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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听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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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海的尽头,不是并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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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市区时,已经是深夜。他好像从来没有效率这么低的度过一天,漫无目的的跟着导航瞎走。
“您已偏航。”导航一遍遍重复着,“已为您重新规划好路线。”
他不知道何处为目的地,也不想知道。与其说是不知道,更准确的来说是逃避,他该回去了,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房子。
没有他的身影,称不上是个家。
车子停在小区楼下,他抬头看了看,三楼的窗户黑着,像一只闭上的眼睛。他和季明诀的房子就在三楼,住了三年多了。
他攥着钥匙,在楼下站了很久,迟迟不敢上去。他怕打开门,看到的是空荡荡的房间,怕看不到那个总是笑着喊他“延少庭”的人。
风很大,吹得他的衣角猎猎作响。他想起上次一起出警回来,也是深夜,他全身疲惫的直奔卧室,直倒在床上,再醒来时,季明诀在他的身侧,搂着他的腰,他在轻轻卷着延少庭的头发玩,见他醒来,他亲吻了延少庭的发丝,笑着说∶“看,像不像你给我的戒指?”
那长发在季明诀骨型绝佳的手上缠了几圈。
延少庭怔怔的看着他的手,不自觉的握了上去,季明诀也摩挲着他的指尖∶“想要戒指直说,我给你买。”
“花那钱干嘛?现在正是存钱的时候。”
延少庭又闭上眼,露出浅浅微笑∶“只是你头发太短,没法给我绑戒指。”
季明诀撑起身子,延少庭听见动静睁开了眼,正对视上那炽热认真的眼神,季明诀俯下身亲吻他的嘴唇,头发扎到他的眉骨间很痒∶“我给你买,买金的。”
“噗,”他一把推开季明诀的头,“刚还说浪费。”
在这种小事上季明诀足够固执∶“给你买不浪费。”
延少庭深吸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走上楼梯,掏出钥匙,插进锁孔,转动。
“咔哒”一声,门开了。
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洗衣液的清香,混着淡淡的烟草味,那是他和季明诀共同的味道。他推开门,按亮了客厅的灯。
客厅里的一切都和他离开时一样,沙发上还放着季明诀的警帽,茶几上摆着两人没喝完的茶。阳台的晾衣架上,挂着两人的警服,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吹得衣服轻轻晃动,像是有人站在那里。
延少庭的脚步顿住了,心脏像是被一只手攥住,疼得他喘不过气。他慢慢走进去,坐在沙发上,拿起季明诀的警帽,指尖抚过帽檐的警徽,冰凉的金属触感,带着熟悉的重量。
他想起季明诀每次出门前,都会对着镜子整理警帽,然后冲他敬个礼,说∶“延队,我出发了”。他那时候总说∶“少贫嘴,注意安全”,现在却再也听不到了。
他起身走进季明诀的房间。房间不大,收拾得整整齐齐。书桌上摆着两人的合影,照片里的两人穿着警服。旁边是季明诀的笔记本,摊开着,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字,是他的工作笔记,最后一页的日期,停留在他出任务的前一天。
延少庭拿起笔记本,一页一页地翻着。里面有他记录的破案思路,有他画的嫌疑人画像,还有一些随手写的话——“今天他又熬夜了,得提醒他早点睡。”“妈做的海鲜面真好吃,下次带他尝尝。”“任务顺利的话,就带他回西城玩一圈再回来。”
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扎在延少庭的心上。
“我回来了。”
房间里没有回应,只有风声穿过窗户的呜咽声。
他在季明诀的房间里坐了很久,直到天快亮了,才起身离开。他把季明诀的笔记本放进抽屉里,把警帽放回沙发上,把房间里的灯关掉,像是在等待主人回来。
走出房间时,他看到厨房的冰箱上,贴着一张便签,是季明诀的字迹:“牛奶在冰箱第二层,记得喝。”
延少庭走到冰箱前,打开第二层,里面果然放着一盒牛奶,还带着一丝凉意。他拿起牛奶,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让本来就不好的胃引来一阵痉挛。他轻轻呼气,试图缓解刺痛。
他知道,季明诀的痕迹,会一直留在这个房子里,留在他的生命里。
……
转天的太阳升得有些迟,灰蒙蒙的天光裹着初冬的凉,洒在西城警局的青砖墙上。延少庭把车停在街角的树荫下,没熄火,车窗降下一条缝,风灌进来,带着警局大院里飘来的消毒水味,还有一丝隐约的烟味。
他盯着那扇熟悉的大门,看着穿着警服的人进进出出,有人勾着肩膀说笑,有人抱着卷宗匆匆赶路,阳光落在他们的肩章上,亮得晃眼。
他还看到了刘成他们三人的身影,他怀里依旧抱着资料,林诺在他旁边打闹,魏言扶着眼镜和他们并肩说笑,他立刻开走了车,他怕他们认出,怕打扰这安宁平淡的生活。
他的指尖在方向盘上摩挲着,他本来也没打算进去,他知道,里面的人都忙着,案子一桩接一桩,没人有时间陪他沉湎过去。更何况,他怕自己一踏进去,看到季明诀那张空荡荡的办公桌,看到墙上空着位置的侦查1组队长。
延少庭看了眼时间,上午十点,正是局里最忙的时候。他打了把方向盘,车子缓缓驶离,轮胎碾过路面的落叶,发出细碎的“沙沙”声。
他没回那个空荡荡的家,鬼使神差地,车子拐进了另一条路。这条路他熟,熟到闭着眼睛都能摸到每一个坑洼。是季明诀以前总带他来的小吃街,就在警局后面两条街的地方,窄窄的巷子,两边挤着各式各样的小摊,油烟味混着食物的香气,能飘出半条街去。
季明诀总说,这里的东西最接地气,累了一天,来一碗热乎乎的米粉,浑身的乏劲都能散了。以前两人加班到深夜,季明诀就会拽着他往这边跑,嘴里念叨着“岳姨的米粉,加双倍辣,加煎蛋”,那时候的季明诀,眼睛亮得像星星,一点没有刚从案发现场回来的疲惫。
巷子口的老槐树又粗了一圈,树枝上还留着两人不知什么时候系的红绳,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系,好像是季明诀偶然刷视频看到有情人系红绳天长地久,那时正值晚高峰,街上人很多,他还拉着延少庭一起来这里“现世”。
延少庭停好车,沿着青石板路往里走,脚步声被周围的喧嚣吞没。
卖糖葫芦的大爷推着车吆喝,炸油条的摊子前冒着滚滚的热气,几个放学的孩子追着跑,手里拿着刚买的糖画,笑得叽叽喳喳。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又好像哪里都不一样了。
他往前走,没走多远,就看到了岳姨的米粉摊。比去年大了些,支起了两间简易的小棚子,摆了七八张桌子,坐得满满当当。岳姨正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活。
延少庭站在摊口,没说话。岳姨眼尖,一抬头就看到了他,脸上立刻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手里的勺子挥了挥:“哟,是小庭啊!好些日子没见着你了。”
她的声音洪亮,带着老街坊特有的热络,周围几个正在嗦粉的客人都下意识地看了过来。延少庭的喉咙动了动,想扯出个笑,嘴角却僵得厉害。
他往前走了两步,刚想开口,岳姨已经麻利地转过身,拿起一个干净的碗,一边往里面捞米粉,一边随口问道:“咦?小诀没一块儿来啊?”
这句话像一根细针,轻轻扎进延少庭的心脏,那点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钝痛,瞬间蔓延开来。他的手指蜷了蜷,指甲嵌进掌心,带来一点微弱的疼。
他看着岳姨忙碌的背影,她的头发比去年白了些,挽在脑后的发髻松了一缕,随着她的动作晃来晃去。
“他……”延少庭的声音哑得厉害,顿了顿,才勉强挤出几个字,“他出任务去了,走得急,没来得及。”
岳姨哦了一声,没多想,把烫好的米粉倒进碗里,浇上一大勺高汤,又加了两勺红彤彤的辣椒油,撒上一把葱花和香菜,最后还不忘卧了个金黄的煎蛋,推到他面前:“还是老样子?你爱吃的清汤,加个蛋。小诀总说你没劲,说吃个米粉都不敢吃辣。”
延少庭点点头,没说话,接过碗,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桌子是新的,木纹还清晰可见,旁边的凳子上,还沾着一点没擦干净的油渍。他拿起筷子,搅动着碗里的米粉,热气氤氲上来,模糊了他的眼睛。
清汤的味道很鲜,是骨头熬了一夜的醇厚,煎蛋的蛋黄流心,咬一口,温热的蛋液在嘴里散开。和以前的味道,一模一样。
他想起去年冬天,也是这样一个灰蒙蒙的天,他和季明诀加班到凌晨三点,冻得手脚发麻。季明诀拽着他跑到这里,岳姨的摊子快要收了,还是特意给他们煮了两碗米粉。
季明诀吃得满头大汗,辣得直吸溜,还不忘把自己碗里的煎蛋夹给他,说“你太瘦了,多吃点”。那时候的风也是这么凉,吹在脸上,却一点都不觉得冷。
“小伙子,怎么一个人吃啊?”邻桌的大妈看他一个人坐着,凑过来搭话,“以前总见你和一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一块儿来。”
延少庭抬起头,勉强笑了笑:“他忙。”
大妈叹了口气,自顾自地说:“你们当警察的,真是不容易啊。我儿子也是警察,三天两头不着家,每次回来,累得倒头就睡。前阵子听说隔壁街的小李,出任务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你们啊,可得注意安全。”
延少庭的心猛地一沉,手里的筷子顿住了。他看着大妈脸上真切的担忧,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闷得喘不过气。
“是啊,”他低声说,“都得注意安全。”
大妈没再说话,转过头,继续和身边的老伴念叨着家常,说的是菜市场的菜价涨了,说的是孙子昨天又考了一百分,说的是家里的猫又偷了鱼吃。家长里短的,琐碎又温暖。
延少庭听着,慢慢低下头,继续吃碗里的米粉。汤已经凉了,他却一口一口地喝着,直到把碗底的最后一滴汤都喝完。
他放下碗,起身想去结账,岳姨却摆摆手,笑着说:“算啦算啦,一碗米粉而已,不值钱。等小诀回来,让他带你来,到时候再一起算。”
延少庭的脚步顿住了,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从口袋里掏出钱,放在桌上,轻声说:“岳姨,该给的。”
岳姨还想推辞,延少庭却已经转身往外走了。他没回头,怕看到岳姨疑惑的眼神,怕听到她再问起季明诀。
走出米粉摊的时候,风更大了,吹得他的衣角翻飞。他抬头看了看天,灰蒙蒙的,像是要下雪的样子。小吃街里依旧人声鼎沸,炸油条的声音,孩子的笑声,大人的说话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一幅鲜活的市井画卷。
这些都是季明诀喜欢的,他总说,这才是生活,热热闹闹的,有烟火气。
延少庭沿着青石板路慢慢走,脚步很沉。他看到巷口的糖葫芦大爷,正给一个小女孩挑着最大的一串;看到卖包子的阿姨,正把刚蒸好的包子递到一个上班族手里;看到两个老人,坐在街边的长椅上,互相依偎着,晒着太阳。
平淡的,普通的,日复一日的生活。
这些,都是季明诀再也看不到的了。
延少庭的眼眶又热了。他抬手抹了一把脸,指尖沾了湿。他走到老槐树下,靠在树干上,闭上眼。风穿过树叶的缝隙,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季明诀在他耳边说话,声音清亮,带着笑意:“延少庭,你看,这里多好。”
是啊,这里多好。
他在树下站了很久,直到太阳渐渐升高,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身往巷子口走。路过一个卖花的小摊,摊主是个老太太,正整理着摊上的雏菊。延少庭停下脚步,看着那些白色的小花,在寒风里开得格外精神。
“小伙子,买束花吧?”老太太笑着说,“新鲜着呢,刚摘的。”
延少庭犹豫了一下,走过去,挑了一束最大的。白色的雏菊,带着淡淡的清香。
“多少钱?”他问。
“不用钱,”老太太摆摆手,“看你一个人站了这么久,心情不好吧?送你了,就当沾沾喜气。”
延少庭的心里微微一动,说了声谢谢。他捧着那束雏菊,走出了小吃街。
车子的副驾驶座上,还放着季明诀的照片。延少庭把花放在照片旁边,白色的雏菊衬着照片里的笑脸,竟显得格外温柔。
他发动车子,没有回家,也没有回警局。他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穿行。路过学校,看到穿着校服的学生说说笑笑地走进校门;路过公园,看到晨练的老人打着太极;路过菜市场,看到提着菜篮子的主妇们讨价还价。
这座城市,依旧喧嚣,依旧热闹,依旧充满了烟火气。
“这里,一切都好。”
……
……
……
春末的风带着点暖,卷着街边槐树叶的清香,拂过超市门口的红色招牌。刘成手里攥着皱巴巴的购物清单,指尖沾了点刚从货箱上蹭到的灰。
他已经在西城警局熬到了副队长的位置,肩章上的星花比从前多了一颗,身上的警服也熨得比从前平整,可站在人来人往的超市门口,他还是习惯性地挺直脊背。
超市门口摆着打折的草莓,红艳艳的,堆在竹筐里,旁边立着块纸牌,歪歪扭扭写着“十块钱三斤”。
刘成蹲下身挑拣,手指刚碰到一颗熟透的果子,就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林诺咋咋呼呼的声音:“刘成!你磨磨蹭蹭干什么呢?!我和老言在车里等了快半小时了,再不去买,食堂的糖醋排骨都要被抢光了!”
刘成直起身,无奈地回头:“急什么,这草莓新鲜,买回去给你们俩解解馋。”
林诺几步窜到他身边,顺手拿起一颗草莓塞进嘴里,酸得眯起眼睛:“甜是甜,就是酸得牙疼。”她说着,目光随意地扫过超市门口的自动门,扫过那个正站在牛奶货架前低头看价签的男人,动作猛地顿住,嘴里的草莓差点没咽下去。
她伸出手,拽了拽刘成的胳膊,声音都有点发颤:“刘成,你看……你看那个人,是不是……是不是延队?”
刘成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
男人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薄毛衣,肩上松松垮垮搭着一条深棕色的围巾,头发比从前短了些,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微微翘起。
他手里拿着一盒纯牛奶,正低头看着包装上的日期,侧脸的轮廓依旧利落,鼻梁挺直,下颌线的弧度还是和从前一样,透着股清冽的劲儿。
唯一不同的是,他鼻梁上架了一副细框眼镜,镜片反光,遮住了那双总是带着点锐利的眼睛。
刘成的呼吸猛地一滞,手里的草莓“啪嗒”一声掉回竹筐里。
是他。
是延少庭。
这几年,警局里偶尔还会有人提起延少庭。说他在季明诀牺牲后没多久就递了辞呈,说他走的时候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只留下了一封简短的信和那枚警徽。
有人说他回了老家,有人说他去了南方的海边,还有人说他转行做了律师,总之是断了和警局的所有联系。刘成试过给他打电话,号码早就成了空号。
刘成攥着购物清单的手,指节都泛了白。他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酸得发胀。他想上前打个招呼,脚步却像灌了铅一样,挪不动分毫。
“你…你先去看看,我怕认错人。”林诺轻轻把他往前推。
刘成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往前走。
一步,两步,三步。
距离越来越近,他能闻到男人身上淡淡的洗衣液香味,混着一点阳光的味道,和从前一模一样。
男人似乎察觉到有人靠近,微微侧过头。
镜片后的目光扫过来,带着点疑惑,落在刘成的脸上。
刘成的喉咙动了动,声音有些干涩:“延……延少?好久不见了。”
延少庭握着牛奶盒的手顿了顿,眉头微蹙,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像是在辨认什么。几秒后,他眼底的疑惑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浅浅的笑意。
他的声音比从前温和了些,少了几分在警局时的锐利,多了点烟火气的柔软:“刘成,好久不见了。听说都干到副队长了,可以啊。”
刘成的脸一下子红了,挠了挠头,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也没啥,就是跟着前辈们学学,瞎混呗。”
他看着延少庭,看着他眼角淡淡的细纹,看着他比从前柔和了许多的眉眼,心里的话涌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最后只化作一句:“倒是你这几年,过的还好吗?”
延少庭的目光微微垂下,落在手里的牛奶盒上,指尖轻轻摩挲着包装上的奶牛图案。他顿了顿,随后扯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嗯,还好。”
简单的两个字,听不出情绪,却让刘成心里的那点酸涩,又浓了几分。
“从警局辞职后,去干什么了啊?”刘成忍不住问。
话音刚落,林诺就从他身后冲了过来,手里还攥着半颗草莓,脸上满是惊喜,声音都带着点破音:“延……延队!?真的是你啊!”
延少庭转过头,看向林诺,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些。她当年刚来警局的时候,胆子小,第一次出警看到血,吓得蹲在路边吐了半天。
“好久不见,林诺。”他说。
“延队你都不知道,我们可想你了!”林诺激动得语无伦次,“你走了之后,局里好多人都念叨你呢!尤其是你以前办的那些案子,现在还被当成范本给新人讲呢!”
延少庭笑了笑,没说话。
“还是别叫延队了,”他轻声说,“我都辞职这么久了,就叫我少庭吧。”
“少庭哥!”林诺反应快,立刻改口,然后回头冲超市门口喊,“老言!老言!快过来!你看谁来了!”
魏言正靠在车边玩手机,听到林诺的喊声,慢悠悠地走过来。他比从前长高了些,头发也剪短了,看起来比从前沉稳了不少。
他走到近前,目光落在延少庭的脸上,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眼睛一亮,快步走上前:“延队……不对,少庭哥!真的是你!”
延少庭看着眼前的三个人,看着他们脸上真切的笑意,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暖暖的,又有点涩涩的。
“好久不见,魏言。”
“少庭哥,你这几年到底去哪了啊?我们找了你好久,电话也打不通,去你以前住的地方,也早就没人了。”魏言挠了挠头,语气里带着点埋怨,又带着点庆幸,“今天要不是这么巧碰到,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呢。”
延少庭拿起牛奶盒,看了看,又放回货架上,转过身看着他们三个,嘴角的笑意淡了些,语气依旧平静:“我啊,就在附近住。辞职后,开了个小书店,卖点书,养养猫,日子过得挺清闲的。”
“书店?”刘成愣了一下,“在哪啊?我们改天去光顾光顾。”
“就在前面那条老街,叫‘听潮’,”延少庭说,“有空的话,就过来坐坐,喝杯茶。”
“一定去!一定去!”林诺抢着说,眼睛亮晶晶的,“对了少庭哥,你现在一个人住吗?”
延少庭点了点头:“嗯,一个人。”
气氛忽然沉默了几秒。
刘成看着他,看着他肩上搭着的围巾,看着他鼻梁上的眼镜,看着他眼底深处藏着的,那点不易察觉的落寞。他知道,延少庭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孤单的人。
从前在警局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和季明诀凑在一起,两个人要么在办公室里讨论案子,要么就去小吃街吃一碗米粉,热热闹闹的,从来都不会像现在这样,一个人站在超市的牛奶货架前,安安静静地挑拣。
刘成的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慌。
他想起季明诀。
林诺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话,连忙转移话题:“对了少庭哥,我们现在正要去食堂吃饭呢,一起去吧?好久没聚了,正好一起聊聊!”
魏言也附和:“是啊少庭哥,一起去吧!食堂今天做了糖醋排骨,你以前最爱吃的!”
延少庭看着他们三个期待的眼神,犹豫了一下。他本来是出来买牛奶的,买完就打算回书店,泡一杯茶,坐在窗边看看书。可看着眼前这三张熟悉的脸,看着他们眼里的真诚,他实在不忍心拒绝。
“好。”他点了点头,声音很轻,“走吧。”
刘成和林诺、魏言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惊喜。
刘成连忙拿起刚才挑好的草莓,塞进旁边的购物袋里:“我去结账!”
延少庭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轻轻笑了。他拿起刚才放在货架上的那盒牛奶,走到收银台,和刘成一起结了账。
走出超市的时候,太阳穿过槐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林诺和魏言走在前面,叽叽喳喳地聊着警局里的趣事,聊哪个新人胆子小,聊哪个前辈又破了个大案,聊食堂的大妈又涨了工资。刘成和延少庭走在后面,步子不快,慢慢地跟着。
“少庭哥,”刘成犹豫了半天,还是忍不住开口,“你……你还会想起季哥吗?”
延少庭的脚步顿了顿。
阳光落在他的脸上,镜片反光,遮住了他的眼睛。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声音很轻,却很清晰:“每天都想。”
刘成的鼻子一酸,他知道,有些伤口,从来都不会愈合。它只会被时间慢慢掩埋,藏在心底最深的地方,不动声色,却一碰就疼。
走到警局的食堂门口时,正好是饭点。里面人声鼎沸,油烟味混着饭菜的香气,扑面而来。林诺和魏言熟门熟路地领着他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然后跑去打饭。刘成想跟着去,被林诺一把推了回来:“你陪少庭哥坐着!我们去打!”
延少庭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景象。
警局的院子里,几棵玉兰树开得正盛,雪白的花瓣落在地上,铺了薄薄一层。几个穿着警服的年轻警员,正说说笑笑地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卷宗,脸上带着点疲惫,却又透着一股昂扬的斗志。
和他当年在的时候,一模一样。
“少庭哥,你看,”刘成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轻声说,“现在的警局,和以前一样,还是那么热闹。”
延少庭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院子里的那棵玉兰树上。他记得,这棵树是他和季明诀一起栽的。那年春天,警局里组织植树,他和季明诀分到了一棵玉兰树苗。
两个人吭哧吭哧地挖坑,填土,浇水,累得满头大汗。季明诀擦了擦额头的汗,笑着说:“等这棵树长大了,我们就坐在树下,喝着茶,聊着天,看着年轻的警员们出警,多好。”
那时候的季明诀,眼里闪着光,语气里满是憧憬。
只是,他再也等不到那一天了。
延少庭的指尖,轻轻摩挲着玻璃杯的杯壁,冰凉的触感,从指尖蔓延到心底。
“是啊,”他轻声说,“还是那么热闹。”
林诺和魏言端着饭菜回来了,满满当当的三大盘。糖醋排骨,番茄炒蛋,清炒时蔬,还有一碗热乎乎的汤。林诺把一块最大的排骨夹到延少庭的碗里:“少庭哥,快吃!这排骨可香了!”
延少庭看着碗里的排骨,看着上面红亮的酱汁,点了点头,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
熟悉的味道,和从前一模一样。
他想起,从前在警局的时候,他和季明诀也经常在食堂吃饭。季明诀总是喜欢抢他碗里的排骨,一边抢一边说:“少庭,你太瘦了,多吃点肉!”那时候的他,总是会假装生气地拍掉他的手,却又会把碗里的排骨,悄悄夹给他几块。
延少庭的眼眶,微微泛红。
他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吃着饭,掩饰着眼底的湿意。
林诺和魏言还在叽叽喳喳地聊着,聊警局里的趣事,聊他们出警时遇到的糗事,聊哪个同事谈恋爱了,哪个同事结婚了。刘成偶尔插一两句话,气氛热热闹闹的,像极了从前他们四个人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样子。
只是,少了一个人。
一个喜欢抢别人碗里的排骨,喜欢和延少庭斗嘴的人。
吃完饭,太阳已经偏西了。
延少庭站起身,对着刘成他们三个笑了笑:“谢谢你们的饭,我该回书店了。”
“少庭哥,我们送你吧!”林诺连忙说。
“不用了,”延少庭摆摆手,“不远,几步路就到了。”他顿了顿,又说,“有空的话,就来书店坐坐。”
“一定去!”刘成说,语气很坚定。
延少庭点了点头,转身朝着门口走去。他的脚步很稳,不疾不徐。肩上的围巾被风吹得微微扬起,阳光落在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刘成、林诺和魏言站在食堂门口,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慢慢走出警局的大门,慢慢消失在槐树叶的光影里。
“真好。”林诺轻声说,眼里带着点泪光,“能再见到少庭哥,真好。”
魏言点了点头,叹了口气:“是啊,真好。”
刘成看着延少庭消失的方向,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他知道,延少庭或许永远都不会再回到警局了。
刘成转过身,看着食堂里热热闹闹的景象,看着那些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脸庞,看着窗外那棵开得正盛的玉兰树,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意。
他知道,延少庭没有离开。
季明诀也没有离开。
……
延少庭走出警局的大门,沿着街边的槐树下慢慢走。风带着槐树叶的清香,拂过他的脸颊。他摸了摸鼻梁上的眼镜,嘴角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
他走到街角,拐进一条窄窄的老街。老街的尽头,就是他的书店。
书店的门是木质的,上面挂着一块牌匾,写着“听潮”两个字,是他亲手写的。
他推开门,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书店里很安静,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书架上,洒在那些泛黄的书页上。书架的最顶层,放着一个深棕色的骨灰盒,上面雕刻着海浪的纹路。
“明诀,”他轻声说,声音很轻,却很温柔,“我今天遇到刘成他们了。他们都很好,刘成当了副队长,林诺和魏言也越来越能干了。”
他拿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翻开。书页里夹着一张照片。
延少庭看着照片里的季明诀,看着他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上扬的嘴角,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我开了一家书店,叫‘听潮’。”他说,“就像你说的那样,大海能装下所有的念想。我每天都能听到海浪的声音,就像你在我身边,和我说话一样。”
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风灌进来,带着远处大海的咸湿气息。
“明诀,”他对着窗外的风,轻声说,“有空的话,回来看看我。”
风穿过窗户,拂过他的脸颊,拂过书架上的照片,把他的头发吹散。
像是回应,又像是低语。
延少庭靠在窗边,看着窗外的阳光,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那些平淡的、普通的、热热闹闹的日常。
叮铃——门上挂着的铃铛清响。
他下意识回过头,眼神凝视,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露出浅浅笑容。
“王大爷,又来看书了?”延少庭起身,站到台子前。
在延少庭刚开这家书店的时候,王大爷就是最光顾他生意的人,王大爷总是那个和蔼,能说的小老头,在延少庭心里,也成了半个知心朋友。
他也喜欢大海,只不过从出生就被拴在了这座城市,一步也不曾离开,那时他如往常一般在走过无数次的街上遛弯,无意间瞟到这家正在装修的店,装修工人刚把牌匾装上。
听潮——
他又看到那个从店中穿梭的年轻人,当时的延少庭,总给人种历经沧桑的感觉,他走近问∶“小伙子,这是要开什么啊?”
延少庭转过头,温柔的回话∶“书店,您以后有空的话可以来看看。”
——
“你这店里,总能让我感受到些大海的气息,也奇了怪了,明明没看过海,但就感觉你这家店里装下了一个海啊。”王大爷笑着说。
“小延啊,你这么年轻,老是让你应付我这样一个老头,不糟心吗?”
延少庭从临近的书柜上抽出本蓝白色调的书,轻轻放在柜台上,推向王大爷∶“怎么会?再说我也不年轻了,三十多岁了。”
王大爷一惊,真没想到他竟然已经步入而立∶“看不出来啊。”
延少庭笑笑,没有说话。
……
王大爷走的时候,铃铛又叮铃响了一声,和街上的人声混在一起,淡得像一阵风。
店里重新静下来,延少庭走回窗边,他抬手,轻轻碰了碰窗玻璃,冰凉的触感从指尖蔓延开来。
“原来海的尽头,不是并肩。”
风从半开的窗缝里钻进来,吹得书页哗啦作响,像是谁在无声地应答。
铃铛响了又响,
等的人,
没再回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