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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指间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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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她,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忍受,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痛苦。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
——《恋爱的犀牛》
啤酒白色的气泡顺着杯沿滑落下来的时候,他猛地坐了下来,我不禁可怜这小小的凳会不会被他那无法禁受的力量压垮。好在它比我想象中有那么一点抗压力,但也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抗议。我说:“你每次出场就不能不那么大张旗鼓吗。”
他笑了几声,笑声独一无二。“嘛,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于是我作罢,望着啤酒上的气泡渐渐消散,我转过头,发现窗外正下着大雪,可是身边的人身上却没有丝毫寒冷的气息,对老板大吵大闹地要吃的,叽里呱啦点了单子之后,用纯良无害的笑容对着我,“放心吧,我这次是单独行动,队长不在这。”
“队长?”
“就是艾斯啊。说起来,你一定不知道吧,那家伙很强啊,初来乍到就把偌玛他们一帮人心服口服,自然系的力量果然不可小觑,二番队的队长位置一直空缺,大家都认为他是最好人选,他也没有拒绝。虽然有些难为情,但还是和老爹他们很好。我想他应该会慢慢适应吧……”
“……是吗。”
二番队,队长吗。那家伙还在追求名誉这东西吗?还要求任何人承认自己的存在吗?或许不会了吧。他已经心满意足了。他拥有家人,拥有珍贵的朋友,这样微小的事情足以让他感觉幸福。
“怎么了,蒲苇,”他抓起肉大口往嘴里塞,“你看起来不是很高兴的样子。”
怎么可能,会高兴呢。
“我的……
我的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其实八个小时被我用睡觉来打发。有一个小时,佐佑理便负责在我的耳朵边絮絮叨叨,有五个小时我用来行走,看遍万山的风景,剩余的十个小时,我用来想他。不知怎的,怎么都无法克制。他仿佛存在在我呼吸的空气里,是我的骨髓,血液,是晴天,是光芒。八小时的睡眠时候,他也会在我的梦境里来去自如,最美妙的风景,希望可以同他一起观看,佐佑理所说的,也都只是他的事。他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不在乎名誉、不在乎利益、不在乎成功,我现在所希望的无非是忘却。忘却吧,忘却曾经甘之如蚀,日思夜想的梦,忘却无法掌握在手的梦,忘却即将消逝的梦。时间,我需要时间。我需要时间给我忘却,我需要时间让我把曾经存在心中最深的秘密慢慢忘却,我要忘却。
可是。
“可我怎么可能忘却?说这种任性的话有什么意思?任性的话语无非加剧我自身的痛苦。因为我不能忘。我不能忘。我不想忘,我不愿忘。我的回忆不多,他是其中最珍贵的。我怎么可能忘。忘掉他的我将不再是我。即使万分痛苦,我也不忘。我希望,自己对他的爱意可以随着时间慢慢的减淡,却不料它如眼前的美酒般经过时间的积淀而愈加醇美。喂,蒂奇,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我不希望他成为二番队的队长。但你不知道,你根本就不知道。或许将他推上二番队队长的功劳你也占有其中之一。只是他还太年轻。年轻却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并不是件好事。何以如此心急如焚呢?
他也很老实干脆一了百了的回答,“我不知道。”
“本质上我也是一个庸俗的人,不愿意被束缚你的那些东西所束缚,我呢,我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类罢了,我仍有梦想,为了我的梦想,背叛、仇杀、卑鄙无耻,哈哈哈哈!这些东西算什么!这些和我梦想比不来,不过是皮毛蒜皮的事情。朋友?那种东西不需要,王者注定孤独。我可没有你那样的闲情逸致浪费大把的事情去多愁善感,那样太累。我何必让自己那么累。我能走到至今,全靠梦想来支持着我,one piece是我的,谁都无法抢走,即使是波特卡斯 D 艾斯,还是白胡子,阻挡在我面前的家伙,统统杀掉不就好了!人的梦想是永远都不会完结的,所以!蒲苇!”他用吃剩的骨头直指着我的额,“即使是你,也不例外。如果你为了那个人阻挡在我面前,我同样会杀了你。”
说罢,他又温和地笑,骨头随手丢一旁,“当然我可是不愿意杀死你的。失去你这么一个好的同伴将会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你拥有我无法拥有的力量,现在的我无法与你为敌,或许得到黑暗果实的我甚至都只能与你半斤八两。喂,蒲苇,你羡慕你所拥有的力量,而你却渴慕我所嗤之以鼻的东西,这是多么大的笑话啊。”
窗外的雪仍在纷纷扬扬地下着。我没有说话,脑袋一阵一阵的痛,我将头靠在墙上,斜眼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东西,我摸了摸口袋,发现身上没有一分钱,而他身上也不会有钱,于是站起来,他转过头来看我,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快吃好了,急什么。”
马歇尔 D 蒂奇。他今后将成为我的敌人。总有一天,我们会兵刃相见。他对我的梦想嗤之以鼻,我对他的梦想不感兴趣。在未来的某天,他会死在我的刀下或是我会死在他的手下,但我是他在世界上唯一的朋友,而他,是唯一配得上我的对手。他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叫我蒲苇的男人。
我仍在愣神,他猛地站起来,拉扯着我的胳膊就拼命往外跑,后面的老板怒气冲冲地大吼道:“给我站住!吃霸王餐的!”当然不会站住的,他拉着我跑了很长时间,脚步破碎在雪面上,留下一深一浅的痕迹。风声在耳边呼啸,前路一片昏暗,突然间,我回忆起从前偷东西被路飞抓到,也是这样的场景,只是有些事情就这么改变了。在我所尚未发觉的情况下就这样改变了。时间没有错,错的是我们。是我无法把持好自己结果让我发生质的转变。原来那个棱角分明的我,再也回不来了。我无法怨怼一切,不再想着改变命运,对佐佑理的恨意也一天天地消散了。现在的我如此麻木不仁、苍白无力,毫无反击之力,令人提不起兴趣。甚至连佐佑理都在笑话如此的我。那么,笑话就笑话吧。诅咒就诅咒吧。任性就任性吧。命运什么的,都不要管了。就这样吧。
我看着他的庞大的身躯,背影颤动着,长时间的奔跑使他气喘吁吁,我知道他已经临近中年了,体力不再像少年般旺盛。但他的少年会是怎么一副模样,我竟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象,仿佛他的印象就此定格,再无任何改变。如果。我想。如果就这样放弃,成为这个人的同伴,那么就一定前程似锦吧,再没有痛苦、仇恨、悲伤,我将会拥有世人艳羡的名誉和用之不尽的财宝,我可以打着海贼的名字到处冒险。我可以和同伴分享胜利的成果,我不会再孤独,我可以拥有家人,可以灿烂的微笑。与此同时,我却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一旦我拥有那些,我将会失去最本质的自己。那个仇恨着世界的,十六岁的我自己。原来艾斯所给予我的,竟会是我最不愿意接受的事情。他所认为对我好的,竟不过是让我迷失自己。
他终于停步下来,半死不活地蹲坐在雪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累,大概因为我才十六岁吧。我看着雪因为他的温度在他身下慢慢融化,渐渐浸湿他的衣服,他也毫不介意。这个人和艾斯不同,他不会强求我做任何我不愿意做的事,他说的话,做的事,看似威胁,其实不过是另一种对我的维护。他珍视我的力量却不妄图夺走,他重视我的情感因此不会加以诋毁。他不会对身为怪物的我加以评判,因着他自己也是怪物。他留下我,为了让我做他对手,他夺取白胡子的力量,为了能够杀死我。如果能够早点相遇就好了。如果早一点相遇,我一定也会选择成为这个人唯一的朋友,陪他一闯天下。他了解我,懂得我,或许比萨博更加宠我,只是,这一切执念,都被我用一句话囊括。
我走到前面不远的地方,抬头仰望着天空,黑发不经意扫过雪面,刘海时而被风吹起,他没有说话,也不在喘气,雪在我们之间下着。
我侧过身,“喂,蒂奇。”
他没有回答。
我微笑着说:“对不起。”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欠这个人这样的一句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