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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同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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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s all out to get you.
——「Killer Queen」Queen
……
兰库帕。
今晚的“死亡女士”酒吧和往常相比,音乐依然震得人耳朵发麻,只是气氛略微有不同。带有“happy birthday”字样的气球随处可见,礼宾花的彩色碎片洒在狂欢的人群间,流光溢彩,好像一场盛大的金箔雨。
“我焯,大哥今天这身粉西装好骚包啊。”阿菜站在满是烟酒味的吧台边,眯眼扫了眼四周的布景,心里嚯了一声,暗道阿莲这次生日的排场好大,莫不是义哥是真打算走心走肾了。
“呵,你可别去撩拨他,于组长最近心情不好。”精神状态也一样,不过剩下这句赖头青咽了回去,没敢说。
闻言,阿菜不可置信地瞪了下眼睛,感觉自己仿佛是出现了幻听,“不是吧,他摇得比旁边的小莲还开心,看,都他妈欢到升降台中央去了。”
说句难听的,要换他自己搁这么摇,脑浆都得给摇匀了。
赖头青抬头看了眼正在和几个美女贴身热舞的于永义,又莫名复杂的眼神看了下阿菜,说道:“白天你没在,郑老大带我们其他人去公海找陈部长谈判这事,你知道吧?”
阿菜点了点头。
“当时谈的不是很愉快,陈部长手底下那个叫疯耗子的小子就嚷着要打生死战,嘴也不干不净的,然后于组长直接就掏出一把枪,啪一下给拍桌子上,说生死战有什么好玩的,不如玩俄罗斯转盘。”
赖头青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放,试图模仿现场的情景,反倒把阿莱吓了一跳。
——俄罗斯转盘赌,往□□的弹巢里放一颗子弹,旋转子弹盘再关上,由对赌的人轮流把手枪抵着自己的太阳穴扣下扳机,死了或者怂了就算输。
“说完,他装好子弹就朝自己太阳穴先开了一枪,把陈部长那边的人给看傻了。”
听到这,阿菜倒抽了一口凉气,道:“我焯!不要命了?”
赖头青摇摇头,一言难尽道:“疯耗子倒是硬着头皮也开了一枪,结果于组长眼睛都不带眨的接过来就继续,第三枪的时候,疯耗子膝盖骨当场就软了。后来从公海回来,一直憋着没说话的郑老大直接飙了,好一顿训,最后还把他那把镶金的小左轮给没收了。”
于永义的品味一直都很兰库帕,他热衷各种金灿灿的黄金装饰,比如给爱枪镀金,要不是被黄瑶拦着,高低给牙镶个金边。
陈部长手下的疯耗子阿菜是知道的,那是七星社出了名的行事狠厉、不要命,但跟于永义一比,到底谁才是真疯子啊。
阿菜心下讷讷,揪过赖头青问道:“我焯,大哥这是为了啥啊?”
赖头青先瞥了眼四周,才一把揽过阿菜的肩膀,凑到他耳边道:“我听说,听说哈,好像是跟嫂子干仗了。”
“啥?就为了个女人?!不是,至于吗?”阿菜一脸复杂地看着舞池中央的于永义,动了下脑子,目光逐渐坚定:“我看阿莲就挺好的,在这兰库帕……”
赖头青没给阿菜说完的机会,直接打断了他的话头,问道:“知道小勇为啥鼻子里塞着止血棉不?”
阿菜被他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问得一愣。
赖头青朝阿菜胸口拍了两下,语重心长带着些揶揄道:“他跟你一样,没劝对方向。”
而舞池中央,于永义闭着眼睛,在疯狂痴迷的晃动中,享受着暧昧不明的霓虹灯光落在身上,享受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在灯红酒绿的昏暗中,逐渐忘掉现实的一切压力与苦痛。
从前,他只在高兴的时候才喝酒,却不知道酒原来才是最上等的镇痛剂,麻痹的何止是中枢神经。
[你可以自己去查。]
显然,他查到了。
从入境管理处花钱买来的资料将一座陌生的城市带到了于永义面前,京海,一个几乎和他没有交集的沿海城市,在一个七星社的走私生意做不到的国家。
京海不如兰库帕的地方,于永义私心里是这样评价的。
本以为大海捞针去找一个不知底细的人是极其困难的,却没想到,答案来得那样轻易、那样快——
唐小虎。
于永义心里咀嚼着这个名字,就像是落败的独狼在舔舐自己既耻辱又痛苦的伤口,很多令人费解的事情,只有当真相被血淋淋撕开的那一刻,才会袒露在阳光之下。
难怪那丫头这么喜欢我这张脸。
于永义自嘲地弯起嘴角,眉头却狠狠地皱在了一起。
这长得何止是像啊,分明该是一个妈生的,可惜他于永义既没有亲兄弟,也没有老舅。
刺鼻的香水味混着烟酒的浊气撞进于永义鼻腔,他心中没来由地生出一股戾气,只能动作粗鲁地扯开领口,试图喘口气。
该死的。
放纵也好和其他人暧昧也罢,明明酒精的蒙蔽让大脑嗨到不行,可他依旧没办法忘记黄瑶哪怕是一秒。
吐出口气,他往舞台下一跳。
“义哥,去哪儿呢?”
“出去抽根烟。”于永义朝想跟上他的阿莲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朝外走去。
在这样寻欢作乐的夜场,抽烟哪里还需要出去,更何况于永义裤兜里根本没揣着烟,一切都只是借口而已。
今晚的酒吧真是吵闹得要死。
于永义倚着二楼的栏杆,在璀璨的灯火中,他看向令他生厌的兰库帕夜景,明明海洋性气候的风其实怎么吹都冷不起来,可他却总觉得有冷风呼呼地往他心里灌,漏风漏得厉害。
他能怎么办?
如果那个叫什么唐小虎小猫的老男人还活着,他指定是要给对方脑袋上来一枪,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能让他于永义吃闷亏的存在,当然,黄瑶除外。
可是事实是,对方现在坟头草都快比他腰高了,还能怎么教训,总不能真拿他的骨灰拌饭吃吧?更别说尸体貌似是被丢海里喂鱼了,想找骨灰都没戏,掘坟也失去了意义。
他妈的,好委屈。
一想起京海传过来的调查报告,于永义的嘴角就开始往下掉,连带着身后的狗狗尾巴也不摇了,如果他有尾巴的话。
不过,更让于永义恼的是另一件事——
给人当替身已经够丢脸了,为什么被替身的是他,被冷战的还是他?!
整整一个星期了,一句话没说,甚至半个标点符号都没收到过。妈的,真该死啊。
在酒精的作用下,被替身的于组长怒从心中起,他一脸阴沉地蹲在酒吧二层阳台外,摸出手机又揣回到兜里,连续折腾了三次,总算狠下心点开了联系人电话。
嘟——
伴着电话待接通的提示音,他一会在想黄瑶到底是什么意思,既不怕他,也不理他;一会想不蒸馒头争口气,电话接通后,他要如何吵架才能给自己挣回面子;一会又在想他凭什么给个老家伙做替身,是他身子不够好,还是他**不够硬,草了。
于永义乱七八糟地想着,其实连他自己也没发现,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他甚至都没想过还有分手这一选项。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稍后再拨。Sorry, the call you dialed is not……]
倒是接电话啊,于永义想着,恨恨地咬了一口手指上的尾戒,不信邪地又打了一次。
还是没人接。
第三次重拨,听着不识时务的回铃音依旧在继续,于永义呼气间都带上了几分咬牙切齿,趁着电话没被接起,他小声嘟嘟囔囔:“臭娘儿们,心够真硬的,连老子电话都不接了。”
“你叫我什么?”
清清冷冷的女声来得出乎意料,就好像突然迎头浇下的冰水,于永义难得结巴了一下:“没,没有,你听错了。”
“呵。”对面轻笑了一下,既没说信,也没说不信,“要做什么?”
他想都没想,张口就回答:“要你来接我。”
酝酿已久的恼怒也好、准备好的争吵也罢,在听到那声熟悉的轻笑后,他瞬间丢盔弃甲。在这场漫长的冷战里,他对她,只剩下了无尽的思念。
人真的很难去不喜欢一个救过自己命的人,比如他。
“在哪儿?”
“Thanatos。”
“好。”
听着黄瑶应下的那句“好”,于永义死死抓住电话的手终于松弛了下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高兴什么,只知道随着通话结束的咔哒声响起,他嘴角不受控地扬了起来。
如果让还在寄宿学校的小武见着这个笑容,估计能准确翻译出于组长此时此刻的内心独白——她没拒绝我,她心里还是有哥哥我的啊。
盲目且自信。
幸好阳台上没有其他人在,也没人看到于组长这一脸不值钱的傻乐样儿。
于永义起身理了理方才被扯皱的衣领,又拍了拍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最后乐呵呵地亲了一口他那枚黄金尾戒,重新趴回阳台的栏杆上,欣赏起了属于兰库帕夜晚的灯火辉煌。
今晚夜色真不错。
于永义想,就算是天王老子来,兰库帕也得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这里连风的味道都是他妈温柔的。
所以哪里也别去,陪我留下,好不好?
Blinded by your lies
被你的谎言蒙蔽了双眼
But I play pretend
但我却乐在其……
——「BABYDOLL (Speed)」
酒吧内歌词暧昧的音乐从落地玻璃门的缝隙里渗了出来,于永义闭着因酒意而酸涩的眼睛,握住了铁质的围栏,哼得曲调一整个支离破碎。
时间过得好慢,仿佛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久到他僵硬的四肢都快要石化了。
草,是先去给死鬼前任上坟去了吗?!
显而易见,“望妻石”也是有脾气的,于永义刚在心底骂骂咧咧完,就听到楼下传来一声机车喇叭的鸣笛声。
嘀——
他睁眼低头看下去,一辆十分张扬的红色机车就这样毫无防备地撞进了于永义眼里,跨坐在机车上的女骑披着一件红黑相间的骑行服,她摘掉头上戴的黑红色全盔,用手指草草梳了两下头发,随即仰起头看向二楼,露出了那张于永义做梦都没办法忘掉的脸——
嚯,他甚至不知道她还会骑这个玩意儿。
在Ari Abdul的歌声环绕里,女骑一手环抱着取下来的头盔,一手拍了拍机车后座,仰头朝他比了个口型:
[下来。]
那一刻,月光镀在黄瑶身上,将她的飒爽勾勒到了极致。
这哪里是别人的公主,分明就是他的女王。
于永义弯下腰,将下巴抵在了手背上,像是犹豫不决的孩童,在他们的□□里,到底是该成为守护公主的骑士,还是成为霸占宝藏的恶龙呢?
他想,去做女王身前最忠诚的恶犬吧,无论她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你,可她始终还是需要你的。
只要被需要,就是在被爱。
Call me Babydoll
叫我洋娃娃吧
Darling, I\'m fallin\'
亲爱的我沉醉于你
****ed up over you
对你我意乱情迷
——「BABYDOLL (Speed)」
“抱着我的腰。”
“哦。”
疯子和疯子,才是最相配。
……
「Killer Queen」其实歌词和这个故事不是很贴,但是那个氛围特别适合于小狗阳台又疯又搞笑的感觉,建议听着看那段,因为我也是听着写的
「BABYDOLL (Speed)」病娇爱情的神曲,非常非常贴我喜欢的于瑶病友交流局