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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玛丽·玫(五) ...

  •   对于裴镜春的反应,素婉是有一点关注的。
      她又怕裴镜春不在意她,又担心他是往“那个”方向在意她。

      裴镜春前世会爱上柔弱无助的玛丽·玫,这一世却不见得会对她动心:毕竟,一只无力自保的娇弱小鸟,和一只徒手抠人眼珠子的漂亮野猫,就算共用一个皮囊,但要说她们是同一个人……那也实在太牵强了!
      而她很肯定,许多男人喜欢的,恰好就是那份娇弱无助,而不是什么相貌,什么性情。

      倒是刚好:如果可以,她倒是更希望裴镜春把她当作一个聪明有决断的同类,一个在危机时刻能合作的人。
      这样就可以了!
      她本来也不想去做什么军长儿子的小妾!

      她来来回回活了几百岁了,裴镜春才二十出头。即便他有一个位高权重的父亲,即便他从小就受着极好的教育长大——可他没有凭自己的本事就获得过权力和女人的垂青,更不可能从这些成功中获得经验和真正的底气。
      他的杀伐果断和仗义疏财,在她看起来,都像是没长齐尾巴的小孔雀努力开屏。
      而他那个父亲,那个能随意改变他们命运的老东西,至少也算是一只隼。

      能在裴军长的势力范围内得到庇护,这就很好,她一点不想亲自去见这只鸟:没错,裴镜春的父亲,若是论及人品,哪怕是和他的亲儿子比,也不过就是个鸟人!

      出于这样的心思,第二天她派人去给裴镜春送礼物时,一边参考原身前世的礼品单,一边毫不犹豫地换掉了几样。
      原身给裴镜春送过昂贵的钻石袖扣和外洋进口的马鞭,那都是很体面的礼物,但如果一个女孩儿给第一次见面的陌生男子送这些……怎么说呢,是一个女孩子会送的东西,温柔,妥帖,用心。
      但素婉不愿意强调自己是个女孩子。

      所以她给出的礼物,是简单明了的——钱。

      一只小匣子,底部并排五条小黄鱼,上面摆三层厚厚的银洋。
      再附上一张小纸条,说明自己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好宝贝,只有这么些庸俗的身外物,恐怕少帅是看不上的。但这些身外物到底能换成现钱!如果能用来当作军费,为家国稍稍做出那么一点儿贡献,或许少帅也不会太嫌弃罢?

      她的话讲得很好听,裴镜春看了也实实在在地吃了一惊。

      他打开那只匣子时,被闪闪的金银光芒戳了一下眼,下意识便皱起了眉头。
      用这些东西送人,多么庸俗:仿佛她的性命就只值这么些金银,拿它们就能答谢他的一片好心!
      可是他看到了纸条,就再也不能挑剔梅小姐什么了,甚至还要反思,方才那一刻他心中升起的鄙薄,是不是太过分了?

      她只是一个歌女。
      她没有富有的父母,疼爱她的长辈,她的每一个银洋,每一点金子,都是要站在“东方玫瑰”的舞台上,一首接一首地唱歌,才能换来的。
      这匣子里的哪里是金银,这是一个可怜女孩儿的一腔赤诚啊。

      她甚至懂他的情怀!
      所谓的“毁家纾难”,在她这里,交出这只匣子,也是差不多的意思了!
      他抚摸着那只匣子,一时间心潮起伏。

      “她是女中豪杰。”他说,“这种事情,便是受过教育的女学生,也未必有气魄做出来。真没想到,她一个沦落到舞厅里唱歌的姑娘,竟然舍得为国为民,捐出这许多积蓄来!”
      他身边的马弁闻言,就跟着附和:“是啊,若是咱们不说,谁能想到,在那种地方卖唱的女郎,也有这样一颗火热的心呢。说来她早年的命,是不是不好啊?否则这样的好姑娘,怎么会去歌舞厅里做活路?您看这个字——她写得多好啊,一瞧就是从小练起来的童子功夫。”

      裴镜春从小到大见过的都是好看的字迹,一时之间倒是没想到这梅小姐的字有什么不同。
      但经人提点,他细细看去——梅小姐虽是用钢笔写信的,但字迹提压转折自有章法,清丽之中,竟叫他看出了几分风骨。

      “倒还真像是书香门第的大小姐写出来的。”他说,莫名又叹了一口气,“你说说,这是什么世道,我们华国那些原本应该过得很好的千金闺秀,如今沦落到要去舞厅里卖唱,老祖宗要是知道了,说不定有多么心疼!”
      “这都是洋人的错!”
      “……是啊,可是洋人写的书是好的,要是大家都能读书,上学,学会了洋人的本事,我们华国一定能振兴起来的。”裴镜春若有所思,“这钱,与其拿去发军饷,倒不如拿去设立一个基金,给穷孩子们读书,梅小姐要是知道了,一定也会赞成的。”

      马弁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他到手的银洋要飞了?
      他说:“少帅,可密斯玫,不,梅小姐,她说这钱是用来捐给军队的,您想想,要是没有强大的军队,孩子们怎么能安心上学呢,就算上学学出了本事,又能不能报效国家——对了,对了,南城的信贞公,您还记得吗,他的纱厂用昂国机器,原本是多么赚钱,可是昂国人自己的纱要卖进我们华国来,硬是说他犯了罪,去法庭上告他,不准他再用那些机器,法庭竟然判他输!这还有天理吗,那些机器也是昂国人卖给他的呀!他真金白银买回来,凭什么不能用了?要是我们华国的军队,强大到能在昂国驻军,那些黄毛鬼子还敢这么欺负人吗?”

      裴镜春沉默了几秒,他叹了一口气,说:“国家百废待兴,哪里是这一匣钱财能救的。不如去找那梅小姐商议一二,看看她怎么想。”
      马弁绷紧的心松下来了,一连声称是,其后又跑去准备汽车,非常殷勤。

      裴镜春先是觉得好笑,可想想梅小姐——他又叫了人,给他拿了一对宝石袖扣过来。
      他是少帅,他要体面,衣衫上就要妥帖。

      妥帖到,哪怕到了“东方玫瑰”那每一刻都要焚烧钞票的地方,他也是众多男客中最出挑的那一个。

      那一刻,素婉正在舞台上唱歌,她不爱看着台下的人搂搂抱抱蹦蹦跳跳,就眯着眼睛。
      这么的,她看别人,便都是朦胧的影子。
      而别人瞧她,却也要生出几分不一样的感知来——她在梦里,她的歌自然也在梦里,听着歌的人,也就在摇曳的舞步中远离尘世,落在歌声的网中,迷迷蒙蒙地沉入梦境。

      哪怕在歌曲的间奏中,她不出声,他们也仍然踏着曼柔的舞步,摇曳着,注视着,低语着。
      一整个“东方玫瑰”,都像是暖风吹拂的午后花园,大家在这里,就是应该沉入旖旎的梦境的,要是连这入梦的感觉都没有,那他一定是个不懂得美和爱的土鬼!

      这样的土鬼,理当不会出现在这里。

      可是今天,裴军长的宝贝儿子带着这么几个土鬼进来了。
      土鬼们甚至拥有了上台的机会——一个穿军装的年轻人,抱了一大束花,趁着间奏的时候,不知从什么角落里蹦上舞台,敬了个礼,大声说:“梅小姐!唱得好!我们少帅送您一束花!”

      别说下面沉浸在眼神交流和窃窃私语中的舞客们,就连素婉,也惊得一哆嗦,差点儿将手中虚握的麦克风连杆儿一起扔出去。

      她睁眼的时候,实在是满脸惊恐的。
      可是那个小士兵大约还不知道如何分清“惊恐”和“惊喜”,他甚至笑了,黑脸衬得那一排牙更白了。
      然后毫不犹豫的把花当胸塞给素婉,动作像极了拼刺刀。
      素婉接花时都不由向后退了一步,才卸去这一塞的力量。

      乐手们还没有停止演奏。
      已经到了她该开口唱歌的时候,但她已经把歌词全给忘记了,台下的人,也连舞步都停下了,来不及停的,都撞成了一团……

      场面很灾难。

      连史老板都从经理室里跑出来了,他带着几个黑衣的打手,迈着肥胖的短腿,在人群之中像一枚球一样弹动。但他的右手一直按着腰间的手|枪,准备给砸场子的人一点颜色瞧瞧。
      直到他迎面撞上了裴镜春。
      身边带着八个卫兵,每一个卫兵都有手|枪的裴镜春。

      于是史老板乖觉地展示出了他在华国漂泊二十年学到的铁律——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张红脸上,笑容一下子就绽开了:哎呀,他们扬基佬就是这个样子的,他们的笑容总是像西部烈日下的向日葵一样,那么明亮,那么真诚!

      “裴少帅!”他说,“天哪!您竟然会来到我们东方玫瑰!您不认识我?我是史迪威,这里的老板——是可爱的玛丽·玫将您带到这里来的吗?您还送了她花儿,年轻人的故事总是那么美好!嘿,玛丽·玫!我们换一首歌来欢迎少帅好吗?乐手们!《他送我一朵蔷薇花》!”

      裴镜春笑了笑,他没有回应这连珠炮似的问候,只是道谢,顺应着史老板的引领,往一边的坐席上走去。
      但他抽空瞧了一眼台上的玛丽·玫——不,梅杏春。
      她抱着那一束花,在欢快诙谐的曲调中腰肢轻摆,目光从他面上扫过去,唇角微勾。
      她是在对他笑吗?

      他不由停住脚步,想再从她的眼神里读到什么,可她将脸转过去了。
      裴镜春深深吸了一口气,他走向史老板为他安排的座位:那位置很好,离舞台很近,他甚至能看清自己送她的花,红玫瑰花瓣那丝绒一样的质地,在旋转的灯光中变幻银色与墨色的反光。
      她又眯起眼了,好在这首歌也要唱完了——现在她下了台,走过来,高跟鞋笃笃地敲击着地面,素白的手指掩映在花叶间,花瓣的红和指尖的红混在一起,他分不清。
      好一朵“东方玫瑰”。
      但他没来由地想起昨天见到她的情形。

      她只穿着丝袜,高跟鞋潦草地丢在一边,右手染满鲜血,血渍还滴滴答答地落在长毛地毯上。
      那时她脸上没有一点儿笑意,但怒火似乎比这样柔美的笑更能照亮她的脸庞。

      他想,哪里有玫瑰不带刺的?或许玫瑰的本体就是刺,那花,不过是用来障眼的戏法……

      史老板还在热情招呼:“密斯玫,来这里,英俊的少帅是为你而来的,你就坐在他身边好吗?你们东方的青年,瞧着总是这样漂亮。对,就是那里——”
      素婉点点头,在裴镜春身边落座,她说:“又见面了,少帅。多谢您肯来为我捧场。”

      这是一个歌舞厅歌星的场面话,裴镜春心想,可他说:“因为我们是朋友。”
      “朋友?”她笑了,“您的这句话,使我倍感荣幸啊。”

      史老板察觉到了什么,他的黄眼珠子在稀薄的睫毛下头转了一圈:“嘿,密斯玫,你们尽情聊天,我得去找克里斯汀,叫她上场,去替你补台子!”
      说着不等两个年轻人客气,起身就走,还叫侍应生端来了红酒和小吃。

      裴镜春指引侍应生将酥皮派放在素婉面前后,便开口道:“其实今天,我是来谢你的。”
      “为什么要谢我?”素婉说,“为了那匣子金银吗?”
      “为你将自己的全部身家交托给我,交托给强军的大业……”

      素婉失笑,她捏住高脚杯的脚,轻轻晃动清澈的红色酒液,摇摇头:“少帅太高看我了,我也是有私心的。若单是为了您救我,我回赠什么也不过分,只这些金银,实在是显不出我的诚心来,我至少也该精心选几样独特的好礼品,而不是这些一模一样的金条银洋,对不对?”
      “可是,我也想为我们华国人做点事,只是我既不会读现在的书,也没有文凭,想体面地活下去都不能,空有些钱财,又能做什么呢?直到昨日少帅救我,又将我这么卑微的人都当做了兄弟姊妹,我想,少帅您和他们是真的不一样的。我这些钱,到了您的手上,或许才能派上用场,而不是变成什么太太的耳环,什么小姐的华服。”
      “叫我说来,还要劳动少帅费心思,找到真正能为国出力的人,把金银用在他们身上——怎么能是您来谢我呢?您是那个费心费力的人啊。您说,是这个道理不是?”

      裴镜春笑了笑,她说得那么流畅,好像真是个道理,可细心想想,又觉得不对。
      这个梅小姐,当真是聪明的。

      他又想到了她那一笔漂亮的书法。
      于是颇有些失礼地问她:“梅小姐家遇得大事前,必也是书香门第罢,否则如何能教养出您这样聪慧灵敏的女孩子?”

      书香门第?
      素婉叹了一口气,满脸的“旧事不堪提”,倒是也并没有否认:原身有个老童生祖父,这怎么不算书香门第?

      她低声道:“小时候,祖父教过我读书写字,不过,那都是些不合时宜的书了。”
      裴镜春心思一动,脱口而出:“那么,梅小姐现在还愿意去读书吗?”

      “……读书?”素婉愣住了,她说,“去新学校里读书吗?我是个歌星,女校愿意收我这样名声不好的学生吗?”
      “教育家都说有教无类,只要能考中的,就都能去读。”裴镜春说,“梅小姐要是想读书,我可以问问舍妹,她们同兴女校的入学考试考些什么课业——梅小姐意下如何?”

      素婉脸上的惊喜真不是装出来的:还有什么地方比学校更好,更能教给她现在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律?
      原身可没上过学,她会的东西,都是裴镜春教给她的。

      她的唇角压都压不住:“真的?真的?谢谢少帅,也谢谢府上小姐!”
      说着她想到了什么,放下手里的花,站起身来,竟学着那个土包子士兵的样子,双足“啪”地合拢,举手过眉,行了个军礼。

      裴镜春的笑容也就更明亮了:“当然是真的!我还可以帮助你去找教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0章 玛丽·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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