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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玛丽·玫(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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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镜英是在第二天中午下车的,她并不去平城,以她说,她要去的地方是“延城”,离素婉记忆中的长安好像不是很远。
“那里也有很好的大学读吗?”
“有的,有比其他地方的大学都还要好的大学,能学到在其他大学里都学不到的东西。”裴镜英笑着。
“安全吗?”
“安全的。”
素婉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她和裴镜英道了别,看她下车,穿过月台的人潮,往出站口去。
她的步伐毫不犹豫,仿佛是投向一个有光的处所。
但她在快走到出站口时停住了脚步,逆着人潮跑了回来,伸手要敲车厢的窗子,却与素婉四目相对。
裴镜英笑了,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本册子,素婉打开了窗子,接了过来。
“你拿着读!”裴镜英说,“这是很好的书,你要好好读!但别给别人看了去,叫别人看了,会有麻烦的。”
素婉一怔,应道:“好,那你……”
“我走了,以后我们一定会再见的。”裴镜英挥了挥手。
一定会再见吗?
素婉拿着那本册子,一时不知自己该不该信她的话:这一回告别,她要去平城接着当她的歌星,而裴镜英要去延城——据说那里是赤色分子的地方,他们和平城宁城的人,都处不来,据说还彼此打过仗。
裴镜英这样的出身,去了延城,真的能安全吗?或许她要出卖她的家族……也罢,那样的家族,就算出卖起来,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
火车开动起来了,她就坐下去,翻开了裴镜英给的那小册子。
那是一本手抄的册子,想来抄写的人是很读过一些书的,字迹很是工整好看。可是熟悉的华国字,放在一起,组成的却是叫人很难理解的句子。
她读得很慢,要一边想,一边看,可是看着看着便入了迷。
阿桂去买了饭来,放在她面前,她一手拿着书,一手吃饭,竟将饭粒子掉在了自己身上,油腻腻的,也忘了掸。
阿桂过来收拾碗筷,才瞧见她这样入迷,便动手帮她把饭粒子捡走,哭笑不得地问:“密斯玫,这本书有那么好看啊?”
素婉被她这忽然的一问惊了一跳,身形猛然一拔,旋即失笑:“哦,哦,其实……也不那么好看,这里头的话,写得佶屈聱牙的,初时看着,觉得满本书都在胡言乱语,但看着看着,仿佛又有点儿意思了。”
“那,讲了什么?”
“讲了……”素婉开口要说,却又卡住了,她“嘶”地吸了一口气,说,“这不能由我告诉你,这书上的东西太多了,要是叫我匆促地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你要是想知道,就自己学识字,自己来读罢。”
阿桂睁大了眼睛,她说:“密斯玫,读书识字要花钱的呀,我哪里有那个钱。要是有那份多余的钱,要给我娘老子寄回去呢,再过两年,我弟弟也要说媳妇了。”
素婉立时回忆起原身的记忆来,她说:“可是你父母,把你卖掉的时候,就拿了一笔够你哥哥娶媳妇的钱了,难道你都被卖出来了,还要想着再给弟弟娶妻?这和把自个儿再卖一遍,有什么分别?”
“那……那弟弟,到底也是亲弟弟。”阿桂说,“我被卖出来之前,他是我抱着长大的,哪里能瞧着他说不到媳妇。”
“可你要是读过了书,说不定很快就能赚到给他娶媳妇的钱,不必这样辛苦地一个月、一个月从吃穿里抠。”
“密斯玫,我这样的人,就是读了书,也找不到什么好差事。”阿桂说,“别说我了,就是您,要没有做这个歌星,读完书想找份体面差事,大约也是不容易。那些坐在银行大楼里、站在商行柜台里的事情,哪一样不是要体面的好人家女儿才能做。”
素婉看着她,阿桂还笑着,可是笑容有些无奈。
她就笑不出来了,低下头,看着小册子上那工整的字,那些要想一想才会觉得有道理的句子,就叹了一口气。
她把小册子合好,收起来,说:“要是可以的话,还是要识字。我教你,不收你的钱。”
“那,那也不减我的工钱吗?”阿桂绞着手,犹豫了一会儿,才问。
“不减。”素婉说。
“密斯玫!”阿桂叫起来,“您,您真是太好了——可是,为什么?”
素婉把目光移向车窗外,水田已经消失了,她能瞧到的,是仿佛没有尽头的平原。
这里已经是北方了。
她慢慢说:“就当……我是为了行善积德罢。”
阿桂笑起来,说:“好好好,那么我就跟着您学,不学也是白不学的。”
人一旦有了事情做,时间就过去得极快。火车又开了一整日,阿桂闷着头在簿子上“划杠子”,写一二三人手口的,竟也不觉得累。
倒是梅杏春的伯父和堂兄来过一回,说是在站台上买到了本地人挑来卖的烧鸡,吃口不坏,给她们拿半只来尝尝。
见阿桂画下的那些道子,堂兄就笑:“哦呦,阿桂妹妹也要做状元啊。”
阿桂脸色一红,却还说:“不做状元,现在年头,状元不吃香了。我要考大学。”
堂兄哈哈大笑:“好好好,你考中了大学,出来做女先生,像女校里那些女先生一样,带这么大的眼镜子,烫卷头发,穿洋服。”
阿桂的脸就更红了,想想自己或许有那么一天,却忍不住笑出来。
“人人都讲平城有很多大学,”堂兄还说,“说不定真叫你考上了——诶,我们又要到站了,火车慢下来了!”
素婉随口接一句:“这是要到哪里啦?”
“列车工讲,要到宛宁县了,到了宛宁么,离平城就只消一个多钟头。”
——宛宁县?
素婉原本还带着笑的,此刻却像是被一枚子弹击中了一样,她说:“哪个宛,哪个宁?”
“我又不认识字的,我哪里晓得哪个宛,哪个宁——你等等自己在站台牌子上看就好了。”堂兄的口气还是那样轻松。
可素婉轻松不起来了:原身的记忆,像是一张黑色的网,倏然撒开,便将她牢牢罩住。
宛宁。
裴镜春前世总从供职的报社拿回报纸来给梅杏春读,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溽热的早上,刚刚印出来的报纸,头版头条落着粗大的黑体字。
“倭寇炮轰宛宁县城,我军奋勇还击”。
“豺狼!他们终于忍不住了。”裴镜春说话时,脸上的肌肉扭曲成古怪的样子,捏着报纸的手,也微微哆嗦着,仿佛若不极力克制,他的每一丝皮肤都会被怒气崩开了。
那会儿梅杏春还不晓得厉害,随意扫扫那段铅字:“宛宁县有我们华国驻军啊,他们也未必能讨得好处去。”
——可是,他们当真能讨到好处去的。
只是短短一个月之后,倭寇就出现在他们居住的地方了,枪炮声响了几天几夜,之后这座城,就有一多半死掉了。
而她现在,竟然来到了战争爆发的地方吗?
太阳已经要下山了,金红的残阳,涂在站台边那面白牌子上。
黑漆写就的 “宛宁”两个字,竟闪着如同沉凝了无数鲜血般的暗淡红光。
素婉猛然闭上了眼睛。
平城不可以久留。倭寇炮轰宛宁之后,没多久就进了平城。
他们既然能在其他地方烧杀抢掠,那么,凭什么相信他们会善待平城的百姓呢?
她这样吃青春饭的漂亮女歌星,又不算什么良家女孩儿,也没有强大的家世庇护,简直就是倭寇砧板上的一块肉。
离开这里!她还有顶多八个月的时间!
可是离开这里之后呢?她又能去哪里呢?华国那么大,可到底有什么地方,是侵略者的铁蹄一定不会踏到的?
只怕无论怎么逃,最终都是没有地方可以逃:不要说华国自己的军队驻守的地方了,她在裴家公馆里住的时候也听得到广播,连有洋人驻军的珠城,都被倭寇打下来了!
素婉的确不信这世上有打不败的军队,可到底谁能打败倭寇呢?连原身都不知道。
而她沉默得有些太久了。
堂兄和阿桂都瞧向了她——她听到“宛宁”两个字时,神色就不对,而看见那块站牌时,更是露出了如遭雷击的惊惧……与绝望。
“密斯玫,你怎么啦?”阿桂问,“宛宁县有啥,你脸色这样难看啊。”
素婉摇摇头,说:“倒是没什么事,只是我不喜欢这里,看到那两个字……我觉得很害怕。”
“害怕?”阿桂怔住了,看看一边的梅氏堂兄。
堂兄也有些不解:“你又没有来过这里,你怕什么啊?”
素婉说:“我也不知为什么——只是恨不能立刻逃走。”
堂兄便笑:“好端端的,自己吓唬自己呢。你想想看,这也没什么的,总归过几个月,那个姓裴的也就该忘了你的事情了,那时候,你再回去不就是了?有什么好怕呢?到时候你拍一封电报来,我和爸爸再来接你好了。”
素婉摆摆手,道:“到那个时候再说罢。”
她没有心思解释那么多,只是心里知道,真到了那个时候,她既不会逃回南方去,也不会叫伯父和堂兄来接她。
打起仗来的时候,不拘男女,出门都要比在家更危险。
伯父伯母那样卑微的一家人,只要不为谁出头,守在城中,老老实实过自己的日子,或许也有一条生路在。
可要是派出堂兄这唯一的孩子来接她,路上遇到乱兵或是瘟疫,折了进去,这一家就没了指望了。
这样的事情,到了那个时候,总不会少的。
而现下,注定要沉入黑暗之中的平城,却还闪耀着虹霓醉人的光影。
史老板的那位表亲,名叫“史东尼”,很不妨也叫“史老板”的——因密斯玫的到来,在自己的“珍宝”歌舞厅里,准备了一场盛大的演出。
托赖那些唱片,密斯玫本人虽然没有来过平城,可在这里也颇有些她的歌迷。史东尼从他们手中收了一大笔门票,便颇为慷慨地叫了打扫卫生的妇人们来,把舞厅的玻璃灯罩与木地板,都擦得能照出人影子来。
素婉抵达平城的第二天,就要上台。
饶是她已经见惯了东方玫瑰舞池里人头攒动的景象,可在珍宝歌舞厅里,竟然能塞进来这样多的人,还是叫她吃了一惊。
她没想到平城也有这么多人要来歌舞厅里玩,她站在舞台上,看着他们的面孔,就好像被笼罩在彩色的雾气里似的。
和从前东方玫瑰里的舞客,没有什么分别。
他们指着她说那就是密斯玫,南边很是出名的红歌星,果然长得漂亮,那腰身那脸蛋儿,实在够味儿。
但乐声奏起的时候,他们就忙着挑一个腰细腿长的舞女,搂抱着翩翩起舞——这会儿就顾不得什么密斯玫了,耳鬓厮磨间,一个个舞客脸上都添了醉酒一般的红色。
素婉俯瞰着他们,不知怎么的,心里就升起一些切齿的厌恶:这一处,那一处,每一处,有钱有权的体面“绅士”们,都这样沉迷在莺歌燕舞里。
他们根本不想知道这个国家即将遭遇的是什么,他们只顾今日,捏着陪舞女孩的腰,把那可憎的肥脸往女孩的腮边蹭贴!
是商女不知亡国恨吗?实在是那听歌的贵人,只愿意听那《□□花》!
等平城沦陷,也不知这些大人物,又会是怎样一副嘴脸?
她心下发狠,手中的麦克风几乎发烫。
可是伴奏的乐声还是那样旖旎——这珍宝歌舞厅,就像是一艘被混沌的鬼物占满的大船,在黑夜中的无边海洋中,驶向即将沉没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