拥有它的时候,你并不懂得珍惜,只有当你失去它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它的珍贵。小时候天天跟父亲在一起,觉得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那时候人小不懂事,有时甚至会故意搞些恶作剧逗父亲生气。可是现在——”女孩抬头看着星空,刑天注意到,晶亮的泪珠顺着她的面颊轻轻滑落下来,“我真的,好想他!”
“你,别哭啊!”面对女孩子的眼泪,刑天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他呆了一呆,伸手从怀中摸出一块洁白的方巾,递给女孩。
女孩伸手接过,抹去脸上的泪珠儿,展颜一笑。那笑容,有若带雨梨花,看得刑天心中砰然一跳。
“对不起,一时难以自已,失态了。不过,真的好羡慕你啊。所以,一定要好好地珍惜哦!”
除了点头,刑天还能说什么?
“不过——”女孩子脸突然拉长了,“你这样冒冒然闯进诅咒森林,你知不知道几乎没有人从这森林里活着出去过?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就此死在这森林中,你的父亲,他会为失去你而伤心难过?”
刑天瞪大了眼睛。
刚刚还在伤心要人安慰,几秒钟后就转过头来教训人。难怪人们说女孩子的心思难猜难择,这弯转得也太快了一点吧?吃不消啊!
不过,她所说的,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只是,如果自己就此死在这森林中,父亲,真的为会自己而伤心难过吗?
“说了半天,还没请教你的大名?”
“我叫刑――风!”
“邢风?那我就叫你邢大哥好了。”
“你呢,芳名可否相告?”
“林馨。嗯,叫我馨儿吧!”
馨儿?心儿?记忆深处一个久远的名字再次浮上心头,随之掠上心头的,还有一张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灿烂笑脸。
刑天摇摇头,挥去脑海中的记忆……
“馨儿?很香的名字呢,就像是——金堇花!”
“好哇,敢取笑我的名字!不理你了……”
一夜无梦,醒来时已是日上三杆,刑天举目四望,却不见佳人的踪影。只余身下的干草,和身畔已熄灭的篝火间或腾起的袅袅轻烟,在提醒着他,昨夜的一切,并非梦境。
伊人已去,枕畔,只留下昨夜自己借馨儿拭泪用的那方薄巾。刑天俯身拾起,展开,洁白的薄巾上带着浓郁的金堇花香气,似乎还残留着点点泪痕。
薄巾中包着几粒种子。
湖畔的沙地上,字迹工整娟秀,似是以手指所书。
“邢大哥:
昨夜你服了金堇花瓣熬成的菜粥后,所中之毒当无大碍。以你的内功修为,再加上手帕上的金堇花香气的帮助,要平安离开诅咒森林已不成问题。
金堇花的花期太短,一夜即逝,新鲜的金堇花是无法带出诅咒森林的。手帕里包着的,是金堇花的种子。你带回去,种下来,明年的这个时候,你的愿望就可以实现!
祝你美梦成真!
馨”
很有趣的女孩子!今日一别,也不知日后能否有缘再见?刑天悠悠地想着,嘴角漾起浅浅的笑意。
深吸了一口薄巾上的馥郁的香气,刑天小心地将它收进贴胸的衣兜内,在将手帕塞进衣兜那一刻,他的手指触到了一件软软的物事,指尖微微一热,刑天记起来了,是那个香囊——天心送给自己的,那个已被自己亲手扯破的香囊。
同样美丽的女孩,同样纯真的笑容!
轻轻叹了一口气,刑天收敛心神,沿着自己来时一路留下的印记,再次踏入了诅咒森林飘散的薄雾中。
好特别的男孩子!回想着昨日种种,阿吉的嘴角不自禁地流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
可惜自己眼睛看不见,也不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纵是日后有缘再见,只怕自己也认他不出来了!
轻轻叹了一口气,紧了紧背后的包袱——里面装着盛有金堇花花粉的瓶子,那是自己趁他还昏迷未醒时,花了大半天的工夫采集来的——阿吉沿着来路缓缓地离开了森林。
一周后,一支一千七百余人的军队悄然出现在月牙河的北岸。
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平静的河水蜿蜒曲折,缓缓地流淌着。谁能想象,正是这条不起眼的小河,默默地孕育了月牙平原上数百万人类儿女的生命?
“阿凯那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啊,走得跟蜗牛爬似的,到现在才到红沙集!照他这么个行军速度,等他带着那三万人到达北北疆的时候,魔神皇跟那个天心公主应该已经打完了吧!”听完斥候兵关于最新讯息的汇报,夜叉百慧低下头,轻声地抱怨着。
“我想,阿凯可能不会来了。”
面对夜叉百慧惊异的眼神,阿吉淡淡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刑天此来南北疆的目的,是要挑起天族与夜叉族之间的争端,为天族向夜叉族出兵制造藉口。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天族出兵南北疆只是早晚的事情,你叔叔夜叉王显然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在这个时候,他派阿凯率兵前往北北疆,并不是真的要让阿凯去联合义军对付魔族,不过是做做样子,迷惑天族军而已。”
“既然是这样,你还让大家前去北北疆?”夜叉百慧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你放心好了,你叔叔既然敢这样做,说明他早已心有准备。毕竟现在大战尚未开锣,胜负尚是未知之数。而你我又身负忤逆之名,就算留下来,非但不能为他们提供太大的帮助,反而是为刑天制造更多的借口,令你叔叔和阿凯应对起来更加缩手缩脚。阿凯想要做却无法分心去做的事情,就让我们去替他完成!去北北疆,联合天心公主的义军,为夜叉族守好后方,让你叔叔和阿凯能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对付天族,不用担心魔族的夹击,对他们而言,岂不是更好?”
“我们走吧!”
最后一只满载着士兵的船只缓缓驶向河心,阿吉和夜叉百慧并肩站在船尾,看南北疆的土地在眼前渐渐远去。
“阿凯,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