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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八章 劫波渡尽 ...

  •   一百二十八天。
      从飞云山下的云川城到涂江畔的边陲小镇,正常不过两个月的行程,我和杨扬走了一百二十八天。
      这一百二十八天中,我所经历的苦难、所学会的东西,比我之前这十九年来所历所学的,加起来还要多。
      在刚刚纳入红珑版图的西南六省,从城镇、村落到人迹罕至的旷野,号称当世最强军队的红珑铁骑,铺开了一张绵绵密密的蛛网。他们封锁了每一条道路、每一个路口、渡口,盘查每一个往来的行人;他们敲开每一户居民的家门,检查他们有没有收留来历不明的人;他们搜查每一片树林,每一个山头,每一条沟壑,每一个山洞……搜查这片土地上每一个可能藏人的角落,无一遗漏。
      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加上一个手足俱废行动艰难的伤患,我们面对的,是无数手握长刀□□的红珑正规军队士兵的地毯式搜索和追杀。
      为了隐藏追踪,我们避开所有的正道,专拣山野荒林小径;为了躲避搜索和包围,我们不敢径直北行,不停的迂回、绕路;为了不让军犬发现我们身上的气息,杨扬甚至不顾身上正流血发炎的伤口,拉着我趟过小溪、激流,在齐腰深的河水中前行。
      披星戴月,露宿荒野。天晴的时候,我们相互扶持,在荆棘遍布的山林中艰难跋涉;下雨的时候,我们躲在潮湿的山洞中,用彼此的体温相互取暖。为了果腹,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学会了在深山中寻找食物、烹饪野味;为了照顾浑身是伤的杨扬,我学会了如何辨识采摘药材,如何处置包扎伤口。然而,和我们一路面对的搜捕和追杀相比,这些困难,都是那么的不值一提。无数次的千钧一发,无数次的命悬一线,却每每因为杨扬的敏锐、智计、果敢与决断,令我们与死神堪堪擦肩。无数次,我无法忍受这种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折磨,痛苦得想要放弃,却总有一双明明软弱无力却偏又是无比温暖的手,握紧我,鼓励我、支持我,给我求生的信念,给我勇气和力量。如果没有杨扬,如果没有杨扬一路安排的人的接应和保护,我绝没有办法走过这一百二十八天的行程,而是早已在某个荒郊野外,作了不知名的野鬼孤魂。
      日晒雨淋,餐风露宿,缺衣少食,无医无药……恶劣的环境,加上逃亡期间高度紧张、杯弓蛇影的精神状态,以及逃亡过程中高强度的体力消耗,严重的摧残着杨扬的身体,令他的身体一直处于崩溃的边缘。他的伤口不断的发炎、溃烂,灌浓……他一时高烧不退,一时全身寒战,一时又持续低烧……一次次,我照他的吩咐,将烧红的尖刀探进他的伤口,剜去那些发炎溃烂的腐肉,放掉那些污浊不堪的浓血,一次次,他在剧烈的疼痛中晕死过去,又在尖刀刮除骨头上附着的腐肉时所发出的沙沙声中被再度痛醒。
      不管多么痛苦,不管多么艰难,我和杨扬,终于还是挺过来了。
      一百二十八天,造就的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苏离。
      一百二十八天,也让苏离认识了一个真正的杨扬。
      他的智慧,他的品格,他的能力,他的勇敢,他的坚强,他的毅力,他的敏锐,他的细致,他的缜密、他的决断……
      我终于渐渐开始明白,一向对我宠爱有加、什么事都顺着我的父亲,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坚决的不顾我的反对,一定要把我许给杨扬。
      ——他要把自己的爱女,托付给一个他赏识的、信得过的男子。
      ——他信任杨扬,信任到不惜托付自己的生命。
      当我和杨扬携手渡过涂江,踏上涂江镇的土地的时候,看着自己在涂江水中的倒影,就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水中映着的这个又黑又瘦、沧桑疲惫,却是神采奕奕、自信满满的女子,就是那个曾在深宫中养尊处优了十九年的苏离苏大小姐。

      这一百二十八天中,红珑发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事,是三月十七,红珑公告天下:紫陌靖国将军苏文德之女苏离,假冒阿雅公主之名,借和亲之机,行刺红珑国主,幸得紫陌降将杨扬冒死护主,苏离刺杀未遂,挟持杨扬逃离云川。现悬赏通缉此女,献其头者赏金万两,通报其下落者赏金千两!杨扬护主有功,追封定远侯!
      第二件事,是五月初九,红珑现任国主凤无涯病逝云川,红珑举国哀悼,三公主凤歌代掌国主之位,执红珑权柄,并亲率大军扶灵返回红珑帝都渝桑城!
      第三件事,是七月十三,凤珏、凤琦两位皇子联手发动宫廷政变,谋夺王位。三公主凤歌手刃两位同胞兄长,临朝称帝,正式登基为红珑国主!三日后,红珑向紫陌递交国书,对两国停战协议中的部分具体条款作出了重申和修订,在西南六省部署下足够的驻防军力后,红珑三军主力,在一月之内陆续撤归红珑本土。
      千里之外,那个银甲红衣、风华无双的女子,用她的心,和她手中的剑,将一百二十八天前她在落雁坡前许下的誓言,一一实现。
      而当我和杨扬得知这三件事时候,我们已置身于涂江镇上的一家不知名的小客栈中。
      这也是我们这一百二十八天来所经历的第一个终于不用再露宿荒野的夜晚。

      苦雨寒窗,一点孤灯如豆。
      那一点明灭不定的昏黄,落在我的眼中,却是如此明亮,如此温暖。
      我用浸了热水的布巾,为杨扬清洗脚踝上的创口。
      断裂裸露的韧带,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续接,已经枯萎翻卷,创口周围的一圈,萎缩坏死的肌肉呈现出可怕的紫黑色,瞧在眼中,竟是比从前新伤的时候,更恐怖狰狞了几分。
      难以想象,这双枯瘦如柴、伤痕累累的脚,曾经,一着地,便是名震天下的狐踪迷步。
      我生怕弄痛了他,小心翼翼的放轻动作。
      杨扬笑着看我,他在笑,可他脸上绷紧的肌肉、以及微蹙的眉心,却仍是令我清晰的感受到那笑容背后隐忍的痛楚。
      心,好痛。
      心疼他的脚,心疼他的笑。

      杨扬似是注意到了我眼中的忧伤,却误会了我的心意,柔声道:
      “我在路上教给你的狐踪迷步的身形步法,你近些日子得了空,便多练练,口诀心法也多默诵几回,莫记错了。你人聪明,不过短短数日,就已学得有模有样。可惜你不会武功,没有内力底子,不能将身法与心法相融相配,空有其形,不得其神。这狐踪迷步是你的家传绝学,断不能就此毁于我手,我这也算是还了你,你自己虽练不成,将来也可再传你夫君,以免这绝技就此失传。”
      听他说到“再传你夫君”五字,我的心里又苦又涩、又酸又痛,苦笑道:“笨蛋,我心疼的不是我父亲的狐踪迷步,我心疼的是你的脚。凤歌也真是的,明明心中这般爱你,明明存心要放你走,又何苦把你伤成这个样子!难道,这便是所谓的‘爱之深,恨之切’么?”
      听我提到“凤歌”四字,杨扬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长叹了一口气,道:“你不明白她!她是凤歌,是凤无涯的女儿,是红珑国三公主,也是红珑三军统帅!她要给她父亲一个交待,给红珑三军将士一个交待,给全天下的红珑子民一个交待!不过,在此之前,她要先给她自己一个交待!
      “是我,对不住她!”
      我心中不睦,撅嘴道:“她当众废你武功,又派人一路追杀我们,犹可说是情非得已,做给外人来看。可她为何不肯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众,光明正大的通缉于你?却假她父皇之名诏告天下,说是我刺杀凤无涯,又说你冒死护卫凤无涯有功,封你做什么狗屁定远侯!这不是存心坐实了你这叛国投敌、卖主求荣的污名,要你在紫陌无法抬头做人么?!”
      看我怒形于色,杨扬却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极是好看,可那笑容却尽是苦涩:“傻丫头,她不肯还我清名,不过是想以此断我后路。我纵有本事与你平安返回离歌城,但这叛国通敌的罪名,却终是百口莫辩,不能见容于紫陌。如今的我,只要身负叛国罪臣之名,便似那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紫陌虽大,天下虽大,却已无我杨扬的容身之所。我既无处可去,便终有一日,会重新回到她身边。她这样做,不过是想告诉我,她在等我,等我再回红珑,再回她身边而已!”
      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凤歌竟终是对杨扬不曾死心?竟是为了逼杨扬回她身边,才不肯还他清名?
      “她好狠!”我喃喃道。
      杨扬却长叹了一口气:
      “若有来生,我只希望,莫再与她为敌!”

      “杨扬,”我用力咬唇,“有件事,我想了许久,却一直不敢问你……”
      “嗯?丫头想问什么?”
      “你向来广闻博记,又随我父亲与红珑征战多年,对红珑的民风民俗,俱都熟稔无比。红珑国男女同尊、女子可承帝位的祖制,你怎么可能会不知情?
      “其实,你根本——早就知道,对不对?
      “你重伤她两位兄长,根本是存心要助她夺取红珑帝位,是不是?”
      杨扬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我。
      半晌,他轻叹了一口气:“离离,你很聪明。”
      “难道你就不怕她——”
      “她不会——”杨扬打断了我的话,“这个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凤歌,包括她自己!”
      他又笑了。
      “你所料不差,我不过,是跟凤歌作了一场赌,压注——是紫陌的将来,筹码——是我自己!
      “我赢了,为紫陌赢得了十年的时间。她向来言出必践,十年之内,红珑绝不会再侵紫陌。”
      我凝视杨扬,久久无语。

      ——这个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凤歌,包括她自己!
      要多么深的爱着一个人,才能有这样的勇气,这样的自信,发出这般的感叹,作出这般的豪赌?
      嘴唇张翕,终于,我的咽喉中,艰难的挤出几个字:
      “你是爱她的,对不对?”
      没有回答,可他的眼睛,却分明已告诉了我答案。
      当那把三寸六分的匕首,刺进她父亲凤无涯的身体的时候,他的心,和她的心,究竟哪个更疼?
      她爱他,他亦爱她,那么,我,又算什么?

      胸口突然一阵绞痛。
      如果没有我的存在,他和她——该是一对璧人吧?
      等等,我在想什么?
      我在嫉妒?我在——嫉妒凤歌?
      我为什么要嫉妒她?
      难道,是因为,我喜欢上了杨扬?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

      心中惊涛骇浪,波涛翻涌;房中二人相对,久久无言。
      窗外雨声淅淅沥沥,屋内却是死一般的静寂,空气沉闷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将手中蘸了污血的布巾放在盆中搓揉,才惊觉盆中热水,早已凉透。
      面上一热,忙端了水盆,打算去屋外倒掉,重新换过一盆热水。
      才转身,却听到杨扬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离离,你很聪明,和凤歌一样聪明。
      “可是,身为女孩子,有时候,太过聪明,并不是什么好事情。无论是对你,还是对她而言,皆是一样。
      “你不该代阿雅嫁入红珑,不该趟进这混水中来。整件事,不是你该管的,也不是你可以管得了的。
      “古人说‘难得糊涂’,这世上,有些事情,不知道,兴许,比知道更好。”

      ——这世上,有些事情,不知道,兴许,比知道更好?
      他到底想说什么?
      我回过头,迷惑不解的看着杨扬,想细问,一时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正自踌躇间,却有“砰砰”的敲门声,声声入耳。
      放下水盆,拨开门栓,敲门的却是客栈的店小二,手中抱着文房四宝笔墨纸砚,一脸诌媚的笑:“客官,这是您要的东西。”
      我一呆,杨扬已接道:“是我要的,放在桌上吧!”
      店小二放下东西,匆匆而去。
      关门上栓,我皱眉看着桌上的物什:“你要笔墨纸砚作甚?”
      杨扬却“卟哧”笑出了声,“傻丫头,要笔墨纸砚,自是打算写些东西。”
      他顿了顿,忽道:“离离,涂江镇已属紫陌地境,不用再担心红珑兵的追捕,我知道你急着想早些回离歌城,不过,我想在这里,多呆上几日。”
      我皱眉看着盆中血水,“多呆几日倒也没有什么,只是你手腕脚踝上的伤,若不尽早治疗,恐怕……”
      他抬起手,将腕上创口凑近自己眼前,借着桌上烛光,凝视半晌,淡然一笑:“不妨事,治与不治,其实,早就没什么打紧了。”

      ——治与不治,其实,早就没什么打紧了?
      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我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今晚,我总是听不懂他的话?
      一百二十八天,我们生死相依、亲密无间,我自以为对他已经无比熟悉,熟悉他的身体,他的一举一动,熟悉他心中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念头……我的心,和他的心,已经达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契合,我的行为,和他的行为,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默契。
      可是,为什么,今夜,我会突然觉得,眼前的杨扬,是如此的陌生?
      为什么,我会觉得,他心中好像存了什么事儿,却一直在,瞒着我……

      一叠素笺,以石镇纸整齐的压在桌上,砚中磨好的墨汁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杨扬伸出左手,想抓起桌上毛笔,他手筋已被挑断,手指无法灵活弯曲,使不上力气,那笔提离桌面不到两寸,便从他指间滑下,落回桌上。
      他苦笑着看了看左腕,又看了看右腕——他右手不光断了手筋,连腕骨都已碎裂,却连左手还不如——摇了摇头,还是再次伸出左手,又试了一回,却仍是以失败告终。
      想起当日在凤歌闺帐中见到的那半方素笺,想起素笺上那阙笔迹俊透飘逸的小令,我的心中一阵戚然。
      这双手,怕是再也写不出那样的字了。
      绕到他身后,强笑着,探手抢过他掉在桌上的毛笔。
      “你用左手写字的?”
      他笑了笑:“我本来就是左撇子,只是养父怕我因此受人嘲笑欺侮,教我在人前尽量少用左手,所以旁人都不知道而已。”
      难怪!难怪那日婚典之上,他要以右手作饵,却将真正的杀着藏于左手!难怪他会有一身如此凛利的左手刀法!
      我在他一侧坐下,将那叠纸笺挪到自己的身前。
      “你来说,我来替你写吧!”
      他顿了一顿,沉吟半晌,方道:“也好。”

      未料,这一坐,竟是一坐三日。
      三天,整整三天的时间,杨扬几乎就没离开过那张桌子。
      不眠不休、废寝忘食的三天。
      除了一日三餐和极度困倦下的俯桌小憩,那支笔,几乎就没有停过。
      我在的时候,他口述,我执笔;我休息或是忙于张罗生活琐事的时候,他就让我用绳子将笔绑在他的左腕上,自己写。
      他写得极为吃力,以腕运笔,毕竟不及手指灵活,那字迹也颇为惨不忍睹,但他却似毫不在意,一心只想尽快完成。
      而杨扬在纸笺上记录下的内容,也大大的出乎我的意料。
      起初,记录的是红珑军的军况、建制、部署、兵力、军备……介绍红珑军当前的主要将领以及每个人行军布阵的特点、习惯、优势、弱点……分门别类、条条款款、巨细无遗……我一边记一边苦笑……诚如凤歌所言,这些日子,杨扬在红珑军中,看似无所作为,背着她做下的事情、打探的讯息,倒是当真不少!
      然而,越往后,我却越是心惊——
      从兵法韬略到阵法武功,从基本原理到实战例证,从治军之策到执政之略,从驻军布防到排兵布阵,从当前天下大势分析到未来十年内紫陌应对红珑的战略部署、治国方略……杨扬他,似乎想用这短短数日时光,将他一生的所知所学,尽数录入这文稿之内!
      我不是凤歌,我不懂兵法韬略,不懂治国掌兵,可我的心中,却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本东西,若落在适当的人手中,足以倾覆天下,足以将红珑和紫陌未来的命运,完全扭转、改变!
      一种莫名的恐惧突然从心底升起,将我的灵魂紧紧的包裹、纠缠……
      “来日方长,你急着写这些东西作甚?”
      他认真的看着我,目光却似已穿透了我的身体,射向某个遥远的未知的所在,眼眸依旧是清澈明净,却是——深不见底。
      “如今不写,以后,怕是来不及了。”

      ——如今不写,以后,怕是来不及了。
      喘不过气来,冥冥中,有什么东西,将我的心——一点点的,揪紧。
      目光在桌上已然写就的厚厚一叠文稿上伫立良久,杨扬忽道:“离离,你以后有机会见到柳元旭,记得把这些,交给他。”
      我愕然。
      杨扬急着写的这些东西,却是要我,转交给元旭?
      为什么要我转交?他不能自己当面交给他么?

      屋外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我迅速冲到窗边,推开一条细缝,眯着一只眼睛往外望,却见外面烟尘滚滚,鸡飞狗跳,一片混乱……这座位处涂江镇闹市的小客栈,竟已被大队的骑兵,团团包围。
      镶着紫色缀边的银甲、胸口处的飞鹰图纹……我瞧得分明,包围这座客栈的,竟是紫陌的皇家禁军。
      此距离歌城千里迢迢,怎么会有大队的紫陌皇家禁军,突然出现在这遥远的边陲小镇?
      我犹自惊疑不定,却有嘈杂的脚步声通过客栈的楼梯,在房外的走廊上响起,紧接着是“叮”的一声脆响,一柄闪亮的刀尖划过门缝,木质的插闩应声而断,随着皮靴踢在门板上的两声闷响,大门洞开,我还未及反应过来,一队长刀出鞘的紫陌兵已径直冲入房内。
      在两个银盔银甲的禁军将领的护卫下,一个身着华丽的白色绸袍、高挑瘦削的年轻身影出现在门口。
      浓浓的眉,大大的眼,棱角分明的面庞,十九年来,我早已无比的熟悉……
      来的人竟然是——柳元旭!
      元旭,竟然亲自来接我了?
      从紫陌的帝都离歌城,赶到这千里之外的涂江镇,来接我?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敞开双臂,将我搂入怀中,轻轻的抚摸我的面颊,元旭的眉眼间,尽是无比的怜爱,无比的痛惜……
      “离离,这些日子,苦了你了!”

      杨扬停下手中的笔,抬头看着元旭,脸上,是平静的笑。
      “该来的,终是要来的。”
      深深的看了一眼满脸诧异的我,他的笑,依旧是云淡风清。
      “丫头,你知道吗?在你离开紫陌后的这段日子里,紫陌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他剑眉一轩,朗若晨星的双眸直直看定元旭,口中沉声道:
      “罪臣杨扬,见过紫陌新任崇明国主!
      “国主御驾亲临,杨扬身体不便,无法跪迎叩拜,还望国主陛下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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