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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观察形势的重要性 教你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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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能被尊为机械之神的人,科洛的体能……果然非同凡响!
沈夜宁记得前世的自己,在同样的时间节点,身体还是那般孱弱,但此刻她却能疾步如飞。
仅仅是借来的一丝力量,便已如此诱人……
她几乎不敢想象,当真正获得“天恩”的那一天,究竟会发生什么。
沈夜宁脑海里想着这样几个事,目光却定定地追随,在集市里狂奔的那只白色萨摩耶的身影。
它绕过人群,目光凶狠冰冷,横冲直撞。
“刚才闪过去的是什么?”
“没看清……吓死人了,不会是狼吧?”路旁传来惊疑的议论。
沈夜宁跟随它穿过人潮,沈夜宁跑过了集市,跑过了旁边的几条商铺街、喷泉广场。
附近的路忽然变得越来越暗,沈夜宁察觉了,她已经来到了一处相对贫困的街区。
污浊、肮脏。有不少做些不正当生意的店。
还有些烂尾的施工地。
狗冲过了几条被各种杂物堆积的小路,最终直直朝着一家小店冲了过去。
店名叫詹金斯当铺。
沈夜宁却没有跟着它一起冲进店里,她在它进去之前就停了下来。
“当铺吗?”
“估计跟我猜的一样,它的目的地是这里。”
狗的嗅觉极灵敏。
听方才的老板讲的故事,沈夜宁推测它是知道曾经伤害过它的人就在这附近。它是来寻仇的。
沈夜宁停下来,却没有靠近。
因为现在……她贸然进去可不是好的选择。
不知道店里有几人。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怎样的。
就已知信息——曾从事杂技表演,说明他身手不错,体能极佳。手脚不干净,能心狠手辣地屠/杀自己养大的动物,说明他毫无廉耻。光是这几条就风险十足。
退一步说,暴露自己的脸与身份也不是什么好事。
当然,如果这是天恩存在的时代,任何一位神明候选人不费力气就可以把这样一个人化为灰烬;
这只获得了复苏力量祝福的萨摩耶当然也可以瞬间杀死这样的人。老实说,如果它晚一点来复仇会更简单。
可问题是,这一切还没有发生。
她理解那只狗的憎恨,但为这样一个性情古怪,未必能被自己带走的生物,即便它未来可能是神明候选者,她也不能真的搭上自己的安危。
沈夜宁没有靠近。停在店门外的小路,思忖片刻。
“不过既然你上次能逃出来,这次估计也能。”
“而我能做的,也只能是帮你扫清退路了…”
沈夜宁眼神看看周围施工地的一些钢筋与铁板,在手上掂了掂。
然后,就顺着一个墙壁上的排水管,往小道一侧的房子上爬……
前世的五年躲避诸神之战的逃亡生活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给她留下。
比任何人更坚强的心智,强大的胆魄。
以及虽然没带回来,但又被科洛的力量补足了的身体素质。
她很快就爬到了那些两层矮房的房顶上,蹲在屋顶,听着当铺之中的一丝声息。
——
白狗冲进了店铺。
店铺里逼仄,摆满各种各样的杂物,刺鼻的油烟味弥漫,也难掩那个人身上的气息。
它没有直接扑出去。
它身体一低,委身躲在了一张茶几的下方。
一对眼睛几乎冒着红光,它沉默,安静地顺着杂物间缓缓伸出前爪,绕在错杂的杂物之间,无声前行。
一个梳着一头鬈发的店主在店里面,正与客人谈天说地。
詹金斯,这里的老板。也是曾经杂技团的团长。
“老天作证,您去哪也找不到比我这儿更好的货了。”
他冲客人介绍着。
“这是真东西……是王室用过的怀表,来头可不小。我也就是给您,才是这个价格。”
岁月与挫折让那个满头鬈发的男人语里带上了更多的油滑,但这副模样引不起丝毫怜悯。
白狗蹲在一个沙发侧面。
它的满脑子里回荡的全是那一天。
那一天……
整个杂技团的帐篷里,四处布满鲜血。
那匹温顺的马被几个人控制着,横倒在地上。一把菜刀插在它的颈部的时候,它在挣扎,抽动,发出长啸。
年迈的猴子被重击头颅,像破碎的玩偶般瘫软;
那些狗——它曾经的同伴,直到意识涣散的最后一刻,仍未曾怀疑过饲养它们的人类……
白狗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就在那个客人转身看着店里其他东西的那一刹那——
鬈发的詹金斯正唾沫横飞地吹嘘着一枚镀金怀表的来历,余光里忽然瞥见一道迅疾的白影。
他甚至没来得及看清是什么,就被一股巨大的冲力撞倒在地,后脑重重磕在柜台上。紧接着,剧痛从手臂和肩颈处炸开——尖利的犬齿深深嵌入皮肉,疯狂地撕扯、甩动。
“啊啊啊——!什么东西!滚开!!”
詹金斯发出杀猪般的嚎叫,用另一只手胡乱捶打身上的白狗。
狗的眼睛几近赤红,喉间滚出低沉的、近乎狂怒的咆哮,每一次撕咬都带着要将骨头碾碎的狠劲。
客人的尖叫、物品的碰撞碎裂声混作一团。
詹金斯毕竟曾是走江湖的,在最初的恐慌后,求生欲让他发了狠。
他忍痛屈起膝盖,猛地顶向狗柔软的腹部。
白狗吃痛,力道稍松,詹金斯趁机用那只没被咬住的手胡乱抓起柜台上的一个铜制镇纸,狠狠砸在狗的侧脑。
“咚”的一声闷响。
白狗被打得偏过头去,嘴里扯下一块带血的布料。他踉跄后退,但眼神里的凶光丝毫未减。
“来人!快来人!!是那只疯狗!!”詹金斯捂着鲜血淋漓的颈侧,连滚爬带地向后堂嘶喊。“它回来了!!”
几乎是立刻,后门帘子被掀开,三个年轻力壮、面露凶相的小伙子冲了出来,手里抄着木棍。
显然,这当铺的“生意”并不那么单纯。
“老板!”
“打死它!”
白狗眼见对方人多势众,又瞥了一眼被它重创、正因失血和疼痛而脸色惨白的詹金斯,似乎衡量了片刻。
那种复仇的本能仍在燃烧,但动物的生存直觉占据了上风。
它低吼一声,猛地转身,又如同离弦之箭般朝着店铺大门冲去。
“别让它跑了!追!”詹金斯气急败坏,指着门口,“就是这畜生!几年前它跑出来了!给我抓住它,剥了它的皮!!”
三个年轻人立刻吆喝着追了出去,手中的棍棒挥舞。
白狗冲出了肮脏昏暗的当铺,重新投入外面清冷的空气。
它认得来的路,毫不犹豫地朝着那片堆满杂物的狭窄巷道方向狂奔。
后面追赶的脚步声和叫骂声越来越近。
可它对这里的地形显然不如后面那几个地头蛇熟悉。
“往那边堵它!”
“从右边包过去!”
眼看就要被逼入一条堆满建筑废料的死胡同,白狗急刹车,龇着牙,准备回身拼命。
就在此时——
“哗啦——!!!”
一阵剧烈的金属撞击和倾倒声,伴随着几声惊叫,突然从巷口传来!
刚一出门,这些人的动静就被沈夜宁注意到了。
她轻踮脚尖,调整角度——
看准时机,接连数脚,将堆在屋缘的钢筋与铁板踹落!
“唉哟,痛!”
“什么东西?”
“艹,他被砸晕了,他被砸晕了!”
那三个人乱了阵脚,他们没看清楚沈夜宁的身影,因为她藏的很隐蔽,仿佛一切只是他们撞到了什么引起得连环倒塌。一个人被砸晕了,于是他们慌忙去看倒下的人。白狗得了这个空档,终于从几个人身边得以逃脱。
而沈夜宁在屋顶上,所以对所有人包括…那只狗的位置都清晰得很。
她在屋顶上走了一圈,很快在另一个方向的屋檐边垂下了头。
她压低声音道:
“喂,这里。”
白狗耳朵一动,视线上移,看到了房顶出现的人的影子……就是刚刚说想要带走它,还被它咬了一口的那个女孩。
狗不知道她叫自己做什么。
却见她忽然地咧嘴一笑,笑得很干净的样子,一根手指了指当铺:“教你一手。”
“追你的几个人卡在那边的路口,他们不知道你跑哪去了。可你现在从这个路口折返过去的话。”
“这就叫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