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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序章 ...

  •   我叫裴之珩,之乎者也的之,珩佩丁丁的珩。

      这个名字,是我祖父取的。

      他说,“之”是虚词,看似无用,实则贯通全句;“珩”是玉佩最上端的那一块,没了它,整串玉佩就散了。

      他说,你这个人,以后要做那贯通和统领的人,看似虚,实则实。

      祖父说对了一半。

      我确实做了那样的一个人,当朝内阁首辅的弟弟,裴家的二公子,朝堂上人人忌惮的裴三爷。

      我站在权力的正中央,手里攥着无数人的命脉,一句话能够让一个家族飞黄腾达,也能够让一个家族万劫不复。

      可祖父没说对另一半。

      他说我会是贯通的人,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贯通任何东西。

      我贯通不了别人的心,也贯通不了自己的心,我站在最高处,可我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有时候我想,我大概是一块没有穿孔的玉吧。

      看起来光华灿烂,可实际上绳子穿不过去,挂不到任何人的身上,只能孤零零地躺在那小小的锦盒里,被所有人仰望,被所有人觊觎,被所有人忌惮。

      当然,也没有人愿意给我穿孔,将我戴在身上。

      我叫裴之珩,京城裴家的二公子,内阁首辅裴之瑾的亲弟弟,皇帝面前的红人,我今年三十二岁,权势滔天,富可敌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这辈子,我只爱过一个人。

      我在扬州的花榜上,花了两千两银子买下了一个第一次登台的清倌人,不是因为我有多喜欢她,而是因为她唱戏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

      我的妹妹,裴之瑶。

      之瑶是我这辈子最疼爱的人,她比我小十二岁,生得粉雕玉琢的,她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坐在我的腿上,听我给她念《楚辞》。

      她会歪着个脑袋问我,“哥哥,什么叫路漫漫其修远兮 ?”

      “就是路很长,很长。”

      “那我们会不会迷路?”

      “不会。”我摸了摸她的头,“哥哥牵着你的手,不会迷路的。”

      她说好,然后靠在我的怀里,睡着了。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我会一辈子牵着她的手,护着她,看着她长大,再看着她家人,看着她生儿育女,看着她幸福地过完这一生。

      可我没有做到。

      十五岁那年,一个书生夺走了她的一切。

      书生名叫沈怀瑾,你看这名字,怀瑾握瑜,多好听的名字,可名字好听有什么用?

      他拿着之瑶的首饰和银子,跑得不见踪影,之瑶一个人流落在外,不知道都经历了什么,等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疯了。

      她不认识我了。

      她只是坐在院子里,对着天空哼歌,哼的都是一些我听不懂的曲子,我问过大夫,她的身体状况,她还能不能痊愈。

      大夫只是摇摇头,告诉我她的心病太重了......

      他没有继续说,我也没有继续问,也罢,就这样吧,至少她回到我身边了,至少她能安然长大,甚至是安然老去了。

      可她,永远都停留在十五岁了。

      她不会再叫哥哥了,不会再对着我笑了,不会再和我嬉笑打闹了,她只会坐在那里,对着天空,哼着我听不懂的曲。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喝了整整一壶酒。

      酒是绍兴的女儿红,是之瑶出生那年我让人埋下的,本想着待她出嫁时挖出来喝。

      本想着......

      那夜,我没有哭,我只是坐在那里,对着窗外的夜空,一杯一杯地喝,喝到了天亮,喝到胃里像火烧一样疼。

      疼就对了。

      我说,我活该。

      从那以后,温润的裴家二公子没有了,我开始变得冷漠,变得让所有人畏惧我,族中长老认为我后生可畏,终于不再像以前那样软弱的性子了。

      我在朝堂上翻云覆雨,在权力的游戏里游刃有余,我是我哥哥最锋利的刀刃,自此,我们兄弟联手,将裴家推到了权力的顶峰。

      可顶峰上,只有风。

      我在扬州遇见楚辞的时候,她正在台上唱《游园惊梦》。

      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衫子,水袖翻飞,眼波流转,唱到“原来姹紫嫣红开遍”的时候,微微侧了侧头,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

      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看见了之瑶。

      之瑶唱歌的时候也这样,眼睛亮亮的,嘴角翘着,像是全世界的烦恼都和她没有半分干系,她的神情干净,干净得不染一丝尘埃。

      我坐在台下,手里的茶杯凉了,我没有喝,我就那么看着她,看了整整一出戏,曲终人散,她已经退了场,我坐在那里,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旁边的赵公子凑过来,笑嘻嘻地说:“裴三爷,这丫头不错吧?扬州城里头一号的清倌人,刚及笄,还没开脸呢,您要是喜欢的话,花榜上出个价,她就是您的了。”

      我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在想,之瑶如果好好的,大概也是这般吧,二十一岁,该嫁人了,会穿着大红色的嫁衣,凤冠霞帔,会笑着叫我哥哥,或许还会在成亲那天哭鼻子。

      可她再也不会有那一天了。

      于是我问道:“花榜什么时候?”

      “下月初八。”

      “嗯。”

      我在花榜上出了两千两银子,买下了楚辞,不只是买她那一夜,还是将她的身契一起买断。

      我想,我可以保护她。

      或许是因为自私吧,我竟然想把对之瑶的亏欠,都弥补在一个相似的女孩身上,我也知道这不公平,可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总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

      我救不了之瑶,我只是想着,我是不是能救楚辞。

      可她不领情。

      她拒绝了我,选择了那个一无是处的穷书生,和之瑶当年一样,义无反顾。

      可那书生明明什么都没有,没有银子,如何养得起她,没有权势,又如何能护得住她,他有的不过是那所谓的一腔热血和真心。

      热血,真心,能值几个钱?

      偏偏楚辞还是选择了他。

      我透过她的眼睛,就像是看到了之瑶当初为了那个书生可以不顾一切飞蛾扑火的光,那样的明亮。

      所以,我终究是没有拦她。

      我知道,我拦不住的。

      卖身契我也还给了她,我私底下查过裴宴之,他还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好的男人,至少所有和他接触的过的人都觉得他这个人好,可我总觉得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楚辞她想试试,所以我放她走了。

      后来,她真的比在倚翠楼要幸福,过着粗茶淡饭,细数着柴米油盐的生活。

      我想,如果当年之瑶遇到的不是沈怀瑾那样的人,而是裴宴之这样的人,她应该不会被骗吧,她或许会过得很幸福,会穿着我亲手给她置办的喜服出嫁,笑着叫哥哥,然后被那个爱她护她的男人牵走。

      可她没能遇到。

      或许是福薄,命里终有那么一劫。

      楚辞遇到了这样的男人,我不想毁了这份运气,若是有朝一日她被辜负,我自会将她接回来,自然也会给她一个名分,给她一个世外桃源。

      但我希望,永远也不会有那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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