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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玛丽玫(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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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家的女孩子当然不会去做歌女这样的工作,但她会考个好学校,很要强地认真读书,就非常合理了。
如这样的姑娘,成绩出色,当然也不奇怪!
几天后,将招生布告贴出去的校工,就先听到了本校教师们的评论。
“第一名是那个小梅啊?”
“是啊,考试卷子真的做得蛮好。”
“这个小姑娘可以的。”
“不过她岁数比一般的学生大,你别看只是大几岁,那就是不一样了呀。她这样的岁数,晓得要学习了,那些十一二岁的小崽子啊,不知道每天想什么,总归不想读书!”
校工不识字,不过听着教师们这么说,他觉得这很合理:女孩子么,年岁又大些,读书好才是应该的。
可是当他把布告贴出去的时候,那些等学校放榜的学生家人们,反应就没有这样平静了。
他们瞧见“梅杏春”三个字写在打头的地方,就纷纷问:“这个梅同学,是男是女啊?这名字怎么瞧着像个女孩子啊?”
“女孩子也能考第一名?”
“可能是运气好,碰上罢了。”——这是随口答话的人。
“别急别急,往下看看。”——这是还等着瞧自家孩子排名的人。
“这个名单不对吧,啊?我家的孩子考得很好的,怎么会没有他啊?”——这是看不到自家儿女的名字而又惊又怒的人。
“谁跟你讲他考得很好啊,他自己吗?他自己讲你不能信的,小孩子就爱胡说八道!”——这是一心一意想瞧热闹,不惜叫他人的孩子挨揍的人。
这校工费了很大力气才从蜂群般的人丛里挤出去,他抬起手臂,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正要转身回学校的茶房里喝他的茶,目光却被马路对面的一辆黑色汽车吸引过去。
汽车不是什么稀罕物,但那辆车子怎么瞧都比别的车气派。
校工也说不上到底哪里有差异,但那辆车子看着……是那种一跺脚就能震动半座城的人才会坐的车。
他怔怔地看着那汽车,直看了好几秒才醒过神,他咽了一口唾沫,决定不能再看下去,可还没转过身子,就被人撞了一下。
撞他的是个瘦瘦的小女孩,衣衫打扮很过时,像是刚从乡下来投奔亲戚的,可是眼睛又大又亮,声音也脆:“对不住,阿叔!我来瞧我家小姐的名字……您没事罢?”
校工揉了揉自己胖大的肚皮,他看看那瘦小的女孩——于是好脾气地摆摆手,还顺口一问:“你家小姐叫什么名字啊?”
“梅杏春!”
他一怔:“哦!是状元啊!”
那小女孩就笑了,清清亮亮的笑容,像是阳光落在湖面上,她说:“是啊!”
“恭喜,恭喜!”
“谢谢您!”小女孩在袄袖里摸了摸,摸出一毛钱,硬递给他,“我身上没有带钱——嗯,不过小姐说,要给贺喜的人包喜钱,请不要嫌弃啊,这,这是礼数!”
塞完这张毛票,小女孩就飞快地跑了。
而那辆汽车,也在此刻发动起来,驶过了街角。
阿桂送信的速度确是很快的:她最近吃得更好了一点,又得了一双新布鞋,跑起路来自然也比从前更灵巧,就像是一头小鹿卷着林间的风那样,跑进了明珠饭店,一步两阶冲上了楼。
等到了素婉的房间里时,她的脸上都是细密的汗珠子。
见到素婉,她急促地喘了几口气,可还没有开口,素婉便似乎早有预料地问她:“我考上了?”
阿桂拼命点头,然后伸出一只手指:“第,第一……”
她的声音断断续续,笑容却那么明亮。
素婉抿抿嘴唇,不禁也跟着轻轻一笑。
考上中学这种事情,因为没有那么困难,所以似乎也不算什么值得纪念的成就。
但阿桂这样毫无遮掩的快乐,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难免要跟着笑一笑。
“密斯玫,你不高兴吗?”阿桂大约对她的笑容也不满意,还问她,“你怎么就这么——就这么笑一笑,看着和不笑也差不了什么!”
素婉说:“我自然高兴,不过,反正也是考中了,即便第一名更好些,可也差不了太多。”
阿桂便不服气了:“怎么能差不多?我要是能考第一名,一定要高兴坏了!”
素婉道:“那你就去考个第一名,要是考中了,我请你去吃西洋菜!”
阿桂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含含糊糊地说:“密斯玫,我哪里敢想啊,我才跟着你学了几个字呀!”
但她的眼睛很亮,是那种想到某件事后,就兴奋和期待的亮光。
素婉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尖,对这个比原身还小的女孩,她是有权利去宠溺一下的:“你怎么不能想了呢?你没有听那裴少帅说过么,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既然如此,只要你学会了,你自然也能去考……”
阿桂红着脸摇摇头,她正要说什么——可是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一个男人的声音,调门儿不高,似乎很有礼貌,却自带一种不容反驳的气势:“梅小姐在吗?少帅请你去咖啡厅里坐坐,请您赏光!”
素婉一怔,她的手指也顿在了半空:裴镜春?此刻他怎么会在这里呢?他不应该在军营里忙着那些永远也忙不完的事情,指望借此树立威信,今后好接过父亲的权柄吗?
但阿桂说:“少帅一定也是来祝贺你第一名考中学校的!”
素婉看着她,她便又说:“我从看放榜的人群里挤出来的时候,见到裴家的车了!就在学校对面停着呢,我猜就知道是少帅!不是我说,少帅真是个好人啊!”
素婉微微眯了眯眼,她摇摇头。
裴家的车里坐的,可还真不一定是裴镜春。
裴镜春对于她去读混合学校这件事情的态度并不积极,为第一个知晓她的考试成绩就丢下自己的正事,坐着汽车在学校门外等待——这种事情,她觉得裴镜春不会做,裴四小姐倒是有可能。
但裴镜英要约她见面,没必要打着裴镜春的旗号。
素婉换了一身衣服才出门,跟着那来请她的男人,往明珠饭店的咖啡厅去。
那个人没有穿军装,但是举手投足的做派她看得分明,这必然是上过战场的军人。
而在踏过咖啡厅大门的那一刹,她停住了脚步。
在那个士兵引着她去的方向,有个人正坐在西洋式的桃花心木桌子后面:而那不是裴镜春。
那是一个瞧着总有四十岁出头的妇人,眼鼻轮廓,似乎有些像裴镜春,又有些像裴镜英。
于是她走上前,温柔而平静地招呼:“裴夫人,久仰。”
那个妇人抬起了眼皮,看了她一眼:“梅小姐——请坐罢。”
这样平静的对答,似乎很出那个士兵的预料,他大抵是想为她们二人介绍的,可现在他只能尴尬地站在桌边。
“你也去休息一下罢。”裴夫人这样说。
他便如蒙大赦一般,举手行了个军礼,转身大踏步地走了。
那步伐比带素婉过来时还快。
裴夫人似乎颇有积威。
素婉想着,便转过头来望着裴家这位命不久矣的女主人——她尽量让自己的目光显得平静友善,但绝不退让。
对方越是强大,退让便越是无用。
她虽然不知道裴夫人来见她的原因,然而原身的记忆摆在那里:裴夫人是一心只想让自己的儿子和他那位定过娃娃亲的妻子早日成婚,然后三年添两个大孙子的。
甚至她重病垂危的时候,裴镜春回去见她,她也只说要他快点娶妻,也许冲冲喜,她的病还能好。
当然,这个“妻”,绝不能是一点儿也不闺秀的梅杏春。
前世如此,今生也未必能好多少,素婉已经做好了提起十八个心眼子的准备。
咖啡桌并不大,在这样的距离,素婉能够清晰地看到这妇人的面容,和写在那张面孔上的神情。
于是她愣了一下。
裴夫人扑了粉,化了妆,但眼尾垂着,嘴唇也抿着,显得疲惫,决没有她儿女脸上那份时刻准备和全世界战斗的意气。
然而她还要板着脸,摆出一副很有战斗意志的神情。
“梅小姐是大明星,能够拨冗来见我,实在受宠若惊。”裴夫人说,她的声音凉丝丝的,像是一块生绸子落在手上。
素婉道:“您客气了。您是我恩人的母亲,且不要说现在我还能休息,自然要来见您,便是我在演出时遇见您,也该先来问候您才对。”
“恩人?”裴夫人的睫毛颤了颤,她说,“这‘恩人’两字从何说起?我儿子对你有什么恩?”
“非但少帅对我有恩,为我赶走了意图入室抢劫的恶匪,连四小姐也对我有恩。”素婉说,“我原本想考女校,但女校不肯接纳我,是四小姐提醒我还有男女混读的学校可以读——如果不是她好心,我或许终身都没有机会念书了。”
裴夫人的眉头皱得愈紧,她说:“镜英这个孩子,是不知好歹的,但她平时还算规矩,那么你和她又是怎么认识的?”
素婉瞧她神色,便知道她在想什么了,因道:“我在女校里和教师争吵,四小姐看到,觉得有趣,就认识了。”
这个答案,连裴夫人也想不到,她吸了一口气,仿佛有些牙疼。
她原本以为,面前的这个歌女,是一心想靠她儿子攀高枝的,连什么考学、读书,也是为着更得她儿子的喜欢才拗出的姿态。至于认识她的女儿——那还用问吗,那也是狐狸精邀宠的手段!
这世上没有人比她更懂狐狸精!
可是要按这狐狸精的说法,是镜英自己去找她“认识”的。
这就叫做妈的有点为难:镜英真就是这么个性情古怪的孩子,一点儿也不像是能好好读书的样子,反倒最爱在学校搞风搞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