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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一 ...


  •   莫诺斯是个好人。可我对他不好。

      他要给我拆绷带,我总是动来动去经常让他前功尽弃。他端食物给我,我总是二话不说咬紧牙关转过头去,任凭他怎么塞也不肯吃一口。他让我出门晒晒太阳吹吹风,我非得整日整夜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没由来的火大。

      另外一件让我感到惊讶的事情是,我似乎开始拥有[感觉]了。比如掐自己就会痛,比如碰到火会觉得烫,再比如我甚至觉得阳光是很美好的事物。

      不能说在此之前我没看过阳光。可现在对我来说很多东西都改变了。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人会哭会笑会高兴会伤心了。再后来我甚至觉得能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时节应该是春季。莫诺斯的家不知为何竟然在森林里,他的解释是:因为家族没落所以买不起城里的房子。我问他有没有亲人,他笑笑,说自己一个人住。我也没想再接着问。春天的森林是大片大片的翠绿色,新长出的草芽在近乎透明的阳光下显得非常可爱。

      由于没事做,每天早上我都跑到屋外去,蹲在地下看蚂蚁。

      森林里的蚂蚁特别大,成群结队地在湿润的土上爬来爬去。我忍住用大拇指按死它们的冲动,仔细看着蚂蚁搬运昆虫的尸体。有时候是蝗虫有时候是苍蝇,无一例外都死了。黑压压的河流运送它们的尸体,不知道要到什么地方才会停止。

      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按死几只,蚂蚁可流不出鲜红的血液,刚才还活蹦乱跳地摆动着触角的小虫子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堆碎屑。我觉得脏,在地上擦擦手,又不小心捻死几只。

      中午的时候我回屋看书。我很惊讶自己认识字,莫诺斯的书很多,摆满了两大柜,大多数是魔法书。他给我挑了一些书,有的是史书有的是传记有的是小说。

      书页和墨的味道很香。古老的书还会散发出时光流逝的气息,我觉得在文字间也存在一个世界,美妙的语言是它们生存的载体,故事的发展是它们生命的象征。阅读让我更贴近人间。

      傍晚的时候如果天气好,莫诺斯就叫我去看晚霞。晚霞的颜色很美妙,品红和淡橙色染尽了整个天空。我不能确定那些云霞是否在飘动,可它们总是变幻莫测。再过一会儿天就黑了,空气也变得潮湿和凉爽。

      夜晚的空气很清新,晴朗的时候天上会有明亮的星星和月亮,起风了树叶就会沙沙响,有时候还能听到动物的叫声。

      我不再做那些梦。

      这样过了很多天,也许快两个月了,在某一个早上我一如既往地盯着忙碌爬行的蚂蚁时,忽然很想哭。我觉得我失去了很多可又得到了很多,比如作为人的情感比如活着的意义。这些东西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我不是很清楚,可我知道,像这样过着日子所得到的感觉,就像梦境里的艾克丝比说的一样,也许叫做幸福。

      莫诺斯坚持做两份食物。我最初是坚决不吃,后来觉得他吃两份实在撑得可怜,还是多多少少吃了一些,吃进去却也没有什么感觉,既不觉得美味也不觉得难吃,也不会排泄。

      某一天我问莫诺斯:“你每天不做事哪来的钱养活自己?”他笑笑,给出的回答是:“我还是有职务的——只是不用做什么事情,就是个头衔罢了,那些人可不敢让戈特维西家的人掌权,却也不能否认我们的血统。”

      他说戈特维西家族是没落的贵族,我却不能很好地理解。

      我盯着他金色的眼睛沉默了半天,忽然叫了起来:“我想起来了我们的确见过。”

      “事情都过去两个月了你才想起来,真是……不一般。”莫诺斯苦笑。

      “我们在街会上见过是吧,你好像被艾克丝比折腾了一顿。”

      “我们吵得很欢。”

      “她脾气不好,如果你生她的气我代她向你道歉好了。”我略带歉意。他似乎还被艾克丝比揍了一拳。

      莫诺斯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忧伤:“她死了。”

      “你伤心吗?”我问。

      “老实说,不太。”

      我轻轻“哦”了一声,“你不觉得她死得很值得么。毕竟女神回来了。”

      “老实说我不觉得这两件事情有任何关系。艾克丝比是很可怜的,她是娇生惯养的公主,死得却实在莫名其妙。”莫诺斯视线移到地上。

      “没死成功才可怜。”

      莫诺斯愣愣地看着我,忽然蹦出一句:“魔族退兵了。”

      “哦……啊?”我习惯性地点头,在下一个瞬间就发现了这好像并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然后自然而然地问出了下一句:“为什么?”

      “这种事情我怎么会知道。”

      “……也是。不过太好了。”

      莫诺斯眯起眼睛:“你觉得这是件好事吗?”

      我绞着自己的手指:“难道不是?他们退兵了我们就不用打仗了,也不会死人,这不是很好么。”

      “我老实告诉你吧。”莫诺斯说道,“王宫那边根本没有把公主的死讯透露出去。再怎么说,这件事情也太蹊跷了。并且公主平常也不会经常露面,她就算长期不出席宴会什么的也不会太引人注目——可是魔族那边还是知道了。”

      “知道了公主死了,他们立马就退兵了,你不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吗?”

      我摇头:“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莫诺斯笑了起来,走到窗边看着一棵梧桐树。

      “……”我觉得十分无力,既然不知道就不要跟我说啊。

      “我们去湖边吧。”他再次岔开话题。这次我倒是很感兴趣。

      “湖?哪里?”我站起来,这附近应该没有湖才对,据我观察。

      莫诺斯回头,看到我往外张望的样子,扑哧笑了出来:“当然不在这里,我们去格朗泽大陆最最最最最最美的地方,仙境之湖,当然得传送。”

      我恍然大悟:“哦……那片湖在哪里呢?”

      “离伊格斯公国的国都很近。不过仙境之湖附近没有传送门,我们只能先到普瑞迪——就是伊格斯的国都,然后再走过去。”

      好麻烦。不过我很想去,活到现在我还没见过湖呢,而且又号称格朗泽大陆最最最漂亮的地方,还叫做仙境。

      “你需要准备一下吗?”莫诺斯问我。我想了想,摇头,毕竟现在我没有任何[所有物]。

      莫诺斯笑笑:“那我们走吧!”

      “现在?你呢?你不准备吗?”

      “啊,我两天前就开始打包行李了。”他仍是笑。

      提前做准备就像好像我一定会同意一样,真是……让我觉得自己的想法简直就是,要么是被看透了要么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

      “你来传送?难道传送的过程中会狂风大作,把人刮得在屋里撞来撞去?”我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惊恐地问道。

      莫诺斯奇怪地看着我:“的确是我来,难道你会么……不过狂风大作是谁说的,怎么可能啊,传送不就是……Biu的一下过去了么。”

      我放心了:“上次有个人……就是送我们去街会的那个人,他传送的时候就刮了大风,房间里好多东西都碎了。”说着我瞄了瞄周围,莫诺斯的家里没有多少易碎的贵重物品——他说他很穷。

      “……这只能证明那个人的魔法学得很垃圾吧。我当然不会出这样的差错!”莫诺斯毫不留情地否定了一个执行者的能力。虽说我也……有点认同。

      他又问了一遍:“你真的没什么要带的么?”

      “没有。”我坚定不移。

      “那我们走吧。”莫诺斯说完,打开壁橱,拿出一个巨大的包裹……等等,为什么会那么大——不等我多想他就已经背上那玩意儿,念起了咒语。

      “以风为轨,以光为道,由日月的流逝为载体,映照出希望的阶梯。沙为足迹,浪为背影,伟大的空间之神斯贝尔斯,引领吾等到达普瑞迪——”

      睁眼闭眼,的确Biu一下就过去了,和用传送门没什么区别。

      当我发现自己已经站在繁华大街上的传送门附近时,比起观察周围的环境,我想起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去问同样站在这里的莫诺斯。

      “为什么传送咒语不一样?”

      “什么?”

      “我是说,你念的传送咒语和之前我听到的不一样。”我充满疑惑地问他。我记得赛文念完的咒语手上变出一根权杖而且还出现了一个人影……莫诺斯的传送就不一样,什么都没发生,平平安安。

      他的表情变得很奇怪:“什么?传送咒语会不一样?我用的保证是最最最正宗的传送魔法!而且传送魔法也没有分系别……那个人念的是怎样的呢?”

      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果然想不起来。

      我垂下脑袋:“对不起,我不记得了。”

      莫诺斯又换上微笑,拍拍我的头:“没必要为这种事情道歉,算了,都无所谓。”

      我忽然又想起来尼希里以前总是喜欢弄乱我的头发。莫诺斯就没有那样做,只是温柔地拍一拍我的脑袋罢了。

      鼻子发酸,又想哭了。深呼吸两次,忍住。

      ——

      回过神来观察四周。

      普瑞迪和科特伦一样都是国都,风格却完全不一样。比如说建筑,科特伦城的建筑是哥特风格,房顶都尖尖的,主色调是黑色和红色,窗户很多。普瑞迪的建筑大多方方正正,红砖砌成的墙体,半球房顶,颜色很清新淡雅。

      人们的装扮也有些不同。科特伦的人大多喜欢穿长袍,无论男女,都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骑士也穿着厚厚的金属铠甲,很少有人会穿短套服装。

      普瑞迪……我面前走过一个年轻姑娘。亚麻色的头发编成两条大辫子搭在背后,穿着青色的上衣,衣服大概只到肚脐上方,而且大一码,空荡荡的。裤子是蓬松的淡蓝色丝绸南瓜裤,白皙的大腿有一大半都露在外面。

      当然这还算好的。再举一例,某家防具店门口站着一位正在招揽顾客的大姐姐,深紫色短发,黑色紧身皮衣,曼妙的身材一览无余,领口特别低,暴露得很厉害。……裙子也异常短大概只维持在臀部下方三公分。

      我目瞪口呆。我颤抖着问莫诺斯:“这……她们为什么穿成这样……”

      莫诺斯诡异地笑笑:“这就是伊格斯公国[服务大众]的风格。你再看看。”

      有位金发小哥路过,我仔细看了看他,其实还好,只不过是穿着敞胸的衣服,露出胸肌罢了,腰间斜斜系着一条银色的皮腰带,裤腰出奇的低罢了……什么啊。

      “……”我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问:“我们也要穿成这样么。”

      “是的。入乡随俗。把自己包起来会招人嘲笑的哦。”莫诺斯咧嘴笑,牙齿很白,可那个笑容让我绝对有些……不怀好意。

      他把自己背上的大包丢在地上,瞬间尘土飞扬。我凑近一看最上层就是一套衣服。

      漫长的沉寂。

      “还是……算了吧。”我一阵眩晕。

      莫诺斯抓起我的手,大呼着:“怎么可以呢,虽说恩索尔你是稍微瘦了一点,不过还是很可爱的,可爱的孩子就要穿可爱的衣服啊!”

      所以,那件衣服才会是粉红色的、还吊着银链子?

      我发狂一般地扑向莫诺斯,想要拔光他的头发,他猝不及防,倒地。

      我自然也倒下,还压在他身上。

      “啊!——”惊叫声。

      不是我喊的。不是莫诺斯喊的。

      防具店的大姐姐一脸奸诈的笑容,三步并作两步小碎步跑过来,双手捂住嘴巴,叫声是她发出来的。还不止她。十秒钟之内我们身边已经围上一大群人——不知道为什么都是年轻的小姐——全都满面春风,带着让我毛骨悚然的笑容。

      这让我感觉十分不好。我痛苦地爬起来,也没忘记用手肘捅莫诺斯一下,他一声闷哼,忽然又伸手拉住我那长得不像话的衣角,我自然再次倒下。

      又是尖叫声。我似乎看到粉红色的泡泡浮在空中,自然这只是幻觉。

      “喂、喂喂,你干什么。”我一脸不爽。

      他一脸无辜地说道:“不要让小姐们扫兴啊,她们想看什么你知道吗。”

      我自然不知道,我现在就想站起来。

      莫诺斯没给我这个机会。

      我还没说什么,嘴就被堵住了。

      眼前是莫诺斯含笑的金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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