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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生】20完 ...


  •   登山是曹戬前世时热衷的运动之一,且在此类项目上成绩斐然,最高纪录是与其他登山爱好者一起组队成功攀登珠穆朗玛峰。珠穆朗玛是藏语直译,在藏语中的意思则为大地之母。爬上山後曹戬在冰天雪地中展开一条准备已久的横幅,然後叫队友录下来,远隔千里寄回意中人身边。横幅上面写著一句话:“燕子,我们结婚吧!”

      也许不是最浪漫的求婚方式,却让他当时的女朋友感动得热泪盈眶,在他下飞机的第一刻扑到他怀中。

      这项在一些人眼里根本束手无策的运动,在曹戬看来,难度越大反而越能激起他的征服心,连世界最高峰他都能攀登,其他的又算得了什麽?

      至於攀岩这种登山活动的之一项,基本上只要不是光滑的平面,那就几乎难不倒他,只不过此时曹戬面对崎岖陡峭的山壁,却犯了难。

      负重攀岩也不是什麽难事,难的是,他还真没试过两条腿都受伤的情况下攀岩。

      可是食物告罄的前提下,要麽就是想办法上去,要麽就是坐以待毙了。

      曹戬站起来试了试,休息几日後,中箭的伤口有化脓现象,所幸问题不严重,清理後再上药基本就没问题了。只怕攀上崖壁的过程中会导致伤口裂开出血,想了想,他又往伤口处多上点药再用布捆得结结实实;至於摔折的脚,曹戬把从悬崖上掉下来的木料都劈成板状,围在断脚一周,同样用布条包扎得严实,这是思考过後的结果。需要利用这只腿支撑向上登起攀爬的时候,要麽利用膝盖,要麽就是利用木板。

      尽管这样有一定的危险性,可曹戬抬头望上一看,觉得只要小心注意,问题应当不大。

      一切准备就绪,曹戬吃力地弯腰,朝一边的小豫伸出手。小豫却缩著手噘起小嘴睁著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看著父亲,不肯向前挪一步。

      曹戬了然一笑,向他靠近於他发顶用力揉揉,也不多解释,只道:“小豫,你现在还小,没有自己行动的能力,在你长大之前,一切都得由爹安排,明白吗?”

      小孩有听没懂,不过父亲的坚决神情却能看出一二。小豫忽闪忽闪一双大眼,一番波折磨难之後,又时常三餐不继,小豫圆圆的脸蛋已经尖下去,显得这双眼睛更大更圆了。只见这小孩咬咬下唇,随後污兮兮的小手在小花脸上一抹,万般不愿地趴父亲背上去了。

      用带子把小豫绑好後,曹戬选了个比较容易攀爬的地方开始往上爬。事实证明,诸如此类的运动对曹戬而言真不是什麽难事,这并不需要什麽天赋,无非是四条:眼光准,手脚稳,心要定,重心需抓牢。

      尽管双腿受伤,咬一咬,忍住疼痛最终也就撑过去了。比四肢灵活时要多费不少心力,所以好不容易攀到崖顶时,他趴在上面像只离水的鱼不停张嘴呼吸,连翻身的力气都没了。

      小豫则从头到尾都老老实实待在他背上,这会儿更是乖巧趴在他背上,静待父亲缓过这口气。这样的运动量实在不小,这样的寒冬之中,曹戬都能累出一身汗来,小豫的身体在父亲呼吸时细微的起伏,而从父亲身上散发出来的带著汗臭的熟悉味道则格外令他安心。

      等曹戬休息够了,他才有力气抬起身体去看前方的情况,这一看,吃惊不小。尽管上来前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真正目睹时,才知道心中所想的远不及事实的万分之一。

      为确保安全,曹戬是摸黑爬上来的,而正是在月色如霜的夜晚之中目睹此景,才更让人百感交集。冷凄凄的月色,已化为一片烟雾弥漫的废墟的城市,哪有曾经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繁华。此时竟已是繁华尽处,满目苍夷,教人一时间,难以言语。

      这就是乱世,这就是战争……吗?

      曹戬跪在原处,久久不动,任冰冷的月光洒在他驼起的孤寂身影上。

      担忧匈奴军队没有走远,曹戬不敢到处乱闯,出城後,他索性带著小豫摸黑往山里躲。

      第一个晚上因为两个实在太过疲惫且饥饿,曹戬便就近找处较干燥的地方,铺上细树枝,身上再盖一层。饿了便挑最嫩的树叶吃,草草对付休息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砍下树枝做了根拐曹戬一边带著小豫继续朝山里走,沿途则不时采些无毒的浆果,可以吃的野菜草药或是从地下挖出冬眠的山鼠。在接近黄昏时,走了一天山路的他们发现一个山洞。

      入口狭窄,曹戬若再胖几分就根本挤不进去,可往里一看,却是别有洞天。不仅足足有半个篮球场这麽大,而且洞顶还有小孔透气透光,既干净又干燥,很适合住人。

      於是他们就暂时这个洞里住了下来。

      以曹戬的能力,在山里他们肯定饿不死。山里有丰富的资源,又远离人世,在乱世之中,住在山洞的日子是那麽的安宁且舒适。曹戬不是没想过索性就这麽住下去,可某日抱著孩子睡觉,看见自他脖子露出来的一根线时,曹戬不禁一愣。取出挂在绳子上的荷包,两只手指轻轻地摩挲荷包里的东西,半晌,曹戬盯著荷包喃喃自语:“你一定是想让孩子认祖归宗的,对吧?”

      所以在山里渡过一个冬天後,於一个春意融融的天气里,身上已无大碍的曹戬带著曹豫再次踏上纷纷扰扰的尘世。

      七月份,曹戬带著曹豫踏上河南道与淮南道交界处的一个名为丹璧的小镇上。此时中原大部分土地已被匈奴人占领,一些自立为王的乡绅土豪和各地兴起的起义军则为拦截匈奴军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淮南此时由水寇出身的宋思成占领,他原是一名淮南中军校尉,後来匈奴入侵,崇德帝弃京迁都岳州,朝中无序,他一不做二不休,自立为王,定国号为梁,他也被世人称为梁王。

      淮南大片的土地就在眼前,匈奴人自然不肯放弃。匈奴将领之一的努哈察自告奋勇带上七万兵马进攻淮南,结果被宋思成的人马打得落花流水,恨不得夹著尾巴逃。

      宋思成是个善用兵的,身为校尉的日子他可没白干活,加上淮南地势没有谁比他熟悉,因此面对骁勇善战的匈奴军队,他还觉得打得不够过瘾。

      凡是起了个头後,後面的事情就不免总有多骨诺牌效应一样的发展,屡战屡捷的匈奴军在面对纠集於河南道中的由马自忠、鲁正南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时,同样在这支不要命的军队前吃了个鳖。气势汹汹地赶到河南道,却灰头土脸地逃回来。

      两次进攻两次失败,匈奴人觉得颜面尽失,而老百姓听闻这个消息精神都不由为之一振,起初在他们眼里不可战胜的匈奴军队,原来也有被打败的一天呀!

      曹戬踏入丹璧镇上时,这个消息正好传开来。曹戬用衣袖抹去一头的汗,却未被获知消息而激动得纷纷奔走想告的人感染,一双幽邃的眼睛透出他这个年龄不该的深沈和冷静。

      曹戬本来只想在这个小镇歇一晚就走的,可後来听说镇上的某位陈姓大贵人明天早上要在镇中施粥,曹戬一听,便决定在这个镇里多待几日。

      并不是真的饥饿到非要等这碗粥吃的程度,而是曹戬想起自离开村庄後,小豫就再没有吃过一粒米。这些时日以来,为了充饥,什麽野菜虫蛇只要是能吃的,曹戬基本不会放过,小豫跟著他也把这些平日大家都不会吃,且味道也不怎样的东西吃了个遍,偏偏是米粮之类的东西,小豫见都没见过。

      曹戬摸摸孩子的脑袋,想著再往前也是不停赶路,留下来多休息一日也好,免得把孩子累坏了。

      第二日,曹戬早早起来带著小豫赶到施粥的地点,没曾想还这麽早,等候的人便已挤满一条街道。後来主人家派人出来安排,让等候的民众排成三队,混乱的次序才稍好转。曹戬再三叮嘱小豫在原处等候,不能乱跑,自己转身挤人群中排队去了。

      排队的人挤成长龙,等曹戬好不容易提著盛粥的竹筒出来时已是隅中,可看著竹筒中稀得几乎不见米粒的白粥,仍是难掩喜悦,想著孩子总算能尝尝白米的味道了。

      可等人赶回去时,本该坐著小豫的地方却空空如也。曹戬一愣,左右一看,然後一边叫著孩子的名字,一边去找,找一圈回来,这个地方还是没有半个人影。

      曹戬顿时慌了,手中的竹筒也顾不上,随便塞进一个撞到他的人手中,疯了一般冲向人群,但凡见到个子相仿的孩子都会掰过来看过,几乎只要是一见到人就问对方有没有见到他的孩子。他不停地大声叫喊孩子的名字,可一直没有人应。

      “小豫!小豫!快出来啊!小豫!你到哪里去啊!为什麽不和爹说一声!小豫,快出来,别玩了!小豫──”

      路人纷纷避让这个人,任他像个疯子一样在街上奔走呼喊,即便这些叫喊一声比一声嘶哑,一声比一声绝望。

      《生》完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生】2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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