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留:这章后半部分重修了,看过的宝建议再看一遍哦
然后女主的表字从“南栖”改成了“雁栖”,感觉这样更好区分一点,否则喊南栖和原名感觉没啥区别。
因为那段情节本来不在计划中,是写的过程中灵光一现想到的,感觉和文名和立意也很符合就保存了下来,但当时没仔细想怎么取表字,后来去认真搜了一下——
古代女子起表字多在十五岁及笄之时。
若女子十五岁尚未许嫁,则二十岁亦可补行笄礼、取表字,以及表字一般是在及笄礼之后。
至于取的人,通常由父母或家中尊长赐字,许嫁之后,也可由夫家尊长赐字。
少数情况下,丈夫也可为妻子取字。
那本文女主刚好二十,就当是女主自己给自己补上的表字啦~
在此详细说明修正一下,感谢包容[垂耳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