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9、第 19 章 ...

  •   阳春三月,按这国的历法是4月花月。三人告别了京师,一路北上,打算先去东北邻国捷意志先看看,此国是太子妃的老家,跟本国向来关系不好,最近由于印吉利的崛起,让欧大陆的所有国家都提高了警惕,捷意志虽然是个内陆国家,但它其实也有一个出海口在波罗海里,出海也得经过印吉利海峡,所以他害怕被印吉利卡了脖子,就想着跟弗兰搞好一点关系牵制一下,就促成了这段婚姻。但是两国长久以来的紧张关系不可能一下子消除,谁知道以后会怎样,首先了解一下这个最大邻国也是有其必要的。

      三人轻装简从,打扮成普通的行伍大兵模样,骑着马儿就出发了 。

      (法国农历:春3月芽月、春4月花月、春5月牧月、夏6月获月、夏7月热月、夏8月果月、秋9月葡月、秋10月雾月、秋11月霜月、冬12月雪月、冬1月雨月、冬2月风月)

      弗兰国国土辽阔平坦,巴里所在的这个大盆地除了交通发达外更是水草丰美,周围都是最好的农业区,出产的物资才能供应首都这么多人。三人一路向外城区逆行,身边络绎不绝的车马往城里赶,他们基本都是给巴里送东西的,大清早的大多送些时鲜农产品,天气还未彻底回暖,这些个瓜果蔬菜通常都是温室出产的,也只有巴里城的有钱人才消费得起这些东西,商人们赶个早市进京,可以卖个好价钱。这些人对面过来通常会打个招呼说声早安啥的,三人就回着礼一路向前行。

      等离开城区远了,高大的房屋和温室就没了,三人立刻就被农田包围,4月是万物复苏的季节,田里面的庄稼已经一片嫩绿,路边的植物也吐出了新芽,桃花和迎春花到处绽放,太阳也已从地平线上跃起,映着稀薄的晨雾,红彤彤的,早起的小鸟则聚在枝头上唧喳叫着。三人悠闲的赶着路,看着道两边的风景,清晨的微风迎面吹来,带着泥土的芳香和一些寒意,拂在脸上让人困意全消。现在时局不好,路上不太平,旅行的人不多,再加上时间早,官道上除了这三人外就没什么其他人,十分的清静,三匹马的马蹄清脆的敲着石板,越过一处处的田野和树林,走过了那些古老的村镇和美丽的林阴小道,随着道路的延伸,太阳也在前方慢慢升起,路边的农田里也陆续有了劳作的农夫挥锄头,河沟溪流里的水欢快的在田间流淌着,冬天的冰雪此时已经全部化尽,水坝边的磨枋也在水流的冲击下呼呼的转动,磨着去年的陈麦,新麦要等6月才会上市,村里的面包房烟囱这时也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主妇们吵吵闹闹的烤着自己家的那份面包,男人们则干着各类杂活,有人打铁有人运货,看到陌生人经过都会好奇的看过来。

      这些人通常都是衣衫褴缕,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衣服也是贵重商品,普通人家也是没几件替换的,干农活就更用不着讲究了。这边地里种的主要是小麦,穷人会种更耐寒和耐贫瘠的黑麦,只是口感比不上小麦。东方的小米高梁也有引种,但数量较少,大多也用来喂食牲畜,千百年的口味养成,当地人通常还是只吃面包,对其它粮食作物接受度不高,连土豆都没有普及,一般有土地的地方都还种的传统作物,人们还按着原来的习惯在过,大航海的春风似乎并没有吹到这里的样子。

      小农社会的国家特色,会在一段距离内形成一个个小村镇,乡村的建筑自然不像巴里那样的光鲜亮丽,这些个房屋大多还是旧时代的余留,好多带有中世纪特色,房子都是石头砌的,窗户也很小,道路也是同款石头铺就,看起来灰扑扑的,住起来也是阴沉昏暗,空气不好。教堂则是一个镇子最好、最高大的建筑,但同样也是简朴之极。

      乡村地区的房舍就更加的简陋,芦苇草盖顶的屋子,一个大通间,人和猪都住在一块儿,贫穷的孩子们有的连鞋也没有,小小年纪就要帮家里干活儿,放牧猪羊、捡拾柴草、打扫卫生,什么都干。男人们农闲时则兼职干一些五花八门的工作,有的有报酬有的没报酬,总之全年不得闲,女人们也要帮佣和当洗衣妇,出卖一点劳动力,多少贴补一下家用。这年代洗衣也是个力气活,要把衣服摊在石板上,用木棒努力多次捶打揉搓,才能洗干净。有钱人家的仆人都不爱干这个,干这个的都是最贫穷的底层,人多事儿少,这行也是卷的厉害,她们要很辛苦才能赚到一点儿钱,给家里孩子买点杂边肉煮汤。

      富户的生活好一点,可地里的出产就这么些,要养活这么多人自然整体生活品量不高,能天天喝酒吃肉的也就经商和掌权的那批人,自从原领主被老王一把虏到巴里去后,地方上自然拳头大的是哥哥,土霸是没人敢惹的,空降的CEO也只能选择跟他们合作,压迫的人多了,也就造成了对贫户的掠夺,贫富矛盾一大,对立也就严重,其中犹太人就特招人嫌,他们经商放贷赚了好多,还老跟贵族们勾勾搭搭,在穷人眼里就是势利小人、吸血鬼,于是就老针对他们,犹太人就成了阶级对立的缓冲垫,常遭迫害(防杠:部份原因),不过他们真的很会经营就是了,那些个原领主老爷们的旧城堡部份就被他们盘了下来,给改成了旅馆酒庄,这些个建筑通常位于小山丘的山顶上,或河湖交汇处,风景绝佳,有的是人愿意花大价钱入住,空关着也是浪费了,于是原领主就找犹太人来代理,让他们出面来经营,这样大伙儿都能分到点好处。菲力普三人也曾住过这些地方,算是好的所在,普通的旅馆就没这么大气,但也还行,农庄田舍之类的只要主人愿意也能投宿,要是实在什么地方也没找着,教堂也能投宿,只是那里招待旅人的地方穷人多,比较简陋罢了。反正一路之上村镇无数,想要打尖住宿还是方便的。

      春天的天气像孩子的脸,时不时一阵细雨洒下,三人没带雨具,常常得找地方避雨,这时代没有后世发达的公路网,那些个土路更是窄小难走,加上春季的雨水溶冰,河道里水势暴涨奔腾不息,没人敢下去试试,孩子们连鱼也不抓了,也只敢趴护栏上看看而已,有些个低洼的地段更是被冲出河堤的大水整个儿淹掉,三人骑着马倒也不惧,只是经常必须得趟个水,挺麻烦的,他们又不赶时间,于是但凡遇到个好点的市镇,就停下来准备过夜,顺便四处看看。

      三人中,菲力普没出过门,好兄弟是外国人,只有阿多斯是见过世面的,于是大多数的交接任务便交给他。

      这天黄昏,他们走近一个小村寨,村口站着一个女人,怀里抱着一只很漂亮的灰翅白鹅,看到他们就靠过来,“我丈夫病了,求求各位老爷买下我的鹅吧!”她说。

      阿多斯好奇问道:“你丈夫得的什么病?”

      女人:“是炎症,他给人修房摔断了腿,每天都要用药的,家里已经没钱了,这是我的宠物,我想给它找个好买家,不会吃它的那种,老爷们行行好吧!”女人哭了。

      菲力普递过三个金路易,这远远超过了鹅的身价,并拒收了女人的鹅。那女人千恩万谢,怀着钱和鹅走了。

      村里的人见了也很高兴,都说来了好人,都上来打招呼,乡间的生活贫苦而舒缓,当地人见到外来人本来就好奇,他们又干了好事,饭馆老板就提着酒过来慰问,顺便看看有没有生意可做。反正天色已晚,这家除了提供饭食外还提供住宿,三人就决定停下来,装成休假的火枪营大兵,跟店老板愉快的交谈着,并打听一下当地的情形。

      说起生活,店老板就像打开了话匣子,一股劲的吐槽着税收、天气、物价、流民小偷什么的,说完就打听京师的情况,希望能有减税的新举措。在听到首都的混乱情形后又担心,害怕国王要打仗,又得开征盾牌税,“日子已经够苦了,”他说,“够苦了……”

      确实,乡间的生活很苦,农活很重,纷繁的税种又多,农民们忙活一年,交完地租和各种税,自己落不下多少粮食,还得紧着男人们先吃,许多妇女常年得挨饿。但就这么惨,还是比城里的贫民窟好,那里不但工作常年没着落,那环境——登革热、霍乱、麻症、白喉,哪年不放倒一大片,农村至少还有一点口粮田,还有口饭吃,但也养活不了更多就是了。

      这时代乡间还实行的三圃制,即把土地分为春耕、秋耕、休闲三部份,实行轮作,以保养地力。现在是春耕季节,其中一块地要被栽上大麦燕麦或肥田的豆科作物,另一块是去冬栽的小麦和黑麦,现在正在茁壮的成长,这要到6月才收获,休闲的那块地也不闲着,可以放点牛羊什么的。现在各处的田地里都有人在忙活,穷孩子们平日里还能去教会学校免费听个课,农忙季也必须得干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就像眼下这家店的老板,就雇了两名男童替他端茶倒水干杂活。

      菲力普这时想起中国南方乡村种的水稻,水田是个远比旱地更丰富的生态环境,杂草也少,它不需要或很少需要休耕,只要肥料到位,稻米可以一年两熟,种养结合的话,还能收获到鱼虾。而且水稻亩产量大于小麦,不磨粉的话加工损耗也较少,这可以多养活多少人,难怪中国印度人口众多,其实如果不缺水的话,种水稻还是个不错的选择。还有烹饪方法,菲力普看着店家烧柴烤面包,想着中国的水蒸法,确实省能量,不过这是局部状况,要论整体的能量消耗,应该还是中国多些。中国人天天开伙,要吃热的,这边人一月才烤一次面包,为了便于贮存还得做大,大块的面包放上几天后就硬的像石头了,吃的时候还要锯开,想想当地人这牙口,怪不得童话里的老爷爷把这玩艺儿放在树桩上丢了就很惊奇,想着谁会偷它,真?板砖是也,实乃“居家旅行,杀人灭口,必备良药”。这种生活状况真是狗见了都摇头,这是活着就行的赶脚?

      (作者解释:土豆亩产比水稻高,但它的贮存始终是个问题,尤其是在古代技术不佳时期。另外土豆发芽是有毒的,但红薯没问题,红薯发芽可以吃。)

      他们坐在店门口的一篷黄瓜架下,架上长着小黄瓜,绿绿的还只巴掌长。远处则是一片卷心菜地,现在都还是些小苗苗,猪在河边的泥地上打滚,牧童看着它们,不让它们溜进菜地去捣乱,那些人和猪看起来都是一样的脏,西斜的太阳映着河道上的波涛,亮闪闪的,现在也只有它,才会把光芒无私的照到穷人们的头上啦!这时店主的小土狗摇着尾巴过来跟他们玩耍,小约翰逗了一会儿狗,肚饿等得不耐烦了,看着小黄瓜不错,伸手揪了一根下来,就口嚼着。阿多斯叫他注意着点,这是人家店老板的私人财产。

      这时小厮把他们的饭食送上前来,北方人,没法跟南方人比精致,本地又穷,那就更没什么好吃的了,就是黑面包,还有洋葱燕麦粒腌菜做的杂煮炖菜,店家自酿的大麦酒,他们还点了烤猪蹄和烤鸡,这个要慢一点,一开始阿多斯还担心殿下吃不惯,后来发现担心多余了,这位完全没表现出什么来。他不知道,不管是珍肴美味或稀汤寡水,这位完全吃不出味道来,用系统的话来说:“人生的趣味,去了一大半。”

      (作者加注:古代欧洲人没见过糯米真是好可惜,那是一种多么神奇的作物啊,它不光光是好吃而已,中国古代连城墙都是它建的,是‘金汤’的重要材料。)

      用罢晚餐,再跟店主瞎聊了会天,这就打算休息了,乡村的土房子质量堪忧,带楼房的就算好房子了,店主家的就是,他家楼下用作酒馆大堂,自家就住楼上,客房也是有几间的,反正此处来人就不多,过夜的就更少。老板娘引着他们上去看了看,屋内很小也非常的简陋,就一床一桌一椅,麦草的褥子一床被子,桌上一盏老式的油灯,泥墙上勉强刷点白漆还风化了,许多地方都露出底色来,上来的木梯子也是摇摇晃晃的,连着门窗桌椅等木制品质量也是非常不好,都是用劈柴料来做的,黄花梨酸枝木,这些个东西穷鬼们听也没听说过,当时的玻璃也挺贵,农户家是用不起的,窗上都是钉的木板,白天打开通风,关上那就黑黢黢的。一般的土店都这样,三人谢过老板娘,放下行李坐了下来,老板娘殷勤的跟他们说了有事就找她后退了出去。

      三人把房间分了后就干脆的休息了,反正也没什么可看的,春天的夜晚还是很冷的,房子那泥糊的墙本身就薄,里面不定没几块砖,保温效果更是接近没有,此时屋里的温度比之外面也高不到哪里去,门窗也不知道是哪个二把刀木匠做的,拼的不结实,倒处都露着缝,大点的缝隙被牛皮钉着,小的就不管了,夜风顺着N多的窗缝钻进来,呼呼的刮着,显得更加的冷了,桌上的油灯也被这风吹得明暗不定,映着简单的桌椅板凳,照得墙上的光影晃晃悠悠,四周显得那么的凄凉,有恐怖片效果,跟杜兰宫那烛火通明的镜厅可怎么比。靠床的桌上也只得一个土陶水罐,里面装得有半罐清水,那是给他们半夜解渴用的,此外就没别的了,盖的东西也是粗麻毛糙,这还是店老板看他们付了大钱才换的,是新的,原来的又黑又臭,也不知被多少人用过,看上去都盘出包浆来了还不换洗,菲力普实在无法忍受,就让老板去买了新的。这时三人道了晚安后各自归房,一夜无话。

      早上就是另一番光景,小鸟在窗外啾啾叫着,空气清新,满眼的田原风光,菲力普打开窗深呼吸了几口,做了几个扩胸运动,看到几只长腿灰兔蹦蹦跳跳穿过小路隐没在草丛中,这些鬼精灵的小东西,常趁着黑夜进菜地捣乱,人们很难抓到它们的。

      用早餐的时候,菲力普发现阿多斯在看自己,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菲力普明白,这家伙心里想的一定是——想看看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究竟什么时候大喊“无趣”,然后闹着要回去。于是就朝他笑了笑,这才几天?这就回去?用完早餐,三人继续上路。

      另一边,被抛在宫中的玛丽娅公主,生活一如即往的单调,从小如此,她基本上都习惯了,但好在她现在不需要再学习宫廷礼仪,逃离了吹毛求疵的礼仪夫人,可以自由一点,到处乱跑跑,除了那些必须要的正规场合要去外,其余时间就挺闲了,可以跟女官们读读书,逗逗狗,做点十字绣什么的。前段时间宫里来了个年青的画师,他除了跟权贵们画像之外,自己还经常画一些植物素描,是个业余的植物学家。玛丽娅公主常去看他,听他讲一些植物学知识,渐渐的也爱上了植物学,在冰冷的王宫里,难得能找到一个说话有趣温柔的人。

      春天,花园里的花都陆续开放,画师坐在草地上,临摹着样本。公主坐在他身边,听他讲一些新知识,笑着。雪白色的小菊花是洋甘菊,人们把它摘下来和蜂蜜一起煮菊花茶,是下午茶的绝佳配料。虞美人罂粟科,可它没有毒。那满篱笆到处开的是月季,不是玫瑰。番红花的花丝是最名贵的食用香料和染料,通常用来煮牛奶粥。蓝莓的花长的跟铃兰花很像,到了5、6月它会结出团团天蓝色的小浆果,味道酸酸甜甜的。金黄色一串的则是油菜花,它跟葵花籽一样是重要的油料作物,穷人们没有黄油可用,植物油是他们买得起的唯一替代。还有那大片大片紫色的薰衣草,香气扑鼻,制作香料和香包都很好。公主倒在花丛中看着湛蓝的天空和沙沙响的树叶,觉得时间都仿佛停止了,好详和。

      公主正在享受春天,菲力普现在正走在丘陵地带的小道上,随着天气的转暖,整片地区越发进入了多雨的时节,一场接一场的雨把地面泡软,被水淹掉的地区难走,这些个山道也不咋地,那些个没硬化的土路上泥浆遍地,溅得马腿上脏兮兮的,而且越往北去山地越多,路也就越发湿滑难行,实际上除了最主要的道路外,大多数的路还维持着几十年前的状态,自从原领主搬迁到巴里后就失去了维护,这么多年的使用让其破破烂烂的,时不时窜过来的系统早就埋怨过,收了那么多的税,怎么不把路好好修一修,蛀虫们天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国家大事不管不顾的,这国怎,定体问。菲力普听完笑笑,古代社会,要求不能太高。

      前面是一片小树林,像这类树林是被刻意保留的,毕竟大家需要烧柴,原领主也有出台森林保护法。菲力普看了一眼,发出警报:“注意,前面有人,看来不怀好意。”

      阿多斯凝神观察了一会儿,说:“是有人,殿下怎么发现的?”

      菲力普:“我眼神好,一会儿过去,路右边的归你,路左边的归我,约翰兄弟殿后。”

      胖胖的小约翰:“什么什么,为什么没有我的份,你们歧视我!”

      阿多斯:“闭嘴别吵。”

      三人骑马很快进了林,此处被风坡下,水气不充沛林子就稀稀拉拉的,树种很杂,有夏栎、梧桐、欧亚花楸等,这不太容易藏人。他们前面是个小转弯,菲力普突然说:“就是现在!”一马当先冲入林中,前面出现几道人影,这些人反应到是挺快,发现事情败露立刻转身分头逃跑就逃,利用林子的地形狂奔起来。菲力普使飞刀扎中一个,不管他继续纵马向前,虽然林子里跑马快不了,可贼也被茂密的野草拖慢了脚步,很快就在小空地上又追上一个,并把他撞翻在地,现在只剩下一个头目模样的家伙在前面跑,但两条腿又怎能跑过四条腿呢?那家伙也算悍勇,干脆不跑了,转身拔剑打算对峙。

      菲力普笑了笑,把马勒停,跳了下来,拔出自己的宝剑,先行了一个持手礼,然后示意对方先攻。那贼人看他这般轻视,不由得火冒三丈,发一声大喊,持剑就直冲过来,对准了对方胸口,看来就不是个练家子,这一剑使老了,不容易变化,让菲力普轻易就一剑撩开,并顺手反攻,把贼人的腿侧给划了一道大口子,鲜血顿时泊泊而下。这贼倒也悍勇,竟是毫不顾腿伤,一把剑乱扎乱砍,虽然不成章法,一时间倒也难以攻入,双方顿时乒乒乓乓打在了一起。这般乱砍费力甚多,自然是不能持久的,贼人一个停顿之下,顿时露出好大一空当,让菲力普瞬间抓住,一剑刺入贼人胸口,此贼立时仰面倒下,胸口鲜血咕咕直冒,眼见得不活了。

      菲力普走上前来,撕下贼人蒙面,露出一张毛发浓密的大脸,问:“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那贼嘴里咕噜了两下,最终啥也没说出来,就此死了,菲力普转头再看之前那两个,一个被飞刀扎个透心凉,另一个不辛摔断了脖子,也完了,三人竟然没个活口,他只得停下来等阿多斯他们,不多会,那两人就找了过来,小约翰满嘴嘟嘟囔囔的,说二人不等他啥的,不理他的埋怨,阿多斯那边却也是三名贼人,其中两人被击毙,剩下一人倒是全须全尾的逮了回来,他还是眼见不敌主动投降的,看起来就是个机灵鬼,因该能问到点什么。

      果然,不用审那家伙就来了个竹筒倒豆子,把什么都招了,他们都是外区流民,其中那个小头目还是个破落贵族后代,其余几人是他的狐朋狗友,破落贵族不想在家乡搞事,怕被抓住了丢脸,于是伙同了他们几人出外‘找机会’,到了此地银钱花完衣食无着,又不愿去干那些个粗活脏活,于是就在这附近游荡,搞起了没本钱的买卖。此路是附近的交通要道,过路的客商总得经过这里,于是几人就在这一段比较偏僻的地方埋伏了起来,每月总能开张利市抢到点什么,太有钱的人他们惹不起,也只能抢点小客商,辛辛苦苦的也就刚够管个嘴,贼人们没啥剩余,心里就不满意,就总想来个大的,昨天他们的一个同伴在镇上撞见他们三人住宿,三人虽然穿得低调,但架不住马好,就这一匹马的价格就管够他们一月开销啦!于是这贼人便起了坏心,伙同了其余五人在这埋伏,想杀人夺马,那家伙交代完后就大声求饶起来。

      原来只是一窝土贼,菲力普朝那个大毛脸看了看,“破落贵族,抢一些过路小客商,这是穷成啥样。”他这样想。

      这时阿多斯问道:“这家伙该怎么办?”他示意了一下那个俘虏。

      菲力普想了想,跟那个家伙说,让他自己把残局收拾了,就放了他。那家伙死中得活,忙没口子答应。于是三人就放了他,自己翻身上马,继续赶路去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