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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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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浮气躁,真正的心烦意乱。看着时速指针指着的220,莫名的更加烦躁。
秦楚凌看着后视镜里越来越远的锦涫花开会所大门,脚下的油门踩到最底。直至一口气停在金光熠熠的秦氏大楼底下,才终于放开。
寸土寸金的秦氏大楼,坐落在Y城最繁华的CBD。
即使是周末,大楼里还是坐着许多勤奋的员工。
一路行来,无数人起身招呼:“秦总。”
一向待人冰冰有礼的秦总出人意料的一路沉默,面无表情进了总裁办公室。
从满室阳光到暗夜降临,墙上的挂钟,已整整走了半圈。
而一向视工作为生命的他,就这样放任自己坐在宽大的老板椅中,茫茫然什么也没干。
桌上的文件被翻得乱七八糟,没有一个进了心里。
用手抚了抚额,眼前不期然又是那张笑脸,她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依然那么好看。
其实苏意歆不是那种惊天动地的美人,但她是标准的瓜子脸,有漂亮的凤眼,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会有两涡笑痕,浅浅的,皮肤很好,是真的肤如凝脂。
他记得她的皮肤很嫩,轻轻一掐都似能挤出水来。有一次,不记得是为了什么,好像是两人又起了争执,他怎么说她也不听,一气之下,他甩了她一个耳光。一直都知道她皮肤受不住伤害,虽急,手上还是减了力道的,可她的脸竟然肿了一个星期,五指痕迹清晰可见。
他悔恨不已,几天不敢直面见她,早起晚归,却记得吩咐佣人准时给她上药。
家?突然又想起曾经住过的那栋房子,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认为那是他们的家。
只是当年她离开后,他再没勇气回去。后来,又急急出国,房子便交给了表弟打理。这次回来,家里、公司的事已让他焦头烂额,哪还有心思去管这些。
那栋房子不知道还在不在,当初快出国的时候,有天很晚他又喝得酩酊大醉,是表弟来接的他。
表弟周慕只比他小半岁,几乎是和他一起长大的,他的事他最是知情。
在车上,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世,却还记得对表弟说,“送我回家。”
周慕不知道是会错意还是故意,把她送回了秦氏大宅。当他被摇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的是秦家的雕花大门时,怒意顿起,拉上已经被打开的后座车门,恶声恶气地对周慕说,“我不是让你送我回家吗?”
“这里就是你的家,赶紧下车,我没时间陪醉鬼在这里扯淡。”周慕也没好气,大力拉开车门,他早就看不惯他这种要死要活的行径了。
已经很晚,想必是周慕叫醒了管家,只见管家林叔穿着睡衣站在门口的阴影里,走过来搀他。
他看了一眼,重又闭上眼睛,推开林叔的手,撒气似的说,“送我回家。”
不管不顾,他只是想回那个有她的地方。也许,只有借着酒劲,才能骗一骗自己,那是她和他的家,是他曾经最喜欢的地方。她住在那里的二年,每天不管多晚,他都会回去。
这一下,彻底激怒了周慕,他大力拉开后座车门,把他从车上拖下来,揪着他的衣领,恨铁不成钢的吼他,
“秦楚凌,你清醒点,苏意歆已经和你再没关系了。”他说得咬牙切齿。
他却听得胆颤心惊。
“不会的,不会的,送我回家,好不好,小慕,送我回家。”他很少叫他小慕,平日里总是连名带姓的唤他。
秦楚凌从小就聪明,可以说,是个天才。
天才是无所不能的,周慕总这样认为。从小,看多了他的强势,几乎忘了,他也不过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也有不能够的时候。
看着地上醉得人事不知,却还记得要回家的男人,周慕不是不心疼。
这个就是他从小最敬爱的表哥。虽然,大家都说秦楚凌太过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可他知道,其实不是,他只是不善于放低姿态而已,而这样一个优秀,无所不能的天才,是应该这样张扬的。
他一直记得高考那一年,他压力特别大,是秦楚凌每天不经意的路过他教室门口,每次简明扼要地指点他纠结的习题。秦楚凌那时候已经初具花花公子的雏形,换女朋友如换衣服,可还是愿意每天下午抽一个小时来指导他。
他是那个从小到大,他们闯祸了,总是第一个站出来接受处罚的秦楚凌;他是那个,做错什么事,都是他站出来承担的秦楚凌;也是那个看起来玩世不恭,人人都认为冷情冷性却又痴情如斯的秦楚凌。
可是,就那样一个苏意歆,却让原来那么洒落不羁的秦楚凌每天醉生梦死。
原来,他也并不是什么都不在乎,只是,很少有东西能让他在乎而已。
苏意歆是个意外。
也许,认识秦楚凌的很多人都说过这句话。
“不会的,不会的,她会回来的,快,送我回家,我不在,她一个人会害怕的。”
他还是那么执迷不悟,早就无望的事,他清清楚楚的知道,可仍然自欺欺人。
周慕被他的行径彻底打败,叫过旁边的林叔,不由分说,架起他就往屋内走。
他大呼小叫的声音,不可避免惊醒了已经就寝的父母。
秦父秦母匆忙赶出来,看到的便是撒着酒疯、那样颓废邋遢的秦楚凌。往日那个Y城无数少女心中风流不羁、卓尔不凡的翩翩秦大公子荡然无存。
秦父对他的事略有耳闻,一见他,气便不打一处来,冲上去重重一巴掌。
“逆子。”
纵是高大如秦楚凌这样身高一米八二、常年运动的人,也被打得后退几步,可见秦父是真的气坏了。
脸上很快肿起五指印。
秦母一声尖叫,“秦书怀,你要干什么?有你这样打儿子的吗?”又心酸又无奈,跑过去抱着他呜咽出声。
秦母溺爱这个儿子是出了名的,小的时候再顽皮也不舍得动一下,现在看到他被秦父这样掌掴,心碎不已。
“慈母多败儿。”秦父气不过,忿然甩手,进了内室。
刚刚还情绪失控的秦楚凌似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掌猛然打醒。他挣开周慕的搀扶,拉开身旁的母亲,脱下外套,就势坐在屋前的台阶上。从外衣口袋里翻出烟和一个打火机,“啪”的点燃。
狠狠吸了一口,烟草的辛味让他逐渐清醒。
“很晚了,你们都去休息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所有人都被他突如其来的转变惊得目瞪口呆。
秦母接过佣人递上来的冰袋,欲要向前,却被他眼神制止,
“妈,不早了,你也去休息吧,我没事。”
这个儿子说一不二的性格,她是知道的。
秦母无奈,只得把冰袋放在他身旁的台阶,
“楚凌,你也早点休息。”说罢欲言又止,满眼心疼,“用冰袋敷敷脸,明天会好些。”看着他肿起的侧脸,几欲落泪,依依不舍的由佣人搀扶进了内室。
院里很静,埋在草坪里的镁光灯折射出明朗的光影,亮如白昼。
这还是为他养成的习惯。
从初中起,他就开始晚归,有天很晚才到家,因怕秦父责怪,走得急,屋外灯光不是很亮,导致他上台阶时摔了跤,膝盖被摔得鲜血淋淋,秦母见了,心疼得直掉泪。秦父虽气,却还是命人把整个屋前屋后都装了镁光灯,夜夜开放。
他坐在屋前的台阶上,台阶旁是一丛翠竹,高高低低,在台阶上投下一片阴影,他就隐在这片阴影里,让所有人都看不清他的表情。
这片翠竹还是从他外公周老太爷那移植过来的。
外公还在世的时候,家里就喜欢种翠竹。他记得小时候,外公总跟他说:“小凌啊,做人也要像这竹一样,挺拔不屈,有气节。”虽然,那时候他总是耐不住性子,到处闯祸,可外公还是最疼他。
周老太爷是军旅出身,文化不高,但军功赫赫,喜欢舞刀弄枪。小时候他又聪明又调皮,没少闯祸,可每次外公都是摸着他的头,笑着说:这个孙子最像我。每每那时,秦父总是叹息,可也没办法,拗不过老太爷,只是打小为他请来一位又一位名师,琴棋书画,样样专攻。
他在外套口袋里摸了很久,终于摸出一串钥匙,叫住快要上车离开的周慕,
“周慕,房子你帮我处理了吧。”
周慕错愕地看他。
秦楚凌把钥匙扔到他脚边。身影仍旧隐在光阴处,他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他沉声说,
“很晚了,你快回去休息吧。”
周慕心里一阵叹息,捡起地上的钥匙,转身离去。
好一会儿,秦楚凌才站起身,拾起地上的外套,轻轻拍打了一下,朝屋内走去,临关门时对还在身后的林管家说,
“林叔,明天麻烦转告老头子,我愿意去英国,越快越好。”
一直以来,秦父都希望他去英国攻读硕士学位,以前他一直不肯,现在,这倒成了一个迫切的选择。
秦父早就想把他送出国,现在见他松了口,自然是十分高兴,出国手续也办得飞快,不出半个月就全部搞定。
他清楚的记得出国那天的日期,8月16日,离他二十四岁的生日就差三天。
秦母是想先给他过生日的,他没同意。
他最想要的那份生日礼物,已经得不到了。
他一直记着,有一次不知他帮苏意歆做了什么事,下午在别墅的花园里,他抱着她,问她讨要生日礼物,她想了想,说:生日那天我陪你一整天,好不好?他高兴的搂着她,只说好,心里是比蜜还甜。
然而短短的几个月过去,承诺已随风而去。
秦母总是说他太执拗,他想,有时候,他是真的太执拗了。这个世界那么多好女孩儿,为什么就只想巴巴的要那一个呢?况且还不是中意自己的。
他从小就是这样,喜欢自讨苦吃。
秦父有次骂他,这么不听话,等撞了南墙就知道厉害了,没想到姜还是老的辣,真的被他说中了。
他这一去英国,就是四年。本来预计一年的商学硕士,没想到他半年就修完了。于是再修了他以前很少涉猎的哲学,可哲学修完,他还是不想回去,如是索性留下来读了博。博士毕业后,他还在寻思,还能读点什么呢,却被秦母的一个电话召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