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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沉疴久难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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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居位置偏远,族中邪祟又没除净,倘若李寻儿不慎出了意外,李金也无法知悉。故而,他以监视之名,塞了几个人进来。众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多言。
几名侍子忙忙碌碌地打扫庭院,李袭越过他们抱着一只锦盒大步流星地进门。这只盒子里面不知装了什么东西,足有一人手臂展开那么长,李寻儿分外爱惜,收拾行李时,生怕跌了碰了,哪怕这东西并不怕磕碰。
凭借多年的经验,李袭大约能猜出来,这是一把长刀。但不是李寻儿惯用的那把,那把她平日里都随身携带,不会如此珍藏。
“大小姐,您的盒子带到了。”李袭捧着盒子站在李寻儿身后。
“放下吧,辛苦了。”李寻儿仍旧穿着订婚时的衣裙,一身红衣珠光宝气,全然掩在风华绝代的身姿之下。她似一支寒梅,安静却又热烈地盛放。
李袭上前,将盒子放在她手边的桌子上便退开。卸下身上的要务也让李袭空闲了许多,困扰他的疑惑也在此刻重新萦绕心头,他低头看着脚尖,思绪不断翻涌。
他很想问,为什么要让他放火,亲手毁掉那场期待已久的订婚宴?
李寻儿与李重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族人们口中佳偶天成的伴侣。他们感情很好,订婚、成亲,顺理成章。没道理李寻儿要亲手毁了这段良缘,可她果决得不给李袭机会拒绝。
难道她是想让族人们提前避开此次危机才出此下策吗?除此之外,好似没有其他合理的解释。
但她如何能预知这场灾难?
李袭绝不信她是被什么邪祟附体。
应是父母早去,长期寄人篱下的经历使然,李袭的心思比大多数人都要细腻,他早早察觉到了李寻儿的变化。突然的一日,她便褪去了少年时期的灵动,变得更加沉重。
自那时起,李寻儿心中端着的不再是长生源与族人,似乎还多了其他更深痛的东西。这样的变化不算显眼,她在族人们眼中永远得体大方,一举一动都会流露出比同龄人更可靠的稳重,那一点儿天真流失了没人瞧见,也没人在意,他们只会认为理当如此。
李袭曾也这样以为,但她不是,她有着某样更为深刻的改变,几乎让她变成另一个人。
李寻儿不再是李寻儿,李寻儿仍旧是李寻儿。
但无论如何,李袭都明确地知道这不是他应该察觉的变化。
那只锦盒打开了,此前不知珍藏了多久,盒上的铰链干涩,竟然发出一声吱呀的酸响,李袭警觉地抬起头。
一把刀安然躺在红衬的锦盒里,黑色刀鞘将锋刃包裹。
单从工艺上看就知道,这不是长生源能有的东西。
“这把刀漂亮吗?”李寻儿轻抚过刀鞘,大抵在怀念什么悠远的过去,神情竟有些怅惘。
“漂亮。”李袭恭敬地回应,双眼始终落在刀柄上。
这把刀他似乎见李寻儿用过,又好似没有。这样的认知,撕扯着李袭,让他有些恍惚,像是平白地做了一场梦,醒来一切都朦胧。
李寻儿应是笑了一声,很轻很轻,轻到李袭不知那是否是他的错觉。
“你没见过它,怎么知道它漂亮?”李寻儿问。
论刀剑,李袭也是个行家,他瞧着刀柄处冷冽的寒铁,回答说:“刃未出鞘,已有寒光,似冷梅傲立风雪,如松柏屹立凌霜。不必窥得全貌,犹可知之卓绝。”
这一次李袭清楚地听见了她的笑声。
“敢问大小姐,此刀何名?”李袭不卑不亢地问。
“无名。”李寻儿回答。
是尚未取名,又或者谓“无名”,李袭已不敢多想。那把刀已然出鞘,刀刃铮亮映出李寻儿的眼睛,他从那双眼睛里瞧见沉积多年,被掀开一角的苦痛与仇恨。
侍从们在院子里忙得热火朝天,喧闹声不合时宜地挤进来仍未能打破室内的紧张。李袭额角冷汗直流,也无暇去擦,一扇窗割开了两个世界,让外面的人无法窥伺,里面的人无处脱逃。他的心脏剧烈挣扎,是这屋子里最后的声响。
她究竟……
“大小姐。”李袭艰涩地轻唤。
李寻儿执刀起身,回首看向李袭,披在身上的阴影如同一座大山压住肩膀,她阖上眼,状似轻叹般地呢喃:“李袭,你太敏锐了。”
冰冷的刀光随残阳悠长,余晖终在无声中消磨。
室内的黑暗被油灯的暖光放逐,淅沥沥的水声总在不经意时冒出来。
灯下看书的人却是老僧入定,不为外物所动。直到人影倏然逼近,李予才回神。
“看的什么书这么入神?”王唤坐在床边,手臂压在他背后的凭几上,散漫地坐在一旁。他才沐浴过,头发半干不湿的披着,偶尔会滚下两粒水珠。
“山野游记罢了。”这书看过千百遍,中途被人打断,情志很快消磨。李予收起竹简随手放到一旁,桌上那盏茶早凉了,他喝着刚好。
王唤捡起竹简扫了两眼,写得也不如何,没滋没味,恐怕也只有困于一隅的井底之蛙肯为之称绝。他扫兴地放回:“看多少游记也不如亲自闯荡一番实在。”
“我没你那样的好兴致。”李予看着他发梢上的水珠滚到脸上,探出指背替他擦了,“刀剑在侧,朝不保夕,还能如此悠闲。”
话也不能这么说,王唤可半点儿不轻松。长生源中无灵气,他非但无法从外界得到补给,反而得消耗一部分抵御邪气。除却供给自身之外,还要给四个介子臣提供。他们本身是无法储蓄灵气的,平日都是依靠王氏父子二人供应,然而如今世界壁垒彻底把两个世界隔开,他们跟外界断了感应,这一部分的消耗自然也要由王唤一己承担。每一日灵力消耗庞大到无法估计,王唤的压力很大,想使个小清洁术都得省着。
个中苦楚还是不能往外倒的,他不怕李予听见,是不想被有心之人落井下石:“那小东西想借刀杀人,你却不务正业,它也只能搞小动作了,不足为惧。”
“几百年才来了个伴儿,我哪里舍得杀你。”李予温柔缱绻地抚过他的下颚,好意提醒道,“它确实没什么本事,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句,小心驶得万年船。”
绝境中自当步步为营,王唤不会放松警惕。然而,比起张牙舞爪的白团子,不显山不露水的李予才是真的能一击毙命。
“你这伤口还没好?”李予隔空点点他的胸膛,这阵血气略重,不时就把别的味道挡住了。
伤口其实早已愈合,只是毒素很顽固,总也排不干净,虽然不会致命,但身体很排斥,王唤只能一遍遍地把伤口割开排毒:“没,这毒……”邪门!
话未说完,王唤猛地一颤,倒吸一口凉气,声音也止住了。李予蓦地俯身凑过来,让人毫无防备,他低头舔舐着粘血的伤口,几道残破的吮吸声偶尔溢出,总叫人浮想联翩。
胸口那点儿痒意要了命地往骨头里钻,王唤克制着,揪住他的后领把他拎起来。
“你干什么?”王唤声音不可抑制地颤抖。
“替你清毒。”李予唇上沾满血迹一片嫣红,宛如被人打断进食的恶鬼,他装出一副无害的模样,试图让猎物放松警惕,“怎么这么紧张,我又不会吃人。”
他不会吃人,却能把人嚼的骨头也不剩。
呼吸漏了大半,肺尖抽疼,王唤看着他,先入眼的就是那双迷蒙的眼。
这双眼睛生得太妙,任谁见了也要赞一句出挑。深色的琥珀里攒着一把浓黑的墨,瞧上去似醉非醉,似醒非醒,只一眼能把神魂全都吸进去。
可王唤不爱这双眼,对其避之不及,他对李予脸上那颗小痣倒是情有独钟。那是一颗锚点,可以不与他对视的正当借口。
错眼间,王唤忽而瞧见他唇上粘着一点儿血,更给那张脸添了几分殊色,浅色的舌尖轻巧一拨,那抹红就被咽下去了,剩下些许斑驳的颜色依旧刺眼。
怎么会那么轻巧?
王唤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干涩,连忙捉来茶壶喝了大半,脑子清醒了些。他上手托着李予的脸,拇指把那血迹一把抹了:“连这种招式都使出来了,难为你上心。”
李予低着头,擦嘴上的血,分明没多少却总也擦不干净,他看着王唤,眸子里万般无奈:“我怎么能不上心?你的心落在这儿,人却总想着跑,可我要你的心有什么用,我只要你的人留在这里。”
王唤自嘲一笑,他掏心又掏肺以为百年终遇一知己,到头来李予根本就不稀罕,他只想要一个肯陪他腐朽的皮囊而已。
说到底风花雪月是活人才会追求的东西,而孤魂野鬼不过想要个埋骨的坟。
他把李予抱进怀里,满心苦痛:“你跟话本里的鬼不一样,他们想要心,你偏偏不稀罕。”
李予搂着他的脖颈,贴在他身上,温暖缓慢地熨帖身体,他几乎要醉了:“话本里的鬼有什么好?你这样魂牵梦萦。留下来陪我,你想要推心置腹,我能陪你,你想要耳边厮磨,我也能陪你,不比隔着层白纸想入非非曼妙?”
李予吻过他的眉眼,与他额头相对:“这世道混浊,人人都在酒池肉林里快活,我们也快活,到走了一把火烧了去,再也不必为凡尘间的沉疴宿疾煎熬。不好吗?”
他脸上粘着的血到底是没擦干净,都干透了,完全贴在皮肉上,像是一朵糜烂的花。这不应该,他应是清清白白地挂在枝头上,受人仰望与赞美,怎么会烂在泥潭里?
王唤不甘心,贴在他脸颊上舔掉干涸的血污,李予当他是要索吻,追着吻了上去。血腥味在二人唇齿间流转,又苦又疼,好在疼的不只是一个人。
喘息声缠在一起,王唤看着他总算干净的脸颊心终于沉静,他低下头想得到片刻休憩,却发觉李予衣襟上不知何时也染了血,猩红的一块儿格外显眼。他几乎是发了疯地撕掉那层薄布将它舍了去,身.下只剩干净、赤裸的身体。
王唤跪在上面一寸一寸地扫过完美无瑕的身躯,心满意足地要退开,骤然见胸膛上无端多了一点血珠。
他着急地追寻血点的来历,乍然扫到了自己的胸膛。
是他的血把李予弄脏了,他擦不干净。
那颗心终于死了。
李予解开他的衣裳,邀他坦诚相见,他抓着那把绿玉项链把人拉进怀里,亲吻着他的耳朵。
“别再看了。”
他们赤条条地抱在一起,伤口紧紧贴着,谁也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