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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相遇 ...

  •   又是二十多日的奔波,清筱的脸也恢复了白皙,并且比之前还要好多了,施墨的眼睛也可以大约看清人了,只是不能一直看东西,他便开始每天晚上敷药,白天若是阳光不太强,他便摘下布条。

      三人行到武威,此地也有些热闹,有刚从沙漠中回来的,有准备去沙漠的,还有买卖骆驼的小贩。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你们一定听过这句诗吧?一开始,我只觉得这句诗描写得太过苍凉,应和着初见沙漠的那几天所看到的景象,更加深了我对它的印象,‘苍茫’二字刻入我的心中,讨厌它到了极点。”清筱回头,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漠,眼前浮现初入沙漠的情景,无助、彷徨、对陌生地点的恐惧,此时还能隐隐回忆起当时的感觉,只是,一切已经不同。

      听到她的声音,另外二人也转过身来,施墨拍拍她的肩膀,“也不尽然,它是值得人赞扬的,一个事物有其好必有其坏,反之亦然,它虽苍茫无际,但也有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无数的人。”手指向一拨人。

      清筱看去,那是一列商队,面对沙漠,没有人显现出不耐的神色,反而脸上带着有些傻气的笑,似乎他们要去的是母亲的怀抱,期待了多时、带着神秘面纱、永远看不厌的“母亲”。

      “对啊,”清筱笑笑,“我还对王氏夫妇的表现很不解呢,其实只有真正了解它的人才能品出乐趣来吧。”想到三人后来几天完全把沙漠当成了玩乐的地方,没有抱怨,涌上心头的是点点甜蜜,“不过呢,碰到你们两个是我沙漠之行的一个惊喜,两位大哥,多谢上天把你们安排到我身边了,让我真正体会到沙漠的美好,至此我才明白他们对沙漠的那种特殊感情,尽管它危险重重,但是它仿佛是一个无法探到底的金矿,吸引着人不住向前。”

      想到在沙漠中,因为符函骨的一句“梭梭下面可能埋着肉苁蓉,滋补方面不逊色于灵芝”,清筱便拽着两人挖了十几株梭梭,尽管知道它出现的几率很小,还是不懈地挖着,最后累极躺在地上,当然最后没有挖到。明明从村子里出来的时候带了足够的干粮,清筱却美名其曰为他们改善伙食,捉了几只沙蜥扔进锅里当做煮肉汤,最后符函骨黑着脸跑到五里外的湖里捉了一只野鸭子,从那之后做饭的任务便交给了符函骨,施墨和清筱暗地里笑了好多天……

      之前不觉得,这时候想想,似乎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快乐,三人仿佛已经认识了多年一般熟稔,明明已经都不是孩子了,还因为抢一只鸭翅膀大打出手,偶尔一人在旁边煽风点火,最后坐收渔翁之利,然后另两人不服气群起而攻之。这样的戏码出现了好几次,可是每次都让人忍俊不禁。

      “求医”二字明明神圣,到他们身上就变成了一次“求玩”。

      “有相遇便有分离,从我们相识的第一天便应预料到会有分离的到来,也不必伤感,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有缘自会相见。”符函骨淡淡说道,话是句句在理,然抵不过情,抵不过心中依稀的不舍。

      “先找个客栈收拾一下东西吧,下午再走也不迟。”施墨提议道。

      三人将骆驼转手给他人,符函骨道:“你们先去那间客栈吧,我去买马。”指了指一旁简陋的客栈,头也不回朝一边走去。

      “他走那么急干嘛?”清筱不解,他像是急着找人似的。

      施墨道:“或许是找他的部下去了。”顿了顿,又补充道:“顺便买马。”

      “哦。”清筱点点头,想到沙漠中他毒发时出现的二人称他为“公子”,心中明了。

      她向客栈走去,其实她根本不知道两人的身份是什么,但是从不会好奇,甚至有些抵触知道他们的身份,或许是直觉,总觉二人不简单,就这样单纯的交朋友也没什么不好,在她心中,朋友与身份是无关的。

      不过一会儿,符函骨就牵了三匹马回来,脸色有些发青,看到两人时,面色微济,把马交给小二,扔给施墨和清筱一人一个包裹,自己也留了一个。开了三个房间,每人要了一桶热水。

      回到房间,清筱打开包裹,微微脸红,却是一套衣服,小件大件一应俱全。继而忍不住偷笑,不知他买东西时是用他那冰雪面具一般的脸呢还是笑得让人如沐春风?

      有人敲门,小二身后跟着两人,各挑了两桶水,倒进浴桶里。

      她仔细锁上门,迫不及待褪了衣服泡进水桶里,将近两个月没这么舒服的泡澡了,松一口气,舒服地眯着眼。

      过了大概两刻钟,她擦干身子穿上衣服,还挺合身的,看布料不像是这里能大量卖的衣服,而且裁剪技术一流,让她这个不怎么会做女红的人汗颜。整整腰带,穿上鞋子,穿上崭新的衣服,总是让人开心的。正擦着头发,听到小二在外面喊道:“姑娘可收拾好了?与你同来的两位公子已经备好了饭菜等您下去。”

      “恩,知道了。”

      她抖搂抖搂发丝,干得差不多了,一身体面甚至有些高级的衣服,让她可梳什么发髻是好?就算想梳,她也无法空手挽髻啊。簪子在龙卷风过后早就不知了踪影,在沙漠里只能用布条随意绑着才不至于变成疯子,可是现在呢?

      她站起来,忽然看到床脚有一个布条,拿起来,却见是一条精致的丝带,白色锦缎作底,上面绣着千姿百态、或开或合的兰花,顿时心生喜爱。想来是它太小没被发现吧,他居然连这么小的东西都不会遗忘,果真是贴心啊。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清筱一边说着,一边入座。

      施墨上上下下打量她许久,叹道:“我想我要收回当初的那句话了。”

      清筱自然知道他的那句话便是“闻声我也知你样貌定是丑到极点”,谁不愿被人夸漂亮,何况那人打扮打扮还……呃,挺好看的,不得不承认他收拾下确实是一个儒雅的翩翩公子,其实不收拾也是位落魄惹人怜的公子。然而在了解他是个多么恶劣的人之后,清筱坚决不承认他的心和外貌是一致的,甚至因为他的黑心影响到了对他面貌的评价。

      清筱笑嘻嘻道:“知道就好。”转而看到符函骨也是让人惊讶,他还是一身黑衣,与沙漠中穿的衣服似乎没什么分别,苍白的脸和漆黑的衣服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是他的头发不再是随意披散,而是用簪子挽住一半,其他披在肩上,看起来慵懒又隐现霸气,淡然又不乏凌厉,气质斐然。

      符函骨看看她,微微一笑,带着得意,或是因为自己的眼光,或是因为施墨的那句“后悔”?淡紫色的衣服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皙,袖口束着,裙摆只到小腿处,紧接着的是颜色较深的靴子,典型的江湖儿女的打扮,让她穿出来似乎又有些不同的味道。整个人散发出清新利落的气息,特别是她的头发乌黑,看起来也不繁琐,发带束住一半头发,垂下几绺碎发在两旁,人虽不是倾国倾城,也算是清秀佳人,那种爽快又带有羞赧的气质也不是人人都能学得出来的。

      “吃饭吧。”

      “我们有多久没吃到米饭了?”吃饭的空余时间,清筱不忘感慨一番。

      施墨端起眼前的一小碗汤,在鼻端停住,深深一嗅,继而摇头叹息,失望的把碗放下,“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符兄做的鸭子汤,不知何时才能再品尝一番了。”

      那向往的神色,配上惋惜的语气,让另外两人看他一眼之后默默埋头吃饭,摆出“此人非吾之友”的架势,符函骨这次罕见地没有摆着冷脸丢他一个石子或手边的东西,而是嘴角含笑,第一次对他的“笑话”作出了肯定。

      施墨看自己的表演无人看,掩饰性的摸摸鼻子,却忽然顿住,将手伸到眼前,眼角撇过偷笑的二人,沉默地拿出手绢擦去了上面的汤渍。

      原来,这次的笑料真的是他本人了。

      他轻咳一声,老实吃饭,可是眼却总忍不住瞥向二人,心里颇为郁闷,第一次这么丢脸。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走?”吃过饭,清筱首先开口。

      符函骨和施墨对视一眼,施墨道:“先说你吧。”

      “我想去找找我师兄他们,如果一个时辰后还找不到他们,我就准备留下记号自己先走。”毕竟还是爹爹身上的毒最重要,她也让王沐凤给师兄一粒解药,以防路上自己有什么事耽搁了比师兄们来的晚。

      “我们帮你找一个时辰吧,多两个人总是好的,反正我们也不急。”

      “恩,多谢。”

      “那就走吧。”

      三人起身,刚到客栈门口就有一个人进来,刚好撞到清筱,符函骨适时地帮一把手扶住她,清筱还未看清来人,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带着欣喜的声音在耳旁响起——“大妹子,可算找着你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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