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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七十五章 ...

  •   百里曜想,俗人大抵也是可以爱听乐曲的吧。虽然他连这是靡靡之音还是高山流水都听不出来,但他好像就是喜欢那些坚韧的弦被拔动时发出的音色。只是……花魁的琵琶韵味依旧,他的心里却仍有一块空落落的,无法被动听的乐曲填满。

      要不……再去墨城的梨园听一场戏?

      此念一出,他的心中立马一阵雀跃,但很快又被自己摁了下去:他可是掌灯人!怎能终日浸淫在寻欢作乐之事中?

      不过……反正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儿,单就去墨城走一趟,大抵还是没问题的吧。

      这条路他很熟悉,五年前有许多个这样普通的夜晚,他会从熤华山偷偷溜下来、载欣载奔地来到这座墨城。但那时,他会将这柄刀留在房间里,因为它太锋利了啊——锋利得就算缠满了束缚带,他仍有些担心伤到刀下这匹充满野性的烈马。

      他是跟着一队押运种马的马帮去墨城的,倒不是他主动找上去的,而是路过时不小心被帮主看到了他的红眸,认出了他姓百里,拗不过这群草原来的汉子的热情,只好跟他们一道走。他不会骑马,那帮主就非要教他骑,给他挑了匹队伍里最温顺的马,让他在上面骑着,自己在其下牵着。

      马背上一颠一颠的,百里曜倒不觉得难受,相反,他还挺喜欢这些马身上的味道的,骚味不重,都被青草的香味掩了过去,让他突然想到,以后若是闲下来了,得去安州更北的北国草原看一看才好。

      快到墨城时,发生了意外:队伍里那匹最高最壮的枣红马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竟挣脱了缰绳,暴起冲了出去,在队伍末尾的百里曜亲眼看着它拽倒了两名汉子,奔出去的时候那么义无反顾。在汉子们听不懂的叫骂声中,百里曜的身体比脑子快一步先行动了,从马背上施展轻功跃了出去,眨眼间就飞到了枣红马的身后捞住了它的缰绳,但他亲自上手后才知道它的力气有多大,片刻都不曾被拖住,硬生生将粗糙的绳子从他手中拽脱了出去,

      百里曜看向自己缠了纱布都被磨破的右手心,赤色之眸亮了起来:既让他见了血,可就莫怪他不客气了。

      他飞身追了上去,也不知该怎么制服一匹脱缰的马,帮主在他背后用北国语叽哩哇啦地喊着什么,他没听懂,但顺着本能就跨到了枣红马的马背上。那马颠得厉害,要把他摔下去,他无师自通地夹紧马腹用厚实的靴底狠狠一踢,又拽过缰绳,使劲将其拉住——用的是能将人的脑袋从脖子上拧下来的力道。挺不错,马与比人能抗多了,只是上半身都被提了起来,仍在不服气地嘶鸣着撒泼。它烈、见了血的百里曜更烈,直接一脚勾住它的脖颈,像用剪刀脚掀人一样猛地把马都掀倒在地,又提起渡黄泉重重地插进了它颈旁的土地,枣红马也许是感觉到了那刀渗出束缚带的阵阵寒意,惊恐地瞪大了那双葡萄大的眼睛,终于老实了。

      马帮的人围了上来扶起马,帮主颇为惊奇地拍了拍青年的肩膀,用北国语夸了句什么,又说:“曜公子,这马生下来后就谁都不服,如今竟是服你啦!”

      百里曜从地上拔出渡黄泉,拍拍其上的尘土,顺着帮主的话望去,竟然真的在一匹马的眼中看到了顺服之意。

      他伸手过去,那马甚至主动把脑袋贴了过来,周围的汉子们发出啧啧称奇的声音,百里曜看着那高大的枣红马,心里突然也对它升起点好感来,于是他问帮主:“这马能卖我吗?”

      帮主很豪爽地笑了,说这些马本就是卖给熤华山的,曜公子喜欢,直接牵走就好。

      百里曜本觉得有些不妥,但一想到是百里瑕付钱,便道了声谢,不客气地牵走了马。

      他在墨城门口与马帮告别,最终还是没进去,因为有了这个新伙计,听戏的事也忘了,思来想去,决定带它去个地方。这枣红马方才蹦得有多烈,现在就走得有多稳。它的新主人还不太会骑马,不叫它快跑,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把他那刀拴在腰侧,垂下来就贴到它的身上,让它丝毫不敢造次。

      进到一片林中,没走多远,就听到一阵哗哗的水流声,再走近些,拨开灌林丛,就看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百里曜翻身下马,走到河边,很快发现河底仍游着许多欢快的鱼儿。他蹲下去,拆下右手的纱布,将已经止血了的伤口泡进水中洗了洗,那些鱼仍是不怕人,闻到血腥味,反而还有凑过来的趋势……只有这里、半分未变啊。

      比它们先凑过来的是枣红马的脑袋,百里曜回头望它一眼,用沾水的手蹭了蹭它的唇,它就用舌头舔了舔主人手心的伤。

      “没事,不怪你。”他安慰了一句,又转回去洗净纱布,在手上重新绑好,才站起身上了马。

      这一次他将刀背在了身后,枣红马的步伐显然轻快了许多,但仍是沉稳的,生怕颠醒了背上的人的梦。

      他有些想吃烤鱼了……

      ***

      离熤华山越来越远了,路上不知为何反而愈发不安生起来。他走了半旬,已经抓了三个拦路抢劫的歹徒。每逢这种时候,有匹马的好处便显现了出来:他只需将人打晕住马背上一丢,送去最近的公亭或衙门即可,十分方便。

      又过了半旬,他到了一处鬼烛台的分台,便随手揭了一份高挂了许久无人问津的檄文,往那恶徒出没的下桥县巡逻去了,将马留在县内,叫一家酒店看着。

      那恶徒名为李群,原先竟还是跳虎涧的贼人,如今蛰伏在下桥这个小县城城郊,不时进城劫掠一番,掳走几个女子,心情好了便丢回来,心情不好就杀掉扔进山里,百姓皆被其折磨得苦不堪言。然而此人心狠手辣,武力高强,公亭不敢派人围剿,去请鬼烛台,竟在这恶徒手下折了两位掌灯人,这份檄文便挂上了墙,再无人问津。

      百里曜了解情况后自然是气愤万分,当晚就提着许久未点过的蓝火灯笼巡逻去了。他运气不错,正好撞见要去骚扰下桥县的李群,利落地熄了灯笼,拆了渡黄泉的束缚带,如鬼魅一般融入黑夜,朝那恶徒冲了过去。

      那李群也不愧为拿下过两位掌灯人的前跳虎涧贼人,耳朵一动便察觉到了动静,立马抽刀回身挡下了来人自上而下的狠戾一击。一交手,他便发觉来人绝不简单,连忙丢了另一手的灯笼双手架刀,火光掉在地上,双方都看清了彼此被映出的模样:

      百里曜看清了那男人脸上狰狞的一道刀疤,而李群看到了青年那柄血刃,以及他黑纱之下一闪而过的那双赤色之眸。

      他几乎是本能地收了刀,连退了好几步,才稳住持刀的手,声音里含着恨意与些微恐惧的颤抖,“赤眸血刃,你是……崆。你竟然还活着啊……”

      “……我如今是鬼烛台掌灯人。”那青年没有理睬他,语气平静地掏出一卷檄文开始念,“恶徒李群,劫掠下桥县百姓、强抢民女、杀人无数、作恶多端,由鬼烛台掌灯人执行。”

      “呵……真是好笑,跳虎涧的首席杀手,也能当上掌灯人了。”李群冷笑一声,说着讽刺的话,实则背后已被冷汗浸透了,“五年前,你还是个这么点大的小毛孩的时候,杀的人就比老子多得多了!小小年纪心肠就如此歹毒,连同伙都能痛下杀手——你还记得老子脸上这道刀疤是怎么来的吗?就是被你砍的!”

      青年慢条斯理地收起缴文,也没举刀,一副示意他继续说的姿态。

      “当年,跳虎涧下了悬赏令,得那位楚少爷首级者,可得跳虎涧首席之位,组织里几十号高手倾巢而出,却没想到被一个十五岁的小孩拦了下来……!”

      那实在是太恐怖的一段经历了。他们早对那位凭空出现的首席有所耳闻,却没想到其本人不过是个连他们肩膀都不及的少年。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少年,遍体鳞伤,血流如注,提着一柄比他手臂还宽的血刃,却比那刀还锋利、还狠戾,仿佛一件没有知觉的兵器似的,神挡赤神、佛挡杀佛,也是那一日,他彻底领悟了形容“崆”所到之处的一个词——尸山血海。

      他曾经终日戴着一条红色的眼带,在那日的混战中,那条眼带终究还是掉了下来,露出了少年那双嗜饱了血般的妖冶赤眸——那简直不是人能拥有的眼睛,就连明玑夫人的赤眸都不及他半分恐怖。偶有从那恶鬼手底下逃脱的人,比如他,这辈子都将活在那双赤眸的阴影之下。

      面前的青年听完仍是反应平平,只问了一句:“那日……敢过来的人,我全杀了——你跑了?”

      “废话,老子不过凑个热闹,没想把命搭上!”李群恶狠狠地回道,“可惜,如今竟又碰上了你这个活阎王!我还有另一个逃出去的兄弟,胡昌伟,听说也是被一掌灯人杀了,不会也是你干的吧……?”

      百里曜眉心微动,他想起自己在曾经那场混战中确实暴露过赤眸,这会儿终于理解了为何那晚,胡昌伟看见自己的赤眸会如此惊慌:想来那个将他踹不|举了的人也正是五年前的自己。

      想到这里,他忽然觉得当个恶徒也不错:毕竟自己这个恶徒更为凶残,能让一般的恶徒都闻风丧胆。

      “我没有杀他,他是被我吓死的。”于是他也就不再摆弄那些官腔了,作出一副恶徒的姿态,将渡黄泉横起,用指尖轻抚着血色的刀面,一时辨不清是刀的寒意更重,还是他的杀意更浓,“你运气很好,我如今已经不杀人了。”

      “不过,除了人的脑袋,我哪里都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6章 第七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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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指路wb:wz十三wz 作者说不出话的时候都请走(指上面) 今晚要重修一遍文,改一些bug。因为写这本小说前没写大纲,也没想到能写这么多,前后文可能会有些矛盾,我努力修修qwq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