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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玛丽·玫(九) ...

  •   “女德”这两个字,素婉已经有日子没有听见过了,如今猝然打了个照面,一怔之下,竟而笑了。

      “现在还是要讲女德的时代吗?”
      “政府自然是不讲了的,书刊报纸也不讲,不过男人既然有权有势有钱,怎么可能不讲呢?”裴四小姐说,“恨不得将家中要娶进门的女人,自小就放在绣楼里养起来,一辈子不见外男,又怕她没有见识,社交场上叫人笑话,那么只好‘资助’她来女校了。”

      素婉道:“那么合校之中,男女平等的情形,是不是好些?”
      “也不见得好些。”裴四小姐让素婉把带着的课本给她,一边要圈题给素婉看,一边说,“你不知道罢,合校的招生分数,女学生的成绩线是要高过男学生的。”
      “为什么?”
      “教育部只讲了录取比例——譬如一年可以招一百个学生罢,里头至少要有三十个女学生,那么考试成绩按照男女分别列开,男生取前七十名,女生取前三十名。”裴四小姐说。
      “这不合理罢?至少要有三十个女学生,那么难道不该先数数前一百名中有多少女孩子,若是不足三十人,再从后向前,剔去成绩不佳的男孩子,递补入女孩子吗?”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不过教育部的官员们也不会一个个比对中选的学生名册和成绩,晓得有三十个女孩子接受了教育,那就可以了。”裴四小姐说,“反正……唉,反正能工作的岗位又不多,也容不下这么多读过书的女人,那么,你想想看——许多女孩子花了钱读三五年书,出来又寻不到一份更体面的工作,那么读书这件事,意义何在呢?总不能是为了嫁做主妇后可以凭自己识字的好处读一下午的小说罢!”

      素婉微微眯起了眼睛。

      原身其实是挺了解这个世界的,但她到底没上过学。
      “女学生”的想法和前程,原身是不会知道的。而素婉原本以为,华国的女孩子读了书,总该和读过同样书的男人平起平坐——这么看来,也还是她把情势想得太好了。
      她如今所处的时代,人人都爱讲妇女要走出家门,要参与社会生活,但这么看来,她们在社会生活中,仍然是一种并非必要的装饰,正如她们读过的书,对她们而言,也多半是一种没有太大必要的装饰。

      就像……她低下头,看着被自己面前蛋糕上的一颗红色樱桃。
      是很好看,但也只是点缀而已,毕竟即便没有这颗樱桃,蛋糕也还是蛋糕。

      素婉说:“但是,读过书的男子能做的事情,女子不应该也能做吗?除非她们在学校里便一心想着今后要去做太太,而不肯好好读书……”
      裴四小姐抿了一口咖啡,想了想,才说:“按道理讲,是可以做男同学会做的工作的,可是,女子工作数年,刚刚做熟了,往往又要结婚,婚后再生养呢,就一定要回家去做太太了。于是雇主也不肯录用,便录用,也只挑一二个佼佼者,去扮好‘花瓶’就是。而多数女学生,想到毕业之后也没有一份好工作,又怎么会下死力气读书呢?”

      素婉就明白了。
      她说:“女子到底要自强——只是凭个人的力量,想要自强,实在是太难了。”
      听到“自强”二字的裴镜英仿佛想开口说什么的,可听到她说难,便把那句话咽回去了,轻轻一笑,道:“算了,说那么远的事情做什么?我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读书,但是读书总胜过不读——至少你若读过书,今后可以给自己写歌词,即便有一天不能亲自上台演唱了,凭这写歌词的名声,说不定也还颇能有些收入呢!来,你看看这些。”

      她递过几本折了角的练习本,那里头有她用自来水笔打圈的习题。
      “你看看能不能做出来呢?这些都是很简单的题目,但如果要考中学的话,会做这个已经足够了。”
      的确不是很难的题目,素婉可以做,待裴四小姐看过,也说做得都对——但即便如此,她心中也总没有今日出门时那样高兴了。

      华国已经是她从未经历过的衰弱了,白的黑的棕色的洋人,都可以骑在华国人的脖子上作威作福,然而华国人中,女人竟还格外要矮人一头。
      作为一个华国女人,她不知道读书能不能改变她的命运,更不知道读书能不能改变这个国家的命运。
      前路如同被淹没在大雾之中,她看不到究竟能走到哪里,只晓得如今离原身记忆中,那些可恨的倭人跑来打仗的那个夏天,也只剩不足两年了。
      茫然和恐惧,使她心里多了一根紧紧扯住的弦。

      那个夏天,大炮一响,满街满巷便多了许多死尸,从乡下地方跑来的失地乡民也多得数不清。衣食无着的时候,他们总要想想办法活下去,那么就去偷,去抢。
      租界里治安还是好些,那些黑脸棕脸的洋巡捕是肯开枪打死华人小贼的,但租界之外,失窃和被劫简直是市民的家常便饭。
      而倭人侵略军自然是不会管这些治安案件的呀。他们看着租界里唱歌跳舞的繁华景象,非常欣喜,往往还要拍摄照片印在报纸上,证明“大东亚共荣”使华国百姓真正过上了文明富裕的好生活呢!
      城里一天天乱下去,江中便不时浮起死尸来,巡警和市民看到了都像看不见,低着头走过去:日子还要过的,不要管闲事为好!

      而那时候,梅杏春已经离开了东方玫瑰,和裴镜春同居了。
      她隐姓埋名,除却那些请她去调|教妓女的书寓老鸨外,没有人晓得这个相貌秀丽的小妇人,竟然是当年东方玫瑰的台柱子。
      大家爱看的永远是最红的新人:梅杏春走后,史老板又捧出了一个“娜莉莎”,那是一个混血女孩,据说有些罗刹国血统,个子又高,相貌又精致,眼波流转时实在比玛丽玫还撩人。
      许多舞客都说,怎么这城里的漂亮女孩,全都被史老板找出来了呢?别说他们这些老主顾,就是刚刚进城的倭国军官,据说身份非常尊贵的——连他也要为娜莉莎一掷千金呐!
      她实在是这城里最最闪耀的女人,那些被市民们悄悄叫做“汉奸”的人,他们的妻女也没有她风光,就连他们自己,见到了娜莉莎也要带上柔和的笑容,讨巧得很!

      但没过几个月,娜莉莎就消失了。
      她的死因,梅杏春从旧识那里听说过——她和“学生救国锄奸团”有来往,打算帮他们杀掉那个倭国军官。可惜事情败露了,军官把她“赏”给了士兵们,她被摧残致死,连尸体都被拖去喂了狼狗。
      梅杏春是见过倭人的狼狗的,那些狗,眼睛都是红的,吠叫起来的声音,像是胸膛里藏着恶魔。

      她没办法想象一个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听到这件事后,她被吓病了,发了整整两天的高烧。
      她甚至会想,如果不是和裴镜春在一起后离开了东方玫瑰,那个惨死在倭人手里的“女歌星”,会不会就是她?

      旧相识来探病,对她说:“哎呀,你担心什么啦?你又不会去和那些作死的学生往来咯。她又不是因为出名才死的,是她要杀掉那个倭国军官才……”
      梅杏春蹙眉反驳:“可这些事也不是她自己说的啊,如果不是她和锄奸团往来,而是那个倭国军官想□□她,被她拒绝后恼羞成怒呢?也不好说没有这种可能罢!”
      “那……哎,那也是她自己不会低头。其实倭人除了矮小丑陋之外,也和华人没什么分别。我们这样的人,就算不被倭人看上,被高官看上,不也一样要脱衣服的吗?闭上眼睛,男人都是一样的。”

      梅杏春再也没有和那个“旧相识”联系过。她不愿听对方用那么凉薄的话去形容娜莉莎。
      而素婉对梅杏春的观点,却是十分认可的。
      就算梅杏春没有上过学,还有些沉迷感情,但她绝不是个天真的笨蛋。

      ——倭人在华国□□又杀害的妇女还少吗?难道她们中的每个人,都是和锄奸团有牵连,所以活该要被施以身体的侮辱后再毁灭吗?
      不,敌人只是想毁灭你,不需要你真的做错什么,只要你又美好,又柔弱,无法挽救自己,他们就很乐意对你下手。
      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敌人。
      永远不要低估敌人的残忍。

      如果那个时候,梅杏春还在东方玫瑰里唱歌的话,那么被军官追求甚至威胁的,就是她自己了。
      这份歌星的事业做不了太久,她得抓紧时间找下一份工作,但很无奈的是,“是红歌星”这事儿不能给她提供任何去找下一份工作的底气,她若是现在从东方玫瑰辞职跑路,那么除了要交违约金外,她一定会回到没有工作的那个起点。

      总不能还和伯母一样,去给富人家洗衣服罢。
      那就还要读书,她想,至于之后,走一步,算一步,也不是不成。

      但那天晚上,裴镜春又去了东方玫瑰。
      史老板照例安排她去陪他聊天,他开口便笑着问:“你今日去同兴女校,情形如何?”

      素婉看他神情,便知晓他今天不曾回家,更不曾见过裴镜英。
      “不大好,”她说,“我这样的身份,又是由少帅介绍去的,她们自然有很多流言。”
      “什么流言?”

      她看着他,轻轻一笑:“不足道的流言,少帅和我清清白白,不用去听那种没道理的话。”
      裴镜春抿抿嘴唇,他说:“是我欠考虑了,使你这样困扰,实在抱歉。”
      素婉摇头,道:“也没有那么困扰,现在知晓她们的看法,至少好过入学后才叫人讥笑。”
      “那么……你是不愿意再去女校读书了?”
      素婉点点头,道:“虽然你我问心无愧,但要是问心有愧的人也这样做,叫女校的学生们可怎么学习呢?”

      裴镜春道:“那么,你就要为她们放弃掉你自己读书的机会?”
      “不是还有男女混读的学校吗?”
      裴镜春的眉头就微微皱了一下,这表情消失得很快,但素婉是看到了的。

      “怎么,那种学校——不教什么有用的东西吗?”
      裴镜春定了定神,笑着摇摇头:“倒也不是,只是……没什么,你若是想读,去考就是了。”
      这一回他就不提什么替她联系了,素婉瞧着便知道,他心里是有点儿盘算的,只是连他自己也知道那些盘算见不得人。

      ——那些光明正大纳妾的人和他们的想法,固然是旧时代留下的垃圾,是他们应当不屑的东西,可活在新时代的人,也很难教自己全然不受影响。
      然而君子论迹不论心,既然裴镜春没说什么,她便当他是支持她去考混校,去读书的。
      也不用他帮着联系!素婉叫阿桂买一份报纸翻翻,便找到了几所公学的招生广告。再托老金打听打听——这黄包车夫是专门拉“包月”的,识得很多家境殷实的主顾。
      两天后,老金就告诉她,这些刊出广告的学校里,也有一所教得不坏的。

      她便为自己报了名,要参加入学考试。
      她的名字还是用了“梅杏春”,照片也特意选了没有化妆时拍的小像,素着一张脸,瞧着便不大像那个在舞台上光艳无比的女歌星。
      那接报名表的职员也忍不住感叹:“这女学生长得真好看,说不定读着读着,就会成为哪个学生家的嫂嫂姨娘了。”
      他的同僚就凑过来:“多好看?让我看看——咦?这个女学生好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像……对,像不像东方玫瑰的那个玛丽玫?”
      “有点儿像,可玛丽玫比她漂亮罢!”
      “也难讲,化了浓妆,谁都漂亮,卸了妆说不定还不如她——等她来考试,我们去瞧瞧看?”

      素婉考试时,教室里便不断有职员走进来“巡视”,他们多半要多看她两眼,有的还要若无其事地拿起她的考试证瞧一瞧。
      若是普通考生,说不定就要被他们干扰,但素婉连头都没有抬,仍是致力写卷子。

      看她的人,出去了便小声说:“论相貌,真像玛丽玫!但那笔字写得真好,一瞧就是好人家养出的童子功。玛丽玫要是有那么好的出身,哪能抛头露面做歌星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4章 玛丽·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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