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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秋审处的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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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的第一场雪落下来时,秋审处的廊下已经结了冰。
沈昭跪坐在案前,笔尖蘸着朱砂,在《秋审条例》的修订稿上勾画。她的手指冻得发青,却稳稳地添上一行小字:
“凡孕妇判斩者,须待产后百日。”
墨迹未干,刑部右侍郎便闯了进来,官靴碾过她铺在地上的草稿。
“沈大人好大的胆子。”他冷笑着拾起一张纸,“‘婢女告主需实据’?婢女告主?你这是要翻天?”
沈昭抬头,呵出的白气在空气中凝结:“《大明律》‘诉讼’门早有此条,下官不过将其纳入秋审细则。”
右侍郎突然俯身,官帽下的阴影笼罩住她:“那这条呢?”——他的指尖点在那行尚未写完的“寡妇可承亡夫田产”上。
乾清门前,十二名御史联名弹劾《秋审条例》修订案。
“妇人无知,岂可掌田产?”礼部尚书须发皆张,“此例若开,天下纲常何在!”
沈昭立在阶下,突然从袖中掏出一本泛黄的鱼鳞册。
“洪武十五年,太祖就曾钦定寡妇陈氏继承亡夫军田。”她将册子高举过头,“不知诸位大人,是要违祖制,还是违纲常?”
场面瞬间大乱。
户部左侍郎扑上来抢夺鱼鳞册,工部右侍郎扯住沈昭的官带,都察院御史的笏板砸在她肩上——直到皇帝的一声轻咳,才让这群衣冠禽兽停下厮打。
深夜的刑部案牍库,沈昭撬开了崔珩生前常用的暗格。
里面放着一封未拆的信,火漆印上是熟悉的缠枝纹。她颤抖着手拆开,薄如蝉翼的纸上只有一句话:
“法不可违,但例可破。”
信纸背面透出密密麻麻的字迹——对着烛光,她看清那是《女官则例》中关于“田产继承”的完整条款,与她在秋审处修订的条文一字不差。
腊月二十四,小年。
沈昭被“请”去太庙观礼,礼成后却发现新修的《大明会典》少了一页——正是记载女官制度的卷七十二。
她闯进翰林院质问,却见掌院学士正在焚稿,纸张上正是卷七十二。
“沈大人何必执着?”他抬脚碾碎一片未燃尽的纸屑,“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沈昭突然拔下金簪,抵在自己颈侧:“那大人一定不介意下官,用血补全这一页?”
血珠滚落在宣纸上的瞬间,门外传来太监尖利的嗓音:
“圣旨到——”
除夕夜,沈昭在刑部门口挂起一盏白灯笼。
灯笼纸上写满了字——是她这半年来修订的所有条例,从孕妇缓刑到寡妇田产,墨迹在风雪中依然清晰。
第一个来的是浣衣局的老宫女,她带来一包冻疮药;
接着是教坊司的乐伎,她在灯笼下弹了曲《十面埋伏》;
最后出现的是个戴帷帽的妇人,放下一本手抄的《女诫》便匆匆离去——沈昭翻开扉页,里面夹着半片玉珏,与崔珩留给她的那枚严丝合缝。
玉珏拼合的瞬间,内壁显出一行朱砂小字:
“律法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