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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我言秋日胜春朝 ...

  •   国庆假期,千树陪外婆回江市待了一周,给外公扫墓,翻看老照片,聊尚未消散的往事。

      那是一段她不熟悉的时光。

      人们往往在长大成人后,才对长辈们年轻时的岁月萌生兴趣,却只能失落的意识到,能够讲述那些故事的主角,已不在人世。

      元世界的千树就是如此。外婆早逝,她无缘得知那些过去,许多照片都未见过,此刻一张张陌生面孔看过,她注意到一个高挑漂亮、神采飞扬的姑娘。

      从五官看,这个姑娘和外婆是近亲,年龄比外婆小很多,从小小少女到年轻少妇,一直与外婆很亲近。

      她的单人照不多,大多穿着六七十年代的军便装、海魂衫,还有一张穿着碎花连衣裙,抱着六七岁大的小女孩,应该是改革开放之后拍的。

      千树见外婆对女子避而不谈,猜测这里有段悲伤的故事,便没有多问,却听外婆突然开口:

      “是不是想着,要问问你舅舅这是谁?”

      千树被戳穿心思,不好意思的点头。

      “这是章骄。我妹妹,你姨婆。一晃三四十年过去了,要不是看到照片,我都忘了她了。”

      千树搂住言不由衷的外婆。

      “她也是个倔强丫头。以前没机会,改革开放政策一出来,就说要去闯荡。做事业我当然不反对,可她偏要去香港,说那边机会多,市场繁荣,闯几年攒一桶金,再回大陆发展。”

      “姨婆很有远见。”千树说,“可那时候从大陆到香港,很难拿到合法通行证吧?”

      “是啊,每天就批几十个名额,我想着她肯定去不了。”章骊叹息,“也是命中注定,一个港商来江市做生意,需要会说本地话的人当助理,章骄过关斩将,应聘上了。过了两年,她跟着港商去香港,拿到居民身份,算是扎了根。”

      至此为止,完全是年代文女主一路高歌猛进发展事业的桥段,这样的故事为何写出悲伤的结局?

      “所以说,一个人所能遇到的最大的绊脚石,不是别人,也不是自己,而是生活本身。”章骊看着照片里章骄的笑脸,“她的生意已经扩展到大陆,说好等你出生就把重心转回来,结果话撂下没几天,就出了车祸。”

      故事戛然而止。像章骄的生命一样。

      “世事无常。最荒诞的戏剧,就是生活。”

      千树默然。

      “香港回归后,我和筝瑶、筑珣过去上香,见到她在香港的朋友。他们对她赞不绝口,说她肯干肯拼,讲义气,重感情。听得我又是骄傲,又是心痛。”

      千树给外婆擦眼泪,“姨婆一定很开心你能为她骄傲。”

      “早些年我还会想,要是她没去香港就好了。现在我想明白了,这是她为自己作出的选择,她为此感到骄傲。所以我也不会后悔。”章骊捏捏千树胳膊,“如果有一天,你面临类似的选择,外婆希望你也能选让自己骄傲的那个。”

      千树点头,靠在外婆身上。

      “所以妈妈爸爸的创业资金,来自姨婆的公司?”

      “是的。你姨婆做的事,他们不懂,也不感兴趣,就把一部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拿到一笔钱,辞职下海。”

      “比起姨婆和严女士,我真是太废柴了。”

      “傻孩子,先不说怎么定‘废柴’,你想想你才多大!现在大家开口闭口‘年轻有为’,睁眼闭眼‘青年才俊’,仿佛若没在30岁前做出成绩,这辈子就没指望了似的!你可不要这样想!”

      “我可没资格这样想!”千树用夸张的语调说,“有资格的是30岁的教授、厅级干部、上市公司CEO、福布斯富豪精英,以及巴不得招到前述所有人的招聘方!反观我自己,第一个10年憨吃憨玩,第二个10年自以为什么都懂,第三个10年依旧没把生活搞明白!”

      “促狭!”章骊笑道,“你这不是挺明白的嘛!”

      “不敢当,不敢当。”千树腻在外婆身上撒娇,“我喜欢的歌手说,她到三十岁才真正理解自己、理解别人,像开了第三只眼,拥有更多勇气,发现更多可能。我认真过好二十岁,希望能迎接这样的三十岁。”

      “我的圆圆一定可以。”

      “我会在外婆身边迎来三十岁。”

      “当然。”

      “拉钩!”

      “拉钩!”

      两个小拇指勾在一起,亲昵的摇了摇。

      上弦月睡意朦胧,懒洋洋的躲在云朵后打盹,错过了这可爱的一幕。虔诚的愿望传到空中,只有几个不称职的星星捕捉到只言片语,他们忙于观赏人间其他闹剧,潦草记下几笔,将其归于虚妄。

      国庆节后,顾照宇和胡裕如的婚礼如期而至。

      婚礼在某酒庄举行,山林、果园、温泉、城堡环绕,时值金秋,美轮美奂。假如天公作美,恩赐一天媲美南欧的阳光,那么只需一点拍照技巧,再加一点自欺欺人,就能做出以假乱真的“欧洲古堡婚礼大片”。

      当然,婚礼的主人并不满足于“以假乱真”,胡裕如的理想结婚场所是真正的古堡。但顾家坚持要低调,她只好作出妥协。

      不过在国内举办也有好处。

      其一,会有更多宾客到场,婚礼更加热闹——反正无须她操心安排。

      其二,可以提出更多要求——反正不用她操劳落实。

      婚礼策划师和婚庆公司大概是世界上最绝望的乙方。

      即便最通融的甲方也无法容忍婚礼上的微小纰缪,毕竟在他们眼中,这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大概率只有一次(最多不超过两次!),还关系到颜面问题。

      众所周知,婚礼上闹出的笑话,人们非常愿意津津乐道一辈子。

      胡裕如从来只看别人笑话,还习惯于对别人完美主义,她几乎每分钟都冒出新主意,每天都下达大量、苛刻、难办的要求,让工作人员疲于应付。

      她无师自通学会了雇佣者的逻辑: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已在签字盖章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定好,剩下的就是榨取剩余价值的问题。

      不幸的是,她同样陷入了“理想工时”陷阱,以为人人都是马斯克,可以一天工作15小时、一周工作7天并且智商依旧在线。

      现实是,婚礼前一天彩排时,众人看着席位卡上那一个个陌生名字,有了不妙的预感。

      负责人很快查明,这些是同一天在京市举行婚礼的另一个“顾照宇”的客人——大概是职员给“宾客名单”命名时没有加以区分,把两家弄混了(也可能他区分了,但依旧弄混了)。

      还好还好,不是大问题。众人互相安慰。也算缘分,竟然连宾客人数和宴请桌数都一样。

      然而老天爷不喜欢只开一个玩笑。

      胡裕如很快得知,餐谱和宾客名单一样,也被“调包”了。她精心列出采购要求的那些食材,大部分都送到了城市的另一端。

      她怒气冲天,大发雷霆,要求全部重新采购。

      “把进过别人仓库的东西运到我这儿,当我是二手回收商吗!”

      婚庆经理连连道歉,努力说服新娘改变主意。一来,她担心短时间配不齐那些高端食材,二来,她不想承担这笔祸从天降的成本。

      但新娘主意已定,充耳不闻,态度坚决,毫不退让。

      局面僵持。

      男士们不知去哪里商量“大事”了,站出来解决问题的一如既往的是女人。

      首先是新郎母亲,辛泽兰女士,然后是看不得问题存在的严筝瑶女士。游苏两家女眷不在,桑爱佳女士尽管不情愿,但作为辛泽兰的妯娌、桑家的代表,还是展现了“急公好义”的品格。

      至于胡裕如母亲,胡家主母,辛泽兰表示无需劳烦她——人家毕竟是老牌世家出身、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话说回来,严女士之所以在场,是因为叶家收到的是两天一夜的VIP请柬,邀他们提前一天入住,共同体验游玩项目。江市圈子五家收到的都是此类邀请。

      五家之外的大部分宾客,收到的都是恭请婚礼当日惠临的帖子。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职位比顾仲国高的余家,以及想发设法弄到一张VIP请柬的鸵鸟先生。

      鸵鸟先生再次亮相,不介绍一下似乎不太礼貌,但他实在只是旁观者一名,因其有鸿鹄之志,姑且叫他“志翔”。

      他父母是工厂职工,母亲在他幼时下岗,做点小买卖,赚的钱刨去家用,几乎都投资到课外辅导产业。投资回报是一个考上京市大学的儿子。

      志翔争气,从娘胎就如此,他不仅长相智商达到了基因许可范围内的最高水准,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从小学到高中,他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圈子里的天之骄子,直到进入京市大学,他看似踏入云端,实则一颗心坠入深渊。

      他备受打击的意识到,过去十八年,他一直在泥潭打转,沾沾自喜,坐井观天而不自知。

      他发誓再也不回到那种生活。

      为此他废寝忘食的读书,献媚讨好的交友,嘘寒问暖的拉拢导师和上司,一次次抛弃爱他的女友——在家世更好的交往对象出现之时。

      今天和他一起参加婚礼的,是他大学初恋。他甩了她许多次,她总在原地等他。他知道,他迟早会和她结婚(在他不再需要高门妻子助力之后),毕竟她那么爱他,为他付出那么多,不求回报。

      可惜这种自我感动的“真爱”,揭开面纱,往往不过是各怀鬼胎。

      她选择他,只是因为他是她可选范围内最好的一个。他“嫁入”高门的痴心妄想永远不会实现(她也不会让它实现),不出两年,他必会向她求婚。

      两个人相视一笑,手挽手旁观了胡裕如冲婚庆经理发作的全过程。

      志翔:以后对待胡裕如要万分小心。

      初恋:婚庆经理实惨!不过这公司又贵又不靠谱,PASS。

      就在这时,二人看到了不远处的千树和从风。

      郎才女姿,落日枫林,大自然挥笔勾勒倾城绝艳的画卷,有情人心潮暗涌,旁观者刻骨铭心。

      对他们,志翔实在印象深刻。他记得上次相亲会时,这俩人还挺生疏,这会儿就搞到一起了?

      初恋女士比较谨慎,她用第六感探测一番,得出结论:氛围挺暧昧,身体保持距离,应该还没挑明。

      那个帅哥是谁?初恋问。

      帅哥?志翔揽住初恋的腰。比我帅?

      哎,他和你能一样吗?初恋心想,真好意思问。

      当然不一样。志翔心想,二世祖有什么资格和我比。

      那女孩是他对象?初恋问。

      可能吧。

      他好像很喜欢她。

      没看出来。志翔说。这种人最擅长虚情假意。

      你没发现他一直看她?

      宝宝,想睡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是两码事。

      男人真龌龊!初恋拨开志翔揽在她腰际的手。他就是很喜欢她!

      随你。走,带你认识认识,没准儿人家看上你了呢。

      初恋撩撩头发,挽住志翔,心道别管她有没有机会,他是不会有机会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周五早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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