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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旧识 ...
我在山上趴了整整一天,直到夜半一更,我才悄无声息的踏足地面。
一共有两个山洞,安装了铁门,严丝合缝,一班侍卫分两拨执勤,一拨也就四人,看起来韩珪对狮风口有极大的信心,完全不担心这地方会被发现。
要么,就是进山的地方已经被他严密封锁,外人绝无进来的可能。
一路溜到木板房前,透过月光,数了数床铺,十四人,加上外头的四个,一共十八个,便是这里全部的守军。
终于等到换班的间隙,我极快的与他们擦身而过,铁门虽然严丝合缝,上了三道大锁,可这毕竟是山洞,合页与墙壁之间不无遗憾的留下了一丝缝隙,也给我留下了一线机会。
我的眼睛早早适应了黑暗,墨色的布笼罩着庞然大物,看身形,该是大炮,再小一些的,该当是榴弹炮,占据了山洞大半的位置。
墙角的箱子码放整齐,足足五层高,一直排列过去看不见头,按照箱子的大小推断,要么是弹药,要么就是轻机枪之类的武器,隐约像是昨天白天刚刚运送回来的。
木板房那边有人说话,声音微大,不知发生了什么,我快速移动身形跑到另一个山洞前如法炮制,这里头的货显然不如之前那个有分量,仍旧是码的整整齐齐的箱子,不过大小发生了变化,该当是重机枪之类的杀伤威力比较大的。
木板房那边没了声响,有人走过来,我在脑海里默过了一遍,瞅准一早观察好的山洞不远处的凸起石块藏身,等了约莫有半小时,守卫的呼吸渐渐开始懒散,趁着夜色,我悄无声息的撤了出去。
出狮风口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韩珪在山口设置了小股部队驻扎,竟是严防死守,我无奈,只能通过东边的树林子出去。
夜晚的树林温度极低,可我身上一身的汗,南方的树林子是我最讨厌的地方,蛇虫鼠蚁横行其上,所以我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既要躲过我这辈子最害怕的蛇,又要快速出树林回到镇上。
我一路上谨小慎微,内衣都湿透了,可就那么巧,天色快明的时候,我还是遇上了一条蛇。
它体积不大,嘶嘶的吐着信子,高昂了头,横在路中间高傲的盯着我看。我全身的毛发都竖立了起来,一把摸上腰间的匕首,匕首后面便是一把枪,若是它敢吓我,我铁定一枪打爆它的头,然后,再开始同追兵玩捉迷藏!!
它又向前爬了两步,发出‘嘶嘶’的声响,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有种肝胆俱裂的恐惧感。
一点一点抽出刀,一双腿僵硬的像是灌了铅,动都动不了。老天啊,谁来救我,谁来救我啊!
正当我欲哭无泪,天空中突然想起一阵嘹亮的鹰啸声,划破黑夜的天际,直冲云霄,我一惊,蛇头猛的掉个个,刺溜一下就不见了踪影。我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喘息了半响,才想起来,对了,蛇怕老鹰!
我无声的咧着嘴笑,满脑袋的汗,等我回去,我一定要养一只老鹰,一定要!!
虽然高台被占领,但是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韩珪连驻军也不曾。
我在高台转了一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第二日,便进入了平兹。
平兹去往田家堡的路程不太顺遂,又有守军检查城门,好在榆夏别的不多,就是山多树林子多,这一次,我坚决不再走夜路,天一亮便钻进平兹城郊五十里处的树林。兜兜转转,等我进入田家堡的时候,前面的路已经对我打开,畅通无阻,而距离我初离开云亦帆的时候,已经整整六天,大年初四了。
镇上有户人家成亲,进城的时候,遇到新娘子的花轿经过,我打扮成乞丐,顺在人群中目送着红色队伍吹吹打打的远去。
有风吹过,扬起轿帘,露出喜娘蒙了红盖头的身影,虽看不见脸,但必定也是喜气洋洋娇羞无限的,因为队伍前头高头大马上的年轻新郎那样的喜形于色。
我无谓的想起云亦帆,想起那场我一个人的婚礼,想起新婚那夜我挣扎的隐忍和那一滴泪水,转了头,我默默的离开了人群。
有些事情不能想,越想,越会被心魔左右。
真的不能想。
由于这里已经是韩珪的地盘,我在探查路线的时候,极其谨慎小心,田家堡虽是缓冲地段,但韩珪对其极其上心,即便是又并入了外头的平兹和高台,韩珪不但没有对它放松警惕,反而像是对待边境城市一样,越发的精心装备,说到底,他是不信父亲的。
花了整整三日,我能去的地方,我不能去的地方通通都走了一遍,虽严阵以待,但不过是正常兵力建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最后检查一遍,我的目光看向了不远处另一座城池,铜山,我最后一站,也是此行的重中之重。
进铜山的过程出了点岔子,我乔装改变,扮了农妇,又在脸上贴了星星点点的疮疤丑化自己。照镜子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兴趣全无,却想不到就算是这样,仍旧是被兵痞纠缠,查询路条的时候将我拦在了城门口。
我眼眸里闪烁着害怕的神色,心里极其无语,男人身上隐隐一股酒味,貌似是喝了酒,看肩牌,还算是个管事的。
见我躲避,男人骂骂咧咧的恐吓我,上来一把抱住我,旁边一个麻子脸凑上来讨好道,“头儿,少帅在这里,咱们还是不要惹事,您要是喜欢,今儿晚上翠红楼的姑娘兄弟我全给您包了,何苦委屈自己看上这么个丑妇?”
麻子脸边说边嫌弃的看我一眼,我越发的抓紧了领口‘惊惧’的看着他们,心里早早奔腾过一万头野兽。
你才是丑妇!你们全家都是丑妇!
兵痞大约是不甘心,抱着我在我身上又摸了几把,一面骂着‘去他妈了个逼的少帅’,恶心的我直想吐。
忍无可忍,我动了手指移到他腰上,摩挲到气海穴,父亲闲暇时是个不错的中医大夫,亏得她,我早早学会了一手点穴法,虽不至于像小说传记中说的那样厉害,但致人昏厥身体麻痹,还是不成问,题的。
就在我要点下去的那一瞬间,身后忽的有人大笑,一面叫着‘呦,这不是秦长官’,一面跑到我们身边殷勤的拉住了兵痞,“今儿怎么是您老人家守城?我们家玉芬儿不懂事,冲撞了您,您看在小的薄面上,给小的个脸,小的感激不尽!”
一边说着,来人拉住兵痞的手使劲握了握,显然是给了他什么东西,兵痞本来张狂无忌的眼眸忽的一眯,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呦,这不是菜刘?”说罢,兵痞意犹未尽的看了看我,“怎么,这是你家女人?”
“是呢,您老也知道,我家那大小子有幸跟了您,这不,一直也说不上个媳妇。这是俺们老家的远方堂侄女,家里困难,逃难到我家,这不,我就想着给了我大小子。”
来人又是叹气又是苦脸,一副愁眉,就连麻子脸都被吸引,“这是生子媳妇儿?”
“哎呦您说的是,只是还没过门儿。所以您老就看在我份儿上,别跟这孩子一般见识,改日里,我菜刘定当登门谢罪,要杀要剐,还不是您一句话的事?”
麻子脸大笑起来,兵痞笑的更是张狂,大手一挥,“得了,咱们谁跟谁,既是你家女人,就赶紧带回去,这几日少帅在,别他妈惹事!”
“哎!哎!谢您嘞!”
来人答应着,一把抓了我的手拽着我就往城里走,我晕乎着,但又不敢挣脱,任由来人拉着我,直到转过一条巷子,将城门隔绝在视线范围之内,我才猛的停住脚,反手拽了来人的手, “你是谁??”
来人转过身,五十来岁的年纪,饱经风霜的脸庞,身材圆润,不像是个吃苦的,看他刚才应酬的样子,又听兵痞叫他‘菜刘’,该不会,是给驻军送菜的吧?
可我认识他??
“大小姐,您不认识我了?”
老者眼眶一红,撒开我的手走近几步激动道,“那年苏淮洪水,我,那个被您从河里捞上来的流浪汉,还有我大儿,您看看,您当真不记得我了??”
我吃一惊,苏淮发洪水是我14年,四五年前的事情了。父亲带了部队去救灾,我一块儿跟了去,当时救了好多人,我根本不记得什么流浪汉不流浪汉的。
“发洪水这事的确是有,可是,你确定是我救了你?”
“大小姐,您是何司令的掌上明珠,闺名和馨对不?救我那一年,您还小,您叫个大个子军官救的我,还给了我衣裳吃食对了对了!”老者眼睛瞪的老大,摩挲着从身上掏出来一对儿金耳环,“您看看,这是不是您的东西??”
手掌心里的金耳环黄的发亮,还带着老者的体温,我不记得他,可我记得这对耳环,是我十二岁留头时父亲送给我的生辰礼物!
那一年苏淮发大水,我瞒着父亲偷偷跟了去,父亲发现我的时候分身无术,无暇照顾我,只好叫我跟着何青,结果在束子河救了一对父子。
当时父亲还有口气,儿子已经气息全无,是我和何青找来随行军医救活了他。看他们衣不蔽体实在是可怜,我便一狠心,将身上唯一值钱的耳环给了他们权当做路费。
脑海中的影像,同面前的老者渐渐重合,那时候的父亲枯瘦干瘪,面色铁青,不若现在发了福,露了肚子出来。若是将影像里的男人也添上几两肉,再加上好气色,可不就是如今面前站着的这一位么?
我心里别样的情绪,能在这里碰见旧识,是件极开心的事情,老者见我有了笑脸,谨慎的前后看一眼,忙忙的拉了我的手臂,“走走去家里,这里不方便,”,一路拽着我朝西,渐渐离开巷子。
日更日更,但是某斐感冒的实在是厉害,所以更新时间会拖到很晚,抱歉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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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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