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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还会有比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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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人跟丁姐聊了十来分钟后,很快就离开了。听到他们告别的时候,余温就悄悄地顺着楼梯,又一次上了天台。
到天台上也不敢伸展,蜷曲着身体、弯着膝盖,小心翼翼地靠近天台边上的扶手栏,慢慢把头抬高。算算时间,就算是老头老太,挪也该挪出去了,这帮人也应该走到巷子口了。余温抬高了身体,视野内是那群人的背影,已经走到了大路边,下一秒在拐角处,一个人影都看不见了。
余温感觉这辈子没这么放松过,长出一口气,又从兜里掏烟,猛然想起,这个动作刚才已经做过了。而打火机——余温四下张望,天台角落里有一堆废品,他走过去蹲下,在一堆经历了日晒雨淋的废品里找到一个卖相还不错的,拿在手里摇了摇,没漏油。咔一下没点着,再打一下,蓝黄火焰窜了出来,在这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把太阳衬得有些苍白。余温就这么对着打火机的火焰,以及火焰背后的太阳,盯了五六秒,发现眼睛有点刺痛,便回过了神,点燃了手边的烟。
余温吸完烟,沿着天台下去。
路过王初六的房间,发现他在焦灼地转着圈圈,本来就不大的房间被他来回走的影子填得满满当当。
“温哥。”
王初六心虚地看着余温。这不是他第一次惹事儿了,上一次余温出面帮他解决麻烦以后,就已经警告过他,管好自己的下半身,别惹□□。
余温虽然没有应他,但脚步停下了。
“温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心软的神,我保证再没下一次了。那个小姐今天肯定要来搞我了,可是她现在都没来,我怕她到我打工的餐厅去找麻烦。温哥,你也知道,这工作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这才干了七八天,连房租钱都没赚够,要真被那女的给我搅黄了,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份餐厅打工的工作还是余温给介绍的。王初六负责洗碗、丢垃圾,每天下午四点上班,夜里一两点等没有夜宵客人了以后下班。王初六洗心革面重新打工才不足一周,要真丢了这份工作,余温脸上也挂不住。王初六肯定也知道这一点,心中笃定余温会施以援手。当然,余温讲义气,在筒子楼也是有口皆碑的。
余温靠在王初六窗台上,王初六谄媚地走出房间,给余温点上一支烟。
“你说今天来跟你寻仇的人,什么背景?”
“就是个小姐,能有什么背景?三田巷知名的……破鞋。”
“别用这个词形容女人,我要是她,就把你嘴撕烂。”
“啊温哥温哥,我错了。”
余温抽了两口烟,三田巷离筒子楼不近,但也远近闻名。那边的街溜子不讲江湖义气,喜欢搞些背地里的小动作,手脚不干净得很。说了今日要来寻仇却没来,也很符合他们的作风,说不定正在哪个犄角旮旯里蹲着。上个月听说他们放出一条疯狗,咬断了仇人命根子;再上个月,百货店的招牌,螺丝突然松了,一阵微风就把仇人砸在了铁板下面。王初六惹上了三田巷的人,恐怕也有些防不胜防的难关要过。
“你今天就正常去上班,那边的人我来处理。”
“啊?我正常去上班?温哥,你觉得我上得了班?”
“那你打算怎滴?你要是有主意,至于来找我吗?”
王初六蔫了头,没再说话。
余温在窗台上掐灭吸了两口的烟,用带着烟灰的手摸摸王初六几天没洗的大油头:“去餐厅打工,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卫生。好好收拾收拾自己,按时上班吧,其余事情就交给我,放心吧,有我在,关关难过关关过。”
“温哥,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王初六喜气洋洋的,比过年的时候还昂扬,“我这就去洗脸、洗头、洗脚、洗澡,全身洗干净。唉温哥,你用什么香水?也借我喷点儿呗?我也想跟你一样香。”
余温摆摆手:“从来不用香水。”大男人,身体香香的算怎么回事?丢脸。
十年前,阳光和煦,微风不燥。高三生的下午周而复始,在用课本堆满的书桌后掩藏自己午睡到三四点的真相后,有个人也对自己说过:“余温,你喷什么香水?怎么这么香?”
余温趴在课桌上,听到同桌的声音,才支撑着自己竖起来:“于晓婷,你刚拿什么放我胳膊上?硌着我了。”
余温努力把眼睛睁开,于晓婷正得意地炫耀着自己手里的方形玻璃瓶,浅粉色,不知道是液体还是瓶子本身的颜色,晃啊晃啊的,一下一下反射着阳光,衬得于晓婷像个发光体似的。
余温撇撇嘴,接过了于晓婷手中的香水。他并不认识什么奢侈品牌子,但他见过这个香水的logo——在花城最高级的商场里面核心位置有摊位,还不便宜。玻璃瓶确实做得很精致,瓶身还绑着一个粉色的蝴蝶结,跟于晓婷这种少女心得分一千分(满分一百)的人适配度极佳。
于晓婷依然期待地看着余温:“你闻闻。”
余温嗅了嗅,香水他并不懂,不过在他的认知里,百分之九十九的香水都是好闻的,况且这瓶香水看起来就很贵,没有难闻的道理。余温点了点头:“很香。”
于晓婷满意地又把香水瓶拿回自己手里,仔仔细细地看每一个细节,恨不能把这瓶香水分割成像素点,每一块每一块都扫描进自己的肌肉记忆里:“是吧,我也觉得很香,跟你身上的味道特别像。”
于晓婷又把香水瓶口凑近自己的鼻尖,深深吸了一口气,满足地闭上眼睛:“啊,真香。”
发语文卷子了,不出意外,余温又是全班第一名。老师把余温的作文当成范文,在讲台上念给大家听。语文老师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催眠,余温忍不住又把自己的作文当成背景音,枕着笔袋又睡了一觉。
“同学们,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
余温在熟睡中,被同桌摇醒。
“余温余温,你快起来看,好帅。”
越过于晓婷的花痴脸,余温朝讲台上看去。这是余温第一次见到林业。
余温的语文成绩不错,作文写得尤其好,但是第一次看到林业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词穷了。
在他十八年的漫长人生中,他没见过这样的人。他很高,就算身边没有参照物,也能轻易判断他很高,在人群中、在教室环境中、甚至在当下的空气中,都是那么的出众,仿佛鹤立鸡群。他的脸庞五官皆棱角分明,清冷俊秀,如果配上黑皮的话,会很像余温看过的八十年代港片中的□□大佬。这个人的皮肤却非常白,他已经穿上了花中的校服,除了头和手,其他身体部位都被遮得严严实实,但通过衬衫的领口也可以看出,他是个天生的冷白皮。这让他冷峻的面容看上去柔和了些,仿佛把一坨纯黑的画布揉捏进五彩斑斓的颜料罐里,黑色变成了最不起眼的底色,而那块画布三百六十度耀眼、张扬。
大大的微笑唇和鼻骨优于常人不在话下,但最令余温赞叹的是他的眼睛。余温有个外号叫大眼仔,他的眼睛又圆又大又明亮,他常常听别人赞叹,说自己的眼睛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一双。于是他对人的眼睛有种不成文的意识,总觉得应该是又圆又大且亮闪闪的才是最美的。但此刻余温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局限。曾经会那样想,可能是因为从来没见过林业的眼睛。原来眼睛也不用特别大、特别圆,就能非常勾人,非常深情而明亮。似乎也不需要眼睛本身就亮闪闪的,只需要这双眸子看人的时候专注、认真、清透,仿佛连空气都不能阻隔他的视线。
余温瞬间不困了。他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多看两眼,他觉得很正常,并且再多看两眼,还觉得自己赚了。
林业走进来的时候,迎来了班上同学的一阵欢呼,看来大家的审美品位非常一致。像这么好看的人进入他们班级,就好像一颗埋藏于加勒比深海的宝藏被海盗挖掘出来,落入了凡间,未来似乎就等着被那些凡尘俗事沾染、消耗光彩。
但至少现在,他们成了见证钻石的sssvip。
“这位同学,你给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吧。”班主任也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帅的同学,心情难掩激动,看得出来,她在极力克制,保持一个班主任该有的姿态。
“林业。”林业就说了这两个字,便径直走下讲台,坐在了最后一排的空位置上。
“果然帅哥都高冷。”于晓婷悄悄凑近余温,“我已经预料到有多少女生要去他面前挤破头,然后再吃闭门羹呢。”
“你对帅哥不感兴趣?”
于晓婷再次捧起手里的香水仔细端详,很满足:“相比之下,我还是比较喜欢你这样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帅哥。”
余温摇摇头,无奈地笑笑。
“怎么啦?不开心啊?是不是校草的头衔要被人抢去了,有危机感啦?不过你放心,我永远支持你,你才是最帅的那一个。”
于晓婷跟余温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边,她看向靠门边的林业,还需要扭扭头,余温倒是不用。他伸出左手肘撑在桌子上,扶着脑袋就能用这种半躺的姿势,跟于晓婷一起欣赏林业课桌前络绎不绝去打招呼的女生。
于晓婷啧啧两声:“这场景是不是似曾相识?我记得刚开学那会儿,你的课桌前也是这帮人。不过没关系,这些人这么容易移情别恋,等下一个帅哥再来的时候,他们肯定又排着队集体变心了呢。”
于晓婷说的话似乎有点道理,但余温的关注点是:还会有比这位更帅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