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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修齐:仙人抚顶 在二十岁以 ...


  •   【修齐】

      最近我的记性越来越差了,以前的事情忘得越来越多,只有看看阿岚的手稿才能想起来一点东西。我得趁着现在还记得,快点把这些东西写下来,不然就真的忘了。

      阿岚写的第一篇我看过了,真没想到她对我印象最深的事居然是打我。不过说实话,那一天我也很激动。在阿岚走了以后的当天晚上,我带着背上的伤写了一晚上话本子,风泽还以为我疯了。好不容易睡着了以后,梦里还都是阿岚的影子。不记得梦见什么了,只记得那是个美梦。如果没有认识阿岚,我想我一辈子都做不出来那样好的梦。

      在二十岁以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永生的人。

      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时间,平凡的地点,平凡的人家。那一天风平浪静,天空中也没有出现任何史书上值得记载的异象。我曾经反复询问过我爹和邻里乡亲,我出生那天有没有什么天降祥云凤凰满屋紫光之类的,但是大家都说没有。这是整个事情最难以置信的部分,因为我一出生就莫名其妙地获得了类似神明的力量,一直到二十岁才慢慢消失。

      但我一般不喜欢将自己的能力归结成神力。我不信神,比起相信自己是神明转世,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个天才——修天才比修半仙叫上去好听一些。

      我出生后不久母亲就过世了,我爹一个人将我养大。我不到一岁的时候就认了字,喜欢读书,会和成年人对答如流,还会写些诗词歌赋。我爹是个普通的仆人,不识字,也没有养小孩的经验。因此他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什么问题,只当自己孩子天生聪明,是个读书的料子,不停地为我借书看。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与众不同,我没有同龄的朋友,因此也将自己的异象当成理所当然。

      等到我三岁的时候,我爹才慢慢发现我的不对劲。他发现我有无与伦比的记忆天赋,不会忘记曾经记住的任何事。一本书只要我翻过一遍,就可以倒背如流,甚至精确到第几行第几页第几个汉字是什么。爹问我两年前的五月廿六下午吃的什么饭,我可以将桌上的每一盘菜纤毫不差地回忆出来,清楚地说出哪道菜里放了几个葱花。

      爹一开始以为我是瞎说,自己偷偷暗记,却发现和我所言分毫不差。到这一步时,我的爹仍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只当自己的孩子是个不一般的天才。

      等到我五岁的时候,更加奇怪的异象开始显现。我能精准地预测各种即将发生的事情。在赌场的时候,骰子刚抛出去还未落地时我就能知道点数是几。我能看出半个月里哪天哪里会下雨,甚至能预测几时几刻一道雷劈到哪棵树上。我还能预言人的生死。某天我说爹的一个朋友在三天后将得风寒,如果不治就会死去。但那个朋友健康得很,只当是童言无忌。爹回家骂了我一顿,但是三天后,那个朋友果然得了风寒,不久后真的死了。

      但是我爹居然还没有明白自己的儿子究竟是什么情况。他只是以为我有医学天赋,于是找了城里有名的郎中,让他收我做学徒。

      我进了医馆以后,不到一天便记住了所有的医方,能替郎中分毫不差地抓药。我用手抓出的药材极其精准,一厘都不会差。有了我以后,郎中的秤砣都落了灰。郎中还需要望闻问切,但是我只在人进门的时候草草瞥一眼就能直接判断出此人的病症,甚至能直言预测此人还剩几天活头。这对我来讲很明白,就像白纸黑字一样简单。

      那可怜的郎中一开始以为我是仇家派来砸我饭碗的,后来越来越感到恐惧。在我连续预测了十几个病人的死亡后,郎中被我吓得半夜睡不着觉。郎中不知我究竟是何方神圣,于是花重金请了个道士来我家作法。道士来了以后又是烧香又是喂我喝符水,也毫无头绪。他只说我是阴阳眼,小孩子总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脏东西。

      我爹得知此事后才开始着急。他害怕我是中了邪,连着贴了好几天的符纸。他请求大家将此事隐瞒下来,并且要求我藏起身份,不许再向别人展示异能。

      实际上我自己知道,自己的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我只是有着超常的观察力和记忆力罢了。

      超常的观察力还好说。我的世界和常人所见的世界不一样。

      在赌场的时候,寻常人只能看见一个被抛出去的正在下落的骰子。但是我能看见人手指对它各个方向施加的前后左右的力、骰子在空中遇到的空气的力、骰子即将在桌上遇到的摩擦的力。我能通过这几个力看出骰子会顺着什么样的轨迹落下、落在何处、在桌上转了几圈翻了几次,从而直接得出哪一个面朝上。

      我并没有刻意去计算,我也不知道计算的方法,我的脑子可以直接将计算后的结果呈现出来。这一切在我脑海中仅有一瞬,对我而言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直白。

      真正困扰我的是可怕的记忆力。我后来和别人聊到这一点时,太学的学生格外羡慕我,羡慕我不用背书就可以记住几千万章典籍。但是我自己的感受却没那么美好。

      因为我不会遗忘,所以三年前的事情和昨天的别无二致,每天吃饭走路的记忆和最珍视的记忆一样清晰。当别人轻易就可以回想起快乐场景时,我却要从浩如烟海的记忆中检索相对有趣的一个。因此我的每一天都是活在过去,不管做什么也无法创造出更美好更难忘的记忆。

      我仅仅生活了五年,就对这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感到无比厌烦。我将市面上所有能得到的书都通读了一遍,将多少人夜以继日苦读无数遍的书籍全部记在了心里,然后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就没有了新的东西。我像一个永生了几千年的人,事物的发展速度远远追不上我的认知速度。我被记忆困在了一个独属于我的牢笼。

      我觉得无趣。人世间的书都被我看遍了,我开始学着自己写书。一开始我写出来的东西高深莫测,没有人能看懂。我仍旧感觉到孤独。后来我学着写话本,我不停地创作自己的人物,在书中描摹属于自己的世界。但是因为我和别人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因此我的很多逻辑别人理解不了。我写不出来才子佳人卿卿我我的爱情故事,只能写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但是向来天才的我在这方面却笨拙至极。

      我以“平天先生”为名写了很多本书,销量惨淡得可怜。我当时去赌场搜刮了一圈,被赌场掌柜差点打死,终于攒够了钱印刻了一百本。最后卖出去十本,其中九本是我自己买的。我还是很高兴,追问最后那本是谁买的。书摊老板说,是不知道哪个府的大小姐。她一直在暗中资助我,如果没有她,我可能早就滚到天桥底下要饭去了。

      后来我查到,在古籍当中,人们将这种人称作:神迹者。

      我一直觉得我的能力是一种病,我将自己看作一个患了绝症的可悲病人,无望地等待一个能够治愈我的人,一直等到所有的希望都变成绝望。

      据古籍记载,彻底治疗这种病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找更高级的神迹者吞噬自己体内的蛊,另一种是寻找一种天生带解药的人。

      这种人被称为猎神者,虽然自己没有神迹能力,但是能够清除神迹者的力量。但是这种人极其少见,只存在在传说之中。而这样一个人居然能被我碰到,而且陪了我一生,这是我几辈子修来的幸运。

      我曾经读过上古传说中某某地有某某人和自己一样有预言能力或者过目不忘,这种人一般要么被当成是神明供奉,要么被当成妖孽处死。

      我不想被供奉,也不想被处死,所以小心翼翼地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很少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异能。我最多只在没钱的时候去一趟赌场,假装自己只是运气好,动用能力让自己满载而归。

      在爹死后,我的病情更加严重,日日夜夜被噩梦困扰。对我而言梦和现实同样真实,因此所有的噩梦都在缠绕我,让我不断地被困在父亲死的那一天,日复一日循环往复。旧的噩梦挥之不去,新的噩梦不断产生。自那时起,我很久没有睡过一个正常的安稳觉。

      但是这些事我从来不敢与别人说。在所有人眼里,我还一直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笑谑生涯的半仙。

      在我二十岁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还需要写日记这种东西。但是现在我病好了,我也像别人一样慢慢学会遗忘了,我必须写点什么记录下当年最快乐的时光。

      我能非常清晰地记得我是什么时候第一次遇见阿岚的,即使再过很多年我也不会忘。那是紫熙二年九月廿六下午未时一刻,我和姓风的一起上战场。他替我挡了两刀,我们俩躺在地上,马上要被北狄人戳死了。就是这个时候阿岚过来救了我们两个,然后我就认识了她。

      阿岚说,她第一次对我动心是打我的时候。这事我可记得一清二楚,她差点把我打死,然后又跑来给我上药。她一直坚称自己是体恤下属才来看我,但是我知道,她就是想去看我被打得动弹不得楚楚可怜的样子。那时候她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像猎人盯着一只待宰的小羊羔。

      我曾经问她,你是不是属蚊子的,一看见血就高兴。她给了我一拳,对我道:我就算属,也该属狮子,专门吃你这种野兔子。

      但我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阿岚动心的。我一直很喜欢她,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对她着迷。

      在我预言天气之后,阿岚选择相信我,力排众议取消火攻计划,改为水攻。她命人将北狄人引入低洼地形中,在我预言的暴雨中开闸放水。北狄军士死伤无数,暂时退兵。她因此受到墨城宇表扬,得到了升迁。也是从那时起,她将我留在身边当谋士,我们二人感情慢慢升温。

      我问阿岚,当年她将我留在身边到底是出于的是公心还是私心。她笑道:“如果我说百分百出自公心,你也不会相信吧。”她说着,习惯性地拍了拍我的脸。她高兴的时候喜欢拍,不高兴的时候喜欢捏。她在外面是那么一个威风凛凛的将领,在我身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喜欢把我当成玩具来玩。

      阿岚告诉我,我是她见过最好用的工具人。我就像一个移动的书架,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市面上流通的所有书。有了我以后,她就将所有用不着的藏书全部转卖了,只留一个我在身边,时刻为自己查阅典籍,背诵书目。但是等我慢慢把那些书籍忘掉的时候,她又差点想杀了我。

      那时我就开始感觉自己和从前不太一样了,但又说不出是哪里不一样。

      我白天趁其他军士训练时窝在营里偷懒偷偷写话本,晚上趁别人睡了偷偷在被窝里点灯继续写。写了半个多月,终于将《南城侠义恩仇传》的下部写完。写完书的当天,我带上了我新写出来的话本,借着给阿岚交文书的名义进了她的营帐。

      阿岚给了我特权,叫我进门的时候不必通报,因此守门的守卫没有作声。我进帐时,阿岚正在看书。我瞥见她在桌下偷偷看话本。听到门口有人,她立刻将话本塞在书堆之下,在桌上覆上一本《孙子兵法》。

      “易将军,不用藏——”我走进来,站在阿岚面前笑道, “我可是看见了您在偷偷摸鱼呢。”

      阿岚将话本抽了出来,盯了我一眼,又松了一口气道:“你这家伙眼睛蛮尖的。”

      她以为是墨城将军来了。我瞥了一眼阿岚看的话本,是我十几年前写的《北境奇侠录》。她眼神慌乱地躲闪,完全没有了阵前的从容模样。我倒是没想到,原来阿岚还有这一面。

      “将军,我昨晚巡夜的时候可是看见您四更天的时候灯火还没熄。您不会是看这破书看了个通宵吧?”我将新写的话本下册放在桌上,语气中带着轻微的揶揄味道。

      阿岚尴尬地捏着那本《孙子兵法》,嘴硬道:“住口,怎么可能,是我昨夜睡觉忘记灭灯罢了。不该问的事少问,没事就快点回去。”

      我忍笑,连连点头,后退了两步,正要离去。阿岚突然将我叫住道:“这本《北境奇侠录》怎么只有上卷没有下卷,明明这故事还没讲完……我十几年前看的时候也没有,你也没买到么?”

      《北境奇侠录》讲述的是北境爆发战争,各大门派纷纷派出江湖势力对抗外族侵略的故事。十三年前北狄人大举进攻,而我爹刚好在北境参军。这本书的所有内容都是我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分毫不差。

      书中的女主角叫做刘渊兮,是太苍道掌门之女,是个道士,平生最爱行侠仗义,武艺超群。我亲身接触过她本人,她出身江湖,身怀大义,在北境之战中多次用奇谋抵挡敌军,立下累累战功。但是后来北境沦陷了,整个太苍道都覆灭了,她八成是死了,所以我也把她写死了。因此这本书是我所有作品里面销量最差的一篇。

      我轻描淡写道:“这本书没有下篇,直接就是结局。结局是战争失败了,刘渊兮被北狄杀了。我听说这个作者因此被书摊掌柜骂了一通,这么写没人爱听。于是掌柜把结局剪了,当成未完结本卖了出去。这个作者还想续个大团圆结局,但是这本书卖得太差了,他连结局都懒得续。”

      阿岚的眼中闪过一丝悲伤道:“我倒是觉得强行续大团圆结局,反而让这本书掉价了。你看过原本的结局么?能给我大致写出来么?”

      “看过,但不记得了。”我脱口而出,但是话说出来的下一刻,我突然反应过来一件天大的事情。

      我居然有不记得的东西。

      我站在原地,在头脑中飞速闪过一遍从出生开始全部的记忆。不管是丧父这种刻骨铭心的记忆,还是吃饭喝水这样重复琐碎毫无意义的记忆,对我来讲都是一样清晰,没有半点区别。

      但是此时我突然感觉头脑像雨后的池塘,无意义的记忆慢慢沉淀而下。我发现我想不出来那本书到底写了什么了。

      与此同时,池水下落,重要的记忆像水中的巨石慢慢浮出水面。其中最深刻最刺眼的记忆,是关于父仇和战争的;数量最多最快乐的记忆,是关于风泽和将士们的;而最新鲜的最闪着光的记忆,却是关于阿岚的。

      我知道我的病快好了,她是我的药。

      我呆呆地看着阿岚,思绪万千。阿岚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只见到了桌上的新话本,看到话本的那一刻眼中闪着光。她问我道:“这是你买到的?”

      我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对,是我在朔北城里一个破地摊上找到的,也不知是不是假书,您凑和看吧。”

      阿岚开心地收下了书,收到了《孙子兵法》的下面。她又想起一件事,对我道:“对了,我想起你同帐的士卒和我反映,你夜里不睡觉,在被里点灯,晃得大家伙儿睡不着觉,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属下知罪了,您不会又要罚我吧?”我熟练乖巧地跪在地上,又装出一副可怜的语气道。

      阿岚严肃道:“你要想找打也不是不可以,你半夜影响我人已经是违反军纪,更何况点灯有起火隐患。你若是将军营点着了,有十个脑袋也不够你砍。念在你能主动认罪,从轻处置。罚你三个月的俸,你一会儿自己去和参军说。”

      “谢谢易将军。”我感激地行礼,站起身来。其实她还想找借口打我一顿来着,只是忍住了。

      阿岚当时并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只当我是勤奋好学。阿岚曾经调查过我的卷宗,了解我的家世,有些同情我,因此处处照顾我。如果当时她知道我偷偷熬夜是在写话本的话,高低不会饶我。

      她清楚我有才,如果家世好一点,顺理成章地从政,前途不可限量。可惜当前的世道,官位全把持在世家大族手中,像我这样的寒门没有半点做官的机会。我只能被流放在这么一个偏僻荒芜的地方,作为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在军营里荒废此生。当时我们谁都没有想到,我这样一个区区的仆役之子在未来会飞黄腾达,当上一国丞相,位极人臣。

      “你以后若是想读书写东西,便来我营里,写完了再回去。反正我不会早睡的,而且省了你的灯油钱。”阿岚道。

      我感激万分,但是担心阿岚落得偏心的名声。于是我脸上浮现出为难的神色:“这……会不会不太好……”

      阿岚的语气不容置喙:“没什么不好的,就这么定了。”

      自那时起,我就日日夜夜在阿岚房里写书。她真的很喜欢我写的书,经常在我面前夸赞“平天先生”,还在心中将那个素未谋面的作者引为知己。我一直没有对她揭露我的身份。她最爱看的一本书是《北境奇侠录》,那本没有结局的书。

      不知道军营里的灯烛是不是不够用,每次她只在自己的桌上点一盏,昏昏暗暗的。我为了看清东西,只能向她靠近。我坐在她桌案的对面看着她,常常胡思乱想。有的时候我会觉得那盏灯像一颗燃烧的星星,默默地划过我的心里,撕开一条灿烂无比的裂缝。而她端坐在万千星辰中间,光芒万丈。

      她当时老是对我说,军营要节省开支,灯烛不够使,只能点一支。当时的我天真得要死,居然信了她的鬼话。现在想想,再怎么削减开支也不会削减到她头上,她分明就是想要我靠她近一些。

      后来我对阿岚说,其实你完全可以直接命令我的,我不会拒绝你的任何指令。阿岚反问道,如果我狠狠拍桌子,命令你脱了衣服去床上等我,你也会照做么?我回答当然,你要是早这么和我说就好了,我们的故事就能少写好几页。

      那时候我们都清楚大战将至,我们即将过上朝不保夕的生活,过完了今天不知会不会有明天。在军营里,爱情没有那么多世俗的规矩,我们只能紧紧抓住我们还活着的一切时间,享受欢愉,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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