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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徒步牛奶海 ...

  •   王二在亚丁的山上拥抱了简,我以为他们的感情会迅速升温。但是王二说并没有,他们的关系像一杯火烤冰激凌,只喷了下火焰,又恢复冰冷,第二天,他们还是若即若离,简甚至婉拒了王二要替她背包的殷勤,让王二有点尴尬。
      他们到落绒牛场的时候,太阳还刚刚升起,溪水里的冰还没有化去。央迈勇仿佛近在咫尺,但又触摸不到。他们上了往牛奶海的小道。
      看,藏羚羊!简突然兴奋地抓住王二的胳膊,又蹦又跳地说。果然,在半山腰,有一群山羊似的动物。藏羚羊应该不是的吧,这里是川西,哪里来的藏羚羊。
      快拍下来,快拍下来。简催促王二到。她此时的热情,比得过动物学家。王二说过简也是个淡然之人,所谓人淡如菊,心素似简,可我觉得不是。以我哲学家的深度来看,我觉得简和王二其实属于同一类型的人,都是冰山下的火山,但是火山也分种类的,你不能要求他们完全相同。譬如三毛和荷西,你觉得三毛爱荷西吗?那无疑是爱的了,看荷西死后三毛写的文章就知道了。但是三毛和荷西,还是不同的。荷西远比三毛来的简单,他爱潜水,爱撒哈拉,仅是出于一颗纯粹的自然之心,爱了就爱了。但是三毛不同,她是中国人,五千年的仁教礼义束缚着她,让她的追求自由之路挣扎纠结的多。而且三毛又是脆弱敏感的,不知你有没有看过她那篇写柏林地铁里红衣服女孩的文章,梦境一般的飘忽,也许就是反映着她的心境。哎,很多人追求老庄的无为,但更多的是艳羡无为之后的无所不为而已。
      简的高反看来是好了,她走在王二前头,脚力很健。反而王二感受到了海拔的威力,每抬升一步都觉得吃力。这个季节的亚丁无疑是最美的,丛林尽情展现着它最丰富的色彩层次,央迈勇时刻不离视线。雪线上面是万古不变的凝固世界,雪线下面,那黑褐色已被风化的山脊,仿佛汉子暴起的根根筋络。终于他们看到了那一汪醉人的绿,牛奶海到了。简开始发足奔跑,全然不顾脚下是松软的沼泽地,很有可能鞋子都陷进去。
      王二,快点,快来给我拍照。她朝着后面的王二喊道。
      简在海拔4500的牛奶海,改变了初衷,想着要拍照留念。她的兴奋不是没有缘由的。这海子就像一颗蓝绿色的猫的瞳仁,由远及近地变化着颜色。在如此高寒之地,看到如此生动之色,无论你是否小资,也都会心动的。简摆出了各种姿势,让王二给她照。她还挽着王二的胳膊,请旁人给他们合影了一张。
      你还有力气吗?王二问简到,我们爬到那山坡上去看海子。
      好啊,这话应该我问你,你还有力气爬吗?简笑着有点嘲弄的反问道。
      我后劲足着呢。
      他们爬到了半山腰,居高临下地看全景。垭口的风吹来,也吹皱了这海子的水面,就仿佛一匹锦缎起了折痕。只有阳光依旧赋予它多变的颜色,在靠岸的浅水处,看得见阳光透射下去的斑驳光影。
      王二说,他和简立在半山坡,望着下面的牛奶海,他突然觉得简渐渐沉静下去。他们靠的很近,却没有像昨晚那样,抱在一起。他们拉紧了冲锋衣的防风帽,紧挨着靠在一起。她在想什么,王二无从知晓。王二并不是啄木鸟,也不是可以悬丝诊脉的名医,也许她想到了他,为什么不是和他站在一起,看着这风景呢。就像王二此刻想到的,为什么不是和那个嫁给老美的女孩站在一起呢。王二之所以想起她,是因为风很大,他想起他以前总是捧着她的小手,呵着。也许人都是喜欢精神出轨的,我要是和我的现任妻子这么站着,也许想到的却是我的前妻。想着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们骑着车,在明晃晃的银杏叶子下绕圈。想到我们看着雷峰夕照,□□背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出轨。□□只会带来短暂的欢愉,激情过后,理智又平复了一切。可精神却是永恒的,像一个刺青,或者方位不移的星斗,刺着你,指引着你,可是你真的能找到前行的路么?他们说男人和女人就好像铁轨,出轨固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别忘了铁轨是平行线,当它们相交的时候,也就是彼此背道而驰之时。
      呃,我这悲观哲学家又跳出来害人了。还好我从沉沦的泥潭中爬了出来,开始振作自己了。当然不是再跑回去和我的前妻谈恋爱,她的后半生幸福不是我能安排的,我得为我的后半生幸福寻寻觅觅。我交了一个小我十岁的女朋友,王二说我老牛吃嫩草,好吧,谁叫我是属牛的呢,这嘲讽我认了。幸好我没找个小我12岁的,那就变成老牛VS嫩牛,典型的不伦之恋。
      我这小女朋友喜欢绑着我上街,仿佛我是一副高跷,恨不得总是踩着我不离不弃。她不嫌弃我老,还给我买阿迪达斯的卫衣穿,说这样看起来年轻阳光,哎,随着她的性子吧,反正我穿衣服也没什么品位讲究的。我穿着这卫衣,仿佛冬日里的太阳,白晃晃的却没有热力,朋友们都笑我,说我穿了这衣服,生意怕是要走下坡路。但是我不管,我喜欢我的小女友的活力,为了她我愿意将我沧桑的脸烫平了,再把我的早生华发一根根揪出来拔掉。我带着她赴朋友们的饭局,他们艳羡的劝酒,只有我的女友茫然的听着我们谈东道西,或者无聊地发着短信。她生气的时候,就撅着嘴巴,或者跺着脚,拿手指拧我胳膊上的肉,我只好让步哄她。或许我俩都有点异癖倾向吧,她喜欢上我,也许带着点恋父情结,而我,在当上哲学家之后,居然也喜欢起小萝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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