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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稳了,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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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邈光很确定,李执说那一串长长官职的时候,嘴角是翘起来的。
这莫不是在消遣洒家?
“他之前还一副要和我避嫌的样子,好冷淡的,”回想起宅院门前小巷的情景,奚邈光对赫连苏说道,“那个陆之原肯定是和他告状我调侃他了,他居然也不生气。”
赫连苏现在一听到李执就烦,明明李执年纪比他还小两岁,他一个腥风血雨闯出来的将领,居然被一个久在雍京的宗室子给拿捏了。
“反复无常,朝夕令改,朝三暮四!”赫连苏一拍桌子。
奚邈光点赞:“你这成语用得不错,有进步。”
赫连苏转过来,把矛头对准奚邈光:“你也是,不是不想搭理他吗?你还和他说话!”
奚邈光狡辩:“那个场景本来就很荒凉了,我觉得如果我不说话,会有点冷场。”
赫连苏冷哼一声。
他和奚邈光好歹也是一起边陲荒漠流浪了好些天——奚邈光就是没人都能对着空气把自己叨叨开心的,是否有人和他对话应答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赫连苏道:“其实你也不讨厌他,只是之前觉得他对你不是很热,所以不想和他好了。”
“你说话就说话,注意用词,”奚邈光给他掰正,“什么叫很热,什么叫我不想和他好了,你这汉话怎么还能说着说着就退步了?”
赫连苏:“那你想和他好?”
奚邈光:“……”
他少有的在语言上落赫连苏下风:“这个不能用‘好不好’来形容。”
“行吧。”赫连苏点点头,“这也算是我学到了。”
学完这一课,赫连苏说起正事:
他要回漠北草原了。
即使知道离别终究是有的,真正到来的这一天,奚邈光还是生出不舍来。
虽然赫连苏一开始还想对他动手,但是相处这么多天下来,奚邈光也知道,处在赫连苏这个位置,多戒备一些总是没错的。
而且没有赫连苏,奚邈光靠自己和靠缺德导航都没有的系统,可能还没走出那片荒漠就饿死渴死了。
当然,从系统的角度来说,奚邈光是不会轻易渴死饿死的,毕竟它提升了奚邈光的身体耐受度。
“不管如何,我赫连苏还是认你奚邈光这个朋友的,”赫连苏郑重道,“虽然你们汉人大多数狡诈阴险还多变,但是你……”
赫连苏停了下来,思考了一番用词,最后一字一顿道:“你是个好人。”
第一次收好人卡的奚邈光:“……”
行吧。
“谢谢。”奚邈光哭笑不得。
没想到在离别前夕和赫连苏的相处被这么一打岔,也没什么伤感情绪了。
说完了自己的事,赫连苏问:“那你呢?接下来你要去哪里?”
这下可真问到奚邈光了。
“我不知道,”奚邈光想的还是自己欠赫连苏的两万钱,“可能是继续呆在这里接些悬赏令。”
就算没有想要提升自己的武道水平,他也得想办法让自己活下来,各种装逼打脸肯定是不能少的。
这个江湖他必然是要走一遭的。
“那也好,我之后应该还会回来清河镇,到时候我带我们那边的马奶酒给你尝尝。”赫连苏点点头。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奚邈光很是雀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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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苏走后,奚邈光其实是想过和李业辞行去别的地方住的。
他是不会在李业面前提起他缺钱一事,只是说自己想接些悬赏令,时不时就会离开清河镇去外面,住在这里总归不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李业不解,“郎君尽管去就是,若是缺马这边也有,马厩里牵一匹就是。”
这是大户人家不缺奚邈光这点消耗。
奚邈光实话实说:“我在这边白吃白喝,又没能为世子做些什么,心里有愧。”
李业笑了:“郎君多虑了,你只要出城去抓马贼劫匪,对我而言就已经足够。”
作为管理这个地方的人,李业当然乐见马贼劫匪少了,清河镇安定,百姓安居乐业的局面。
这个理由奚邈光能接受。
这些日子他已经打探到,有一伙马贼在附近出没,正好有几个江湖人商量着结伴一起去,奚邈光也凑了过去,互通姓名后约了时间。
李业的马奚邈光就不要了。
两万钱呢。
至于武器……奚邈光数了数身上还剩的钱,决定还是到时候就地取材。
天蒙蒙亮,朝雾还没散去,奚邈光已经洗漱完毕出门了。
“奚小郎君——”
奚邈光走出宅院不久,听到后面传来熟悉的声音。
他回过头,朦胧的雾气中,陆之原从后面追上来,抱着一个布包袱追得气喘不止。
“奚小郎君有礼。”陆之原胸口起伏还是端端正正见了礼,奚邈光也回一个。
“陆都尉可有吩咐?”
“我家世子有东西送予小郎君。”陆之原把包袱递过来。
包袱不重,隔着一层布感受,里面是柔软的。
见奚邈光接了包袱,陆之原拱手道:“愿奚小郎君旗开得胜,平安归来。”
“多谢陆都尉,”隔着雾气,他似乎看见有另一个朦胧人影也在,“也替我谢谢世子。”
“哦不对。”
奚邈光道:“是谢谢广平王世子,宣威将军,成州刺史,成州大中正,巡边指挥使。”
陆之原:“……”
他瞪大眼:“你——”
奚邈光已经摆摆手走了:“就这样吧,放心,我肯定把人头带回来领赏。”
随着奚邈光的离开,日头升高了些,雾气随之散了不少。
陆之原快步走到李执身边汇报:“奚小郎君说……说谢谢世子。”
“我听到了。”
李执就在不远处,只是雾气太浓,身形模糊。
闻言,陆之原既纠结又别扭,这一路走来都有些磕绊。
李执瞥他一眼,慢悠悠道:“是我让他这么叫的。”
陆之原不可置信:“世……世子你?”
李执微不可察翘起嘴角,却不答话。
他以前在雍京时去往某处,也经常听这些通报,那时候只觉得又臭又长很无趣。
到了奚邈光这里,感觉就变了。
李执抬手扶了一下脚下不稳踉跄的陆之原:“陆都尉可小心些,别摔了。”
他看了一眼日头,雾气散去,日光金灿。
今天是个好天气。
他等奚邈光带好消息回来。
奚邈光这一趟剿匪加入的队伍算上他一共七个。
一开始他想加入的时候,领头人是有疑虑的。
然后奚邈光一只手提起了门口的石磨,还抡起来掂了掂。
“这样可以吗?”奚邈光扶了扶草帽问。
“可以太可以了。”
反正见识了奚邈光实力的领头人,已经是奚邈光说什么都可以的程度了。
他觑着奚邈光草帽下露出来的那截白得过分的下巴,与奚邈光商量:“少侠若不嫌弃,不如试试我手上这把刀。”
他拿的是一把柴刀。
“谢谢,不过不用了。”奚邈光捡了一根枯枝,“我拿这个将就一下就行。”
“不是将就的问题。”
领头人犹豫着道:“我是想让少侠打头阵。”
他们这些人都在锻体淬骨境,领头人能做领头,在武功上并没有冲超出其他人太多,而是因为他经验更足。
如果说奚邈光申请加入时抡石磨只是有了加入的资格,这两天赶路下来,领头人对奚邈光的武道境界评级已经不是原来的鸣筋境了。
这是个妥妥的中三境啊!
稳了,稳了啊!
常年混迹在边关瓯脱之地,领头人对这些劫匪马贼很了解。
这些人基本也是下三境,中三境可能也就偶尔几个头头才有可能达到。
有了奚邈光,只要他们能配合好,这悬赏榜单的赏金必然是滚滚而来。
故而他也有意拉拢奚邈光。
既然武器被推辞不要,领头人又想着多分些吃食给奚邈光。
然后他就看见奚邈光大概一个布包袱,从里面拿出厚实的胡饼,还有风干的肉条。
奚邈光不是个吝啬人,从包袱里翻出这些就给大伙儿都分了。
吃饱了才有力气嘛。
除了吃食,包袱里还有几件干净的衣服。
奚邈光拿起其中一件。
没有遮掩的日光洋洋洒洒落下来,明艳的红色灼灼烧人眼。
宽大的衣袖在风中展开,飘逸如云,翻飞间似有流光涌动。
一尺十金的流光锦,耐脏耐污,水火不入,冬暖夏凉。
奚邈光之前去成衣铺做衣服的时候听掌柜说过,但他也只是听说过,未曾见过。
奚邈光只当他是对没见过的东西夸大想象。
“这是哪个世家小娘子爱慕少侠,竟送来这样好的衣服?”
同行的江湖人瞧一眼就知道这衣服不凡。
奚邈光:“不是小娘子。”
领头人很快改口:“那就是小郎君。”
奚邈光:“……”
早知道刚才就不说这个包袱是别人送的了。
“送衣服的人好眼光,”周围江湖人纷纷夸赞,“少侠这般好相貌,确实是红衣最相配。”
奚邈光摩挲着衣服,入手柔顺,远胜之前李业给的细绢,摇头道:“太贵重了。”
他和李执见面的次数加起来都没一只手,相处的时间也不多。
“但他既然给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奚邈光把衣服往肩上一披,又拿起包袱里头一条宽大的黑金兽面腰封,往腰间一绕,利落地束紧,“白放着可就浪费了。”
“……”
正要劝说奚邈光收下的领头人若无其事闭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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