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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掐死在萌芽状态 ...

  •   “后来他喝多了,给我打电话……”何之洲用纤纤十指传递过来这样一行跳动着的文字,这行文字又辛苦地拖拉着后边的许多文字。
      不用说,关于后边像鸭血一样暗红色的带着淡淡肉腥味的内容,我闭着眼睛也能猜到了。
      此事,我不敢说百分之百猜准,也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那个行为方式看起来比较独特的男孩,肯定对她吐露温热的衷肠了,述说不尽的相思了,表达浓烈的爱慕和钦佩了。
      我甚至都替他想好了一些比较高大上的说法,来恰到好处地表现他胸中珍藏的那份看似炽热无比的爱意,比如“幸好,相思无声;否则,震耳欲聋”之类的极为煽情的屁话。
      这些话,也是我不久前绞尽脑汁才想到的,要不是看在何之洲的面子上,轻易我是不会拿出来送人的。
      我就当他是替我提前演习了,这位年轻的无名英雄。
      难道他说的那些话,不正是我想对她说的吗?
      有些叫人面红耳赤的话,她早听听也好。
      “不过,我们从来没在一起吃过饭,从来没私下里见面。”她纯属多余地向我表示道。
      她这个举动一下子就把我逗乐了,此时我嘴里要是有东西的话,我要么是全都吐了出来,要么是把自己给噎死了。
      别说没一起吃过饭,就是一起吃过饭,那又怎么了?
      我还能管得了这个事吗?
      我有那个管闲事的资格吗?
      别说是一块吃饭的事了,她就是和人家小青年在一起喝大酒,甚至脱了衣服直接接上火了,我也管不着啊,对不对?
      我算是她哪门子亲戚或者朋友啊?
      叫人恼火的“姐弟恋”啊,幸亏在现实中没有发生,否则的话我得喝多少瓶陈年老醋,才能把自己颤抖着的心情平静下来啊?
      我的主,我的神,感谢您老人家及时出手相助!
      怎么,流行一时的“大叔控”难道已经不时髦了吗?
      当然,我只比她大10岁,或许嗨还算不上什么大叔。
      我厚着脸皮想,喊她一声“妹子”还是没有错的。
      莫名地激动之余,我又想起了一段十分经典的话,觉得很有必要把它写出来,以求再次隆重地渲染一下我此时的切身感受:
      “有无数人想要见你,你都百般推辞,有一个人什么都没做,你却天天都想见他。”
      我真的很感谢那个不知道姓名的小伙子,感谢他最后没能打动她的芳心,虽然他比我要年轻,还有可能比我要英俊潇洒,比我的手头要富有,比我的个子要高,比我的皮肤要白,比我说话更幽默。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是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我是那个一直暗恋着她的小伙子的话,倘若不小心知道了她何之洲和我这样一个婚外异性的关系比较要好的情况,那么他心里又是什么滋味呢?
      他会不会咬牙切齿地跳着脚地高声骂起来,“你何之洲到底算什么玩意啊?”
      “放着更加年轻的对你一往情深的有型男人不找,竟然专门和年纪大的老男人勾搭,你真是太不要脸了。”
      “反正都是对自己的丈夫不忠,哪怕只是精神上的不忠,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年轻一点的男人呢?”
      “唉,我真是瞎了眼了,居然会想着追你!”
      “日久生情啊。”我随后发出来大大的一声感慨。
      面对这种情况,我是该高兴呢,还是该高兴呢?
      我就暂且高兴一下吧,既然我难得高兴一下。
      其实,那个小伙子的大概情况,我早就经历过无数次了,只不过我没有像他那样傻乎乎地向对方表达出来而已。
      仔细想想,我暗地里喜欢过的年龄比我大一些的已婚漂亮女人难道还少吗?难道类型还不够多吗,品种还不够丰富吗?
      可以比较不要脸地说,只要不是比我大15岁以上的女人,但凡有几分姿色的,但凡有点才气的,但凡有点内涵的,我都不可避免地喜欢过,只是程度有轻有重,时间有长有短而已。
      我认为,《静静的顿河》中的主人公,即年轻的格里高利对已婚妇女阿克西妮亚的感情,其实是一种比较普遍发生的感情,基本上所有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产生过,它不应该是有罪的,也不应该是下流的。
      我最该高兴的是,在面对这一类的事情时,我基本上都能做到发乎情和止乎礼了,没干出什么比较荒唐可怕的举动。
      当然,有时候过分压抑自己的感情也是不对的,有些想法憋得时间长了也容易出问题。
      不过,这显然就是另外一个更为沉重和有意思的话题了,我现在不打算向诸位多啰嗦什么。
      日久生情当然是一个比较暧昧的成语,她应该能够轻松地嗅到其中隐含着的撩人味道,看到其中不停闪耀着的迷人光彩。
      我希望她在这个成语身上多停留片刻,多思索片刻,因为唯有如此我才能更好地接近她的心境,融进她的思想,飘入她的生活。
      “所以,我很早以前就戒酒了。”我意味深长地说道。
      说实话,我可不想在喝醉酒之后头脑发热,把持不住,借着酒劲给暗恋已久的女人打电话,特别是已婚的女人,说什么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之类的疯话和鬼话,那个脸我绝对丢不起。
      另外,像这一类的叫人恶心狗血事情,其后果一般都很严重,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的,所以我也没必要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给自己惹事,从而把自己玩到万劫不复的地步。
      “我都是把这种丑事,狠狠地掐死在萌芽状态。”我极其虚伪地自嘲道,把顾左右而言他的秉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首先,说句负责任的话,我压根就不该有这种想法。
      其次,我不掐死它,难道还能任它胡作非为吗?
      最后,我有那个放飞自我的资本和实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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