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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二十六、治疗 ...

  •   清早起来,雨潇和以往一样,精神十足地督促晴岚洗冷水澡,然后一起练武。早餐桌上没有见到父亲,才知道自己还在酣睡时他已经出发了。姐弟俩还没有感受到离别和思念的忧伤,边吃饭边兴高采烈地讨论京城有什么好玩的、父亲会买什么礼物给他们,杨云依看着娇憨的小儿女,心中的愁绪也渐渐淡去。
      吃了饭正漱口时,野火才没精打采地走进来。晴岚学着父亲教导自己时的样子,严肃地板着小脸道,“野火哥哥,你今早没来练武,这样是不对的!”
      野火瞟他一眼,一言不发地坐下,盛了粥大口喝着。
      晴岚脑子转到了更有趣的事上,很快把板着脸教育人的事丢在脑后,兴奋地比手划脚,“野火哥哥,我昨天骑了大马哦,这么大这么大,这么高的大马,跑得比飞还快,好棒哦!”
      野火气闷地哼一声,“不就是匹马嘛,有什么了不起!”
      “不一样,是很大很大的马。”晴岚怕他不信,认真地强调,“真的!”
      “知道了!”野火突然大声道,“不就是个蛮子的破马吗?给你骑一会马就把你收买了?真是没骨气。”
      晴岚被他突然暴发的脾气弄得莫名其妙,张着嘴呆愣住。
      敢凶我弟弟!雨潇立刻吐了漱口水,跳到野火身边,小母鸡似地双手叉腰道,“你凶什么?晴岚就是喜欢骑马,怎么样?你眼红吗?”
      “我,我哪里眼红了?”野火一梗脖子,犟道,“我一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人家可是土司老爷的儿子,又有大马,又有宝刀,我怎么敢和人家比?”
      敢情是自卑哪,小心眼的家伙。“人家会唱好听的歌,还带我骑马,又不会乱发脾气,就是比你好。”
      “你喜欢那蛮子,就去和他玩好了,以后也别理我!”野火红了眼眶。
      “不理就不理!”雨潇瞪他一眼,道,“弟弟,别理他,莫名其妙!” 拉着晴岚的手走了。
      杨云依和宝婆婆面面相觑,大清早的,这几个孩子在闹什么别扭?

      野火心里不舒坦,饭也不吃了,放了碗走出家门。不知怎么,他看到那个面容清俊、衣着华丽、爽朗洒脱的少年就不舒服,尤其是知道雨潇失踪的半天就是和他在一起,心里更是象被硬生生割走了一块什么,只觉着说不出的难受,不知怎地就有一肚子的火、满脑子的闷气想要发泄。
      这种情绪不仅有面对爽朗的英俊少年的自卑,还有嫉妒,还有莫名的担心和害怕。
      他还弄不清自己的心理,也道不明自己的感情。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一个人流浪街头,乞讨偷抢,和野狗抢东西吃,什么都干过,看的是人们的白眼,受的是嘲骂殴打,他以为一辈子就这样野狗似地活着,可是他的生活改变了,他有了香甜的饭菜吃、有干净暖和的衣服穿,他还有了家、有了亲人、有了伙伴……他心里对这个家看得比什么都重,谁要是敢伤害这个家的的任何一人,他非拼命不可!而他心里最重要的,就是雨潇。
      也许是因为她不能抗拒的可爱,也许因为是她把他拣回了孟家,不知不觉间,雨潇已经是他心中最重要的存在,这懵懂的感觉他自己也理不清道不明,反正看到她对别人好,心里就象被夺去了最重要的珍宝一样难受。
      嫉妒的火焰之后,是难言的失落。野火连学馆也提不起精神去了,沿着街道慢吞吞地走着。
      除了家人,和她最亲近的就是他,他们一起读书,一起练字,一起采野花,一起捉青蛙……可是他身边突然出现了另一个人,比他高贵,比他长的好看,比他会唱歌,比他会讨人喜欢……原来除了他,她还会有别的朋友,她还会对别人好,有了别的朋友之后,她会不会就不理他、不要他,不再对他好了?
      在街头失魂落魄地站了一会儿,想起一个总是追在他后面说喜欢他,不管他怎么挖苦也要执着对他好的人,阿婉。
      至少,还有阿婉会对他好吧?

      哼,讨厌鬼,莫名其妙地冲别人乱发火,谁理他!雨潇虽然有些明白野火的自卑心理,可她也很火大,也就没想去安慰开导他。
      晴岚去上学了,雨潇想起好几日没见到司马大夫了,于是由丽英陪着,乘了马车去仁济堂。到了却见坐堂的是另一位姓张的大夫,一问,小伙计故作诧异道,“司马大夫被杨家请去了,听说杨家小姐的脸,很不好了,你不知道吗?”雨潇没留意他幸灾乐祸的表情,急忙又上了车,吩咐车夫去杨府。

      杨家,野火也是走惯了的,仆人们看见他,招呼一声,该干什么干什么,任他自己走过前厅,过了后院,走进阿婉的房间。
      阿婉和衣睡在床上,面朝着内侧,听见脚步声,轻轻动一下,没有回头。
      野火抓抓脑袋,从来都是她先和他说话的,而他回答的不是凶巴巴的白眼,就是冷嘲热讽,现在她不先开口,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干脆在床边坐下,闷声不响地发呆。
      阿婉以为又是外公或者爹娘不放心,来守着自己。发现脸上溃烂脱皮,她满心绝望,一下子心灰若死,连哭闹的力气也没有了,就这么躺在床上,不愿起床,不愿跨出门一步。给她饭就吃,给她水就吃,她没想过自杀,她只是没了力气,没力气去做任何事,没力气去想任何事。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着,房间里呼吸可闻。
      终于还是野火耐不住,清清喉咙,道,“你渴不渴?想不想喝水?”
      阿婉一震,回头,“怎么是你?”又尺快地转头向内,拿过枕边的巾帕盖在脸上。
      这么短暂的一回头,野火已经看清她的脸,有的地方皮肤溃烂,但还没有脱落,一块块皱巴巴地挂在脸上,有的地方脱了皮,露出了粉红的嫩肉。整张脸斑驳不平,十分可怖。相比之下,以前她那张有一个个疤痕的脸简直可以算漂亮了。
      阿婉一直等着他的嘲笑,等着他嫌弃地骂她“丑八怪”,等到她以为已经不跳动的心也怦怦作响,可他还是没有出声。她慢慢回过头,看他垂着头坐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
      好一会儿,野火抬起头,“阿婉,我,我是不是很讨人厌?”
      他面对自己一点异样的反应也没有,阿婉忍住了转头的冲动,想了一下,“有时候是。”他性子别扭,脾气又燥,说话没一句好听的不算,还发脾气,能忍受他的人还真没几个,人缘一向很差。
      野火好象根本没注意她的模样,越发沮丧地道,“我就知道,根本没人会喜欢我。”他以前流落街头,混在乞丐流浪汉中,什么可怕恶心的样子都见过,阿婉这模样还算小儿科,离吓着他还差着几个级别。以前他总是十分嫌恶地叫她丑八怪,不过是因为被她缠得烦了。
      “谁说的?”我就喜欢你,悄悄在心里补充一句,现在她这个丑样子,已经没资格大声说喜欢他了吧?
      “难道不是吗?我没爹没娘,读书又很笨,又不会讨好人,有谁会喜欢我?”连口口声声说喜欢他的她,现在也不说了。野火完全沉浸在自哀自怜中。
      “野火哥哥很能干啊,姑父说你习武很有天分,而且会抓鱼,会打野鸡,会烤白薯,分粘知了……你会很多事呢。”
      废话,要是不会这些偷鸡摸狗的把戏,他几百年前就饿死了。阿婉崇拜的语气让野火的自信心稍稍恢复了一点,“可是,我都没有朋友……”
      阿婉伸手握住他的手,“谁说你没有朋友?雨潇、晴岚,阿森哥哥,还有我,都是你的朋友,我们都是好朋友,一辈子不分开的。”
      听见她提雨潇,那种珍宝被割舍的失落又涌上心头,闷了好一会儿,“真的会一辈子不分开吗?”
      “当然!”阿婉肯定地说,至少我会陪你一辈子。
      野火感动地直视着她,眼睛慢慢有点湿润,“阿婉,你真好,以后,以后我再不骂你丑八怪了。”想想以前自己怎么对她,脸有点胀红。
      “你今天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阿婉有些奇怪,他的性子从来不会这么多愁善感啊。
      “没,没什么。”野火心情好了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头。
      阿婉还要追问,忽听见外面母亲的声音,“大夫,您这边请,小心脚下的台阶……阿婉,司马大夫来了。”

      司马大夫仔细检查阿婉的脸,杨大嫂和野火一左一右,眼睛死死盯着司马大夫的脸,想从的表情中看出什么来,看得大夫心里都紧张起来,幸而他也是经过大场面的,仍镇定地仔细检查了,脸上慢慢现出喜色,看得杨大嫂心里更加七上八下,一个劲地追问。
      司马大夫道,“昨天看阿婉小姐的脸,是因抹了药后经日晒,致使皮肤坏死。今天来看,坏死的皮脱落的地方,生出了新肌肤,竟是一点疤痕也没有。”
      杨大嫂恍惚有点明白,又不敢确定,急问道,“您是说,阿婉没事了?”
      司马大夫拈须微笑,正要说话,突然听见稚嫩的声音,“不只是没事,依我看是更好了。”雨潇笑咪咪地站在门边。
      原来雨潇从仁济堂直接到了杨家,直奔后院,正好司马大夫正在为阿婉诊治,怕打扰了大夫的诊治,她轻手轻脚走进屋,正好大伙儿的注意力都在大夫和阿婉身上,没人注意她来了。
      毕竟学了一年多的医不是白学的,虽然还没有亲眼看见阿婉的脸上的情形,但一听司马大夫话,也猜了个八九分,“这次阿婉姐姐大概是因祸得福了,有疤痕的表皮脱落,新生的肌肤嫩没无疤,姐姐脸上的疤痕就全好了!”
      杨大嫂精神一振,忍不住笑道,“当真?”目注司马大夫,向他求证,所有人的眼光也都追着司马大夫。
      司马大夫又微微一笑道,“雨潇说的不错。依我看等坏死的表皮全部脱落,再用些去腐生肌护肤的药,长不过半年,短不过三月,就会全好了。”
      虽然已经猜到了,但司马大夫亲口证实,雨潇才真正确定,高兴得大声欢呼,拉住野火的手摇,把早上吵嘴的事丢在脑后了。野火看她喜笑颜开的笑模样,也跟着笑了。
      杨大嫂喜极而泣,不停地喃喃地念叨,“太好了,太好了……”阿婉欢喜的泪水默默流下。
      不一会儿,好消息传遍了整座杨宅,仆人、丫环们也跟着欢喜不尽。
      司马大夫心情很好,趁此机会以阿婉为案例,让雨潇为她检查,他在一旁指点。阿婉心中欢喜无限,大大方方地仰着脸任人看,双眼清亮,闪着慑人的光彩在雨潇眼中,可怖的脸也似乎变得美丽起来。
      雨潇在司马大夫指点下检查了,两人又商议了药方,先敷去腐的药,等旧皮裉尽,再将原来用的药膏改了几味,继续使用。商议定了,司马大夫就要回去配药,雨潇也要去仁济堂,于是一同乘上孟家的马车。

      马车粼粼而行,司马大夫和雨潇一路上讨论病案,雨潇为阿婉高兴,喜滋滋地道,“这可真是意外之喜,抹了药膏原本是不能晒太阳,会导致皮肤溃烂坏死的。没想到阿婉姐姐因祸得福,晒了太阳反而让有疤痕的表皮脱落……”心中突然一动,若有所思,“师父,如果先用药脱去表皮……”
      司马大夫立刻明白她的意思,“去腐皮死肉的药,医家倒是常用,可是脱去生皮,必然用些有腐蚀性的毒剂,十分冒险。”
      “师父,咱们配制点药膏试试好吗?”
      “配这药并不难,几种毒剂调合就行了。但使用上却要千万小心,失之毫厘,就算去了表皮疤痕,反而会损伤深层皮肤,甚至皮下之肉。”如果那样,就是美容不成反毁容了。
      雨潇不服气道,“行医有时就要冒险啊,不是说良医要心小胆大吗?”
      司马大夫摇头道,“医者之道,首在小心谨慎,当性命交关时,不得已才会行冒险之事。肌肤疤痕,虽然影响外表,但毕竟于性命无碍,冒险实在无必要。”
      雨潇不死心,“若是有人疤痕十分严重,甚至觉得生不如死,难道也不可以冒险一试吗?”
      司马大夫心中一动,想起曾经遇到过这样的病案,病人毁容严重,丑陋如鬼魅,最后自杀身亡,若是当时他有法子治疗,就算是再大的风险那人一定也是愿意冒的。这样想来,这种脱皮的毒剂还是有其价值的。
      看司马大夫似乎有点动摇,雨潇加紧游说,“其实只要应用得当,毒药也是良药,用得不当,良药也是毒药。至于使用的分寸把握嘛,就要靠经验丰富的大夫来把握了。如果配制出这种药膏,用与不用、如何用都由师父您来斟酌,不就是万无一失了吗?”
      司马大夫霍然开朗,自信地一笑道,“万无一失不敢说,把握到八九分倒是可以的。”
      雨潇高兴得笑眯了眼,“师父,咱们办个药坊,专门配制这治疤痕的药来卖,怎么样?”

      雨潇回家和母亲一提,杨云依果然十分赞成,第二天就亲自去和司马大夫商谈细节,晌午回来告诉了雨潇商谈的结果:两家共同出资开办作坊,专作成药,孟家占六成,司马大夫占四成。司马大夫还建议,除了治疤痕的药膏外,还可以把其他常用验方制成成药,并推荐了自己的长子司马齐管理作坊。
      司马齐自幼跟随父亲学医,人虽然勤奋,但资质平庸,司马大夫放弃了把他培养成名医的念头,专心栽培很有天赋的幼子。司马齐理财管家很有一套,十来岁就从迷糊的母亲手里接过管家的担子,把家整理得井井有条。司马大夫想,儿子既然不是学医的料,不如让他去管作坊,也算人尽其才。
      两家迅速商讨好细节,签了契约,然后就张罗着置办厂房、器物,雇佣工人,采买药材。
      杨泰心情平静下来,后悔自己砸了香缘坊的冲动,于是又去订制蒸馏器等设备,准备恢复香缘坊的生产。他先带着司马齐各处联络,指点办厂、管厂的一些要着,司马齐果然是个经商理财的好料子,没几天就可以独当一面,自己办理作坊的事去了。
      建成药作坊的事进行的很顺利,杨云依对作坊赚多年钱并没有十分在意,她想着一双儿女都在学医,长大了也许会从医,那么现在就涉足医药行业,也算为他们将来作准备吧,赚不赚钱无所谓,至少得些经验也是赚了。
      雨潇则对成药作坊充满信心。现在市面上虽有成药卖,都是各药房自制的,药房一般以售未加工的草药为主,成药制的不多,生产规模小、成本高,质量、疗效、价格也参差不齐。新作坊将只作成药,不涉足中草药,生产上规模,成本自然可以降低,创立自己的品牌,统一质量和价格,未来是大有可为的。她还记得在二十世纪,有人卖清凉油卖出了名,成为巨富。对啦,我们的新作坊也可以制作清凉油啊!
      日子在平静和忙碌中流过,阿婉脸上的旧皮已经完全脱落,露出了嫩红的新肌肤,虽然颜色深深浅浅、红红白白的仍有些难看,但已经是光滑无疤,所有人都为她欢喜,她自己更是勤擦药膏,脸上的皮肤一天比一天好,她的笑容也一天比一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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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虽然稍稍不那么忙了,但不太找得到感觉.先写着吧,以后再修改.

      为什么积分忽高忽低.

      野火对雨潇的感情,还不是爱情,有对也聪明可爱的喜爱,有点对恩人的感激,有点男孩对美丽女孩的钦慕,有点对主人的仰视崇拜,可以说亲情友情恩情都有那么一点,也不排除一点点爱情萌芽.他只是不自觉地把她当作最重要的人,有嫉妒,有失落,吵架、闹别扭,也是因为他心里的自卑和缺乏安全感,以及性格的不成熟。
      这感情发展下去,可能成为爱情,可能是下对上的忠心,可能是兄长对妹妹的爱护,也可能是朋友间的肝胆相照,还没想好让他的感情发展成什么.
      雨潇的性格这时候尚未定型,有小孩子敏感、任性、遇事容易为感情左右、想做就做,但因为有前世的记忆,当她认真处理事情时,也有冷静、虑事深入周全的一面。但她的善良和体贴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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