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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在这点上,徐媛是深谙家风的。

      毕竟是徐闻辰的孙女,官场上那套早就耳濡目染了。

      徐媛从怀里掏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笑说:“限量版,全套的,中国买不到,你告诉我,这套唇膏就送你了。”

      王佳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拿来盒子打开,扫上一眼,眼睛亮了,有些激动地说:“徐媛,你厉害啊,这不是非卖品吗?你从哪里弄来的?”

      徐媛见她一副没见过世面大惊小怪的摸样,不屑一笑:“品牌方送的。”

      很多国外的奢侈品牌,擅长饥饿营销。为了留住一些大手笔的熟客,每当新品上市,品牌方或寄或派专人上门,会给熟客赠送非卖品,全套新品以供熟客评价使用。

      徐媛家是有点钱,却也不至于成为奢侈品店的常客。东西是夏岚送的。

      夏岚人在英国,对女儿的关心无微不至。自从知道徐媛成了女儿的朋友,不少送徐媛包包,衣服,化妆品。

      夏岚是知名服装设计师,与很多奢侈品牌都有合作。似这种外面买都买不到的东西,夏岚一句话就能拿来。

      王佳和徐媛是有梁子,可女孩子哪有不喜欢化妆品的,还是心动了。于是说:“昨天送情书的时候,我亲眼看着哪。给孟夏情书的是三年级一班的王子达。”

      王子达郁闷半天了。昨天放学,他跑步来到孟夏班级门口,谁知孟夏像是不认识他了。和他一路到了校门,一出校门口就上了一辆加长版的黑色幻影。

      能在这里读书的,家境没有差的。

      王子达家里也有这种车,就是郁闷孟夏怎么可以说话不算数。明明已经接了他的情书,也已经答应和他一起走路回家了,不过几节课下来,怎么就变卦了哪。

      王子达还在萎靡不振,就听班级门口有个大嗓门的女生在喊自己的名字:“王子达,你给我出来!”

      王子达抬头看去,见是徐媛,开心了。

      他认识徐媛,知道徐媛是孟夏的好朋友,还做过孟夏的同桌,离开座位,来到徐媛面前,羞涩问:“徐媛,是孟夏来让你找我的吗?”

      徐媛一句废话没说,一个扫堂腿把人扫躺下了,蹲下身揪着王子达的校服领子,阴森森说:“我告诉你王子达,孟夏不是你能喜欢的人。今天这一脚只是一个教训,别说你家和市长有关系,就是你爸爸当了市长,你也配不上孟夏!”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作为王子达的好朋友,付千凡知道王子达喜欢孟夏时,也是劝过王子达的,可王子达不听劝。

      付千凡早在看到徐媛来了时就躲开了,心底暗暗感慨:早知道这丫头脾气大,今天算是亲眼目睹了。

      徐媛撂下话走了,付千凡白着脸把吓傻的王子达搀扶了起来。安慰说:“徐媛啊,不好招惹,她的话你要记住。还有,爷们长大了,打死不娶这种霸王龙!”

      王子达知道付千凡家里很有背景,算是通天的公子哥。回过神,犹豫着问:“子凡,孟夏和徐媛是不是和你们家认识?”

      家里真正有背景的孩子,大多很有家教,平日里行举低调着哪。

      付千凡思考了很久,想着好哥们之间还是提个醒比较好,说:“徐媛的爷爷吧,我家还能够上,比我爷爷大两级。孟夏家……徐媛有个哥哥叫做徐裴,他也喜欢孟夏。徐媛知道后骂她哥哥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配不上,身份也配不上。”

      王子达把疼都忘了,白着脸问:“通天?”

      付千凡挠头:“没那么夸张,每年孟夏都会喊天爷爷,天每次都应。”

      王子达彻底死心了,可这事并没到头。

      徐媛答应明迟查送情书的男学生,如今查到了当然免不了告诉明迟。

      王子达一回家,竟然看到成年不着家的爸爸,坐在沙发上阴沉着脸。

      王子达用了三秒才想起这是自己的亲爸爸,过去喊了一声,然后王子达的爸爸就抽出了皮带,厉声骂着:“孟老的千金也是你能肖想的?!明老的电话直接打到了你舅舅办公室,今天我要不打死你个惹事的兔崽子就不是你爸爸!”

      明家。

      小王在书房门外站岗,站的心惊肉跳的。

      明迟放下电话,走出书房,向小王微微一笑:“爷爷知道也会赞同我的做法。”

      小王也不傻,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明迟向他点头:“如此,多谢王秘书。”

      这场闹剧,从始至终也没传到孟夏的耳朵里。

      孟喜粮和兰爱凤,一听明迟以后要给孟夏补习母语,开心坏了。天可怜见的,老两口马上就精通哑语了。

      孟喜粮对回家的孟远东说:“小迟这孩子总能想到咱们大人前头,这不,咱们都没开口,小迟就主动给夏夏补习母语了。”

      孟远东马上去了院子里,见女儿房间亮着灯,心底很是不舒服。回屋对孟喜粮说:“爸,以前补习也就补习了。可现在小迟都变声了,夏夏也十三了,两个孩子眼看大了,不合适。”

      他是拿明迟当儿子,毕竟不是亲的,就算是亲的,这样的年纪,亲兄妹也该有个避讳。正当青春年少,没有血缘关系的少男少女,天天见面,还单独相处,万一……

      明家再好,他就一个闺女,两人要是成了,他半辈子的家业也就要扔了。

      孟喜粮冷笑:“老子就说你小子心脏,小迟和夏夏与亲兄妹有什么两样。你再胡说八道,马上滚!”

      谁家儿子四十了,还跟着爹妈一起住?

      老婆还在海外飘着哪,夏家的眼睛都在盯着哪。他不想着早早把老婆哄回来,早早的一家团聚,天天在他们眼前晃悠算是个什么事!

      孟远东一挺腰杆子:“也行,那夏夏和我一起回去住。”

      他还不乐意住旧房子哪。他天天公司家里两头跑不说,和自己的亲生女儿说话还要看自己爹妈的脸色。他早待烦了!

      孟喜粮当即脱了鞋:“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孟远东笑吟吟把老头手上的拖鞋拿走,谄媚说:“爸,妈,您二老也该享享清福了。自从夏夏回家二老就没清闲过,就说洗衣服吧,我说过,夏夏的衣服不用洗,那衣服沾水就坏,您二老偏不信。儿子不在乎这点钱,主要是心疼您二老劳累。这样,夏夏先跟我回家,儿子保证,每个星期准让二老见到孙女。”

      兰爱凤不高兴了:“你少和我们扯东扯西,夏夏是我们的孙女,就是养她一辈子我们乐意。你要是看不顺眼,趁早回你的大房子住。我正嫌夏夏的衣帽间小,东西太多没地放。你啊也别耽搁,今晚就搬走,明天我让人把你住的那屋收拾出来改成夏夏的衣帽间。”

      时至今日,孟远东算是看出来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劲把女儿接回国,这女儿不是给自己接的,是给他爹妈接的。

      自从女儿回国,他这个当爸爸的,什么也做不了女儿的主。

      孟远东叹了口气:“算了,就这样吧,儿子听您二老的。”

      许就是他心脏了,小迟这孩子有雄心大志。

      在教学方面,明迟的确是个很好的老师。前提是他真的想教。

      孟夏起初以为,明迟这次做自己的家庭老师,会像几年前一样糊弄自己。上第一节课,孟夏就知道自己错了。明迟想教她学母语是认真的。

      想要学习一门语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孟夏对母语并非没有基础,回国三年,如今只要不是一些复杂的句子,听懂是没问题的。

      可中文和英文不一样,中文乃世界第一的精妙语言。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的背景下,不同人的嘴里,往往有着不同的意思。兼之有五千年的历史沉淀,就是刚上小学的小学生,也能时不时蹦出一些四句成语,古诗词。

      孟夏的问题不在于能听不会说,而是在于她在英国长大,对祖国的文化一知半解。加之嘴笨,听不懂也不知道问,一旦用母语说话,经常会发生驴唇不对马嘴的喜剧效应。

      明迟第一节课教的是日常对话,问:“吃了吗?”答:“吃了,您吃了没,没吃到我家吃去。”

      问句明迟教了十遍,让孟夏重复了十遍,虽还有些口音,好歹让孟夏说顺溜了。到了答句,孟夏说不清了。

      明迟再一次重复问:“吃了吗?”

      孟夏答:“吃了,我家有吃的。”

      明迟只好用英语解释:“这句话是问你吃饭了没有,你要答吃了。然后反问别人你吃饭了没有,后面是陈述语,代表友好的意思,没吃就去我家吃饭。”

      孟夏心底委屈,辩驳说:“问候别人为什么要问别人吃没吃饭,还要邀请别人来自己家吃饭,说你好不行吗?”

      明迟耐着性子解释:“在我们国家,吃是老百姓第一关心的事。古往今来,老百姓常以吃了没作为问候语。”

      孟夏说:“你问我吃了没,我答吃了,我家里有吃的,吃饱了,我没回答错啊。”

      明迟深吸一口气:“我教你怎么回答,你就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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