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4、同类 ...
-
宋元背着手俯视着正抚摸白色马匹鬃毛的涂百川低低叹气,他此次过来,一方面是因为确实被巴可伤了心,另一方面,他想暗中保护涂百川,他曾经对她的母亲不管不顾害她死于天灾,眼下,只离实验一步之遥的巴可绝对不会放过她这个血液容器,宋元想弥补之前对白马的亏欠。
他看着已经亭亭玉立的涂百川,不由地感叹她跟白马长地真像,多年以前他途径到那片广阔草原时,见到的是比涂百川年纪还小的白马。
宋元到如今都坚持认为,白马是属于草原和他们遗落民族的白马,他从不承认改了汉名的她。
那是全国普遍干旱的一年,出门散心的宋元漫无目的地走到了一座小山,村里人告诉他,隔壁村子里有个女娃娃厉害的很,在打马枪比赛中从没落败过,可怜是个没爹妈的孩子,从小吃百家饭领补助长大。
宋元觉得稀奇,他当然记得村民所说的打马枪比赛,这种比赛在古时候是用于战场抗敌的,眼下和平年代,便逐渐演变成了娱乐项目,以十秒钟谁中靶地多为胜,火器里装着的火药换了材料,更加安全。基于这种古板地认知,他一度以为这项活动基本与女眷无缘,如今听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能枪法手劲这么大,让他确实想见识一下。
反正自己老地只剩钱了,就算让十个自己和巴可挥霍也够他们花十辈子,如果这个女娃娃讨喜,他或许还能资助她读书出国。
然后他就见到了白马,那是风和日丽的一天清晨,山头后是一片广阔的草地,宋元徒步慢慢地往前走,刚才告诉他那个女孩住所所在地的村民是那塔措人,他们同隔壁村交好,都知道这个女娃娃住哪里经常到哪里玩,村民告诉他,清晨时翻过那塔措这个小山头,就能见到白马。
果然是一匹英姿飒爽的白色马匹,宋元撑着木棍现在山腰单独长着的一颗圆头圆脑的大树下,他看到一个白色的马匹背上载着雪白衣裳的女孩,她头顶乌黑,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粘了黑芝麻糊的雪团子朝自己飞驰而来。
那个白色骏马的速度很快,几乎没多久就冲到了宋元面前,马背上的人发出声奇怪的吁声,马匹被缰绳牵动地前肢跃起,然后重重落地。
女人长地十分甜美,她个头不小,但眼睛又大又圆,皮肤十分光洁,和宋元一开始设想的粗糙女人形象完全不符。
“你是谁。”女人开口,她牵着缰绳在宋元身边绕了一圈:“我没见过你。”
宋元淡定地微微一笑:“我从山的背面来,我叫宋元。”
这就是他们得初遇了,如今又老了十多岁可容貌始终没有变化的宋元平静地看着已经骑上马背的涂百川,他带好墨镜和惯用的口罩,一身游客打扮,出门了。
.
“你们知道!我们村子!最好玩的!是什么吗!”阿勒泰自从发现涂百川能听懂一些自己口音浓厚的普通话后,就跟话唠一样,话唠也就算了,阿勒泰为了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像普通话,居然还有点夹子音,涂百川受不了地摇摇头。
“是打马枪!”阿勒泰用手做出射击的手势,然后指着前方山头上一个巨大的石头道:“马上就到我们村了,你们看那块石头,上边刻着历来马枪王的名字和年龄,我带你们去看!”
阿勒泰在马背上如鱼得水地左右晃动,三幸和钱姐慢悠悠地骑着马在她俩身后似笑非笑看着这俩人,他们四人三马,其他的马匹被弄走了,而三位女生里只有涂百川没骑过马,所以阿勒泰就在地上牵着缰绳慢慢走着。
眼下要经过一个大水塘,阿勒泰不好走过去,涂百川于心不忍,就让他坐到马背上先,对方没有一丝扭捏,上马后马儿似乎得到了某种指令,顿时亢奋起来,白色的马儿扬了扬头,随后大步跨下水塘。
说实话涂百川有些被吓到,虽然她踩着蹬子牵着缰绳后边还有个骑马的老司机,可白马的动作太大,有瞬间她感觉自己要被摔下马,只能胆战心惊地让阿勒泰赶紧抓住缰绳。
“哈哈哈哈,女孩不要害怕,我们的白马星会守护你。”阿勒泰解释道,他们村有个传说,传说以前他们这是一片汪洋,一颗名为白马星的星星落地后在地上砸了个坑,砸地地动山摇,大地都裂开了缝隙,水就顺着这个缝隙流入黄河,流入各个主流和支流。
“倒是我最崇拜的还是白马,我们的马枪王!”阿勒泰说着,从脖子上拿出一个白色马匹的银色吊坠:“我们山顶的石头上,无数次地刻下了白马的名字,我视她为榜样。”
“可惜她去世地早,自从那次天灾后,就再也没出现过如此有天赋的马枪王。”阿勒泰可惜地摇摇头,他们眼下已经跨过了水塘,他便从马背上跳下来,重新牵着缰绳带着几人继续往前走。
涂百川安静地听着,她觉得自己应该在哪里听过白马的名字,甚至好像无数次地还梦见过,可是眼下专门去想,却查无此马。
.
另一边的宋元,他从路边的马栏里找老板牵了一头不起眼地马,上马后他就在众人身后远远地跟着,他也看到了山头那个巨大的石块,那是他曾经经常和白马散步的地方。
村里没有高中,白马放完暑假后得经常往县城跑,可自从宋元到达村子后,白马就越发地不想上学,她觉得这个远方来的客人很有趣,每天他都能发现很多新鲜事,而且,这个男人和自己是同类。
初见第一天,她就发现了这个事情,当时她正把前两天买回来的猪肉做了几个小菜招待宋元,因为这个宋老板好像很有钱,听说能资助自己。
“香吧。”白马满怀期待地看着自己做的菜品,希望得到这位远方到来的客人吃的开心。
“确实很香,我甚至能看到长了翅膀的小猪在猛地吸盘子里的香气。”宋元说完,也不期待任何回复,拿起桌上的筷子准备开动。
“你也能看到!”白马震惊地一拍桌子,她的动静太大,宋元赶紧扶住桌子,又看看四周老旧的房屋结构,出了一身冷汗:“我能看到什么?”
“就是,就是那种猪!飞在饭菜上飘起来的猪!你能看到对不对!”
这次换宋元震惊了,他呆呆地和白马对视,两人又去做了其他实验,发现他们确实看到的是同一个世界,两人都再次陷入了狂喜、震惊和不知所措的境地。
白马被当成怪人被村里谈论好多年了,如果不是自己苦练马枪,好名声足够响亮才能遮盖住坏传闻,之前很多人说她是骗子,因为她总是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可大家都看不见她说的玩意,渐渐的她说的话就再也没人信了。
眼下她终于找到了同类,白马几乎要给他跪下,一种获得亲人的浓厚情感在心里化开,她眼泪汪汪地看着宋元,一时间无语凌噎。
宋元也没好到哪里去,他明明都老地自己都不晓得自己多少岁了,按理说见过的事情足够多,就不会在情绪上突起波澜。可他面对还存在的族人,有一种失而复得之感,两人大眼对小眼都眼泪汪汪地相互注视着。
白马在日记里写到,这个暑假是她最为开心的假期,因为她不光再次获得了马枪比赛的冠军,还因为她遇到了自己的同类,他们俩甚至给每个奇怪长相的生灵起名字,老是喜欢吸食香气的小猪,就被他们冠名为闻香猪。
不过暑假一过完,她就要念高三了,她不能再和宋元长久地呆在草原上,田地里和大树下,她得看书,虽然说她玩心很大,但她还是想考出大山。
之后的事情宋元记不清了,白马上学之后他就离开了那个小村庄,并急切地买了回去的票,他打算提前结束自己的假期,回到家里给巴可说遇到族人的好消息,这种好消息,一定要当面说,这样对方可能会和他共情,然后给个巨大的拥抱。
可是巴可的高兴和他预想地不一样,宋元到家后兴高采烈地对巴可说了这次奇妙地经历,对方表示十分替他高兴,但没有给他共情的拥抱,而是眼神亮亮地开始打电话,他是给实验室打去的,然后,当天下午,宋元就收到了一个邮件。
里面是关于他们目前制造“博魂”药所需要的步骤和材料,宋元一页页仔细地看过去,前面买设备买药材买金属他都没什么意见,直到看到最后一页。
上面有白马的照片,照片下有一行备注:“稀有博魂血液拥有者,可利用其血液进行特效药地研制。”
宋元很在乎这个项目,但同时也在乎他的族人,于是他几乎立马就给巴可打了电话。巴可的态度很坚决,博魂是世界上最古老最神奇的民族和职业,能解救千万人于阴阳相隔的痛苦,他们只是收集一些足够量的血液,又不要白马的命。
可是宋元依旧很怀疑,他心里不安地找理由,说白马还没成年,血液浓度没他想的高,至少也得等她大学毕业以后。
由于总指挥是宋元,巴可争辩了几句后也不便多说,只能同意,并感知宋元,他会赶紧将项目的其他部分进行推进,等其他步骤结束,只剩血液样本之时,他就会自己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