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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hapter5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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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的周一,午休,调整了两天,我回到旧操场的废弃小门旁。
不出意外,我在这儿碰见了路倾。
不难猜到他会出现在这儿,但我懒得猜。
最近总听见蒋劲在教室里喊找不到路倾,说他定是跑外面拉帮结派,好日子要不了多久就会到头了。
路倾有让人通感的能力,见过一面就会有印象。无论声音还是文字,只要跟他有关,哪怕只是一点点,你都能立刻想起这个人的全部来。
他眉钉留下的洞,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的黑色耳钉,谈吐间若隐若现的舌钉……这样的人别说拉帮结派了,在学校勾三搭四都不会让人觉得稀奇。
我对人没有刻板印象。
人之所以被称作人,是因为我们生来复杂,总有反差的地方。
比如会在午休躲清闲,跑出来喝酒的我;比如周末偶尔会借口出来找我一起去图书馆,实际是去京南黑犬赛分部打野拳的陈耀时。
第一印象决定不了一个人的全部,所以路倾打扰了我的午休,我再不爽,也是以合理的目光去审视他。
但他人实在算不上……特殊?值得我去特别关注那种。
我讨厌外表具有吸引力的人,欣赏外表具有欺骗性的人。
前者撇开外表没什么特别,后者外表之下对任何事物都拥有娴熟的掌控能力。
换句话说,我欣赏陈耀时的自控,以及他上了黑犬赛擂台后的反差;讨厌路倾诱人的外表,以及无时无刻不在暴露他内心想法的说话方式。
比起表里不一,路倾这个人内外贴合,简单、无脑。
以上几个词不具任何贬义的成分,在我这儿姑且算作中性词。
虽然谈话只有一次,但路倾这类的人,谈话一次就足够看出他的整体了——自我、追求兴趣、崇尚特殊。
他的说话风格就像他穿在脸上的钉子,每一个洞都在告诉外人:我不普通,最好别来拉低我的水准。
说到底,我其实想不明白的是,路倾为何单单来找我的茬?
就上次不愉快的对话来看,我像他缺乏乐子被迫找的死对头。
路倾,一个被乐趣和自我推着走的人。
高墙的阴影下,路倾咬着没点燃的烟,手里不知道捧着什么东西,时不时拿出一点儿,漫不经心地撒在地上,在那儿逗蚂蚁。
他随意抬眼瞧见我,嘴微张,舌钉抵着烟嘴要掉不掉,像有话要说,我便站在原地未动。
如果是要我走,我就不得不找其他地方。
但调酒、喝酒的地方只这一处方便。
不管他怎样讨厌我,忽略外表,我不讨厌他,愿意签“和平协议”。
他迟迟未开口,最后竟然咬住烟,把头低了回去。我捏紧保温杯,走向他,思虑着该怎么开场的同时,张开嘴。
“你要喝酒吗?”路倾伸长手,掌心放着一个小透明塑封袋,“给你,白糖。”
原来是白糖……我闭上嘴,走过去,避开蚂蚁,在他身边坐下。
“你之前的袋子破了,海盐和白糖都被露水浸湿。”
我接过白糖,下颚抵在怀里的保温杯上,不知作何反应地回了句:“谢谢。”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白糖和海盐的藏匿位置的,我不打算细究。
握着套了两层的白糖塑封袋,我收回前言,内外贴合的人,简单、无脑,但单纯,不是那么让人讨厌。
至少路倾例外。
既然他已经知道我来这儿的原因,我便不用再掩饰,直接拧开保温杯。
“酒精度数……”路倾在我身边吸了下鼻子,“闻起来很高。”
我耸了下肩,开始熟练地在冰酒中加入白糖和路倾递过来的另一包海盐,再从衣兜中摸出小青柠,徒手捏进杯子里。
合上盖子,摇晃几下,再打开喝上一口。
一周的疲惫一扫而空。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表情放松到不受控制,也能感受到路倾看着我的眼神,仿佛在说:喝点儿好的吧。
可以理解,他并非陈耀时,不知道我得为我那对远在德国的不靠谱父母节省多少开销。
以至于一杯格桑酒小样里,大部分都是小卖部的便宜苏打水。
喝了酒,我心情轻松不少,抖落出部分白糖,学着路倾的模样,撒给过路的蚂蚁,“你脸上的伤怎么来的?”
在太阳下我就注意到了,淤青不显眼,靠近他的眉骨,像给两个小洞染了色。
可见下手的人有多犹豫。
他用食指抓了抓那个位置,取下嘴里的烟问:“奇怪吗?”
“不奇怪。”很难想象第一次对话那么糟糕,我和路倾现在居然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
这天我决定将它称为“白糖效应”。
他放下手,避开我的提问,反问起我:“你跟陈耀时在谈恋爱吗?”
他问出口的时候,表情认真,但我要忍住笑实在不容易,因为完全不懂他这种奇思妙想打哪儿来的。
“这跟你挨打的事有关系吗?”我们现在坐在一起,气氛还算和谐,并不代表我们亲近到可以打探对方的私生活。
路倾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说,突然地冷肃令他不适。
人在震惊的时候瞳孔会放大,我恰巧注意到了这点,就像注意到他眉骨上不显眼的淤青。
他很快收敛,烟攥在手里,“没有。”
“那我们没必要聊这个。”
“但你们早恋我会举报给路家杨。”
哦,对,路倾有个牛逼到不行的爸爸。
我侧目,正好与他挑眉的眼对上,他的笑容有几分意味深长的玩味。
路倾有时……真的恶劣到极点,但你不会很讨厌。
大约是我真的热爱酒精,我现在对路倾完全生不起气。
鉴于我和陈耀时的关系好到,我不愿给他未来申请各种奖项埋下任何隐患,我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我们没在谈恋爱。”
我说完,他故作刻薄的眼好像染上笑意,也许是阳光晃了我的眼。
从挑眉的动作来看,我知道路倾说到做到,哪怕只是模糊地带过去。
尊于兴趣的人就这点儿很难打发,他来了兴致,就会什么都信。
然后你就麻烦了。
作为交换,路倾自认为的交换,他解释了淤青的来源,“一个朋友打的。”他点了点那个位置,淤青莫名其妙地好看起来,“他伤得更重,比起失去一段虚伪的友谊,我更担心下半月的零用钱。”
我很好奇,但不想去问富家子弟一个月会有多少零用钱,真的不想,我会嫉妒。
路倾却恶劣地说了,以更恶劣地表达方式:“八千乘以百分之二十等于多少?”
该死的数学题。
“你之前一个月有八千?”我冷静地反问。
能忍住不把这句话喊出来,不把酒撒了,就该夸我心理素质好。
多少高中生的月零用钱能到八千?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乘以百分之二十,他的零用钱还是比我高。我一个独居的独生子女算上生活费都才一千二左右。
“这是我高一惹祸后降下去的,”他不知死活地炫耀,尽管可能是我杜撰的炫耀,“下半月可能是吃树皮的生活。”
原来这么多年以来,我吃的都是树皮?
路倾靠在红砖墙上,双手上下来回拍着,拍掉手心里被他攥碎的烟渣子,“我嘛,就像安妮·海瑟薇,生活过得太好就会有人不爽,树大招风,完美招嫉妒。”
实话说,从他说了他月零用钱有八千后,我就很难集中注意力听他说话了。
但秉承着“白糖效应”,我强迫自己听了下去。
理由无趣又简单,路倾上周末邀请出去玩的朋友之一,因为一点儿小事与他发生口角,然后从头到尾把他骂了个遍,词句不带重复的,他着重强调了这点,我也有必要指明这点。最后总结他没了路家杨这个父亲,跟废物没有任何区别,不值得大家去追崇,还打了他一拳。
至于路倾口中的“那个人伤得更重”,他没有过多解释,我也无从知晓。
“又不是我求他们来讨好我的,我有时也会嫌吵,”他又拿出一根烟,烟身写着我不熟悉地花体英文,把玩在手里,再度攥碎,“我坐在后门那儿已经很掩饰光芒了,上课我都从来不发言。”
对比那些青春小说中,上课睡觉、打游戏、撩妹妹、呛老师,成绩垫底,不学无术的男主角,路倾的确拥有着男主角的背景做着相对比较低调的事。
我配合地点点头,“我知道。”
八千啊……
“你不知道。”他低低的声音有控诉的意味,希望是我的错觉,“在我来问你抽烟之前,你又不认识我。”
我没有用谎言去掩饰,我确实在他搭话之前,只对他的名字和人设有印象,“嗯,我不知道。”
许是我承认得太快太诚恳,他反倒放过了我,“总之,我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复刻不了他应该去怪他自己,我没有任何问题,我有个牛逼的爸是事实,但投胎也是门技术,他不爽大可重开,像我一样投个好胎。”
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人像他这样大言不惭地将运气好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关键他妈的居然没有一点问题。
我不常爆粗口,这次属实例外。
“可你没有八千的零用钱了。”我故意往他痛处戳。
但没起什么效果,“我有些私房钱。”
喝酒后的平和被掀起波澜,我烦躁着:“那你没什么损失。”
“怎么没有?”路倾突然凑近,指着自己的眉骨,“他再用点力我就要破相了!”
我不觉得破相对一个打过眉钉的人来说,是件大事,他眉眼飞扬,嘴角上挑,显然是在调整气氛,营造出一种我们之间关系很好的样子。
又一个错觉吗?路倾想和我交朋友?
我时常分不清自己的直觉和错觉。
人生来会经历很多情绪,尤其是起伏最大的青春期,敏感、暴躁、自卑……各种负面情绪占据年轻人的思想。
同陈耀时谈话时,我曾庆幸我只被暴躁主导过,但我似乎再怎么任由中二的感情将自己塑造得特别,我也只是个普通的青春期高中生。
我,复杂了起来,在这一瞬,各种情感。
不过路倾凑近带来的热风让我不适,我举起保温杯挡在我们之间,“尝尝吗?”作为他表示友好的回礼。
不用点明,我知道我现在不用放弃掉这个好地方。
我另一只手已经拿起了保温杯的盖子,但路倾的动作要快上许多,趁我没反应过来直接拿走了我的杯子,对着我碰过的另一端喝了下去。
为什么路倾会是一个具有通感能力的人?
从他的一些行为习惯就能看出来。
我这次调的红舞鞋不好喝,格桑酒的辛辣并未被柠檬和白糖还有苏打水完全掩盖,反而还放大了海盐的咸。
不是喝过很多酒的人根本忍受不了,好比第一次喝我调的酒的陈耀时。
但最让人想不到的路倾忍住了,他眉头都没皱一下,细品后咽了下去,平平地说了句,“我大概不适合喝酒。”就将杯子还给了我。
暂且不考虑我之后要洗几次杯子,他礼貌绅士地回应足够被任何女生记住。
你以为他无礼的时候,他恰好绅士;你以为他体贴的时候,他恰好恶劣。
不过分温柔不过分顽劣,女生很容易被这样恰到好处,天生游刃有余的男生吸引。
“有人说过跟你差不多的话。”我接过杯子,想了想,咽了口唾沫说,“我可以给你出个主意,不仅能保住你下半月的零用钱,还能让那个人得到更好的惩罚。”
路倾不会对无趣的事发出疑问,“怎么做?”
我摊开手,掌心起了层薄薄的汗,不明显,带着试探。
像我走过来坐下前的试探。
“给我根烟。”
路倾略显诧异,但他还是给了,问了句相关的话,却没问用途:“你之后会学抽烟吗?”
“小概率事件,”我握在手心里,“但不是没可能。”
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准,不过现在,我和路倾勉强算朋友了。
计划讲完后,我们也将午休的时间花得差不多,得回教室。临走前,路倾扔了瓶“海德薇”的朗姆酒小样给我。
不知道他攥过多少次,瓶身微微发热。
光是看外观就知道即使是小样,它也不便宜。
“我们是朋友了。”他丢下这句话走得很快,和他外表的直接一样,容不得拒绝。
这一天除了帮路倾出谋划策,没有什么特别的。
直到晚上我洗漱好躺在床上,复盘今天唯一一件特别的事,才想起外表具有吸引力的人,我为什么会讨厌。
我曾看过一本书,书名是用德、法、中三种语言写的《我》,一名叫江悠汀的记者采访了一个策划连环绑架案被抓,最终经调查拥有十个人格的女人后,用这个女人的亲身经历书写的一部纪实小说。
不管事件真假,里面频繁出现非人格角色Friedrich(弗雷德里希)在外表的设定上,同路倾有很大程度的相似。
引用原文的一段话:“只要他想,他做,他就能勾/引到任何人。”
就像现在这样,今晚,我回想完整件事入睡,做了一个不荒谬却离奇的梦,而不明地点的另一边,他却会睡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