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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婚礼(下) 它永不熄灭 ...

  •   【番外03·婚礼(下)】

      次日化妆的时候,化妆师为难地看了看他们俩红肿一片的耳朵,心说没想到新西兰的蚊子还挺凶。

      纠结了一番后,两个人一共就戴了一副耳环,看着倒像是故意戴的情侣款,跟他们身上的白西服刚好相称。

      流程是早已定下的,在和宜的晨风中,桃金娘静立。白西装与马蹄莲相互映衬,亲朋好友坐在观礼席里,聆听着圣洁的婚曲响起。

      他们一起从打开的大门里走出,紧握着彼此的手,从十年前,到现在,还要相携着走向遥远的未来。

      庄砚周担任司仪,新人入场后,他提了提麦克风,装模作样地摇了摇头,然后是“嘶”地一声,抿嘴还要“啧”一声,被李辞也从后头怼了下肩膀:“你哪儿来那么多假动作?”

      庄砚周瞪大眼睛为自己辩护:“靠,我这叫气氛组好不好?”

      下面的观众都起哄:“气氛组已经够到位了!”

      庄砚周正色,一本正经地提了提自己的衣领:“这个环节是他们自己设计的,两位新人给对方写了一封信,他们讲读出自己收到的那封哦。”

      观众席里立刻响起来一片起哄的“哦”声,这个环节相当考验情侣之间的默契,不是没人在这上出过丑。

      庄砚周手掌向上,冲他们俩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我们把舞台交给主角吧。”

      宋颐不知道自己的笑容正一丝一丝地漫开,后来,林秩对看婚礼录像这件事情很是热衷,这一段他百看不厌,还总是要抓着宋颐一起看。高朋满座,他们把台高高搭起,清楚明白地诉说爱意。

      林秩和宋颐坐到高脚凳上,顶光从头顶唰地落下来,宋颐的脊背有些发烫,他展开手里的信纸,刚读出开头的一句,就要忍不住笑起来:“致我的爱人。”

      林秩显然已经拿到了宋颐的那份,抬起眼和宋颐笑着对视,他动了下面前的立麦,在轻微的嗡鸣中同样说:“致我的爱人。”

      他们之间有太多的心有灵犀,这两句话音先后响起,如同岁月的回声。

      观礼的坐席中有窸窸窣窣的动静,在台上听来,不比涌动的海潮更响亮。

      在灯光的映照下,他们心照不宣地望向对方。

      宋颐手心有汗,他捏了下话筒,继续拿着林秩的那份念下去:
      “物理学家曾经提出过观测者这个概念,简单来说,所有的微观粒子都是叠加态,介于存在和不存在之间,当人类去观测时,才塌缩为一种固定的状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当我们不看月亮的时候,月亮是不存在的。在我看来,爱是同理的,当我看向你的时候……”

      宋颐鼻尖发酸,红着眼眶别开了脸。

      林秩像是早知道他会哽咽,他微微弓身,凑近宋颐面前的那只话筒,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家人们,我发誓我写得很克制了。”

      观众笑他,在下面起哄:“这不得亲一个!”
      “亲一个!”
      “亲一个!”

      林秩被闹得笑起来,凑过来亲了亲宋颐的额角,替他读完了剩下的话:“当我看向你,我确信你是永远真实的存在,亲爱的,希望你也相信,我们的爱比命运更强大。”

      宋颐飞快地眨眼,说话还有鼻音:“你是不是故意的?”

      林秩托着他的脸,笑得坦然:“没关系。觉得幸福的时候,是可以流眼泪的。”

      在他们的身后,胖肚子白鸽停在落地窗外,懵懂地望着里面眼含热泪的人们,不明白他们为何被鲜花和人群簇拥,却依旧会淌下泪水。

      林秩展开信纸,没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现在轮到我了。”
      宋颐眼皮薄红,不太好意思地说:“我写太差了。”

      “我偷偷地看过了,不会。”

      宋颐的信很简短,林秩握着宋颐的手,轻声读道: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对我而言,爱你,是我成为一个英雄的开始。现在,英雄已完成使命,请国王授予我勋章。”

      庄砚周倚靠在舞台边缘,拍了拍手里的麦克风:“现在,请新人交换信物。”

      戒指已经有足够的分量,它是一株植物的果,结在阳光炽热的盛夏,甜蜜而芬芳。

      但他们还有来因。

      那湮没在岁月长河中的雪,总有一天会跨过一望无垠的湖,拂上他们的肩头。

      在他们的身后,是雪山、湖泊,还有成群结队的白鸟。

      袖扣折出光芒,宋颐抬起手腕,让别针穿过袖口,宝石折射出光芒,令他脸上有熠熠的神采。

      宋颐微笑着,在朦胧的光斑中注视着林秩的脸。

      他说:“帮我戴上吧。”

      一如多年以前那个下雪的冬夜,林秩对他伸出手,袖口平整,舞台下有无数双眼睛在注视他们,但他们只看得见彼此。

      在落地玻璃之外,雄奇的山脉俯临,它是漫长岁月里缓慢起伏的浪,是瞬息万变的世界中百年都不会变的存在。

      它几乎意味着永恒。

      许多人都相信,这些古老的山峦曾经属于神明,所以它的高处是一片冰冷的雪白,纯净明晰的金光每天都要从这里升起。所有山脚下举办婚礼的人会得到来自神明的祝福。

      宋颐听到过这样的说法,但这不是他选择这里的理由。

      真正让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是另一座更高的雪山——乞力马扎罗。

      那已经是两年以前的事情了,宋颐曾经参加了一次校友组织的徒步活动,这个年纪的年轻人都很疯,想到什么都敢立刻去做,有几个脑子犯抽的嚷着考完期末就要去爬非洲屋脊,顺手把宋颐也拉入伙。

      徒步登上乞力马扎罗山已经不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危险,山脚下形成了一条成熟的产业链,有受过专业训练的背夫,随行的厨师,甚至还可以有舒适宽敞的双人帐。

      地接曾经招待过不少中国人,因此中文水平很不错。他把手臂搭在车窗上,随口跟几个刚下飞机的年轻人攀谈:“怎么想到要来坦桑尼亚?”

      后排坐着的几个学生交换了一个眼神,异口同声地回答他:“因为海明威。”

      地接夸张地大笑起来:“每年有一半来爬乞力马扎罗的人都说是因为海明威!”

      这位知名作家以文坛硬汉著称,他笔下那头爬上西峰的豹子更是赋予这座山脉不朽的灵魂。

      几个年轻人都不否认自己落俗,他们从车窗里远眺着乞力马扎罗的方形山顶,看见白色雪冠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光芒。

      那是神居住的地方。

      整座山的山势呈现Z字形蜿蜒,登上顶峰花了好几天的功夫,真正走到顶点的时候,天还没擦亮,宋颐在山峰的最高点俯瞰着非洲大陆,像是借众神的眼重新观察自己的命运,呼吸也越来越深重。

      等每个人都拍完照,领队背着氧气瓶带他们往下走回营地。

      他说,或许真有那样一头豹子爬上过山顶,它见过山巅的景色,窥探过自己的命运,最终选择永远地停留在神的脚下。

      是个会讲故事的人。

      但架不住这帮年轻人拆台——

      “别了,就是累死的。”

      年轻人累得像头牛,呈大字形躺在地上。

      “早知道那么受罪我就不来了。”

      领队微笑,对他说:“这里值得。”

      他称呼山峰时用的是马赛语,那几个音节从他嘴里吐出来,莫名有种神圣的韵味。

      年轻人不太敏捷地翻了个身,把自己摊成一个大字:“好吧,我承认你是对的。”

      在山巅说一句话就要呵出一口冷气,领队露出他一口白牙,笑得无比灿烂,如果忽略掉他正在打哆嗦的话。

      宋颐默默地旁听着他们的对话,他把信纸垫在背包上,在给林秩的信中画了一只很粗糙的花豹。他已经养成了写信的习惯,命运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位从不准点的邮差角色,他只负责讲述,至于其他,管他的,交给命运吧。

      高地气温太低,写出来的墨迹歪歪扭扭,宋颐写了一路,等回到山脚时,墨终于顺畅了,他躺在金子般灿烂的阳光下给林秩写信,那感觉轻飘飘的,他心情很放松,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结果导游一看他的脸,大叫一声不好,一个箭步把队医从地上拽起来:“这小伙子醉氧了!”

      事后回忆起来,宋颐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在信里写过什么了,俗称失忆了。不过队医给他做过详细检查,确信他智商还在线,大脑没有任何损伤,依旧够得上TOP2大学生的平均水平线。

      等到宋颐收拾行李的时候,才发现那封信又一次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好像一张还没作答完成就被监考抽走的考卷。

      但他已经不在乎分数。

      他知道——在乞力马扎罗山的山脚下,在那个几乎漂浮起来的时刻——他已经跟神明相遇了。

      宋颐从记忆中收回思绪,他突然想到:他到现在还不知道那封信到底写了什么。

      应该问问林秩的。

      什么时候呢?或许明天,或许几年后,或许永远不会。

      时间不再是丈量生命的尺度。

      因为爱会穿透时间。

      在他们的面前,滑翔的海鸥在海岸线上低飞,它拍浪而行,从花团锦簇的落地窗前掠过,含苞的花枝在地上投落斑驳的影,礼花在人们头顶炸开,金箔飘扬,人们欢呼的嗓门盖过了海鸥的啼叫。

      林秩凝望着湖泊中雪山的倒影,山脉横亘在天边,令想起了他去年夏天在塞伦盖蒂时收到的一封信。

      那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以大规模的动物迁徙而闻名于世,每年都有无数纪录片团队来这里取材,也不乏偷猎者和不正规的旅行团。

      迁徙不是这片草原上唯一的主题,有人求仁得仁,有人失去一切,每条生命有各自的时序,粗犷的土地允许一切诞生和毁灭。

      一个五月的凌晨,林秩收到了一封好友发来的邮件。

      “你这辈子要是不来一趟塞伦盖蒂,一定会抱憾终生的。”

      彼时林秩还沉迷于当行为艺术家,于是一张机票从南法飞北非,亲口告诉带队的意大利人:“我的人生怎么可以没有遗憾呢,这次就不陪你们玩了。”

      然后就被敲晕装进麻袋扛上了车。

      对于他们的强盗行为,林秩醒来后表示了强烈的谴责,前排两个人痴迷于给长颈鹿拍照片,至于林秩——

      上了贼船还想跑,做梦吧!

      林秩憋屈地横在后座,伸手给了他们一个国际友好手势。

      根本没人看。

      整个团队上下都洋溢着自由不羁的气氛,绑一个林秩下水也毫无愧疚之心,并把他当成一个半劳动力来使唤。

      林秩娴熟地搬着饮用水,脸上有种来自荒野的落拓气:“你会给我发工资的,对吧?”

      “拜托,我们在搞动物保护那么崇高的事业!”

      意大利人用他不熟练的中文连比带画,难为他还学会了“崇高”这种高难度词汇来画饼。

      林秩冷脸搬水:“……你滚。”

      “哎,您忙。”意大利人花蝴蝶一样地飞走了。

      人生就是这样,总有一些人只负责摇旗呐喊,但那些阴差阳错上了贼船的人,一样会被命运选中。

      他们的团队要跟拍一群非洲象的迁徙,来得很凑巧,象群里有一只出生没多久的小象,它走得还不是很稳当,只能被护在象群里,极偶尔地露出它的长鼻子。

      一天正午刚吃过午饭,向导透过断断续续的信号跟人对谈,电流声滋滋作响,林秩窝在越野车里,随手拍了两段小象摇头晃脑的视频,头就开始一点点地往下沉。

      这种没来由的困倦往往是收信的前奏,林秩因为昨晚角马打架而缺觉,于是将手背搭在额头上,容许自己坠入梦乡。

      梦境像一只摇曳的风筝,随风飞得越来越高,直到那根线就这么崩断,他才在失重感中惊醒,听到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引擎声,是有另一支车队来了。

      信纸已经躺在他的膝盖上,随着风微微翻动,页角刮过林秩的手臂,这次字迹没那么清楚,他读起来有些费劲,只有花豹那几笔浓墨十分传神,令他不由自主地眺望着天际的雪线,山尖覆雪,峭壁和裂谷一片暗色。

      拂过草尖的热风吹来几个年轻人的谈笑声:

      “嘿,朋友!”

      “Chinese?”

      “Yes!Yes!”

      “我的天,大草原上都能见到老乡!这什么缘分啊!”

      私语和笑声都很轻,从林秩的耳边刮过,没有唤醒昏昏沉沉的大脑:“那边怎么了?”

      同事眯着眼睛望过去,解释说:“好像是遇见两个华人留学生。”

      林秩微微侧头,看见一张很年轻活泼的华人面孔,穿一身冲锋衣,看起来比他还小一些。

      “哦。”

      林秩合上眼,把那张信盖在自己的脸颊上,那团墨迹遮挡在他的眼睑上,随着午后的清风晃动,在他眼中变成了一团跳动的火。

      命运在燃烧,它从海拔五千米的雪山上走下,穿过湖泊,降临到野草横生的草原上,它永不熄灭,只会掀起风,点燃另一团火。

      因导向果,从无错谬。

      此后的重逢,都是命运使然。

      林秩握住宋颐的手,在望向彼此的眼眸中,他们看见了自己灵魂的倒影。

      那是亘古以来诗人对爱的注脚。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s.

      亲爱的,我深爱着你啊。

      -全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9章 婚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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