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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 69 章 ...

  •   这日刚起来没多久,李新霁就拉着方时锦外出,连早膳都没有用,两人空着肚子出门了。

      “郎君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李新霁近些时日很纵容她,他不会经常骚扰方时锦,方时锦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是偶尔拽一下方时锦让方时锦做事情。

      “今日有人来,爷难道在府中眼巴巴地恭候人家的到来?”李新霁眼底的寒光直射,他幽幽地望向方时锦,“舔着脸让他们来?”

      那群人没有一个是李新霁喜欢的,他一点都不待见那些人,让他好脸色对待、欢迎他们,那是完全不可能。

      李新霁恨不得想要将那些人给甩开,最好通过他的态度而让他们退缩,他也算是轻松了。

      李新霁还觉得自己的态度已经很好了,没有见面就走人没给人难堪,这群人要是真烦了他,那么之后他有的是办法对付。

      方时锦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走,今日和世子有约了。走吧。”李新霁骑上了马,“这么多天了,你会骑马了?还需要我带你吗?”

      方时锦拉过小厮手中的马,“郎君,我也是男人,怎么能够同乘一匹马?要是郎君要坐在我的马上,我倒是愿意带着郎君一程。”

      男人和男人一起同乘一辆马车,这倒也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也会出事故,谣言,比如断袖等消息,李新霁何等人物啊,他在边境算是顶一顶二的人物了,这一出现,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方时锦虽然介意自己是被谈论的那人,可说到底她是女扮男装,被人说了便说了,在她心中还不算攻击到她身上,她甚至可以以旁观者的态度看待这事情,指不定还能够拿着瓜子慢慢地嗑,看李新霁的热闹。

      那是男子,和她方时锦一个小女娘有何关系?李新霁不在乎名声,她还能替李新霁在乎什么?

      李新霁的名声不好,在女色上不好,可在外人眼中他是有钱的皇商,同样也是日日夜宿在花楼里烂了自身的郎君,可哪怕是这样的人还是有不少人扑上去,有钱和有权就是好,哪怕是烂肉,都还有蝇营狗苟。

      这是活的代价。

      “怕什么,爷是男人,你也是男人,两男人还能有什么?有什么也让他们说去吧。”旁人说什么,那还不是一张嘴的事情,“你要是觉得有什么,咱们改日去撕烂了他们的嘴。”

      撕烂他们的嘴大多都是妇人家的话,落到了李新霁口中配合着凶光,没了妇人家的念念叨叨碎碎杂杂,添了一股庄严,方时锦瑟缩了一下,立刻摆手。

      “罢了罢了,总归是旁人的嘴,还能够管到他人身上的事情?”

      “此等殊荣,你既还不愿。”

      李新霁要勾方时锦,那双手离方时锦就只有一手之差时,方时锦灵敏地退开了。

      “郎君莫要闹了。”

      一个招式还能够用两回?

      方时锦中过一次这样的招数,那时候是刚学会骑马的时候,她一定要骑马,可李新霁就是不让她骑马,两个人僵在那儿谁也不愿意退避,争论得脸都通红了---通红倒是方时锦单方面的,李新霁游刃有余,他冷眼盯着方时锦,让小厮别将缰绳递给她。

      在方时锦争夺缰绳的时候,李新霁就捞着方时锦上马了,那过程不好受,颠簸,整个人迅速的晃动,等她回过神,身子已经在马背上了。

      李新霁骑马很快,并没有因为方时锦是女娘减慢速度,路程几乎是飞过去,方时锦没有骑过马,马跑起来的速度是她没体验过的,她全程都眯着眼睛,心脏在疯狂的加速。

      李新霁的身份太高了,导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李新霁身上,所有人都有声有色地传着---李家郎君是个断袖,今日还搂着一个刀疤脸的男人,倒是秀气。

      和狐朋狗友出去玩,狐朋狗友听到了风声也问,方时锦这个故事的主角,只当是听不见,笑盈盈的任人打趣,另一位主角倒是得心应手,对于这样的打趣也不痛不痒,还能够回几句,周围的人见李新霁不反感,便没有那么含蓄了。

      “郎君,我可不想和你出现,郎君还能在女人堆里洗干净自己,我可不能。”

      李新霁喜欢在花楼,甚至好多人都看着他在女人身上逗趣,没人信李新霁只喜欢男人,可方时锦不一样,她去花楼那些女人都知道她是个女娘,她招架不住,便不爱去了,旁人哪儿知道这沟沟壑壑,知道底细的也就罢了,不知道的哪儿知道怎么编排他。

      方时锦虽然不在乎,她现在是男人,之后衣服一换,谁知道她是谁?

      脑子一转,她脸上的疤痕这么显赫,两个人一模一样的疤痕怎么可能,局时李满的身份就破了,方时锦为了避开这些麻烦,她还是选择好好做人,可李新霁这个人...

      “怎么?你还忧心这个?”

      方时锦拉过缰绳很顺然地上马,“郎君,我一个洁身自好的好男儿,可不能被您毁了名声。”

      李新霁钳制着马儿打圈,满眼的讥讽,“洁身自好,行,洁身自好。”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方时锦,“你长得还真的...挺洁身自好的。”

      方时锦今日穿了一件素雅的月牙白衣裳,脑袋顶上也没有什么,腰间坠着一个荷包,看模样是街上随手都能购买到的货色,倒是干干净净清清贫贫的,说难听点就是一个穷酸鬼。

      李新霁不缺钱,他对出行没有严格的规定,可大多时候,他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的首饰能叠加就叠加,在他眼中方时锦确实是穷酸,身上无一点好物件,说出去丢人了。

      李新霁的打扮是挺华丽的,在方时锦眼中跟花蝴蝶一样,看到他没有人不猜到他是李新霁---李家郎君最喜大红大粉之色,容颜精致的跟陶瓷娃娃一样,这样的娇儿最喜奢靡装扮,也最适合奢靡装扮。

      这是百姓口传的,李新霁的奢靡是旁人有目共睹的,因此遇到李新霁谁都认得出,曾有一度还有人想跟在李新霁身后,万一这位爷愿意漏一点,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恩泽了,也有人盼着李新霁身上掉点什么,这样的大家族哪会在意身上落了什么,丢了便丢了,他们捡去典当便不愁家里吃喝用了,甚至好些年能富足有余。

      李新霁很认可自己的装扮,他这样的最配最好的,跟方时锦这样穷的什么都没有,多好笑,他还赚什么钱?他赚钱就是为了过好日子。

      “郎君,还不走吗?”

      李新霁挑挑眉头,“行,跟我走。”

      李新霁很快将方时锦给甩在了身后,方时锦乐得开怀啊,她想半路走,刚停下来转头,就见袁熙在后头。

      “你...”竟这么无声无息的。

      “郎君料到娘子会迷路,特别指派奴才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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