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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再遇秦小欣 ...

  •   依旧没有等到我要等的人,即便赚了万两银,可心渐渐地变得寂寞起来,
      从书局出来时,太阳很炙热地烧烤着大地,隔着鞋底板也能感觉到地面烫脚的温度,抬腿提鞋才看见鞋底磨得很薄了。
      春风得意马蹄疾,我也很得意我也很急,我得意的是春风追不上我努力的样子,急的是我感受到了孤独的滋味,
      我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明明我过去不曾拥有,现在也未失去,为什么就会出现这样的情绪。
      曾听人说钱可以买到所有,如果没有买到,那就是价码给得不够,正好兜里有钱,我要试试看能不能买到快乐,于是决定去东市转转。
      东市是整个江城的最繁华的地段,这里豪宅云集,珍奇物品齐备,也是江城的文化中心。
      东市里不仅有书斋茶楼,也有酒肆客栈,各式各样的商铺也都开设在这里,甚至看到一家卖修仙物品的店。
      “客人,不好意思,衣衫不整不得入内。”一个门童拦住我喝道。
      虽然我穿着是旧了些,但还算整洁,怎么就衣衫不整了,
      “你们既是做买卖,哪有拒客的道理,我瞧见里面不是有袍子卖吗?你让我进去,我买了换上不就好啦,做事不要这么死板。”
      门童却依旧不依不饶,说破天就是不让进,本来今天心情挺好,全被这小子给搅得没了兴致,我的坏脾气瞬间失控,对着门童大喊道:
      “仗势凌人甚可恶,败尽天下仙家名。”
      门童大怒正要上来理论,却听一个声音拦住:
      “不得无理,请客人进来。”
      只见一位身穿宽袍的老者从后堂悠然而出,嘴上说着门童无理,自己却仰首低眉,用鼻子看着我,一副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样子,这分明还是瞧不起我。
      既然人家瞧不上,我自然也没有必要拿热脸去贴冷屁股,索性寻了一张红木椅悠然坐下。
      老者见我坦然神情,反倒是高看我一眼,笑呵呵问道:
      “不知客官想买什么?”
      我也不拐弯抹角,
      “本来是想瞻仰一下仙家风采,却被你们数落一顿,说我衣衫不整,那就给我来套衣袍,省得呀等会又说我衣衫不整。”
      “客官这边请,”老者抽抽嘴角,把我请到展示区。
      “这件青衣袖袍是由冰蚕丝所织,质地轻盈触感冰凉,炎炎夏日若是得此袍加身,便不再受日晒之苦,一万只冰蚕丝才能织一件,故售价三千两。”
      “再看这件,烈焰蛛丝织成,别看如此轻薄,冬天穿上便不惧寒冷,温暖舒适,三万只烈焰蛛才能织一件,售价五千两。”
      “这件就更厉害了,是由天蚕丝织成,耐寒抗暑,水浸不透,火烧不坏,即使刀剑也难伤着分毫。”
      老者一边介绍一边示意我上手试试,这是一件白色哑光长袍,既然能水火不侵,想必与高分子材料类似,
      “确实轻薄舒适。”表现上毫无波澜,内心里却掀起惊涛骇浪。
      虽然要上万两白银,但是真的好想拥有。
      老者本以为我会讨价还价,没想到我很大方地支付银票,愣了好一会儿,递给我一双鞋,客气说道:
      “客官,刚才确是我俩怠慢,还请谅解,这双千层履也是天蚕丝所制,原本售价三千两,方才见客官谈吐间,风流倜傥,贵气逼人,又出手阔绰,方知客官绝非凡夫俗子,为表歉意,此履权当赠与客官,还望不要推辞。”
      大概意思就是:老板你真有钱,我俩刚才态度不好,这双鞋子就送给你了,下次还来找我们消费。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都这般客气了,我要是总端着也不合适,于是回道:
      “老人家这是说的哪里话,俗话说不打不相识,以后还要多多照拂才是啊。”
      “客官叫我徐老即可,不才经营这家仙宝店,是我这童子冲撞贵客,管教不严多多担待啊。”
      我抱抱拳道:
      “吴解,在西市经营一间小铺子。”
      “能在西市谋财,想来吴掌柜本事不小哇。”老者微惊。
      有钱人都在东市做买卖,西市是普通市民和难民居住的区域,在西市做买卖的掌柜能豪掷万两,不是一般的有财气有胆气。
      “哪里哪里,还是徐老这里好哇,一件衣袍便能收入万两,才是让人羡慕得紧啊。”
      都说钱到位好办事,话到位好相识,几番交谈下来对东市和仙宝店多了些了解。
      东市几乎是所有大富豪争相入驻之地,即使一间小铺子一年便要一千两租金,说是寸土寸金一点不为过。
      而像这家仙宝店差不多的店铺,东市共有三家,分属三个不同的势力,虽然都在东市做生意,但互相之间彼此都不对付。
      一方势力名叫“一寸山”,另一方势力叫“七宝观”,
      最后一方便是徐老所在的势力,名叫”灵蛊宗“,宗门擅养虫兽,外门弟子经营生意,内门弟子专注修行。
      我问徐老:
      “这样说来徐老是灵蛊宗弟子,失敬失敬,世人只闻修仙者不知修仙法,说是修行难比登天,若是方便,还望徐老解惑一二。”
      徐老哈哈一乐,笑着回道:
      “修行之人最重要是一个“悟”字,我十三岁上山,三十六岁才悟道修行,错过了最好的修行时间,终其一身都是外门弟子,吴掌柜觉得是否困难呢?”
      并没有讲太多细节,只说到一个悟字。
      “那自然是难的,青天尚有登顶日,修道真是遥无期。”
      闲聊结束,穿上新衣袍新鞋子出了店门,想到我刚鼓起来的钱袋瞬间瘪了下去,只能安慰自己道: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徐老微微点头,唱道:
      “吴掌柜年轻有为,慢走不送。”
      出了仙宝店正是午餐时间,各大酒楼饭馆是人满为患,但偏偏有一家幽静安逸,环境惬意舒适。
      这绝对是很高档的地方,不过填饱肚子最重要,大不了就只吃白米饭,于是三步作两步,风风火火进了店,店里只有小桌,连饭桌都没有,前台有两人,一位是算账先生,噼里啪啦打着算盘,一位是接待的姑娘,此时已到跟前。
      “这位客官,请上二楼。”说完领着我从楼梯上来。
      我有疑惑,但还是跟着她上到二楼阳台,
      到了阳台才发现,这间酒楼比下面看到的还要大,阳台上种满了各种绿植,甚至其中两种与黑山记载的仙草竟有些相似。
      正当我看得出神的时候,一道温婉的声音响起:
      “吴解?”
      我没有立刻回头,因为我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
      我没有立刻回头,是因为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也不知道今天换了一身行头,能不能减少与她的距离。
      声音更近了些,带着一丝难以觉察的喜悦。
      “真的是你呀,我还以为看花眼了,你怎么不说话?”
      平复好呯呯直跳的心脏,整理好思绪,看来她不是以貌取人那类人,回过头来憨憨笑道:
      “秦姑娘,好巧哇,没想到你也吃饭呀。”
      秦小欣没憋住笑,呵呵乐起来,笑得那么灿烂,那么动听,那么可爱。
      只一瞬,我的心跳比之刚才更加澎湃,我的思绪再次失控。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之前没发现?”
      “我也是刚刚才到,饿了,过来吃饭。“
      我挠挠头,略显尴尬。
      秦小欣笑得很开心,我不忍打断,因为那美丽笑容,甜甜的酒窝,银铃般笑声,我看不够,听不够啊。
      她略带调侃说道:
      “哼,吴掌柜现在有钱了,都敢来“德望楼”吃饭了。”
      我一听,总觉得哪里不对,问她:
      “德望楼怎么了?”
      “德望楼呀,德高,望重,楼上什么都贵,而且这里不适合吃饭,是谈生意的地方。”
      “谈生意的地方,那你在这里是……”
      “是的呀,我爹爹正跟“万宝楼”谈生意,我是过来旁听的,”
      “不过万宝楼的东家丁老爷不好对付,原本一成的利让到了七分,但是没办法,谁让万宝楼家大业大背景大,即使是七分也不少了。”
      从刚才见到秦小欣就觉得哪里不一样,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秦姑娘,你好像……话变多了?”
      秦小欣玉指托着下巴思索一会说:
      “可能是我们现在是朋友了,而且你给我的感觉比万宝楼的丁老爷更舒服更自然。”
      正说话讲,从雅室里走出一行人,为首的两人,一人伟岸挺拔英气十足,那是秦小欣的父亲秦风,是登科书局的大东家。另一人身宽体胖金银缠绕一身富贵气息,是万宝楼的大东家丁老爷。
      他们相互道别,秦小欣拉着秦风过来,介绍道:
      “吴解,这是我爹爹,秦风。”
      “爹爹,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吴解吴掌柜,上次送你的笔就是他做的。”
      秦风打量我一番,淡淡道:
      “人倒是生得俊朗,笔也不错,就是体量小了些。”
      “如果每个月有个几万支,或许是笔不错的生意。”
      秦小欣怕秦风的话太过激,解释道:
      “虽说今天又送过来一批毛笔,但依然供不应求,爹爹的意思是,能不能增加产量。”
      我自信道:
      “前些日子在采购原材料,接下来的日子可以稳定供货,一日两三百支不是问题。”
      秦风点点头,不易察觉地笑了笑,
      “咳咳,这事你与我女儿谈,我还有事先走了,你真有本事就好好干,缺什么跟我们说,不要见外。”
      这话倒是拉近不少关系,瞬间觉得秦风真能成为自己岳父,那是相当不错。
      “送东家。”我行礼道。
      秦小欣又在秦风耳边悄悄讲了些什么,随后目送她爹爹离开。
      我有些好奇问道:
      “你都说了些什么呀?”
      秦小欣没有回答我,转头说道:
      “他们都走了,我们也走吧,我现在肚子也饿,你带我去吃东西吧。”
      我对江城还不太熟,“吴解”生前也没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于是试探问她说:
      “烤红薯吃过吗?我带你去吃烤红薯,那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食物。”
      秦小欣点头示意没问题,于是我带着她从东市一路赶往西市街口,
      她不停地加快脚步,我也渐渐地放缓了些,与她保持相同频繁,频繁不紧不慢,像我俩的关系慢慢升温。
      因为相互间更加了解,彼此的话题也渐渐打开,
      我知道她怕蜘蛛,我也告诉她我怕蛇,我们聊着喜欢的颜色,喜欢的乐曲,喜欢的历史人物,喜欢的故事等等。
      我们越聊越投机,不知不觉便来到西市街口。
      与东市街口人流攒动,热闹非凡相比,西市显得十分冷清,这里没有华丽装饰的阁楼,只有低矮的小木屋,就连挂在墙上照明的灯笼,都不及东市的一半明亮。
      “叔,我又来吃红薯啦,这位是我的朋友,给我们弄两根。”
      大叔见我带着姑娘来吃烤红薯,非常高兴,嘴角一直没有合上,笑呵呵地讲述着我这些天的经历,从一穷二白到现在日渐有成,秦小欣听得十分认真,反复看我好几遍,似乎是在等我点头确认,特别是听到我饿得只能每日以红薯充饥时,眼中闪着晶莹。
      我贴心地把红薯皮剥开,露出里面红彤彤的瓜肉,红薯烤熟以后散发出迷人的香气,是食物本来的香味,不需要任何香料来修饰。
      “这就是我说的充满生命力的食物,我就是吃着大叔的烤红薯一步步度过难关,原本我对这个世界绝望了,是大叔唤醒了我,证明这个世界可以变得更好,也需要变得更好。”
      秦小欣认真地吃着红薯,这是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同时她也认真的讲述着:
      “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来过西市,从来不知道这里有如此美好的食物,有如此真挚的友谊,有如此积极向上的朋友。”
      “我们平时关注的都是货物、金钱、交易,情感的话题越来越少,所以你的出现让我感受到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我承认,我……有些喜欢你,我希望彼此能多一些了解,就比如你带我来西市,了解你的生活,你的感情,你的坚持……”
      我不忍打断她的讲话,但我非常有必要地讲一句:
      “对不起,这话其实应该由我来说才对,我是男人,应当更主动一些才对,是我太自卑,怕与你之间的社会距离会映射到感情上。”
      “不,爱情是公平的,责任是相互的,只要彼此觉得好,其他的都不重要。”
      说完这些,秦小欣红着脸,烫得都能烤熟红薯一般,我们的感情也在这一刻升温,像我们的年纪一样,像此刻的烈日一样……

  • 作者有话要说:  秦小欣从未见过如此与众不同的男人,喜欢他是再正常不过了,吴解此时一身正能量,就像爻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吴解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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