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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谈爱情 ...

  •   上

      外面有很多人在欢呼,其实这里的隔音效果很好,但我还是听到了隐约的响动。
      毕竟,新年了——千禧年,跨世纪,人们的喜悦之情自然更胜以往。

      以往很多很多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号,他最常说的是——你怎麽那麽好命?

      不就是生日恰好顶在年末吗?有什麽好命的?

      搞不懂他的意思,我就揽过他的肩,“羡慕吗?”
      他笑,比电影里的男主角好看,“生日和新年一起过,省了不少事。”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很巧的,居然赶上了周六。

      我们的关系其实早已不像初时那麽好,说不上究竟为什麽,有时候竟会生出一种相看两生厌的感觉。不过这样的感觉总是一闪即逝,还没来得及细想,我又开始自觉地给他打电话,“今晚加班吗?你外套没带,晚上会降温,加班的话我帮你送过去。”

      七年了,算起来时间过得真是快。印象里连一个“爱”字都没说过,怎麽就在一起这麽久了呢?
      可能,是习惯吧?我这个人,呵,虽然平时看上去和什麽人都谈得来,在警署也算吃得开。但我很懒,在事情坏到不能再坏之前,我一定不会主动去改变现有的状况。

      变来变去的,多累?

      他并不喜欢热闹,但是独独热衷于替我过生日——买蛋糕,选礼物,定餐厅……吃完再跟市民们一起迎新年,两个大男人像小女生一起狂喊。这一天我们都不驾车,喝了酒嘛,驾车会很麻烦,坐计程车或者直接晃回家去都可以。
      街道上的人很多,每一个都好像中了□□,笑得开怀。新年钟声一下一下敲响,看着他掩映在各色眩光下轮廓鲜明的侧脸,我突发奇想,凑到他的耳边,“你让我想到了圣诞的清晨。”
      他不屑地撇嘴,眉毛挑得很高,“念剧本?”然后突然笑起来,所有的绚烂彩灯连同头顶的星光齐齐跑进他的眼底,“生日快乐。”

      他生在二月二十九日,也就是说过一次生日就老四岁。这麽说起来,他羡慕我的生日,也算有点道理。

      今年的生日,和往年一样的设想——蛋糕,礼物和晚餐,跟着应该是携手跨世纪。
      然而,今天的一切都像脱了轨的列车,没头没脑地横冲直撞。

      他送礼物的时候很不满,因为我太敷衍。接着他去取蛋糕,结果老板把货搞错,他发火,硬是要老板照原来的订单再做一次。我倒无所谓,蛋糕而已,不过是意思一下,何必较真?下午他在厨房泡咖啡的时候居然匪夷所思地烫到手,用了这麽久的咖啡壶,怎麽还这麽不小心?
      最糟的是临近傍晚的时候,警署同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嫌犯归案。我转头对他说明情况,“等我回来一起去酒店。”
      他冷笑,“戚大警官贵人事忙,我自己先去好了。不然过了时间,订的位子就没用了。”
      我还没来得及拦他,人已经开门出去了。
      穿上风衣,顺手捞起他的外套,我勾着钥匙出门。电梯等了好久才开,差点就去走楼梯了。

      等到我终于赶到楼下,他正好钻进一部计程车。
      我几步走上前,“惜朝,我很快就过去。”
      他嘲讽地笑,“恭候大驾。”
      我只得装傻一笑,顺手递过他的外套,“老是记不住带外套。”
      他似乎怔了一下——不长,半秒钟而已。
      伸手接过衣服,他对司机说出地址。
      奇怪司机并没有立即发动引擎,而是转回头,冲我笑了笑,“先生不上来?”
      我皱了皱眉头,还没来得及回答,惜朝说话了,“开车吧。”
      司机微微点头,看了我一眼后,转回身。
      掉头,加速,然后停下,等红灯。
      我看着那辆车的尾灯,有那麽一瞬间,我竟听不到身边来往车辆人群的喧闹声。
      非常奇怪的感觉,我心里隐隐窜上一股不安的战栗。

      转身,我向大厦的停车场走去,前脚刚踏进大厅——
      非常突兀地,我听到一声巨大的冲撞声。

      人群开始骚动,我听到了女人和孩子的惊叫声,乱哄哄的,很吵。

      我疯了一样往回奔。

      我又听不到身边的声音了,仿佛一下子进入无声世界一般,寂静得让人恐惧。
      我觉得我跑了很久,但我知道那只是我的错觉,因为那个路口距离大厦只有不到一千米的距离。

      越野车的车头戳进计程车的后座——惜朝坐的座位。

      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还有人打电话报警。

      我看着他半闭的双眼,血滴顺着他白皙的脸颊汩汩流下,他的嘴唇在动,但我并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心里慢慢涌起一股无边的恐惧——无声而巨大。

      抢救只不过进行了几分钟,医生就果断地停止了无用功。

      白布单覆盖下的人被推进了冰冷的停尸房。我向医生出示警官证,第一次滥用职权,闯入公立医院的禁地。

      他的样子没有什麽变化,就那麽躺在那里,一如往常,安静而恬淡。
      我看着他,心里竟平静得不像话——我原以为我会失控,就算不那麽离谱,至少,最少最少,会流泪。但我只是站在那里,什麽都没想,什麽都没做。
      直到有人过来催促,“戚警官,我们要锁门了,请你……”我才意识到,原来我站在这里,已经快五个钟头。
      机械地走出去,我看着那扇门被人熟练地关上,然后,“咔哒”一声,上了锁。

      我回到家里,洗了澡躺到床上,闭上两眼。我想,今夜注定无眠。
      但事实是,我睡着了,很快,就睡着了。
      睡着之后做了好多梦,每一个都那麽清晰,好像重新来过一样。

      初识那晚很混乱。
      幽暗的灯光,摇曳的舞曲,疯狂扭动的身躯如一个个看不清面目的狰狞魔鬼。
      转角处传来一声玻璃落地的“哗啦”碎响,我皱了皱眉头,透过通话器发问,“钩子,怎麽回事?”
      “……Sorry, Sir.抓错人了。”那头的回答,明显底气不足。
      我在心底叹气,这时代,是个人都懂得投诉,这次不知道又要交多少字的报告!可哪家酒吧会把吊灯换成2000瓦等着警察来临检?这麽暗的光,警察又不是红外线,怎麽看得清每一个人的举动?
      再不满也都要去面对,我一刻不停地往钩子的方位走去。

      拐角处的灯光更显黯淡,影影绰绰里我只看见一个个子不低的男人站得笔直。
      走过去,我厚着脸皮道歉,“Sorry,兄弟没看清就抓人,妨碍您了,抱歉。”
      那时唯一的光亮是走道外面漏进来的几丝蓝光,映在他轮廓鲜明的面孔,半边晦暗半边墨黑,只有一双眼睛亮得摄人。
      别误会,不是那种亮光,我看得懂,那绝对是愤怒的发亮。
      “呃,我们真的……”钩子也不知所措了,笨嘴笨舌地解释。
      男人恨恨地瞪他一眼,没理人,蹲下身体捡东西——水晶花瓶已经摔成碎片,只有底座尚算完好。
      我赶紧蹲下去帮他捡。
      结果还没伸手,他就“霍“地站了起来。
      我发现自己搞不懂这个从开始到现在都没说过话的男人。
      气氛一下子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然后被一声尖细的声音打断,“呦,怎麽了?小师弟,我刚给你的花瓶就摔啦?”

      装扮精致的女人踩着高跟鞋特有的鼓点踢了过来,我转头看他,后者总算开口了,“这次你可冤枉我了,花瓶的事你最好找警察算账。”
      女人一怔,随即转向我,紫色的眼影下一双妩媚大眼多情而性感,“怎麽?警察先生看这只花瓶不顺眼吗?”
      他也转头盯着我看,眼眉微微挑起,神情似笑非笑。
      我张口结舌,第一次觉得自己交际有问题。

      回到警署才搞清楚,他叫顾惜朝,她叫英绿荷。中学时认识的,她比他高两届,怪不得叫师弟。后来顾惜朝考了大学,继续念书,毕业后在一家小公司做室内设计。而英绿荷对读书没兴趣,开了间酒吧。顾惜朝有时候会去那里喝酒,两人关系不错。那晚顾惜朝看上前台的一只花瓶,想借回去摆在客户的房间试试,结果,被钩子神勇的身手无情打碎。
      英绿荷这个老板做得倒干净,卖□□跟她当然脱不了干系,不过没证据,只好放人。至于顾惜朝,当然最是无辜,不过那晚抓回去的人实在太多,等到录完可有可无的笔录,都已经快到凌晨。
      我把自己扔在办公室的外套拿给他,当时直接把人带上警车,都没等他回去把衣服穿上。再说的确是我们办错事,总不好对人太严苛。
      “顾先生……”我叫住他,“我问过英小姐了,她说还有一只同样的花瓶,明天我让钩子帮你送过去。”
      他接过我的衣服并没有立即穿上,挑着眉毛看了我几秒,微微点了头,“麻烦你了。”
      我心里一喜,虽然知道没出息,但是他总算肯搭理我,也是值得高兴的。
      “是我们麻烦你才对,耽误你这麽久。”我亮出招牌笑容。
      他又是微微点头,转身就要走。
      “顾先生……”不受控制地又叫了一声,他转过来,直直望着我。
      我突然笨拙地不知道该说什麽,他再次开口,“有事?”
      这一下提醒我了,有生以来难得开次窍,我笑着上去拉他出门,“呐,现在这个点,请你吃宵夜当赔罪,好不好?”
      出乎意料地没有拒绝,他在后面慢我半步,“喂,我自己会走。”眼神示意我放开他的手,我学着他的样子挑了挑眉毛,没理会他的轻微不满。

      夜宵是在欧记粥店解决的。欧记的招牌丝毫不起眼,昏黄的灯箱式老旧牌面似有若无地闪着光。地点也是七拐八绕,不是好吃到一定程度的食客还真不容易找得到。
      我转头对他说,“先说好,我们不来以貌取人那一套。你别小看……”
      话没说完,他满脸兴奋地看着我,“你怎麽找到的?”
      “嗯?你也知道这家店?”我失笑,原来是同道中人。
      我们并肩走近店里,一百呎都不到的地方,随意放了几张桌椅。老板是熟人,我跟他打招呼,“爵爷,来两碗猪骨粥。”
      老欧喜欢曼联,还说自己和人家的主教练长得像,我们这些经常来吃粥的家伙也顺势叫他一声爵爷,讨老板开心嘛。
      爵爷今晚很开心,曼联赢球,他比人家正宗爵爷都开心。
      猪骨粥很快就上了桌,那时候天已经很晚,店里就只有我一个熟客。爵爷一pigu坐到我们这一桌,拍着我的肩膀说中午曼联在欧洲杯赛场上简直有如神助,无与伦比呀。
      如果是平时,我当然不会介意他的大嘴巴,不过那天他确实吵了点。我敷衍两句,终于不耐烦,“爵爷,您有没有买对啊?”
      哗!一下变脸。这老爷子,最烦别人拿他心尖上的球队去开赌,在他眼里,这样的球队就是荣誉的代名词,神圣不容亵渎。
      冷冷扫我一眼,爵爷忿忿而去。
      我一笑,转头看对面的人,“不好意思,他这人就是太爱说话,我不是故意……”
      “冷落你”这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我自己吞了回去。
      人家对面的顾先生正埋头粥碗,吃了个不亦乐乎,哪儿还顾得了我跟爵爷在谈些什麽。

      老欧的粥店,从外表到内在,都是破烂不堪的。这些瓷碗,就没一个是完好的,不是底盘磨掉了釉,就是碗边磕破了角。吃的时候还真得小心,不然割伤了嘴,人家爵爷可不会付你治疗费。等等,这麽说,这是家黑店?不对,这麽说太不公平,人家价钱合理,你也是愿者上钩,还有什麽好说的?

      “喂,你慢点,那里有一个缺角,小心割到嘴。”
      忍不住出声提醒,好笑地看看他的吃相,“没吃晚餐?”
      “嗯。”含混地答应着,他的全部精力都在那碗粥上。

      这到底是谁冷落谁?

      一碗粥很快吃完,他终于抬头,“欧记搬走之后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我笑笑,“有心才找得到啊。”
      他也笑了,抽出张纸巾擦了擦,习惯性地挑眉,“爱吃才找得到吧。”
      我不置可否,扬手叫了声,“爵爷,再来一碗。”
      “没了!”怒气冲冲的回答。
      我再次失笑,这麽小气的?拿球队当命吗?
      顾惜朝一拍我肩膀,回头朝老欧淡淡一笑,“Cantona中午的包抄确实精彩。”
      爵爷眼睛一亮,扔了抹布走过来。顾惜朝回头冲我得意一笑,那意思明显得很,“怎麽样?警官先生,做事要讲策略的。”
      爵爷再次落座,“哎,你觉得刚来的那个靓仔怎麽样?”
      顾惜朝皱了皱眉,“你说Beckham?”
      爵爷眼里的亮光又加了两度,“是啊,你也注意到啦?”
      顾惜朝沉吟一下,好像是在思索,“靓仔嘛,当然惹眼。不过好像欠点经验吧?”
      爵爷摆摆手,“经验不就是练出来的嘛,那小子有希望,前途无量啊。”
      顾惜朝顺着他的话频频点头,两人一路谈下去——从曼联聊到英超,冲出国境线后直奔欧洲大陆,欧洲杯完了之后是世界杯……所有的球队都被拿来唏嘘一番,最终落脚到中国足球,接下来就是,两人默契地沉寂了。
      然后爵爷豪气地一拍他肩膀,“对我口味,今天的粥不收钱,等着啊,我再去给你做。”
      我对他竖拇指,“高明。”
      他笑得飞扬,“多谢夸赞。”

      后来的很长一段日子,我总喜欢约他去欧记粥店。一边听他和爵爷无休止地聊曼联,一边吃着美味的猪骨粥。爵爷一高兴就免费赠送,大家于是都很开心,三方都是赢家。

      又过了很久,或许……并不是很久。
      ——

      在一起之后,我想过无数次,怎麽就在一起了呢?
      想来想去都没答案。

      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分手,老妈跟我打了声招呼潇洒地飞去加拿大。她就是这样,从我有记忆以来,她似乎没对什麽事上过心。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她都不在乎。我还没生出来她就跟老爸离了婚,我做上警察之后她说自己都算对得起我了,和女朋友分手她就实在管不着了。

      “下周六的飞机。”
      我还记得她平静地站在房间门口说这句话时的表情。
      “那天我当班。”
      她眼神一丝波澜也无,“无所谓,你不用来送我。”

      再过了几个月,她在电话里告诉我,自己就快结婚了,“你忙的话不用来参加婚礼。”
      我也已经平静,“妈妈,祝你幸福。”
      双方对着话筒轻轻一笑,声音清晰得犹在耳边。其实,中间隔着的,何止万水千山?
      最后,同时收线。

      孑然一身,我问自己,孤独?寂寞?需要找个人陪?

      还没想出来究竟是怎麽回事,我们已经在一起。没有表白,没有承诺,他就搬了过来。
      为了迎接他,我在家里收拾房间的时候,突然想,呵……总算有个家了。

      生活真的很难讲,爱不爱说不定真的没那麽重要。

      他也没有爸爸,妈妈去得也早。我想,如果我是孤独的,那麽他只会更加孤独。而且,还很可怜。呐,他四年才能过一回生日,多可怜?

      我们像普通的恋人一样,偶尔都会吵架,或者说是冷战。有时候他会不发一言地回到自己的公寓去。我这人,脾气不算坏,只是有时候他的性格确实气人,忍不住就发了火。幸好我并不介意谁先道歉这样无聊的事,每次都会主动去找他。倚在门边痞痞地扯出一个笑,再半开玩笑地说一句,“我们重新开始吧?”
      他一挑眉,“念剧本?”
      我抬脚跨进去,半抱着他,贴到他的耳廓,“怎麽你也看过这部禁片?不学好啊。”

      吵架很容易,和解也不难,我们就这样一路走过来。我的口头禅很固定,他的回答也是万年不变。

      原本就没有本质上的难题,怎麽会不容易?

      恍惚间,我好像又做了个梦,梦里他难得的愁眉苦脸。
      我倒是春风满面,吹着口哨进了家门,“哗!顾先生怎麽了?装忧郁扮成熟?”
      他拿起一份设计图,朝我怀里一丢,“是不是真的很差?”
      我看了一眼,无奈地摸着后脑勺,笑了笑,“我连业余都算不上,怎麽给你评价?”
      他一撇嘴,那模样像极了孩子,“总监的评价只有三个字,不认真。”
      “是吗?你最近不是都在忙这个吗?还说不认真?”我有点惊讶,他连续熬了几个通宵,不该这麽差。
      他有气无力地趴到桌上,“赶两份工,怎麽兼顾得来?”
      “嗯?”我不解。
      他瞪了我一眼,“我想走之前帮连云做一份出来呀。”

      望着他疲累的样子,我无声一笑。真是,怎麽说呢?

      他没背景没经历,毕业才两年,自然进不了大公司,只好在连云那个小地方待着。不过他这个人,心比天高,总想要更适合自己的舞台。上个月背着连云的人参加了恒佳的设计大赛,跟着拿到奖,可以直接签约。
      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我骂他没良心,“你跟连云的合约还没到,不忠诚的人没有好下场的。”话是玩笑着说的,人往高处走,原本就是无可厚非。但却实实在在地戳到了他的痛处,他的确想要出人头地,可绝不是不择手段,没有良心。
      不然,眼前这份连云的完美设计图又怎麽解释?
      我轻吻他的唇角,“你啊,就是嘴硬心软,还有,做错事从来都不承认。”
      他有点不满,皱着眉辩解,“我没错。”
      “是是是,这次你没错,是我嘴贱,不该说那种话。”我胡说八道地转移话题。
      他不耐地推开我,“什麽呀。”
      我再次贴上去,“喂,我们重新开始吧?”
      他忍了忍,最后还是没忍住,笑出了声,“念剧本?”

      下

      我醒了。
      然后惊恐地发现床边站着一个人。
      那辆计程车的司机。
      直直站在我的床边,周身都是寒意,连出口的话都是冷冷的没有温度。
      “我可以再给你一天时间。”
      我一下坐起,“你说什麽?”
      他冷冷地看着我,“玩个游戏,明天午夜之前,如果你可以阻止他上我的车,就算你赢。”说完转身,身形移动得很快。
      我急忙叫住人,“为什麽是他?”
      司机停下脚步,却没回头,“不知珍惜的人,都会遭受惩罚。”
      我怔住,不懂他说这句话究竟是什麽意思。
      “他是什麽人,你该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你每次对他说重新开始的时候,他都不会拒绝。你有没有想过究竟是为什麽?”
      司机背对着我,不带任何感情地说完这句话,之后消失不见。

      我惊醒,这下是真的醒了。
      捞过床头的电子相框,那是惜朝自己做的,比货架上的好多了。
      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是清晨七点十五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才七点多吗?再睡会儿吧。
      我又躺了下去,复又弹起。
      再次拿起相框,睁大了眼睛仔细看——没错,是十二月三十一日。

      那不是梦?

      我惊出一身冷汗。

      “醒了?”
      惜朝从盥洗室走出,一步步向我靠近。清晨的冬日暖阳温和地照在他的身上,映得他周身仿佛沾染上一层淡淡的光晕。
      掀被下床,我小心翼翼地碰触他的手臂——温热的触感真实地传来,原来,真的不是梦。
      一把将他拉进怀里,我叫他,“惜朝……”

      [明天午夜之前,如果你可以阻止他上我的车,就算你赢。]

      司机的话适时地在耳边响起。

      还好,还有一天时间。惜朝,我们可以撑过去的。

      他似乎被我吓到了,“喂,你发什麽疯?嘴巴臭死了快去刷牙。”他大力把我推进去整理个人卫生。

      快速洗漱完毕,我一走出来他就拉着我到窗户边,“呐,今年的生日礼物。”
      我看着那幅新换的墨绿窗帘,回想起昨天我的评语,“这麽老气?”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没眼光。”

      稳了稳心神,我斟酌着字句,“很有你一向的风格,色调大胆张扬却毫无违和感。”
      他难以置信地看我一眼,“不像你啊。”
      我一笑,揽过他的腰,“怎麽样才像?”
      他装模作样地侧头想了想,“你眼光不该这麽好。呐,上周去买的时候还有一个秃头也看上了它,不过最后……”他冲我扬了扬眉梢,“我赢了。”
      我佩服地向他一拱手,“当然了,你总会赢。”
      他好像很不适应这样的我,“喂,你,确定你没事?”

      吃完早餐,我们一起去取蛋糕。路上居然塞车,不算长的路程一下子变得叫人难以忍耐。我锲而不舍地撩拨他说话,“明年要过生日了,顾先生。”
      他靠在椅背上,“我几岁?”
      我空出一手轻拍他的脸,“三十啦,不要再玩离家出走了。”

      拿到蛋糕的时候,惜朝很是不满,“我订的不是这种。”

      昨天,我满不在乎地劝他不要发火,“吃什麽不一样?算了,走吧。”

      “请照订单重做一份。”我客气地对经理说道。
      他再次惊讶地转了头看我,“这麽高要求?”
      我装腔作势地拉拉他的衣袖,“不要这麽看不起人,品位是会提升的。尤其在身边有这麽一个高质素顾先生的情况下,警察哥哥进步很快的。”
      他受不了地白了我一眼,对我的不着调不予置评。
      “先出去走走,在这里干等很无聊。”他拉我出门。

      两个男人逛街其实也很无聊,又没有特别要买的东西。猛抬头的时候突然发现已经走到了电影院,同时转向对方,“去看看?”

      一部本地港产动作片,虽然没什麽突破不过并不算烂片,毕竟还没烂到[这片子拍出来就是让人看它到底有多烂]的地步。嗯,总算没白花钱。

      散场之后,我们晃回蛋糕店。老板殷勤地拿出重做的新品,我自觉地接过来。
      坐到车上的时候,他突然问了一句,“你是爱吃这种口味的吧?”
      一瞬间的怔愣,我笑,“喜欢啊。”
      “嗯……”他点点头,好像自言自语似的,“换过那麽多口味,我记得去年你吃得比较多。”

      我忽然就说不出话。

      其实我对甜食都不挑,因为本身就没多大兴趣。去年吃得多是因为那晚的菜不太合胃口,就多吃了几口蛋糕。

      换过那麽多口味?

      我凑过去吻吻他的唇,“想知道我爱吃什麽干嘛不直接问?”
      他轻叹口气,“男人问这种问题也太小气了吧?”

      [你每次对他说重新开始的时候,他都不会拒绝。你有没有想过究竟是为什麽?]

      是,我每次都会玩笑着对他说,“我们重新开始吧?”
      他从不说“不”,也从不说“好”。

      原来,每一次,于我,是重新开始;于他,只是感情的延续。
      是啊,他那样的人,如果不爱,怎麽会甘心就这麽和一个男人过下去?我想我懂了,终于懂了那个司机的话。

      [不知珍惜的人……]

      懂得珍惜的人呢?还会不会遭受惩罚?
      上帝是仁慈的,会给我机会的吧?一定会的,现在不就是机会吗?
      重新来过的机会。

      回到家里已经是下午两点,他要喝咖啡。我自动去厨房洗干净咖啡壶,注入清水,插上电源。
      他站在门口,“你今天很特别,从前你只喝速溶咖啡。”
      我抱起双臂倚在料理台边,邪笑着看他,“我改过了,不行吗?”
      他笑起来,“恭喜恭喜。”
      水开,他拿过咖啡粉。我掀开壶盖,蒸汽奔涌而出,他没躲开,右手中指猛地被烫到,即刻鼓起一个水泡。
      我懊恼地拧开水龙头,按着他的手尽力冲洗。
      他无所谓地笑笑,“这没什麽啊。”
      那一刻,我忽然绝望,跟着那种绝望一丝一丝的漫过心底,氤氲成大片大片,总有种在劫难逃的预感。

      折腾完之后,他依然抱着咖啡喝得怡然自得,“为了它受伤,要是不好喝的话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我轻抿一口,呵,还不错,好像是比速溶的醇一些。

      傍晚的时候,我们起身换装。他在镜子前打领带,我在客厅等着,准备一同出发去餐厅。
      电话不出意外地响起,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跳跃着钩子的名字。

      昨天,我因为这个电话错过了生日晚宴,而惜朝因为这个电话,瞬间万劫不复。

      今天,我直接拔掉了电池板。
      他走过来,“有事?”
      我摇头,“没有,是打错了。”

      步出电梯时,他好像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转身就要往回走。我拉住他,“怎麽了?”
      “蛋糕,忘记带蛋糕了。”他着急地说。
      我心里一松,“没事,我去拿。”

      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去,电梯还要很久,我却已经等不了了。不知道为什麽,我觉得自己不该离开他,可已经到了这里,要怎麽回头?
      我奔上楼梯,急急打开家门,抄起蛋糕就走。

      ——

      终于到了楼下。
      他静静地站在大厅,冬季的傍晚,时间还没到六点,但光线已是晦暗无比。

      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我朝他走过去,笑着问,“等很久?”
      “当然没有,哎,你怎麽不坐电梯?”
      没回答,我只是冲他笑,傻子一样。

      我们顺利到达餐厅,顺利吃完这麽多年来气氛最好的一次生日晚宴。
      都喝了酒,不过不多,意思一下而已。

      走出餐厅,我们慢慢踱步,仿佛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激情不再却早已离不开彼此。

      街上的人群渐渐多了起来,千禧年就快到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难以言喻的欢欣。

      我去握他的手,没有遭到抗拒。
      “有点冷。”他微微笑着对我说。
      “那就回去吧。”我握紧了他的手。
      他点头,我转身去找计程车。
      街上人头攒动,我费力地在一张张美好的笑脸中寻找目标。

      突然,“砰”的一声响动,身后他的声音温和地响起,“小朋友,慢点走,小心摔倒。”
      转头,我看到他正扶着一个满嘴榴莲汁液的孩子,小朋友看样子没摔到筋骨,爬起来冲他咧嘴一笑又蹦跳着跑开了。
      他看着孩子的背影,唇边带笑。
      我靠近他,“想吃?”
      他的眼神有一瞬的迷茫,跟着突然凑近我的耳廓,“我觉得你今天突然开始了解我了。”
      我心神一荡,那种恐惧感又漫漫浮上心头。假装如无其事地笑笑,“我去买,要大丁是吧?”
      他即刻点头,“要大丁,越臭越好吃。”

      我在离我们站立处不远的小摊子选好榴莲,付完钱转身往回走——

      人呢?
      刚刚还在这里的,怎麽不见了?
      我惊慌失措,大声叫他,“惜朝……”
      “喂,别喊那麽大声,我在这里。”

      他坐在车里——是昨天的那辆计程车,他坐在同样的车里,同样的位置。

      手上的榴莲都快拿不稳,我一步一步走向那辆车。
      他倾身过来,“哗!好臭,绝对正宗。”
      司机的视线在后视镜里与我对上,“这位先生要上来吗?”

      原来,上还是下,是我的选择。可以选,也可以不选。

      昨天,我没做选择。
      今天,我不再丢下他。

      拉开车门,我坐到他的身边。
      “以前年年都等着新年敲钟,今年怎麽舍得这麽早就回去?”
      他看了看车窗外欢闹的人群,“不等到敲钟新年也一样会来啊。”

      车速很快,风驰电掣般的一路飞奔。我看到前方的路途,是一座尚未合龙的大桥。司机和我都看得到,可是惜朝不会知道。他以为,我们是在回家的路上。

      “你现在下车的话还来得及捡回一条命。”司机依然冷冷地看着后视镜里的我,嘴唇未动,但我听到他在对我说话。

      没有理他,我轻轻叫了一声,“惜朝。”
      “嗯?”他转头看我,车窗外,倒数已经开始,古老的大钟沉重地响起。无数跃动的光辉漫洒进他的眼底,闪烁着无与伦比的流光溢彩。

      “十,九……”

      “惜朝,我爱你。”从未有过的认真语调,我直直望进他深不见底的眼瞳深处。
      他有一瞬的呆怔。

      “八,七……”

      他缓过神来,习惯性地挑眉,轻扬唇角,动了动嘴唇。
      “念剧本?”
      “念剧本?”

      我们同时说出这句话,接着再同时笑出声。

      “六,五……”

      眼前已经出现断桥的影子,我难以自抑地伸臂拥住他。

      “四,三……”

      “惜朝,我是说真的。”

      “二,一……”

      “我知道。”

      人群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所有人都在庆祝千禧年的到来,所有人都在共享跨世纪的喜悦。
      礼花在车窗外绚烂绽开,映得玻璃上也是点点流光,耀眼非常。

      车身在急速下坠,奇怪计程车明明是密闭的空间,我却真切地感到疾风迎面刮来的刺骨寒冷。我拥住他,不肯松手。

      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

      “惜朝,我们重新开始吧。”
      我在心底对他说,也对自己说。

      真的,惜朝,下辈子,我们重新开始吧……

      The end.

      注:
      1、大丁:榴莲的一个品种。
      2、[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
      本句是歌词,王菲的《暗涌》。
      3、爵爷:曼联队主教练弗格森,人称爵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不谈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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