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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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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的明姨就已经会从家门口贴的春联上撕下一小块红纸,然后用水沾湿,当做腮红蹭在脸颊上,再加上她爱玩爱笑的豪爽性格,全村的半大小子几乎都拜倒在她的碎花裤下。
小学还没毕业,明姨就交上了“男朋友”。本以为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初中念到一半,那男孩儿竟直接上门提亲了。
作为一个“玩咖”,明姨早就不想读书了,能早早嫁人自然更合她的心意,再说在当时的农村,十六岁的女娃嫁人也根本不算早了。
可是表舅公却咬死不同意这门婚事,倒不是舍不得女儿,实在是这男孩的家底太拿不出手。
表舅公家虽也只是穷乡僻壤里仅够温饱的农户,可这男孩的家境竟比他们家还能再穷出十倍——山旮旯里的破茅棚住了他们一家三代,他爸妈又生得多,弟弟妹妹一大窝,穷得要当裤子。
表舅公极爱脸面的一个人,除非他进了棺材,否则万万不会把女儿嫁给这种不体面的穷鬼。
为了断女儿的念想,表舅公也不管明姨愿不愿意,硬是把她塞进了南下打工的火车。
在我们那儿,一般的打工妹为了省钱,好几年不回家都是常事,可没承想当年春节,明姨就回来了。
一回来就大张旗鼓地在村里招人,说是要带人去广州的厂子干活。
村里的人都说佩明出息啦,在广州当上大老板了。
外面传的这些话,表舅公是一个字也不信。自己女儿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清楚,佩明要真能当上什么老板那他都能当美国总统了。
可明姨这次确实带回不少钱,还把表舅公这些年在村里欠下的赌债一口气全还清了。
表舅公虽然心里犯嘀咕,但过完年还是催着明姨回广州了,不管是不是做老板,女儿赚得多总是好事,毕竟家里面也不宽裕。
结果没过半年,明姨又回来了,这次倒是没带钱,直接带回一个圆滚滚的肚子!
那是在十多年前,又是在思想相对守旧的农村,未婚先孕绝对是爆炸性的丑闻,更何况明姨怀的还是有妇之夫的孩子,这要往前倒推个五十年,浸猪笼是没跑的了。
女儿没做成老板(本来也不指望)倒做了老板的小蜜,还怀了个孩子回来,表舅公一口气没上来,差点真进了棺材。
等他缓过劲来,第一件事就是揪着明姨去卫生院把肚里的孩子扒了。
明姨倒也没有反抗。孩子打掉后,她休养了几天,马上就跟家里提出要“出坡”。
“出坡”在我们那儿专指去新加坡“打工”。名为打工实为“卖肉”。
据说新加坡因为地域原因,人多粗黑矮胖,而大陆女人白嫩水灵,在南洋是“抢手货”。
不少人出去个两三年,回来就能在县城买一套三居室的大套房。
“出坡”门槛低又来钱快,是为那些生活困窘,没有一技之长却又梦想一夜暴富的人度身定造的好职业。
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更是被“出坡”风潮影响的重灾区。
那些年,一个村里常出现妇女成群结队“出坡”的异相,在暴利面前,廉耻早已无足轻重,而一件丢人的事情,如果做的人多了,似乎也就显得不那么丢人了。
所以,表舅公倒是没有反对明姨去“出坡”。这个女儿毕竟名声臭了,十里八乡哪里还有人肯娶她。与其留在家里,被全村人的唾沫星子淹死,倒不如破罐破摔,放她出去搏一搏。
眼看明姨就要登上去新加坡的飞机了,与她相好的那位老板不知从哪儿听到了消息,竟直接空降机场,上演了一出“霸道总裁”千里追“妻”的戏码。
这位“霸道总裁”不是别人,正是老满。他死死拦下正要过安检的明姨,半哄半劝,生拉硬拽地把她又带回了广州。
这一跑一追,倒让明姨明白过来,原来老满对她并不只是玩玩而已,竟是有真感情的。而且现在这种情状,不是她离不开老满,倒像是老满舍不得离开她了。
一旦看清了自己在这段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明姨立马抖了起来,不仅对老满不再小意讨好,更牢牢霸住老满,严禁他回家见自己的老婆。
而老满呢,不知该说他是深情还是绝情,竟真的另置了别墅,和明姨过上了二人世界,再没有踏进家门一步。
甚至连过年这样举家团圆的日子,他的选择也是抛妻弃子陪明姨回老家。
我突然隐隐明白,明姨那总是忍不住上翘的嘴角,原来竟是胜利者的微笑。而她周身流溢的那些快乐,其实应该被读作“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当年的我实难相信,狗血剧里的“小三”,“二奶”有一天竟也会披着单纯明艳的皮囊,就那样鲜活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这种感觉,好像切开一块最精致的蛋糕,却发现内里竟已恶臭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