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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玛丽·玫(二) ...

  •   素婉就这么发了一会儿呆。
      她面前是那面清晰的镜子,映着她被脂粉遮蔽了五官的脸——但镜中偶尔也照出一队急匆匆路过的女郎,她们不穿她身上这样的衣裳,但她们的裙摆又宽又短,颜色极艳美,行走之间,什么不该叫人看见的都会隐约露出来。
      她还听见震耳欲聋的音乐声。
      和她从前听过的都不一样。

      这个地方叫她觉得不安。

      直到一个梳着一条辫子、穿了短袄长裤的女孩儿跑到她跟前来。
      那女孩儿脸上没有妆,发辫也还有几分枯黄,可是在这地方,她一点儿也不怯场。
      “密斯玫!”女孩儿说,“老朱已经在后门等着了,您几时散场呢?”

      密斯玫?
      这个称呼像是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原身那些记忆,素婉的身体微微一晃,她说:“我坐一下,等一会儿再走。”
      小姑娘立刻点了头:“我叫老金等着——您饿了么?刚才过来时我瞧见王家的面挑子了,我去给您要一碗,还要冬菇虾籽?”

      素婉摇摇头。
      王家的面,老金,震响的音乐。
      跑腿的小姑娘阿桂,叫她密斯玫。

      不,原身本来不叫密斯玫。
      她该叫梅杏春。

      她是老童生的孙女,也有读过书的爹爹,但祖父吃芙蓉膏,败尽了家业又坏了身子骨,一命呜呼死了。爹爹去大城里做帐房,一去就没了消息。祖母想儿子,日日哭,哭足了就折磨她娘。她娘便生了痞病,顶着大肚子,哎呦呦地起不了身,不消三月也死了。
      一家人转眼便只剩她和祖母,老太婆没了法子,拔了剩下的两根簪子,一根给小杏春做路费,叫她来大城里找她爹,另一根留给她自个儿,置一席素酒,请庙里比丘尼师父来剃了头,去庙中做姑子了。

      小杏春才十四岁,“大城”又那么大,甚么人也有,她能上哪儿找她爹呢?勉强寻到同宗的伯父,但伯父只给她一口饭吃,提到她爹便摇头,说他染了赌博习性,借遍了同乡的钱,便和一个不知打哪儿来的野女人跑了。
      钱自然没有还。
      乡下的那个家,他也不要了。

      “若能找到你爹,该打死他!”伯父一边骂,一边喊伯母给小杏春添一碗米汤,“你吃,你家就剩你一个了,也不能饿死了你!哼,我上辈子欠了你爹的,我讨口饭吃也不易,还要替他养女儿!”
      这“不容易”也不是哄人:这位同宗伯父不比杏春的爹,他不识字,做不了什么干净体面的活路,只能在大城里有名的“东方玫瑰”做个打手,家中既有婆娘,又有长身体的儿子,再养一个小杏春,实在紧巴得很。
      可是杏春还是一天一个样地长大了:她在伯父家里也不闲着,伯娘替人洗涮,她便打着下手缝补,换两个钱来贴补家用,也算是有几分自食其力的意思。

      但在这样的大城里头,如果没有伯父伯娘的收留,她一个小女孩,便是想自食其力,也是绝不可能的。
      那对夫妇因此觉得自己对她有恩,小杏春也得认,她也愿报答这对夫妇。
      哪怕伯娘想叫出落得很水灵的她嫁给自己的娘家侄儿,换一个侄女来嫁给她儿子,杏春也只是抹了一晚上泪,就想答应下来。

      可偏是伯父不愿了,他让杏春出门去买些酒来,庆贺她的“阿哥”也在东方玫瑰里找了一份侍应的工来做——可杏春买了一小瓶劣酒回来时,便见伯娘的眼睛红红的,再也不提拿她去换亲的事儿了。
      倒是伯父很和蔼地要和她谈谈:如今你也大了,是嫁人,还是得在城里找份活路做,你自己怎么看呢?若是要嫁人么,我们在城里没有什么身份,寻不到好人家给你,要是回村子里去呢,你家没有地,也没有人了,无人撑腰,便少不得要受婆母磋磨,不如还是在城里找份工做做罢!

      杏春自家也是想在城里找份工做的,但她能去做什么呢?她以为自己该去纱厂里,但伯父说:“你相貌好,又会唱歌,去做歌星不是更好吗?”
      做歌星,就是在这“东方玫瑰”里头,打扮起来,唱一些软绵绵娇滴滴的歌儿。
      杏春觉得丢人,不肯去,可是伯父说:“你唱一支歌儿,赚的钱足顶你在纱厂里站两个月。”
      “可那里有太多男子了,万一有人欺负我……”
      “伯父在,你阿哥也在,谁欺负你!”伯父挺直了腰杆,说,“你想去纱厂,嗐,纱厂才欺负人呢。你问你伯娘去——那些去纱厂做工的小女娘,几个没被工头欺负过?弄了个大肚皮回乡的也多了去!你这样的相貌,真进了纱厂,工头要欺负你,他老婆还要打你,你又拿不到薪水!今后便要嫁人,那纱厂里能见到什么好子弟,难道你嫁人也要嫁一个做苦工的?不如去东方玫瑰唱歌!你成了歌星,往来的都是大官,富商,你便是给他们做个姨太太,也是天天吃肉,穿绸!”

      杏春哪有什么见识呢,伯父既然这样说了,她就留在了“东方玫瑰”。
      她也不能再叫“梅杏春”了,得改名叫做“玛丽·玫”——这是那些喜欢来“东方玫瑰”的黄头发红头发洋人爱听的名字。他们千里迢迢来到东方,都孤单得很,东方女人又不肯轻易和他们弄些“罗曼司”,那些年轻火旺的小伙子们,若是兜里有些银元,就很喜欢来这里消遣。

      东方玫瑰里自然有东方美人,腰肢婀娜,凤眼含媚,行走间香风款款,搂着她们跳舞,再邀请她们一起过个夜——这样的艳遇,足以让小伙子们回到大洋彼岸后仍然津津乐道。
      但玛丽·玫小姐,不是这样可以轻易得手的人物。

      她的相貌顶顶好,歌喉像夜莺,“东方玫瑰”的史老板,一个顶着一头金毛的肥胖扬基老头,把她看做摇钱树。
      邀请密斯玫跳一支舞,要花一百个银元,而这金主跳舞时若是惹了她不高兴,史老板会掏出他镀金的手|枪,顶着金主的脑门子喝令他滚出去——洋人,有钱,打死谁都不为过。
      自然,密斯玫的身体也不是不可侵犯,但要让她成为真正值钱的“东方花魁”,史老板就得小心翼翼地限定能一亲芳泽的人。

      这不是秘密。
      但总有人想到这件事,就冒出邪火来。

      玛丽·玫出了名,就不能住在老伯父家的破屋里,史老板给她在明珠饭店定了长包的套房,她每日唱完了歌,若没有下一场,便坐了相熟车夫的黄包车,回套房里休息。
      她本来应该很安全的。
      但偏偏有几个彩毛的洋人小子,又想她身子,又没有钱钞,对她生了邪心。
      他们去赁了几套西服,混进了明珠饭店,藏在走廊的拐角。趁她进了房门,而侍应生鞠躬离开,一拥而上,冲进了她的房间,把她按在了地毯上。

      她的手脚被按住,嘴被堵住,反抗不能——如果不是正巧有人路过,而那人带着十几个随从,十几个随从又个个带枪的话,那些黄毛混混会对她做什么,是不言自明的。
      她被吓坏了,面色煞白,瞧着恩人站在面前,只是哆嗦着,半晌也说不出一个谢字。
      恩人却不着急,只是解下身上的大氅裹住了她,为她遮去暴露在外的肌肤——仿佛也遮去了她的耻辱。

      那算得上真正的英雄救美。
      英雄是近日在大城附近驻军的裴军长家长子,名叫裴镜春,年貌与正她相当。
      因此他们自然就会坠入爱河,不多时便私定终生,约好了非君不嫁,非卿不娶:那段日子,是梅杏春,也是玛丽·玫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裴镜春教她用手|枪打靶,教她骑马,教她认洋人的字,读她从没有见过的那种书。
      没有之乎者也,没有德行容工,杏春不知道的道理,就这么被印在书页上。

      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仿佛不再是立在台上妖娆扭动的玛丽·玫,而是一个真正的大家千金,过着一些富足而被人关照的生活。
      史老板也乐意纵着她的小小爱恋,到底裴镜春的父亲驻兵城上,谁见了裴镜春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少帅”。

      但裴镜春说要娶她,这就不行了。
      史老板是无可无不可的,他的台柱子跟了少帅,他可以再养一根台柱子,城中什么时候也不缺漂亮娇媚的小女孩。
      裴镜春的爹裴军长,却决不允许儿子娶一朵风月场上的花,裴镜春梗着脖子说什么“人人平等”“自由”“爱情”,吃了好一通马鞭子。
      裴军长说:“人人平等?你骑着马弁的脖子长大,自小有老妈仆人伺候,出入带着十几个卫士,你说什么人人平等?你要平等,就从我家里滚出去,我当没有你这个儿子!”

      裴镜春擦了擦脸上的血,真就滚出去了。

      他在报社做了记者,说凭记者的薪水也能养家。可他父亲余怒未消,安排了几个人去东方玫瑰大闹一场,于是就连史老板的脸色也不好看了。
      他,一个高贵的扬基佬,来东方是为了赚钱的,不是为了赔上自己的产业,陪一对小鸳鸯上演罗曼司的。
      他要玛丽·玫做出选择,是留下来接着赚大钱,接着做“名媛”呢,还是交一笔违约金,回去给一个小记者洗手作羹汤?

      杏春毫不犹豫,选择了回去。她交完违约金,出门时便只穿一身素净宽大的旗袍了,瞧着和街市上的小媳妇儿没有什么不同。
      她的“阿兄”,那位伯父的儿子却拦住了她,塞给她两块银洋。
      说是给她的新婚贺礼,又说:“你既然嫁了军长的公子,以后就是太太了,我们这样的家门,若是总和你走动,你要被嘲笑的。今后想来是见不到面了,这点儿贺钱你不要嫌少。”
      杏春接了银洋,眼睛红红的。

      其实怎么会嫌少呢。
      她赚的钱虽多,花的也多,攒下来的那些,一部分给了伯父家报恩,一部分用来交违约金,留下的也不过四十块银洋。
      可是这些钱,是很难维持他们现在的生活状态的。

      裴镜春自幼没短过钱花,早餐要吃一杯牛乳,要吃朱古力面包,吃洋人的果酱和嫩煎蛋,中午再没胃口也要有一条鲜鱼,两碟清爽的小菜,下午吃点心,有时候吃白脱蛋糕,有时候要包子——自然也都是买的。
      还不提四季衣服。
      也不提租公寓,雇老妈。

      记者的薪水是不低,但要抵掉这些开支,杏春心里就沉甸甸的。
      她想他们迟早是要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那会儿裴镜春会回到他父亲身边去,她呢,也许做个外室罢。只消不张狂,裴军长也没有非得把她赶走的道理。
      就像他一开始并不阻止儿子和当红歌女交往似的。
      军人总不比文人,他们有讲究,但不那么多。

      可贫贱的一天如期到来,裴镜春却没有回到父亲身边。
      也回不去了,他父亲打了败仗,已经逃回老家,预图东山再起,但裴镜春不想回去:那里有他定了娃娃亲的未婚妻,以及以未婚妻为代表的,“旧时代的陈腐东西们”。
      他们俩就搬出了公寓,进小巷里赁一间小屋住,饭桌上没了牛乳,没了煎蛋,没了鱼,夜点心也从大酒楼的外送,变成王家挑子的一碗素面。
      两个人一起吃,头碰头。吃完了,裴镜春就揉揉杏春的脑袋,收了碗,第二日早起去公灶提热水,洗好碗碟再去上工。

      杏春也给人做事,她会唱歌,懂时髦,又通洋文,再出场是不能了,但城里高档堂子的老鸨,很需要她这样的人才来指导一下手下的红姑娘们:否则怎么和舞女们抢买卖?于是都爱派两个干净聪明的小女仆来,拿几个银元,换裴太太手书的“教材”回去。
      这日子本来也还能过下去。

      但打着膏药旗的矮子兵进城那年,镜春因拍摄了他们虐|杀俘虏的照片,被他们当街打成重伤,不治身亡。
      顶着大肚皮的杏春这才被裴军长夫妇接回去,却生了个女儿,于是月子还没坐全,就被撵出了裴家宅邸。
      一个老尼姑收留了她,叫她剃度了,在庙里帮忙做事。
      没过两年,打膏药旗的东洋鬼子砸开了尼庵的门,一枪打死阻止他们施暴的老尼姑。

      杏春看着满眼的血,竟然没有哭,也没有惊慌,她觉得自己从没有那么镇定过,也没那么勇敢过。
      她的僧袍下,有当初镜春留给她的一件东西。

      那是一把普鲁士手|枪,枪里还有六颗子弹。
      她给自己留一颗就够了。

      不知何时,素婉的眼中已经多了一点泪光。

      可那个声音说:“她从遇到裴镜春起,一直为他守身如玉呢!”
      她突然就不想哭了,她想给那个声音一枪。

      她与侵略者同归于尽,死得壮烈,你却只看到她为亡夫“守身如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7章 玛丽·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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