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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Chapter5:献未安(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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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不回,东流水,花开花落梦一场,一觉醒来学会遗忘。
“羡意啊,我是说,如果有一天,听好了是如果,你洗澡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一个抢劫犯,注意这个时候你是□□的,并且这个抢劫犯还抱住了你,但是只有几秒钟而已,后来抢劫犯看着你留了很长的一道鼻血,这意味着什么……”
“这要看那个抢劫犯的人物设定和属性了,如果是劫财,闯进去就该割肾的割肾,该挖肝的挖肝,可你故事里的这位抢劫犯好像没这么干吧,那只有另一种可能了,劫色,你说他闯进去抱住了你,而不是按倒了你,这说明这个动作并非出自抢劫犯本意,或许是你滑到了他扶了你一下?然后他就出来了,后来你洗完澡出来后,他流鼻血充分说明一个问题——他在意淫你。意淫的同时还挺尊重你,毕竟没在浴室里就把你给就地正法了,当然如果抢劫犯是个帅哥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听完这段话,我觉得我能够认识郭羡意简直就是天大的恩赐啊,这货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放到美国去考FBI那些变态的面试题,还不怎么考都过啊,□□真应该让这货去当卧底。与之相比,我的智商真的很让人着急,显而易见的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繁生不曾偷。
我说:“你别针对我,都说了是如果,这是我在网上看的FBI测试题,那答案跟你说的差不多,你将来要不要考虑进联邦局啊,郭探员?”
“别跟我整这一套,”她贼笑着探过来把我按在床上,“想唬我你还不够道行,说,抢劫犯是谁?!”
“哪有!这真的是个故事!”我心惊胆战的强调,从床上一跃而起,直接奔到窗口打算喊一句你再逼我我就跳下去你信不信!
当然我还没喊出这句话,就看到妃柩提着一个纸盒子从女生宿舍楼下风驰电掣的走过,直觉告诉我,要坏事儿了,我飞快的转过头去就往宿舍外面冲。
我是在操场后山偏僻的灌木丛里找到妃柩的,一同看到的,还有相隔三米处站着的墨尔本,他十分挑衅的微笑着,凝视妃柩脸上不停冒出的寒气。
妃柩把手中提着的纸盒狠狠地砸向墨尔本的脸,被他一挥手挡开,然后两个人开打,我在一边急得跳脚。
妃柩大概真的生气了,一拳一腿都毫不心软,但是显然墨尔本占上风,他挥出去的拳头在妃柩唇角砸出一道明晃晃的血丝,我像是被尖锐的钝器狠狠地撞击了心脏那般疼,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浓绿的灌木扑过去抱住妃柩,墨尔本破空踢过来的右腿在我背后收住,他发出嘲弄的一声冷笑,讽刺说:“要不你们俩一起上?”
妃柩把我揽到身后,用衣袖擦掉唇角的血,像一只危险的猎豹般迅速的跃起,按住墨尔本的肩膀,膝盖狠狠的顶向他的小腹,墨尔本捂着肚子闷哼一声挣脱了妃柩的束缚,然后两个人厮打成一团。
坦白说我特别后悔当时没带相机,能录下来的话一定能在校园网卖个好价钱。说不定挂到淘宝上也能大赚一笔,中日中英混血帅哥大打出手,这个标题不知道够不够火爆。
这场闹剧的收尾是我咬着唇随着他们厮打的身影晃来晃去,最终踩到一块凹凸不平的石头然后跌进了灌木丛里,被他们一人抓住一只胳膊提了上来。
他们打架的理由我已经不想要评论,就是那只乖乖躺在一旁的纸盒。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上午,妃柩在七中收到一个包装的十分隐蔽的包裹,署名是顾繁生,他拆开后,发现是一个做工精良的高级充气娃娃。如果就单从以上赘述来看,这的确是份不错的厚礼,特别是对于妃柩宿舍里那些血气方刚的男生来说。
问题就出来,妃柩当时是从底部往上拆的,看到腿以及腿以上部位一直到胸部的时候,除了妃柩所有男生都表现出异常兴奋跃跃欲试的表情,然而当妃柩全部拆掉之后,所有人都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焉了,五分钟后才开始破口大骂。因为那个有着苍井空完美身体的充气娃娃,居然有一张百分之二百相似罗玉凤的脸!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就应了那句古话,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苍老师的身子凤姐的头。
于是妃柩带着被宿舍的男生肢解成一块一块的充气娃娃,雄纠纠气昂昂跨国鸭绿江来夏中找墨尔本兴师问罪,这种事情闭着眼睛想都知道是谁做的,这样的侮辱如妃柩,绝对是十九年来第一次遭受。
墨尔本不知悔改狂妄的笑意彻底把妃柩惹毛了,于是两个人开打,却谁也猜测不到,这是友情的初始,十九岁少年的末端,如妃柩,如墨尔本,无法预知的明天和命运,沿途是血红的曼珠沙华,华丽而诡异,虔诚而景仰。
那晚妃柩离开的时候,墨尔本郑重其事把事件的导火索纸盒子放到妃柩怀里,从口袋里掏出三枚硬币,塞到妃柩外套口袋里,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这可是我喝可乐的钱,你待会儿经过超市别忘了进去买两个杰士邦以防万一。”
妃柩满脸黑线的给了墨尔本肩膀一拳,不太重的力道。
从灌木丛出来后,天差不多已经全黑了,妃柩离开后我接到郭羡意的电话,我亲爱的女王,在电话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她这样歇斯底里的哭,我只见过一次。
“繁生……繁生……你快来啊……薛钦他……他……”郭羡意不停的抽噎,说话断断续续,对话持续了五分钟我才勉强理解了她描绘的地址,把手机丢到口袋里,我又立刻马不停蹄的朝着学校的停车区冲过去。
第二十一个车位。我在一辆黑不溜丢的车里找到郭羡意,她瑟缩在车座上,衣服已经完全不能说是完整,被剪成一条一条的横在皮肤上,惨不忍睹,她的左手被一副银色的手铐铐在车门的把手上,我拉开车门的瞬间险些把她带下来。
那一刻薛钦在我眼里的定义就是变态了,虽然日后我对他的恨远远超过当时看到郭羡意穿着被剪烂的衣服凌乱的缩在车座上哭时的感觉,那时的薛钦,一定不是爱她的,一定不是。否则他怎么能够这样做,把她最后一点尊严消失殆尽。
羞辱和报复,极致的践踏,那把打开手铐的钥匙就放在车顶,一个她拿不到的位置,他是不是想告诉她,有些东西,她一辈子都不配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